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治理性团结:当代基层社区治理实践的理想目标与实现路径.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788776 上传时间:2024-03-18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6.91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治理性团结:当代基层社区治理实践的理想目标与实现路径.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治理性团结:当代基层社区治理实践的理想目标与实现路径.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90No.4 Ser.No.308Theory Journal总第30 8 期第4期Jul.20232023年7 月理论学刊治理性团结:当代基层社区治理实践的理想目标与实现路径熊万胜,郑楷(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2 0 0 2 37;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 0 0 2 37)【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阐明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创造性地提出了“治理共同体”的概念。这是一种治理与建设并重的新思路。治理共同体在团结的语境下贯通了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为当代基层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其意味着一种新型的社区团结,即“治理性团结”。在实

2、现路径上,建设治理共同体需要“寓建设于治理之中”。党组织要通过党建引领统筹治理和建设,一方面促进社区多元主体的发育,另一方面透过多元主体更好地实现与群众的紧密联系,从而使社区治理体系转换成团结社区居民的架构,使社区治理能力成为团结社区居民的能力。【关键词】治理共同体;治理性团结;党建引领【中图分类号 D61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 0 0 2-39 0 9(2 0 2 3)0 4-0 0 9 0-0 9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单位制”“人民公社”等政经合一的社会组织形式逐渐瓦解。社区作为个体的生活场域以及社会的基础单元,其功能与意义日益凸

3、显,社区建设逐渐深入。作为正式提法的“社区建设”是在1 9 9 1 年前后形成的,时任民政部部长崔乃夫明确强调了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在这之后,关于社区建设的实践探索与理论探讨开始同步进行。民政部于1 9 9 8 年将“基层政权建设司”正式变更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社区建设自此被纳人国家行政的职能范围内。此后,民政部又制定了全国社区建设试验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内容。“社区建设”一时间成为了当时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但这种热度维持了十几年后发生了变化,从中国知网的主题搜索结果来看,在2 0 1 3年以后,“社区建设”这个词的出现频率明显下降了。2 0 1 3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

4、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的新命题,2 0 1 9 年民政部又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更名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治理”逐渐成为热点词汇,社区治理也替代社区建设成为了新的研究主题。当然,研究热点的转变并不意味着社区建设实践的萎缩,社区治理实际上和社区建设是相互融通的。在中国的语用环境中,虽然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的语义重心有所不同,前者偏重社会发育,后者突出国家角色,但它们之间的联系却是十分深刻的。2 0 1 9 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作为社会治理的目标,从而提出了一个“治理共同体”的新提法。我们认为,治理共同体既是一种治理的目标,也是一种建设的目标。2

5、0 2 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这可以视作贯通“建设”和“治理”的实【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集体经济与乡村治理相互促进的理论、模式与方向研究”(项目编号:20CSH066)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熊万胜,男,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城乡社会学;郑楷,男,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基层党建。91治理性团结:当代基层社区治理实践的理想目标与实现路径践探索。从中央社会工作部设定的职能来看,它不仅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对加强社会建设

6、也具有重要意义。总之,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在实践上可以是也必须是内在融通的,问题是如何在理论上说明这种内在融通。这种理论说明应该是推动治理理论本土化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本文认为,治理共同体内涵的价值追求本身是极具建设性的,因此,这个提法也就为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乃至广义的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在理论上的融通提供了概念工具。一、关于基层社区治理理想目标的讨论在现有的社区研究中,对于基层社区治理的讨论还是比较充分的,其中多数学者着力于探讨基层社区治理的具体实践机制,还有一些学者关注到了基层社区治理的性质。除却这两个方面,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治理共同体”之后,也有少数学者针对基层社区治理的理想目标展开了相关的

7、反思关于基层社区治理的具体实践机制,学者已有不少思考,在总结实际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的概念,包括福利型治理、项目化治理等。至于基层社区治理的性质,不少学者认为,当代基层社区治理具有生活治理的形态,不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基层社区治理转向日常生活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对此,笔者曾经提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帮助老百姓过日子,本质上是一种“生活治理”。钱坤在思考城市治理的基础上也认为,以人民为中心的“日常生活”治理是基层社区治理的转型方向。相较于上述两个方面的讨论,关于基层社区治理的理想目标的讨论则相对不足。在治理理论的脉络中,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型过程也包含了目标的变化,概括地说就是从强

8、调秩序到强调多元参与达成规范的转化。但在中国的治理实践中,我们不会停留在对于规范的强调,因为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我们非常需要形成党群融合的集体行动能力。一些学者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共同体”的概念,比如有学者提出,基层社区治理以紧密利益共同体的构建为目标,这种治理会在过程中尽力与群众的共同利益保持紧密一致。在国内,很早就有文献在梳理治理理论时提出了“治理共同体”一词,继而有地方在总结当地治理经验时认为当地出现了一种“社区治理共同体”,中央文件对“治理共同体”的使用则将一种学术概念和地方实践转化成富有号召力的政策术语。现今绝大多数学者都接受将其作为基层社区治理的理想状态,当然对于这一概念内涵

9、的开掘依然大有空间。不少学者都曾试图系统剖析治理共同体的理论意涵。有学者认为,从社会治理的发展来看,“治理共同体”意味着治理格局以及思路的改变。建立治理共同体实际上意味着打造多主体良性互动的治理局面,提高整体治理的有效性,而不是局限于某些领域和部分环节,这是对原先管理主义思路的进一步完善。当然,“治理共同体”也可以是一种新的共同体类型。郁建兴、任杰便认为社会治理共同体指向的是这样一种新的群体,即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治理主体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回应治理需求而相叶敏、徐咏意、马佐江:福利型治理:沪郊HY村的村治经验,复旦城市治理评论2 0 2 1 年第2 期。田先红:项目化治理:城市化进程中的

10、县域政府行为研究,政治学研究2 0 2 2 年第3期。2熊万胜:社会治理,还是生活治理?一审思当代中国的基层治理,文化纵横2 0 1 8 年第1 期。3钱坤:“日常生活”治理:城市治理的转型方向与实践机制,当代经济管理2 0 2 2 年第3期。5卢宪英:紧密利益共同体自治:基层社区治理的另一种思路一来自H省移民新村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效果的启示,中国农村观察2 0 1 8 年第6 期。沈秋伟:马长林“社区治理共同体”是“枫桥经验”的新发展,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 0 1 2 年第5期。7黄建洪、高云天:构筑“中国之治”的社会之基: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1、2 0 2 0 年第3期。92理论学刊2023年第4期互关联形成关系稳定的群体。张磊则认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基于地缘和利益,多元协商共治的人的关系和结合被设想为活生生的生命有机体。就构建治理共同体的实践意涵而言,首先,治理共同体意味着治理面向生活,指向的是一种新型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其次,建立治理共同体意味着更紧密的党群联系;最后,治理共同体是多主体协商并且共担责任的治理状态,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社会、国家参与社会自治组织实现合作主义的具体实践,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责任共同体的形成。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就解读“治理共同体”而言,已有的研究成果在锚定社会治理和共同体这两个关键点的时候大多忽视了治理与建设

12、之间的张力,结果也没能深度地说明其中的联系。在一些学术流派的观点中,建设和治理被默认为是相互联系的,二者以自发形成的“社会”为基础,共同导向公共性的建构。的确,朝向公共性的过程必定也是治理与建设统一的实践,但公共性一词不足以表达中国社区治理的主要面向。有学者就认为,公共性发育不足是中国的基本现实,且现有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区公共性的发育。因此,在公共性之外,我们需要有新的话语体系来厘清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的关系。本文认为,“治理共同体”一词以一种本土化的方式指明了治理与建设并重的新方向,因为“共同体”内含了“团结”的倾向。这里所说的“团结”是一种本土的语用实践,它指的是一种可以展开有领导核

13、心的集体行动的人际关系状态,具有独特的价值色彩。对于“团结”的这种理解不同于翻译得来的“机械团结”或“有机团结”之类用法,这些用法中的“团结”在价值上指的是一种规范或秩序,不具有“团结在什么周围”或者“实现共同目标”的意味,已经脱离了汉语的语用习惯。由此,我们可以将汉语日常语用中的“团结”理解为与规范或秩序相并列的价值目标,进而,在理想状态下,治理共同体的形成就意味着实现了一种新型的社区团结,即“治理性团结”。二、治理性团结:治理共同体的目标指向目标可以解释为一个客观的结果,价值则是事物本身存在的意义,这是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就完成一件事情而言,其实践过程可以表现为目标和价值的耦合

14、,也可以表现为两者的分离。我国当代的基层社区治理强调以人民为中心,以构建“治理共同体”为目标,显然属于前者。换句话说,当代基层社区治理以治理共同体为目标,是有内在的价值取向的。本文认为,这是一种团结的价值取向,基层社区治理在承继社区建设核心价值的基础上指向的是一种新的团结状态,即治理性团结。(一)团结:中国社区建设的内在价值取向20世纪9 0 年代初,正值中国经济建设进快速发展阶段,社会建设也被提上了议程,不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都兴起了以全面提高生活质量为特征的社区建设。通过对相关政策文件的梳理可以发现,郁建兴:社会治理共同体及其建设路径,公共管理评论2 0 1 9 年第3期。张磊:社会治理共

15、同体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及其构建可行性研究,重庆社会科学2 0 1 9 年第8 期。王春光:社会治理共同体化”的日常生活实践机制和路径,社会科学研究2 0 2 1 年第4期。4陈荣卓、车一頔:利益聚合与行动协同:新时代乡村治理共同体何以建构?一来自武汉市星光村的经验观察,中国行政管理2 0 2 2 年第1 0 期。姬赞璐、王东:责任共同体: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内生逻辑及构建路径,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 期。6俞可平:中国的治理改革(1 9 7 8 一2 0 1 8),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 0 1 8 年第3期。李友梅、肖瑛、黄晓春: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公共性困境及其

16、超越,中国社会科学2 0 1 2 年第4期。对于法文中的solidarit,国内一直有两种译法:团结或连带,前者比较流行。胡炼刚对比各种译本指出,比较拉丁文、古希腊文、法文、英文等西方语言中的solidarit,“社会连带”的译法比较符合涂尔干的本意,因为“团结”有道德的意涵在。参见胡炼刚: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社会学理论,清华社会学评论2 0 1 9 年第2 期。93治理性团结:当代基层社区治理实践的理想目标与实现路径中国的社区建设是在社会建设的过程中稳步推进和发展的。并且,鉴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地情,中国特色的社区建设具有自已独特而丰富的实践内涵以及明确的价值取向。不同于社区建设,社会建设的

17、概念早在民国初年便已被提出,它的出现与中国当时遭遇严峻的转型悖论密切相关。中国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遭受了巨大的磨难,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面临着救亡图存的压力。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有识之士切身感受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一个严重缺陷,即广大国民受制于各种血缘和地缘纽带,社会性和公共性严重不足,导致对整个社会的有效组织极其困难,也无法形成社会改造所需要的集体行动。正因如此,孙中山提出了社会建设,其核心在于兴民权,培养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兴趣和能力,一方面引导国民从家庭、宗族等私人领域中走出来,另一方面则借由自发自主的群体生活来培育国民的公共性。可见,民国时期社会建设的价值取向是非常明确的,建构公共性是蕴含其中的

18、核心议题。建国以后,党中央重提社会建设,有学者认为其与民国时期的社会建设虽有差异但在价值取向方面是有一致性的,而当代中国的社会建设以民生问题的解决和社会体制改革为题中之义,其本质上是因公共性的困境应运而生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作为社会建设之目标的公共性的表征;“发展依靠人民”“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则表明公共性在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不过,当我们审视中国自身的情况时可以发现,这样的看法也未必符合实际。王绍光认为,中国社会建设的方向不是公民社会而是人民社会,即构筑一个以劳动大众为主体的政治共同体。回顾相关的政策话语,也能体会出类似的意蕴。面对市场化改革和城市化导致的个体工具

19、主义扩张以及社会矛盾,党中央提出社会建设首先回答的是社会如何重新组织的问题。同时,社会建设的总体方向是明确的,即以和谐为目标重塑社会利益关系格局,推动形成一个新的社会管理架构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社会建设最终指向的是和谐或者说团结。对此,郑杭生也有论及,在他看来,社会建设从逆向说就是通过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更好地弥合分歧、增进团结社区建设作为中国社会建设的新起点,其价值取向与社会建设显然也是一致的。从社区服务推进到社区建设,主要基于以下考虑:面对社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社区服务的概念已经无法涵盖了,需要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包容量更大、更全面的概念来促进社区服务的完善以

20、及整个社区的全方位发展;从实践来看,社区的事情不能光靠政府,还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力量。因此,不可否认,社区建设包含了公共性建设的方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的社区建设与西方不同,其主要是为了弥补“单位制”瓦解后带来的社会功能的缺陷,恢复居民社会生活的组织性。这意味着,构建一种新的团结而不是公共性建设才是中国社区建设的终极目标,后者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实现团结目标的手段或途径。对此,不少学者也有论及。郑杭生就认为,中国特色社区建设的目标是构建和谐社区,指向的是社区居民的团结互助。丁元竹则认为,社区建设将鼓励居民广泛认同和积极参与作为重要方面,核心冯仕政:社会治理与公共生活:从连结到团结,社

21、会学研究2 0 2 1 年第1 期。孙中山:建国方略,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 9 9 4年版,第2 8 32 8 6 页。蒋卓晔、时立荣:马克思的公共性思想与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科学社会主义2 0 1 4年第2 期。3李友梅、肖瑛、黄晓春: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公共性困境及其超越,中国社会科学2 0 1 2 年第4期。4王绍光:国家治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0 1 4年版,第433页。56郑杭生:中国特色社区建设与社会建设一一种社会学的分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 期。夏建中:从社区服务到社区建设、再到社区治理我国社区发展的三个阶段,甘肃社会科学2 0 1 9

22、年第6 期。庞绍堂:论社区建设中的公共性,南京社会科学2 0 0 9 年第5 期。8李伟、雷杰:“社区建设”概念的逻辑分析及社区社会工作介入的方向,学习与实践2 0 0 7 年第1 2 期。9郑杭生:中国特色社区建设与社会建设-一一种社会学的分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 期。94理论学刊2023年第4期是为了增加社区的团结力和凝聚力。陈云松在研究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上也提出,在“行政社区”向“公民社区”转型的过程中,虽然培育社区公共性是重点议题,但社区建设的最终目的始终没有偏离谋求社区团结和更好生活条件面对社会转型的矛盾以及个体工具主义的扩张,社会建设在实践过程中最终指

23、向的是团结。“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虽然涉及公共性的建构,但这并不会动摇和谐社会作为最终目标的核心地位。有鉴于此,与社会建设紧密联系的社区建设以打造和谐社区为目的,自始自终也不曾偏离过团结的理想目标,社区公共性的构建说到底只是阶段性的成果,甚至于可以将其视作构建新的社区团结的手段。(二)当前基层社区治理实践的价值模糊2013年前后,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涉及了“创新社会治理”的相关议题,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了“社会治理”。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 0 1 7 年6 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在实践层面开创了我国社区治理的新纪元。“治理”一词进人政策术语,连通了中

24、国的治理传统和现代西方治理理论,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发展,其实际上包含了三大传统。不过,对于“治理”一词的这种混合式理解时间还比较短,其中的合还不够到位,突出地体现为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价值模糊的问题。在中国的治理传统中,最突出的价值倾向是秩序,在现代西方治理理论中最突出的价值倾向是规范,而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的价值取向则是团结。当治理一词兼取三大传统时,其中的张力必定是巨大的,而其中的主次也不容易区分。在西方的治理理论中,治理不同于统治或管理,指的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简言之,西方

25、式治理致力于建立一种规范的理想政体,主张的是权力主体有核心的多元化,以公共性的构建为基本指向。然而,中国所提的“社会治理”以及“社区治理”中的“治理”,与西方治理理论的理解十分不同。在中国的语用习惯中,“治理”可以被视为“治国理政”一词的简称,以长治久安为基本追求,或者说它最看重的价值目标是社会秩序。正因如此,不少学者其实都质疑治理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在他们看来,中国的官本位文化和政府管制型行政模式与治理理念之间有着严重的错位,同时中国也缺乏成熟的多元治理主体以及民主协作精神。事实也确乎如此,由于社会组织力量相对比较薄弱、公众的政治参与能力也有待提高,党和政府为主、社会组织与公众为辅是当下中国

26、社区治理实践的典型特征。国家虽然支持社会多元主体的参与,但只是将部分公共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主要的事务还是由党和政府负责。如此一来,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协同管理的色彩实际上被弱化了。这种过度突显国家角色地位的现象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更为严重,如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本来应该是居民的“头”,但实际上却成为了街道的“腿”。这种国家主导的治理在实践中往往将良好的社会秩序作为理想追求。冯仕政曾提出,对当今中国的治理来说,“发展与秩序问题”是最根本同时也是最困难的问题社区治理实践中以秩序为理想目标,在社会转型剧烈的阶段是有必要的。不过,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丁元竹:社区与社区建设:理论、实践与方向,学习与实践2

27、 0 0 7 年第1 期。1陈云松:从“行政社区”到“公民社区”由中西比较分析看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走向,城市发展研究22004年第4期。王绍光:国家治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0 1 4年版,第1 0、1 3、2 5 6 页。赵刚:“治理”话语与中国民族理论政策话语体系的丰富,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 0 1 6 年第3期。王绍光:民主四讲,北京:三联书店,2 0 1 8 年版,第6 2 6 4页。公维友、刘云:当代中国政府主导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理路探析,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62014年第3期。冯仕政:当代中国的社会治理与政治秩序,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28、 0 1 3年版,第1 一6 页。95治理性团结:当代基层社区治理实践的理想目标与实现路径的建成,以及工业化和城镇化达到了较高水准,治理的价值目标需要重新厘定。秩序作为治理的理想目标,并不能自动地赋予治理以价值属性,不论处于何种社会政治体制之下,不论什么阶级施行统治,不论何人上台执政,都会追求良好的社会秩序。秩序作为治理的目标主要体现国家的工具理性,强调一种技术性效果,其中的价值目标依然是有待说明的。(三)治理性团结:社区治理实践应有的理想目标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传统来看,2 0 1 3年以来从社区建设到社区治理的话语转换,只是工作理念的重要调整,作为内核的价值追求并没有改变。同时,即使提倡社区

29、治理的理念,也必须在实践中透出社区建设的效果,某种团结状态作为社区建设的核心目标必定也是基层社区治理的价值承诺。本文将这种通过治理实现的团结状态称为治理性团结。由于本文强调在汉语的日常语用实践中来理解“团结”,这就使得这里所说的团结并不容易直接从西方的学术脉络中接续过来,但我们依然可以从相关的文献中得到启发,即更多是通过借用而非简单接续的方法来使用西方的学术资源。为了解释传统欧洲国家尤其是英国和中国的国家建构差异,弗朗西斯科福山区分了社会性的团结和政治性的团结,前者依靠的是法治化的国家政权建设,而后者在基层主要依靠血缘等因素。今天,社会性的团结在中国的衰落是明显的,伦理秩序的瓦解和血缘关系的淡

30、漠也是一大趋势。与此同时,在社会原子化明显的大环境中,基于个人政治权利和选举政治的政治性的团结也没有获得很好的发展空间。有鉴于此,中国的社区团结实践可能走向的是一种新的路子,即治理性团结。所谓治理性团结,是指这样一种非常不同的社会团结形式,即治理体系通过体系化的联结机制将社会的各方主体都联系起来,使之具备共同展开集体行动的潜力。我国治理共同体强调党建引领下的多元治理主体协作,重视党群之间的联系,其在理想状态下指向的正是治理性团结。在秩序、规范和团结这三者的关系上,不能简单地说秩序是基础、规范是手段、团结是目标,它们之间不存在确定的逻辑次序,在实践中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同条件下三者的关系

31、是不同的,比如在秩序混乱的时候,规范和团结都可以作为恢复秩序的必要手段,而在没有遇到挑战或者并没有明确的集体行动的必要时,规范甚至会比团结更加被人接受。我们这里突出了团结在三种目标之间的地位,是在一种必不可少的意义上进行的理解。也就是说,在社区治理或建设过程中,团结应该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同时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目标。由于这里所说的团结是一种本土语用方式上的团结,必定包含了“团结在什么周围”或者“实现共同目标”的意思。因此,一旦说这样的团结是必不可少的时候,即使同时重视秩序或规范,它们也都必须是和这种团结相适应的秩序或规范,而不是不需要这种团结的秩序或规范。在社区治理实践中,只要说这样的团结是

32、必不可少的,它就能够因地制宜和因时而异地自己为自已确立核心地位。这不是个理论问题,而是个实践问题。三、寓建设于治理之中:当代基层社区治理实践理想目标的实现路径尽管作为手段或目标的团结具有如此巨大的统摄能力,如何在社区治理实践中具体地实现它依然是一个问题。笔者曾经提出过,治理的体系化是当前中国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转向,摆脱了单一的单位或基层体制,形成一种有“体”有“系”的丰富结构,“体”在中心,“系”在边缘,“体”强调的是党建引领,而“系”则意味着多元治理主体的发育。“体”与“系”是相互需要的关系,没有“体”,“系”之间的关系【美弗朗西斯科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桂林:广西

33、师范大学出版社,2 0 1 4年版,第36 5 页。熊万胜:江山与人民:中国治理体系解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0 2 2 年版,第40 3页。2熊万胜、方:体系化:当代乡村治理的新方向,浙江社会科学2 0 1 9 年第1 1 期。96理论学刊2023年第4期会趋于无序,反过来,如果没有丰富的“系”,也就没有“体”可言。同样的,“治理共同体”一词也内含了多元主体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否则也就无所谓“共同体”。如果从治理与建设之间的关系来看,治理体系化与建设治理共同体,不仅是一种治理实践,同时也是一种“寓建设于治理之中”的社区建设思路,它是要在尊重和引导群众主体性的前提下搞好社区治理,但是在

34、集中与分散之间强调了集中,在“体”与“系”之间则突出了“体”的主导性。具体而言,在基层社区治理过程中,一方面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促进多元治理主体的发育,另一方面党组织也要透过多元治理主体,更好地实现与群众的紧密联系。(一)党的自身建设是实现治理性团结的前提治理性团结作为一种理想状态,是在党组织团结群众的过程中获得现实性的。可见,在建设治理共同体过程中,提升党组织社会的能力是最关键的。所以说,实现治理性团结的关键在党,这不是一句套话。不同类型的政党制度模式有着差异化的政治功能,社会整合是中国政党制度特有的政治功能,这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党执政与多党参政的结合与统一的结构模式密切相关。可见在中国,

35、就实现社会团结而言,共产党的有效性显得格外重要。从历史经验来看,中国社会的组织离不开党的力量。近代中国社会的整合一直缺乏相应的政治组织载体,要么缺乏能代表民众利益诉求的政治组织,要么是政党组织本身蜕变为政治官僚组织,直到共产党诞生。中国共产党的诞生结束了近代中国社会的整合危机,其通过广泛的社会动员赢得了民心,把一盘散沙的社会组织了起来。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也积累了群众路线和统一战线等组织社会的丰富经验,因此,在社会剧烈变革的情况下,重新组织社会的重任还是需要由中国共产党来担当。毛泽东曾明确指出,“只有经过共产党的团结,才能达到全阶级以及全民族的团结”,足见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的组织能力是政府或

36、者社会自发组织都无法相比的。随着人民公社的瓦解,虽然不再强调党的一元化组织,而是主张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但这并不影响党在社会组织方面发挥核心作用。实践也证明,当代中国社会团结的实现离不开共产党的作用。我们所谓的治理性团结,回应的正是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其核心要义在于提高社会生活的组织性,而这只能依靠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才能实现。作为一个政党,共产党既是政权组织也是社会组织,其在政权高层主要是以政权组织的形态存在的,而在基层则体现为社会组织。这意味着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治理才能深人生活,从而提升社区社会生活的组织性。历史和实践经验证明了党的有效性和治理性团结之间确实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因此

37、,加强党自身的建设对实现治理性团结来说是基础性的。当前在基层社区治理过程中,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确实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同时党建引领的能力并没有很好地发展起来,因此党组织在实践中就会倾向于依靠地方政府或自治组织来形成引领力,最终导致了政府引领而非党建引领的发展。这给构建和强化权力的治理网络实现治理性团结带来了难题。因此,就实现治理性团结而言,新时代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非常关键的,要加强党的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着力提高党建引领的能力。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着力提升党的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二)通过党建引领促进多元治理主体的发育治理

38、性团结意味着达成了一种良善的治理,这仅仅依靠国家的力量是不够的。中国社会并不是在被动地“被治理”,而是在以自己的逻辑顽强地参与国家建设和政治过程,各种社会力量的组织能力与国家治理逻辑互动,将塑造国家治理未来的制度安排和发展方向。对此,治理共同体的建设要求将各俞可平:中国如何治理?通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道路,北京:外文出版社,2 0 1 8 年版,第9 页。罗峰:变革社会中的政党权威与社会整合,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 0 0 6 年。2毛泽东选集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 9 9 1 年版,第2 7 8 页。4熊万胜:试论乡村社会的治理振兴,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 0 1 9 年第3期

39、。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一一个组织学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 0 1 7 年版,第439 页。97治理性团结:当代基层社区治理实践的理想目标与实现路径种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团结起来,使它们与党和政府共同担责同时也共享成果。然而在当前的社区治理过程中,还是存在治理主体单一的问题。街道/镇在社区治理过程中过于强调自身的主导地位,忽视发动群众,或者不敢发动群众,造成“有人治,没人理”的问题,也即基层组织很努力,但普通群众参与热情不高。有鉴于此,如何促进多元治理主体的发育成为了社区治理实践中呕需解决的问题就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发育而言,首先需要走出一个认识误区,即人们常常会倾向于认为党对社会的组织会

40、影响社会的活力,从而阻碍多元治理主体的发育。然而从基层社区治理的实践经验来看,“体”与“系”是协调共生的关系,党建对社会联结的引导和引领作用是发育多元治理主体的重要条件。一方面,党组织的强大可以为多元治理主体的发展创造出更大的余地。我们认为,治理主体应该多元,同时应该为社会团结发挥出建设性的作用,而这种对于社会团结具有建设性作用的社会主体的存在,需要特定的社会环境,党的建设越是有成效,就越是有条件促进这种组织的发育。另一方面,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需要协调,党建引领有助于理顺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中央社会工作部的组建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一点。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通过职责集中和机构整合,将体制内

41、外的力量统合在党的引领下,能够有效克服多元主体间协调难的问题,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由此可见,强化党建引领不仅没有阻碍多元治理主体的发育,反而为其发育以及协同创造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基层社区治理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多元治理主体的一部分容易出现力量过强的状况,这不仅会影响其他治理主体的发育及参与,甚至还可能弱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具体表现为基层社区治理的行政化。有鉴于此,为了保证地方政府正向参与基层社区治理,应该厘清两组关系:其一,基层党组织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在党政“一肩挑”的过程中要尤其注意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书记的权威,避免出现“行政吸纳政治”的状况;其二,地方政府和其他治理主体

42、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应该积极转变自身的角色定位,注意划定责任范围,明确街道/镇和社区的关系定位,实现从包揽向引导的转变,增强社会供给,鼓励以及支持其他治理主体的参与。相较于地方政府的强势,社会组织以及公众作为多元治理主体,力量相对薄弱,在基层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参与不足的问题。因此,不同于适当约束地方政府,对于社会组织以及公众应该尽力激发其活力。具体而言,在公共领域,可以让民间社团承担一定的功能,政府适时地从一些领域退出,让民间社会组织在这些领域享有一定的自主性治理权。与此同时,需要大力推进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健全和完善政治参与的制度和机制,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培育公民的民主和法治精神,

43、培养公民的参与技能,引导及规范公民的参与行为。(三)透过多元主体加强党群联系在基层社区治理过程中,多元主体的发育及参与并不必然产生团结力,原因在于,寓建设于治理之中的实践路径虽然强调多元主体发育的重要性,但就实现治理性团结而言,更为关键的是密切党群之间的联系。换句话说,相较于多元主体的发育,党组织如何透过多元主体加强党群联系才是更为重要的议题。党组织透过多元主体加强党群联系,关键在于把握住当代基层社区建设以及治理的核心。就社区建设而言,应该拓展思路,以集体经济发展为抓手带动社区群众的组织。换句话说,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党借由多元社会主体的作用,应该尝试给社区居民带去更多的经济利益。以往的社区往往

44、通过一统共享观念来维系社会整合,构建一种基于共同情感的团结。熟人社会瓦解后,随着社区群众之间的情感纽带日趋弱化,这种基于共同情感的团结其实在逐渐丧失现实性。因此,要想打开社区的这种折叠状态,应该进行更为有效的社区建设,而这往往和某种经济利益相联系。具体而言,在乡村社区,问题的关俞可平:中国如何治理?通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道路,北京:外文出版社,2 0 1 8 年版,第1 1 7 页。2熊万胜、刘慧:社区折叠:打造熟人社区的梦想为何难以实现,探索与争鸣2 0 2 1 年第1 2 期。98【责任编辑:邓帅理论学刊2023年第4期键在于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通过引进公司、创新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内置

45、金融合作组织等,重新激发乡村集体经济的活力。而在城市社区,这种社区建设可以是尝试开发小区业委会的经济功能。就社区治理而言,要让治理更多地面向生活,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生活治理能力,而这决定了基层党组织是否能够发挥出组织社会的能力。当代社区更多的是一个生活场域,这意味着当代基层社区治理的核心在于安排群众生活上的事务,可以称之为生活治理。随着社区的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这种生活治理变得愈发重要。因此,基层党组织要想透过多元社会主体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实现治理性团结,就必须发挥出生活治理能力,帮助老百姓过好日子,恢复社区生活的活力。从实践经验来说,一方面,基层党组织需要安排好居民的公共生活。例如上海郊区乡

46、村的基层党组织对村里的文体团队进行了有力的组织,同时对公共活动场所进行了有效的建设和管理,这就抓住了乡村多元组织体系的“系”,使得生活治理能够真正透过多元社会主体落地。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也要关注居民的私人生活,借由多元主体形成的社会网络及时了解居民所需,解决居民所难。就笔者在上海、嘉兴等地的调研来说,那些比较团结的村庄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基层党组织能够及时为居民解决生活上的琐事,大到危房修,小到庭院打扫,都能看到党员干部的身影。总之,形成治理性团结的关键在于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和的能力,因此,在构建治理共同体过程中,多元主体的发育只是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让党组织透过多元主体更好地密切与群众的联

47、系。对后者来说,落实到实践上便是要注重两点:其一,拓展社区建设思路,让社区建设和经济利益相联系;其二,让治理面向群众的生活领域,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生活治理能力。四、结语在中国的语用环境中,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的语义重心是有所不同的,前者偏重社会发育,后者则突出国家角色。但是,它们之间的联系也是深刻的,问题在于如何在理论上建构出这种内在联系。一直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话语体系中,并没有话语可以整合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从实践来看,社区建设在构建和谐社区过程中是有价值取向的,即和谐或者说团结。与之相较,社区治理实践以秩序为目标实际上存在价值模糊的问题。有鉴于此,也许我们可以赋予社区治理以团结的价值,

48、进而实现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之间的汇通。这种潜在的理论可能性在“治理共同体”这个提法中获得了现实性。本文认为,所谓治理共同体是一种治理与建设并重的社区治理新方向。在理想状态下,治理共同体的形成意味着实现了一种新型的团结,即“治理性团结”。形成治理性团结的关键在于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和能力,但同时也要注意多元治理主体的发育与配合。因此,在实现路径上,当代基层社区治理以治理共同体建设为目标,需要寓建设于治理之中。这意味着党组织要通过党建引领,统筹治理和建设:一方面,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促进多元治理主体的发育,激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合作治理的新局面;另一方面,党组织也要透过多元治理主体,更好地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从而使社区治理体系转换成团结社区居民的架构,使社区治理能力成为团结社区成员的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论文指导/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