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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规范差旅费的管理,有效控制差旅费用支出,完善报销制度,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各种交通工具费及附加费用、住宿费、油耗费等。
三、 报销要求
1、 按照公司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用公司专用的差旅报销单粘贴票据,报销单据应不能涂改且只能用中性笔或钢笔填写按序分类填写、粘贴,且必须整齐规范、内容详细、真实,原始单据清晰可见。
2、 不在差旅补贴范围内的票据,不允许同时报销,另行粘贴费用报销单,不是正式发票的另行粘贴。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也要分开粘贴,票据请妥善保管,凭据报销一律实销实报,发现弄虚作假一律严惩不贷。
3、所有报销费用2个月内必须报销完毕,过期不予以报销。
四、出差制度细则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认真填写《出差申请单》,如有出差同行人必须写明姓名、原因,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凡与原《出差申请单》所规定的各项目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报销。
3、出差期间每天要在工作群内主动汇报居住地及工作情况及拜访了那些客户等。由部门经理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六、交通费补贴标准
1、出差人员要乘坐规定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2、销售人员出差,乘坐市内公交或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封顶200元/人.月,超过规定标准部分自理。
3、一般情况下只能乘火车、动车、汽车,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乘坐飞机的,一律不予以报销。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如下表:
交通工具
人员
客运车
大巴车
火车
动车
高铁
飞机经济舱
市内交通补助封顶200元/月
部门总监以上
实销实报
实销实报
实销实报
实销实报
五折以下
实销实报
大区经理/部门经理
实销实报
实销实报
实销实报
二等座
—
实销实报
省区经理
实销实报
实销实报
实销实报
二等座
—
实销实报
区域经理
实销实报
实销实报
实销实报
二等座
—
实销实报
业务代表
实销实报
实销实报
实销实报
二等座
—
实销实报
乘坐火车,客车卧铺的条件:夜间乘车无转车的情况下超过六小时以上或者连续乘车十小时以上。夜间乘车指19:00-06:00
七、住宿补贴标准
1、 出差人员应在住宿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报销,节余部分不发给个人。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部分自理,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给予报销。
2、 两人同性别一起出差,只能按1人住宿费用标准报销;3人一起出差,按2人标准报销;以此类推。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如下表:
住宿费标准
人员
一类城市
二类城市
总监
300
280
大区经理/部门经理
200
180
省区经理
180
160
区域经理
160
150
业务代表
160
150
城市类别说明:
1、一类城市:上海、北京、重庆、天津及各省会城市;
2、二类城市:其他县级以上城市;
八、 车辆燃油费补贴标准
1、 自驾车报销标准,燃油费补助标准为0.6元每公里(根据油价涨跌幅公司统一调整),每月月底提交一次公里数照片,封顶2000公里/月,超过规定标准部分,写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特殊情况另议。(临时出差的公司内部员工,出差前后需在综合办备案)
2、 高速过路过桥费实销实报。
九、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之前所有的相关差旅费的文件同时废止。
财务部
2017年12月15日
财务经理
常务副总
总经理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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