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第八章 税收制度税收制度l一、税收制度l(一)税收制度的概念l税收制度,简称“税制”。对它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l一种理解认为,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税收管理办法的总称。l另一种理解认为,税收制度是国家按一定政策原则组成的税收体系,其核心是主体税种的选择和各税种之间的搭配问题。1l(二)税制类型l税制类型是指一国征收一种税还是多种税的税制。在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内,只征收一种税的税制被称为单一税制(single tax system),同时征收两种以上税种的税制被成为复合税制(multiple tax system)。l1单一税制。古往今来,单一税制并没有在哪个国家真正实施过,只是在
2、理论上不断出现这种主张。l2复合税制。复合税制是指在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内,同时课征两种以上税种的税制。2l二、税制结构l税制结构是指一国各税种的总体安排。纵观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税制结构的演变过程是,以简单的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发展到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再发展到以发达的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l(一)简单(传统)的直接税制l(二)从简单的直接税制发展到间接税制l(三)从间接税制发展到现代直接税制l(四)税制结构发展的新趋势3第二节 所得税系 可以根据应税所得形式的不同,将所得税具体划分为以下四类:一是狭义的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二是利得税,如资本利得税等;三是收益税,如土
3、地收益税、房产收益税;四是社会保障税、工薪税等。4l一、所得税的特点l所得税是所有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l所得税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l一是税负相对公平。l二是税收收入富有弹性。l三是由于所得税的弹性较大,政府可以根据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关系灵活调整税负水平,抑制经济波动。具有这种功能的所得税被称为“自动稳定器”。l四是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经济权益。5l所得税也存在某些缺陷:l一是所得税的开征及其财源受到企业利润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制约。l二是所得税的累进课税方法会在一定程度上压抑纳税人的生产和工作积极性的发挥。l三是计征管理比较复杂,需要较高的税务管理水平,在发展中国家广泛
4、推行往往存在困难。6l二、企业所得税的要素设计l(一)我国新企业所得税具有法人所得税性质l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l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我国长期分置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建立了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的、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l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选择了法人组织。7l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法律用语。法人,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组织结构,享有独立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从范围上讲,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l设立法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
5、,不仅符合法理依据,而且能够涵盖所有纳税人。l凡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就征收法人所得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属于自然人性质的,就征收个人所得税。8l(二)法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协调l就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之间的关系来看,国际学术界存在“法人实在说”和“法人虚拟说”两种观点。l法人实在说(real entity theory),也称“独立公司税派”,认为法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应各自承担独立的纳税义务。9 法人虚拟说(fictional theory),也称“单一个人税派”,认为法人公司实际上就是股东的集合体,因此,对公司课税就是对股东课税,这会造成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并行重叠课征,在经济效率上
6、产生扭曲效应,有悖于税收的公平原则,干扰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转。基于这种考虑,该学说认为,解决对公司支付的股利在公司和个人两个层次上被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就是将个人所得税和法人所得税一体化,即废除法人所得税,将全部的公司利润都放到个人层次上课征。10l(三)法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协调模式l根据世界各国法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所产生的经济重叠程度、处置办法的不同,可将法人所得税分为三类:古典制、归属制、分率制或称双率制。l1古典制l古典制是指法人所取得的所有利润都要缴纳法人所得税,其支付的股息不能扣除;股东取得的股息所得必须作为投资所得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古典制实际上意味着对法人分配的利润(股
7、息)存在经济性的双重课税问题。11l2归属制l归属制是指将公司所支付的税款的一部分或全部归属到股东所取得的股息当中,它是减轻重复征税的有效办法。l归属制分为部分归属制和完全归属制。部分归属制是将法人税的一部分看作是股东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扣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必须将这一部分预扣的税款作为股息所得的一部分估算出来,加在其应税所得额中,在计算其总的税负后,再将此预扣额抵免掉;完全归属制,是指将法人税全部归属到股东身上,即将全部法人所得税看作是股东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扣除。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必须将这部分预扣的税款作为其股息所得的一部分估算出来,加在其应税所得当中;而在计算出其总的税负之后,再抵免掉此项
8、扣除。12l3、分率制l分率制,也称双率制,是指对法人已分配利润和保留利润按照不同的税率课征法人所得税,对分配利润适用较低的税率。双率制两种税率之间如果差距不大,就会使征收效果接近于古典制;如果相差悬殊,就会使法人所得税实质上成为未分配利润税。13l(四)纳税主体的确定l法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可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缴纳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国境之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l法人所得税中所谓“居民企业”的概念,是从“住所”、“居所”的基本概念中延伸出来的。l就法人单位而言,各国通行的认定居民的标准大体有三种:l一是登
9、记注册标准。l二是总机构标准。l三是管理中心标准。14l(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l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其基本税率为25%。l对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之间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l为了照顾众多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困难,在确定25%比例税率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l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5l三、个人所得税的要素设计l(一)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模式l1分类所得税l分类所得税,也称分项所得税,是
10、将纳税人的各种应税所得分为若干类别,对不同类别或不同来源的所得分别课税。分类所得税不能体现纳税人的整体负担能力,所以一般适用比例税率课征。16l2综合所得税l综合所得税,也称为一般所得税,对纳税人的各项应税所得综合征税。综合所得税制充分考虑了纳税人的总体负担能力,能够较好的体现量能课税的原则,一般适用累进税率。l由于汇总了纳税人各方面的所得,就需要通过申报法来征收。这种所得税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高,需要具备较先进的征管技术,尤其是需要普遍采用计算机对个人收入进行监控和管理,也需要纳税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纳税意识。l综合所得税制最早出现于德国。17l3混合所得税l 混合所得税是指对纳税人的各类
11、所得,先按分类所得税课征;在此基础上,再对个人全年所得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综合计算,按照累进税率课税。混合所得税是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吸收了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的优点。既对纳税人部分不同来源的收入实行综合课征,体现了按支付能力课税的原则,又将所列举的特定项目按特定办法和税率课征,体现了对某些不同性质的收入区别对待的原则。l 混合所得税最早出现于1917年的法国。目前,世界上实施这种混合所得税制的国家并不多。在实践中,有些国家对部分所得进行分类,按比例税率征收分类所得税;对部分所得汇总综合,按累进税率征收综合所得税。这也是混合所得税的另一种表现形式。18l(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l
12、1在征收制度上实行分类征收制l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划分为11类,并对不同的应税项目实行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实行按年、按月或按次计征等,从而简化计算,方便征纳双方,以控制税源。19l2在费用扣除上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并用l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对各项应税所得,根据情况不同分别在费用扣除上实行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定额扣除的标准为1600元或4800元,定率扣除的标准为20%,从而将征税的中重点集中在高收入者身上,以体现多得多征、少得少征和公平税负的政策精神。20l3在税率上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l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税率上,根据不同的应税所得分
13、别实行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对工资薪金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和个体工商户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对其他所得实行比例税率,从而实现了对个人收入差距的合理调节。21l4在申报缴纳上采用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方法l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申报缴纳的方式上,对纳税人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22l(三)纳税主体的确定标准l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的确定与税收管辖权有着密切的联系。税收管辖权通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按照属人原则确定,又具体细分为公民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两类;一类按照属地原则确定,称为地域管辖权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l从税收管辖权角度看,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的确定一
14、般有以下几个标准:23l1以公民为纳税人标准l行使公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会将本国公民确定为纳税义务人。按照这种标准确定纳税人的关键,是公民资格的认定。公民是与国籍密切相关的概念,公民身份的确定必须以取得国籍为前提条件。l自然人取得国籍的情况比较复杂,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根据出生情况确定国籍,具体包括按照父母国籍的血统或出生地确定两种原则;二是转来国籍或继有国籍,包括由于婚姻、收入、入赘等原因取得的国籍等。24l2以居民为纳税人标准l居民税收管辖权会将本国居民确定为纳税义务人。居民身份与国籍没有必然关系。只要在该国居住达到该国居民标准,就可以确定为该国的居民。l各国确定居民身份的标准通常有
15、以下几种:l一是住所标准,即一个自然人在一国境内永久性或习惯性居住,就被确定为该国居民。l二是时间标准,即一个自然人在一国境内居住或停留超过一段时间,就被确定为该国居民。l不同国家对居住时间的规定并不相同,有的规定为公历年度1年;有的规定为任何12个月;有的规定为6个月;有的规定为183天。我国的规定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我国居住满365天的,为我国的居民纳税人。25l3以地域管辖权为标准l对于既非公民也非居民的自然人,若在一国境内取得所得,在这个国家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的情况下,就要被确定为该国的纳税义务人,负无限的纳税义务。l上述居民、公民以及地域管辖权的认定标准,只是国际上通行的一般理论规则
16、。绝大多数国家同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我国也是如此。26l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按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在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或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四)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完善27l第三节 流转税系l一、流转税系的主要特征l流转税是以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为
17、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也称商品劳务税。我国现行税制占的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同其他税系相比较,流转税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l(一)流转税税基广泛、税源可靠l(二)流转税作为一种间接税,课税隐蔽,课税阻力小l(三)流转税计征简便,易于征管,征纳成本较低l(四)流转税的税负具有累退性28l二、增值税l增值税,是以商品、劳务交易活动中新增价值额作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增值税是由传统的一般销售税演化而来的一种新型的商品劳务税。29l(一)增值税简史l早在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不久,德国工业资本家西门子就提出了增值税的设想,并建议用增值税取代传统的流转税。此后不久,1920
18、年,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亚当斯曾建议用增值税取代公司所得税。到了20世纪50年代初,日本也有开征增值税的想法,但始终未能实行。与此同时,法国改革了生产税,最先试行了分阶段的净营业税,即增值税;并于1954年由生产阶段扩大到批发阶段;1968年在零售环节课征,标志着完整的增值税制度已经初步形成。此后,许多国家也相继实行。目前,世界上已有136个国家采用。除美国外,经合组织(OECD)中所有成员国都推行了增值税;实行增值税成为加入欧盟的一个前提。现在,增值税已经成为世界上最普遍的税种之一。30l(二)增值税原理l作为一种新型的一般销售税,增值税和传统的一般销售税在课税环节上是相同的,都是多环节“
19、道道课税”,即每经过一个流转环节就征收一次税。二者的区别在于课税对象不同。l传统一般销售税的课税对象是各个环节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毛收入,即流转额全额l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各个流转环节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新创造的价值额,即流转额中的增值额部分。l传统一般销售税因实行在各个流转环节对流转额全额课税,“道道征税,税上加税”,所以造成严重的税负累积效应,导致重复征税。l以最终零售价为100元的某种应税商品为例,其增值税和传统一般销售税的税负比较情况见表8-3。31流转环节各环节销售额传统销税售各 环节税额传统销售税各环节税额之和各环节增值额增值税各环节税额增值税各环节税额之和原材料生产环节3033303
20、3产成品生产环节707104047批发环节909192029零售环节100102910110表8-3 增值税和一般传统销售税的税负比较32l(三)增值税的类型与评价l增值税可以分为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三种类型。l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纳税人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l收入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时,对纳税人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所应分摊的那部分税金。收入型增值税的税基,即法定增值额,为纳税人当期的销售收入总额中扣除用于生产的外购中间产品和劳务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数额后的余额。从国民经济核算的角度来看,该种类型的增
21、值税的税基相对于国民收入部分,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l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已纳税金部分。33l(四)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简要内容l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试行增值税。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时,增值税被列为改革的核心内容。现行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同时对视同销售货物、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还做了特殊规定。l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所有销售应税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工商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增值税采取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的模式,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除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适用低税率的五类商品之外,
22、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也为13%。对出口商品实行零税率。34l三、消费税l消费税是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l目前大约有120个国家和地区征收消费税。根据征税范围的大小,消费税可以区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l一般消费税是对所有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普遍课税。l特种消费税,或称特别消费税,是对某些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有选择的征税。为了发挥特定的调节作用,目前各国开征的消费税基本都属于特别消费税。l我国现行的消费税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l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2006年4月1日对消费
23、税做了改革。我国选择了五种类型的14种消费品作为消费税的征税范围:35l第一类是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鞭炮和焰火等3个税目。l第二类是非生活必需品中的一些奢侈品,包括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4个税目。l第三类是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摩托车、小汽车和游艇等3个税目。l第四类是不可再生且不易替代的稀缺性资源消费品,包括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等3个税目。l第五类是一些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之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包括汽车轮胎1个税目。l消费税的税率一般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一
24、般来讲,对供求关系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应税消费品,采用从量定额征收的方式比较合适,以简化税收征管;对于供求矛盾较突出、价格差异变化不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应税消费品,较宜采取从价定率征收的方式,可以更好的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36l四、营业税l(一)我国营业税的发展历程l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我国现行的营业税以非商品销售额课税为主。l1950年,我国在统一全国税制时就设立了营业税。l1953年修订税制时,营业税从生产领域中退出,但仍然是工商业税的组成部分。l1958年在进行税制改革时,将工商业税中的营业税与当时的货物税、商品流通税、印花税等
25、合并为工商统一税。l1973年税制改革时,又将工商统一税改为工商税。37l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于1984年10月实现了税制改革,将原工商税分为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和盐税四种。l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时,将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同时保留营业税,但经过调整之后的营业税仅限于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l我国当前的营业税共设置了9个税目。同时,根据不同应税项目的经营性质和盈利水平,将营业税的税率分为三档,即3%、5%两档固定比例税率和5-20%一档幅度比例税率。38税目税目征税范围征税范围税率税率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
26、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5%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和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土地附属物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高尔夫球、游艺5-20%表 我国现行营业税的税目、税率表39l(二)我国三大流转税之间的相互关系l我国现行的国内商品劳务税系是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建立起来的,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这三大税种。它们在功能作用上相互配合和协调,共同构成商品劳务的税制体系。l
27、现行增值税主要是在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征收,营业税主要是对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建筑安装、文化体育、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产业征收。l增值税和营业税在征税范围上并行征收、互不交叉,主要发挥广泛组织财政收入和对社会经济普遍调节作用。l消费税和增值税是交叉征收的,是指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有选择的对某些特殊商品再征收的一种税,属于特种商品课税的性质。征收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调节作用上配合增值税。40l五、关税l(一)关税简史l关税的历史非常悠久。早在古希腊城邦时代,就开始课征关税。l后来古罗马帝国继续推行关税,对通过海港、道路、桥梁等的商品都课以关税。古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欧
28、洲大陆封建制度兴起,各地诸侯领主为获取财源,就在其领土内的海港、道路、桥梁、交通要道等设置关卡,对输入货物课征一定比例的实物,作为保护交通的报酬。以后货币开始流通,即征收货币,成为国内关税。41l这种国内关税阻碍交通、妨碍产业发展,弊多利少,而且当时恰值重商主义抬头,中央集权运动兴起,封建诸侯势力渐衰,经济要统一,产业要发展,于是主张废除国内关税,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l国境关税最早出现于英国,法国于1660年废除了国内关税。其次是比利时、荷兰等国,它们受法国的影响,均开设了统一关税。l关税的发展,经过了多次变革。就其课征性质而言,从以收入为主的关税,发展到以经济政策为主的关税;从课征方法而言,
29、从以实物课征的关税,发展到以货币课征的关税;从课征区域而言,从国内区域间关税,发展到了国境关税。42l(二)关税的分类l关税是由海关代表国家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关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l关税除了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之外,更重要的是还具有调节本国经济活动和保护本国产业发展的功能。l按课税货物或物品在国境或关境上的不同流向,关税可以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进口关税是进口国的海关对进口货物或物品课征的,它是现代各国最主要的一种关税。出口关税是出口国的海关对出口货物或物品课征的。出口关税在现代国家已不多见。因此,现在一般所说的关税都是指进口关税。l按照课征目的,关税可以
30、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43l财政关税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课征的,其特点是税目、税率根据国家财政的需要来确定,资本主义以前的关税主要是财政关税。l保护关税是以保护本国的民族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其特点是税目的多少和税率的高低根据保护政策的需要来确定。l现代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关税主要是保护关税,它已经成为现代国家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的政策工具。l关税是我国重要的商品课税,其对国内经济的调节和保护作用是其他税种所无法取代的。我国现行的关税主要是进口关税,同时为了保护国内稀缺资源、规范出口秩序,我国对30多种商品还征收20-40%税率不等的出口关税。44l第四节 财产税系与资源税系l一
31、、财产税系与资源税系的一般特征l人类的财富有两类:一是自然赐予的各种资源,如土地、矿山、河流等;二是人类经过劳动,利用已有资源制造出的社会财产,如房屋、机器设备、股票证券等。l对自然资源的课税称为资源税。资源税有两种课征方式:一是以自然资源本身为计税依据,这种自然资源必须是私人拥有的;二是以自然资源的收益为计税依据,这种自然资源往往为国家所有。45l前一种资源税实质上就是财产税,即对纳税人拥有的自然财富课税,它与对纳税人拥有的其他形式财产的课税并没有根本差别。很多国家的自然资源为私人所有,因而这些国家只有财产税而没有资源税。l财产税也有两种课征方式:一是以财产价值为计税依据;二是以财产收益为计
32、税依据。而第二种财产税又与资源课税有着密切联系,如果是对自然资源收益的课税,往往可以纳入资源课税。显然,财产课税和资源课税具有较强的同一性。46l二、财产税系l(一)财产税的主要类别l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课征的一类税的总称,是现代税制的三大课税体系之一。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因此财产的形式决定了财产税的形式。根据不同的标准,财产税可以分为多种形式。l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将财产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财产的所有者或者占有者的课税,通常包括一般财产税和个别财产税;另一类是对财产的转移课税,主要是遗产税和赠与税。l一般财产税,也称为综合财产税,对个人所有的一切财产实行综合课征。个别财产
33、税,也称为特别财产税,是对土地、房屋、资产或其他财产分别征收的税种。47l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者死亡后遗留的财产课征的税种。遗产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遗产税是指对财产所有者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课征的税,又称为总遗产税。此外还有一种继承税,是对财产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数额课征的税。广义的遗产税既包括狭义的遗产税,也包括继承税,是一种对死亡者留下的财产课税的总称,也称为死亡税。l赠与税是对财产所有者生前赠与他人的财产课征的税。赠与税和遗产税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两种税收都是对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课税,不过赠与税是对财产所有者生前转移的财产的课税,而遗产税是对其死亡后转移的财产的课税。赠与税是作为遗产税的补
34、充税种而开征的。48l(二)财产税的历史沿革l财产税是历史上最早的税收,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从税种形成时序和整个财产课税体系的完成来看,财产课税税种的历史发展历程大致如下:l牲畜税(农具税)土地税房产税不动产税一般财产税净值税遗产税与赠与税l(三)财产税的特征l1财产税多属于直接税l2财产税大多属于地方税种l3可弥补商品课税和所得课税的不足49l三、资源税系l(一)资源税的种类l资源税可以分为级差资源税和一般资源税两种。l1级差资源税l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l2一般资源税l一般资源税,是指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宪法
35、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50年份年份资源税资源税税收收入总额税收收入总额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199445.55126.880.89%199555.16038.040.91%199657.36909.820.83%199756.68234.040.69%199861.99262.800.67%199962.910682.580.59%200063.612581.510.51%200167.115301.380.44%200275.117636.450.
36、43%200383.120017.310.42%200499.124165.680.41%2005142.628778.540.50%2006207.334809.720.60%(二)我国现行资源税的改革与完善1我国资源税收入比重持续下降,难以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表8-5 我国近年来的资源税收入状况(亿元)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7)相关数据计算得 515253l2从单一的从量计税转向与从价计税相结合l未来我国的资源税应区分资源的不同特点,在适当提高单位税额标准的基础上,实行从量和从价相结合的计征方式。l3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l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目前,很多
37、国家已经矿产、土地、水、森林、草原、海洋纳入了资源税的征税范围。l当然,我国目前将所有的自然资源都纳入征税范围并不现实,但可以考虑将不可再生资源和部分存量处于临界水平、进一步消耗会严重影响其存量或再生能力的资源纳入进来,如水、森林、土地、草原、海洋资源等。54l将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并入资源税,使其成为资源税的一个税目,以规范对土地的征税行为。按照土地的地理位置、开发用途、使用期限等征收资源税,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l还应将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育林基金、林业保护费、电力基金、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等相关资源收费项目纳入资源税,结合费改税工作,做大做实资源税。55l4
38、资源税目前的计税依据有待调整l我国现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对外销售数量或自己使用数量,而不是全部的开采数量或生产数量,导致对企业已经开采但未销售或使用的资源实行不征税政策,客观上鼓励了企业和个人对资源的无序开采,造成了大量资源的积压和浪费。因此,应将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从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调整为企业实际开采数量生产数量,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56l第五节 我国税制改革的历史进程l一、我国的税制改革进程l(一)改革开放之前的税制改革l1统一全国税收,建立和调整新税制(1949-1957)l21958年税制的改革l31973年税制的改革57l(二)有计划商品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78-1993)l
39、11978年至1982年的税制改革l2.1983年至1994年的税制改革58类别类别税种税种流转税类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盐税特定目的税类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烧油特别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特别消费税涉外税类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工商统一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农业税类农业税
40、、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表 1993年我国税制中的税种类型59l(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税制改革: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l199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目标。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l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力度最强的结构性改革。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60l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的
41、主要内容包括:l(1)全面改革流转税。以实行规范化的增值税为核心,相应设置消费税、营业税,建立新的流转税课税体系,对外资企业停止征收原工商统一税,实行新的流转税制。l(2)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取消原来分别设置的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同时,国营企业不再执行企业承包上缴所得税的包干制。l(3)统一个人所得税,取消原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统一实行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61l(4)调整、撤并和开征其他一些税种。如调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
42、金和工资调节税;开征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盐税并入资源税,特别消费税并入消费税。l改革之后的我国税制,税种设置由原来的37个减少为23个(见图8-3),初步实现了税制的简化、规范和高效的统一。62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中中国国税税制制体体系系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营业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 业 所 得 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类农业税牧业税契税行为税类车船使用税车 船 使 用 牌 照 税印花税屠宰税筵席税财产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特定目的税类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类资 源 税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图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税制体系63
43、l(四)对1994年税制改革的进一步完善l1全面取消农业税l2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l3对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其他税制的改革64耕 地 占 用 税中国税制体系增 值 税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营 业 税消 费 税关税企 业 所 得 税个 人 所 得 税农业税类烟叶税税契税行为税类车船税印 花 税财产税类房 产 税城 市 房 地 产 税特定目的税类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 地 增 值 税资源税类资 源 税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车 辆 购 置 税图8-4 2007年底我国的税制体系65l(一)实行两步利改税改革,规范了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l(二)实行分
44、税制改革,建立了初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税制体系l(三)彻底取消农业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l1取消农业税是我国税收制度变革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具有里程碑性的意义。l2体现城乡居民公平负担、统一纳税原则。l3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l(四)通过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统一66l三、税收体制进一步完善的思路和内容l(一)增值税改革l(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l一是要根据我国国情,选择合适的个人所得税的结构模式。从长期来看,应采取综合所得课税模式,以年度为课税期,申报单位由个人转向家庭,对各类所得实行综合征收,费用扣除标准转向分项目扣除,以使得个人所得税制更加公平。从近期看,比较可行的办法是采取综合和分项相结合的征收方法,即混合制类型。综合制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然后逐步推广;同时,对于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对于某些零散、小额收入,采取低起征点、低税率、普遍征收的办法。67l二是税率设置的目标应简化、减少级次,拉大级距,降低名义税率。l三是加强配套体制的建设,建立完备的个人收入管理和大额支付系统,完善财产申报制度。l(三)社会保障费的收缴制度需改革l(四)以“黄宗羲定律”为戒,防止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民负担出现反弹l(五)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