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XXXX有限责任公司201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部分.协议书 3-4第二部分.合同单价 5-7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8-19第四部分.专用条款 20-32第一部分 协 议 书承包人(全称): XXXX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甲方)分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 大 项目工程中的 劳务分包工程分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劳务分包范围: 二、分包人资质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2、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三、分包合同价款金额(暂定人民币):大写: (最终以结算为准)小写: 万元四、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完工日期: 年 月 0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五、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六、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6乙方的报价书;7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8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七、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
3、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一号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现场代表: 劳务负责人: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二部分.合同单价一、分部分项(劳务字典中选)综合单价:单位:元编号名称单位综合单价工作内容工具及辅助材料、机械设备工程量计算规则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包干单价:1.1地梁以上按每平方建筑面积单价包干,建筑面积为:暂计 m2,包干单价为 元/m2(具体划分见1.2各分项综合单价划分表),其中基价 元/m2,质量 元/m2,安全 元/m2,工期 元/m2,环保文明施工 元/m2
4、,材料节约 元/m2,辅材及机械设备 元/m2。1.2各分项综合单价划分表(单位:元):(仅作为劳务分包过程中进度劳务结帐使用,劳务分包完成后,进行劳务结算,并对过程结帐作全部扣除)。编号名称单位综合单价工作内容工具及辅助材料、机械设备工程量计算规则合计建筑面积注:乙方在分包施工中不能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考核,则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各包干单价中所含质量%、工期%、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材料节约%、高温补贴%,未达到按各标准扣除,不再支付。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一号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现场代表: 劳务负责人:
5、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三部分 通 用 条 款一、名词定义:1.1 业主:1.2 项目部:指XXXX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部,是甲方委派的在授权范围内管理本项目的临时机构。1.3 总包合同:指业主与甲方签订的 合同。1.4 过程结算: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审核,按月或节点办理的用于过程付款的凭据,不作为双方合同结算的依据。1.5 最终结算:指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后,按本合同约定方式确定乙方最终工程价款的书面凭证。二、甲乙双方职责2.1 项目经理2.1.1甲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乙方委派的项目劳务负责人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2.1.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
6、由乙方项目劳务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字认可并注明时间后生效。2.1.3乙方如需更换项目劳务负责人,应至少提前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劳务负责人。2.2 甲方职责2.2.1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2.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时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应由甲方准备的材料与设备。2.2.3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2.2.4按合同约定及时审核乙方递交的结算书,支付劳务费用。2.2.
7、5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乙方自行提供空调等防暑降温设备),提供床铺与床板。2.2.6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外来就业证、项目出入证、 暂住证 ),办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2.2.7乙方上岗前,甲方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培训。2.2.8协调乙方人员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2.2.9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2.3 乙方职责2.3.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按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必须为其每一个职工购买社
8、会保险和特种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2.3.2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将与拟进场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造册上报甲方,所报花名册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及事实相符,禁止使用童工。乙方必须保证其人员的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与花名册及劳务合同进行查对,如发现乙方人员与花名册不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人违约金。2.3.3乙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上岗条件,持有上岗证。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的变动须经甲方同意,对乙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甲方提出更换,乙方不得拒绝。2.3.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
9、甲方统一指挥调度;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或工程师与劳务分包范围有关的指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2.3.5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完成与劳务分包内容相关的竣工资料。2.3.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设备、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双倍赔偿。2.3.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2.3.8文明施工,自觉维护周围环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扰民。2.3.9乙方应按公司及国家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10、,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施工所需的水泵、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2.3.10材料使用、管理:由甲方施工员根据材料消耗定额按分包工程量签发限额领料单,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或区段长审签后,乙方到甲方现场库房领取;凡超耗部份和乙方恶意浪费(不服从管理,不及时回收,不听安排,盲目施工等)部分的材料费由乙方全额全价(预算价)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给予乙方适当的罚款(具体奖罚见本合同通用条款十一条材料与设备)。2.3.11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合同价款与调整3.1 合同价款(1).基础分部为分项单价包干,主体(地梁及以上含插筋
11、)为每平方建筑面积单价包干。所谓每平方建筑面积单价包干,是指以建筑面积施工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以完成从进场到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序完成所需的全部劳务工作量的各工种人工费和合同约定的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小型机具、劳保用品所形成的综合单价(元/平方米)。(2). 建筑面积及各单项的工程量均按08定额及配套文件进行计算,建筑面积若有争议以甲方与业主决算的工程量为准。(3). 其他未能预见配套工程乙方应无条件实施,单价按报价表相同或相似分项单价执行,如无相同或相似分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且乙方在有效期内报送综合单价经甲方审定后进行调整,工程量按图纸计算。3.2 合同价款调整3.2.1合同价款的调
12、整因素包括:(1).合同范围外的工程设计变更。(2).甲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司公章予以认可的签证与索赔。一切未经甲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认可的签证与索赔均无效。(3).本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违约责任。(4).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因素。3.2.2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单价按报价表相同或相似分项单价执行,如无相同或相似分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且乙方在有效期内报送综合单价经甲方审定后进行调整,工程量按图纸计算。3.3 施工变更3.3.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及时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单项设计变
13、更所产生的人工费在伍仟元以内,结算总价不调整,单项设计变更超过伍仟元,工程量按变更调整,单价按报价表分项单价执行,结算总价相应调整;建筑面积按变更调整,单价每平方建筑面积单价包干单价执行,结算总价相应调整。3.3.2依据专用条款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因甲方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量解决办法,但须在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签证认可;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3.3.3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3.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报酬。3.3.5由于业主原因,
14、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有较大幅度增减时,乙方须继续履行合同并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3.4 签证与索赔3.4.1发生签证、索赔事件后3日(日历天)内,乙方应按甲方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填写签证、索赔单(一式两份),并按甲方签证、索赔审批制度及流程报甲方相关部门及人员审批,过期视为乙方放弃权力(备注:人工费1000 元以下及含1000 元的签证和索赔不予计取)。3.4.2签证、索赔价款的确定:按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及机械费用计算,不计取管理费等其它费用。其中人工单价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日单价计取。另除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用工和返工、合同外额外用工可向甲方签证外,不再有计时工。3.4.3对签
15、证、索赔单的审批须按甲方内部管理制度逐级进行,单笔金额在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签证、索赔,须经甲方项目部审核后报甲方劳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成本控制部联签审批认可后生效;10万元以上(包含10万元)的须经甲方劳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成本控制部联签审后报甲方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四、结算与支付4.1 过程结算:按月办理办理的时间为每月20至次月5日。过程结算应遵循以下条件:按已完成月分项工程的工作量分段结算为前提,并要求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均已完成,经甲方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过程结算的依据,过程结算为劳务单位当月完成产值仅作为双方过程付款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4.2 最
16、终结算:最终结算在乙方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且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符合甲方要求后的一个月内由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提交完整的最终结算书,甲方项目部收到完整的结算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及甲方公司管理制度逐级审核,最后经甲方分管副总经理审定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乙方最终结算书的报送金额不得高于最终审定金额的5%,若超过,乙方须按超过部分向甲方支付50%的违约金。办理最终结算时,乙方应按时报送并积极配合,如乙方延期报送或无理拖延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确认结算价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3 支付方式:采用转帐支付方式。乙方应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工资由乙方根据当月
17、应支付总额造表报甲方核实,甲方将工程款(个人所得税由乙方缴纳)拨入乙方账户,发放后的工资签领表须报甲方项目部备案(同时上报农民工花名册及考勤表)。甲方有权进行监督,若发现乙方未支付到位,甲方将有权自行扣除进度款,代替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工资支付管理具体细则按甲方劳务管理制度要求执行。4.4 支付比例: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4.5资金支付。4.5 延期或不足额付款:乙方应有与承揽本工程相应的足够的经济实力,应充分考虑到并承担因业主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甲方延期或不足额支付工程款的风险。4.6 代替支付:乙方应依据相关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各类款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且有诉讼隐患
1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或直接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代为支付(不需经乙方同意),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已引起诉讼案件,乙方则应承担违约责任。4.7 支付风险共担:如因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乙方无法收到工程款,乙方同样应承担拖欠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索资金和起诉甲方。乙方可提出以甲方名义向业主起诉追讨工程款的请求,甲方予以配合,但由此产生的与乙方承包范围相关的一切费用与风险由乙方承担。五、工期5.1 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备案,进度必须按期或提前完成。各节点计划工期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5.2
19、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乙方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后2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项目经理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若超过2天甲方可视乙方不需工期顺延,甲方将不予认可): 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施工场地; 甲方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返工; 关键线路工作量设计变更增加10%以上;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8小时; 总包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 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允许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5.3 甲方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三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且履约保证金不予
20、退还。5.4 由于业主原因,工期与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有较大出入:如业主要求加快工程进度存在赶工时,其费用已包含在各承包单价中,不另计算;如业主拖延了较长工期,其工期顺延与停窝工补偿视业主与甲方的签证情况予以协商确认。六、质量要求6.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所有分项工程检验批实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承包人要求,或达不到精装分包队伍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的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其它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1、并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6.2 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应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按表格要求做好书面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项目工程部组织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验收,每发生一次,承担违约金500元。6.3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6.4 对于设计要求不抹灰的部位,如所有顶棚、电梯井壁外侧、剪力墙、柱、电梯厅、地下室内墙及顶棚等混凝土结构表面要求达到不抹灰的效果,乙方须对达不到清水砼要求的混凝土结构
22、表面相关部位进行打磨刮浆并满足下一步工序的要求和验收标准要求。6.5 甲方项目部对乙方所完分项工程检验批进行实测,实测合格率与结算单价挂勾,具体方式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七、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管理7.1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并按甲方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设置群众监督员,开展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活动,所有安全员纳入项目部管理机构,接受甲方统一管理,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无重伤、死亡事故。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7.2 乙方必须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甲方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7.3
23、 严禁带病上岗、酒后上岗和体力不支上岗,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负责任。7.4分包方在未遵守项目部各种安全规则制度、规程或本合同相关规定下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包括在工程实体、临时设施及工程机械的修复过程中所发生的返工费用伤病人员的医疗、护理、补偿费用,死亡人员的丧葬费用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罚款、接待、公关等费用,所有费用及损失费用分摊原则:凡一人次工伤在伍万元以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超出伍万元部分,先由乙方承担伍万元,剩余部分由双方在分清主、次原因的基础上按70:30的比例分别承担(只计算直接经济损失);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出面解决,并按甲方规定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甲方予以乙方政策、
24、资金(借资)支持。7.5对进入现场劳务人员健康的管理:7.5.1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管理负责,须察看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备案,严禁使用童工,并加强对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特殊保护。7.5.2对进入劳务人员同时须提供近期(一年内)的体检证明;7.5.3禁止对建筑业的不适人员(含疾病患者)进入施工现场;7.5.4乙方对劳务人员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劳务人员体检,特别是高空作业、有毒有害、特繁工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7.6对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的要求:7.6.1严格按照建质2007255号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务保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7.6.2个人劳务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
25、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护用品”)7.6.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7.6.4乙方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7.6.5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
26、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7.6.6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甲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督促乙方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7 有关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7.7.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因乙方人员变更,重新组织的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工人须掌握环境因素、危险源的类型及辩识方法;有专(兼)职负责此项日常的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教育、监督、检查工作。7.7.2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作事故及职业病,实行劳逸结合。7.7.3
27、施工过程中控制噪声污染,使用建筑机械设备要尽量避免夜间作业,材料搬运中轻拿轻放,采用适当的搬运措施,工人在现场作业中且勿高声喧哗。7.7.4施工过程中采取降尘措施,减少尘土对环境的污染。7.7.5生产、生活要垃圾集中堆放及外运;废水、污水的排放要倒入沟中,以免外泄,污染环境。做好生活区及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7.7.6搞好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7.8 有关施工安全的补充约定,由甲乙双方协商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八、文明施工8.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各栋号文明施工区域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文明施工应达到当地文明施工样板工程标准。8.2 乙
28、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8.3 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从乙方结算单中加倍扣除。8.4 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生一次,承担违约金5000元。8.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同一形式、规格、品牌的黄色安全帽。安全帽由甲方统一供应,相应成本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九、成品保护与质量保修9.1 乙方应充分考虑到施工作业和各工种、各专业交叉作业对工程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风险,妥善做好成品、半成品
29、的保护工作。遵守甲方项目部成品保护的相关制度。9.2 乙方对其承包范围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限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9.3 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内的,按照建设单位回访保修要求执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9.4 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拒绝维修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施工,所需费用(包括甲方的管理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甲方凭第三方签认的维修费用结算单、现场照片、业主签认的维修记录等凭证之一从乙方工程款内扣除。十、总包配合:10.1 乙方负责甲方与业主所签总包合同中明确的属甲方应履行的总包义务。10.2 业主方自行发包的工程和甲方承接的其它专业分包、安装等由甲方
30、另行组织施工的工程,乙方负责配合与技术衔接,其配合与技术衔接费用应包含在乙方合同单价中。配合与技术衔接的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提供满足业主或甲方分包单位现场正常生产要求的外架,吊篮,堆场,库房,安全防护措施、临时水电的接口,多次的堵洞及修补,多次垃圾清理及外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10.3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甲方要求的现场相应架体模板的搭设;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清扫;施工现场内材料、设备的保卫工作。10.4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政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
31、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10.5 双方约定的总包配合的其它内容在专用条款中补充。十一、材料与设备11.1 材料与设备供应11.1.1甲方应提供的材料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除专用条款中明确的材料外,一切与乙方承包范围相关的材料乙方负责采购或租赁,其费用及二次搬运费包括在合同价款内。11.1.2甲方应提供的设备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除专用条款中明确的设备外,一切与乙方承包范围相关所必须配备的设备与小型机具由乙方负责采购或租赁,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同时,乙方需提供以上现有机械给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工程使用,直至甲方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工程完成。11.1.3甲方提供给乙方
32、劳务作业使用的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设备,其相应的机操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业主及其他方面原因而造成本工程停工、窝工、暂停施工2个月内的,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机械、设备费用及操作工工资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劳务价格风险中。若超过2个月以上的,由乙方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费用及操作工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70 %,甲方负责补偿30 %。 11.2 材料与设备计划 11.2.1按本合同11.1条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应全力配合甲方编制材料、设备需用计划,否则,因供应不及时或供应不足而导致的工程延误与窝工,
33、甲方不予负责和补偿。若因材料计划原因导致材料大量超购,造成甲方资金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11.2.2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的计划进行审核,并不减轻乙方对材料计划所应承担的责任。11.3 材料进场及使用11.3.1乙方应授权专人(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对甲方项目部组织进场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点验数量并签字确认。11.3.2乙方有权对进场的材料质量提出异议,如有证据表明材料质量不符合工程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但一旦接收进场,此将不能成为日后质量或损耗率达不到要求时的理由。11.3.3材料进出场时,乙方必须及时组织专人进行装卸,并按甲方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堆码,其堆码必须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否则均视为乙
34、方违约。11.3.4甲供材使用必须遵循“先进先用,限额领料”的原则:材料进场经甲方项目部材料员及乙方授权人点验确认的量即为乙方领料量,除钢筋外材料限额量为定额分析量。若限额量(领料量退场量)大于0,即为节余,节余量按进场时的市场价值甲乙按2:1的比例分成;若小于0,即为亏损,由乙方按材料进场时的市场价值全额赔偿。对有使用期限的材料更应严格执行先进先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材料变质作废,由乙方照价赔偿。11.3.5钢筋按废料比率控制使用,废料比率=废料数量/(进场数量-退场数量)*100%,废料比率必须控制在1%以内,若废料比率超过1%,超过部分由乙方按材料进场时的市场价值全额赔偿;若废料比率小
35、于1%,节余部分乙方可分得按进场时市场价值的25%。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有不按甲方要求安装钢筋、长材短用,故意浪费等现象,乙方则应承担200-500元/次的违约金。11.3.6坚持工完料尽场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长材短用、大材小用、优材劣用或随意降低等级使用;配制材料严禁擅自改变配合比。否则,均视为乙方违约。11.3.7现场基坑临边防护及基坑安全通道所使用的所有架管、扣件、木跳板、模板、油漆等材料费及搭拆人工费均包含在乙方综合单价中;如甲方已按标准搭设完毕,该部分材料在乙方进场后均调拨给乙方,相关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搭设所用人工费也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1.3.8材料进场及使用按项目材料管理办
36、法(附后)进行要求和管理。11.4 材料退场11.4.1材料退场时,乙方需及时与甲方项目部办好交接手续,确定材料最终消耗量。11.4.2甲供的材料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退场,否则因此发生的租金由乙方承担。11.4.3乙供材料必须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清理(清理钉子、铁丝、附着的砼、砂浆、泥土,分类、分规格堆码),并按甲方要求及时移交场地,否则,甲方另行安排其他班组清理,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按实扣除。11.5 材料保管11.5.1乙方对与承包范围相关的已进场材料承担保卫责任(包括自供、甲供、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需自聘专职保卫人员对材料进行保管,并承担材料丢失与盗损的责任。十二、保险与担保12.1 保险
37、 12.1.1甲方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12.1.2乙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参与工地施工的人员(含管理人员)及时交纳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若因乙方未按人头及时交纳社会保险造成的所有责任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承担事故善后处理的全部费用。12.1.3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12.1.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12.2 担保12.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按45万元/2栋缴纳。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甲方公司财
38、务部,乙方不得将履约保证金缴纳给甲方任何个人及项目部。12.2.2履约保证金退还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12.2。12.2.3如乙方违约(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履约保证金即按专用条款约定扣减相应部分;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被勒令退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处理办法按公司劳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执行。十三、违约责任13.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3.1.1甲方违反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第四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款项;13.1.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13.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3.2.1因乙方自身原因延期交工;13.2.2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合
39、同约定的质量标准;13.2.3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未提交甲方评审、合同原件未备案或备案不全、不及时、不真实;13.2.4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分供方款项,引起诉讼案件。13.2.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 13.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十四、争议14.1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优先采取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4.2 如乙方采用多人围堵、冲击甲方、
40、业主办公地点、施工现场、交通要道、政府部门等;威胁、恐吓甲方、业主个人或其他人员;损毁甲方、业主及其他主体的财物;阻扰施工等方式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管起因如何,乙方均应为此承担责任。除对人、财、物进行损害赔偿外,并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十五、合同解除1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5.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另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15.1.2甲方有充足的理由说明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项要求,甲方有权勒令
41、乙方停工整顿或要求解除合同。15.1.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15.1.4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15.1.5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15.2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16.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16.2 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动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质量保修责任履行完毕,最终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16.3 本合同份数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施,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一号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现场代表: 劳务负责人: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四部分 专 用 条 款一、承包方式与范围:1.1 劳务承包采用 以下方式:(1)分部分项单项综合单价:(2)基础地梁以上采用每平方米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