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布令1.概述公布令即颁布令,是命令中属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根据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颁布宪法、法律、法令以及其它法规性文件而采用的一种公文体裁。公布令可分为颁布法律和其它法规性文件的命令,公布重大事项或必须严格执行事项的命令两种。因公布令一般都带有附件,故又称带有附件的命令。2.写作要点公布令由四部分构成:(1)标题公布令的标题通常也包括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类别三部分,但使用时只写明发文机关与文种即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等。(2)正文公布令的正文一般很简短,主要写明经过什么机关或会议,在什么日期通过批准了何种法
2、令文件,开始生效与执行的日期。属于修订的文件,也应在正文中说明。(3)签署标明签署公布令的发文机关或法定作者,签署日期。如需盖印的,要盖上公(私)印章。(4)附件公布令是为颁布某项法律制度而发出的,所以必须附上所颁布的法制文书。公布令的写作,要求简短明确,在颁布法律条文时甚至连理由和目的也无需说明。公布令的附件,应随令文同时公布。公布令正文结尾处,一般要用“特令公布施行”、“现予公布”、“现予公布施行”等惯用语,以作简明的肯定。范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2001年10月27日范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200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