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奥菲克斯干混砂浆储存搅拌罐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EFOX2011 甲方: 乙方:四川奥菲克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基于甲乙双方合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干混砂浆储存搅拌罐设备租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设备名称为干混砂浆储存搅拌罐,以下简称储罐。一、干混砂浆储存搅拌罐现场明示概况1、设备权属单位:四川奥菲克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设备数量: 3、使用工地名称: 4、工地地址: 5、使用时间:从乙方交付甲方使用至甲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为止。二、租金及结算方式1、每日租金 30 元/个,共 2 个共¥60 元/个,大写金额: 每 满15吨抵扣一天
2、的租金 ,最后累计吨位除以15吨所的数据为减扣租金的天数。2、租金结算按满一个自然月结算一次,当月租金于次月五个工作日内付清,(黄金周为十个工作日)逐月按时支付。结算时不满15天,按半月租金计算,超出15天,不满30天,按全月租金计算。3、租金自设备进场安装调试交付甲方的第二天起计算。自 年 月 日开始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赁费。用量未达到2000吨的,由甲方承担储罐进出场费(费用按2000元/个计算)三、设备的权属和进退场费用与储存罐押金的约定 1、设备财产所有权属于乙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对设备进行拆装,不得转移到本工地外使用,也不得抵押给第三方。2、根据工地使用储存罐的数量
3、和时间,双方约定甲方按 壹万伍仟 元/个交付押金作为甲方履约保证。 3、本储料罐原值陆万元整,若储存罐在工地使用租赁期限内丢失或损坏,按实际情况赔偿。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储罐进退场时车费由乙方负责,在储罐退场时,经乙方检查不属于甲方原因损坏或者没有损坏结清租金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甲方押金。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提供设备进入和搬离场地的环境和条件,乙方负责进退场时在工地装卸车、安装、拆卸和租期内移动设备时所使用的吊车费和人工费,如因现场无作业条件及道路不畅通,致使设备误期安装使用或者建筑堆放物阻碍、租金未结算付清等原因使设备不能退场的,甲方应按误期天数计算并支付租金。2、负责对设备所卸废料或污
4、水的处理与设备连接的水电、管线安装或拆除及其所发生的费用。3、甲方必须每天清洗搅拌器内及出料口处,保持搅拌器内及出料口清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4、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料罐基础图进行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5、负责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乙方设备进退场的清点、摆放,如有坏害和丢失,按上述三款三条执行。6、免费向乙方提供装拆及维修过程中使用的工具(甲方工地所具备的), 7、甲方承担不按操作规程使用造成的认为设备损坏的经济责任。8、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设备,安装完毕合格后的设备维修、保养属于乙方自行负责,如果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的质量、设备问题、停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
5、责,经协商处理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保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由此一切损失的权利。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甲方的要求,准时进场,乙方按设备的各项技术安全规范,安装调试好后移交给甲方,并负责教会甲方人员使用。2、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要求,并负责设备维修、及其配件更换供应。3、对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并把检查记录交甲方备案。4、乙方承担设备的正常磨损的费用和维修。六、其它事项1、甲方应按时支付设备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付,逾期10天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机,由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不负责任。在停机基础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2、设备进入现场后,因甲方以及建设方等
6、单位的原因停工以及天气、停电等造成的储罐停机待工与乙方无关,甲方应当按约定支付租金。因法定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储罐停机待工除外。3、该设备每月检修定为2天,检修时间由双方商定。4、设备报停,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做好租金的结算支付工作,按期退场。甲方应履行第四款第1项的责任。乙方未返还甲方支付的储罐押金,乙方设备不得退场,由此产生的停滞,甲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因乙方原因未及时退场,乙方向甲方交纳场地占用费30元/天。5、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追究责任。6、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本合同有效期至租用设备期满以及支付租金完毕止自
7、然失效。8、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故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不能视为违约。3、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左右到达现场及时抢修,24小时内未完成抢修工作,甲方按天数扣除相应租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相关的损失费用。2天内未能修好的,乙方必须另换储存罐。4、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欠款总额的3支付违约金。八、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以及公司盖章之日生效。九、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执 份,乙方执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四川奥菲克斯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唐建明代理委托人: 代理委托人: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邑支行账号: 账号:51001707708059900010 电话: 电话:028-88206068 传真: 传真:028-88201918地址: 地址: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集中发展 区工业大道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