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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培训制度x.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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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精选资料周口市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全面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生产人员的素质,实现生产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安全、经济、文明生产,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培训是公司各项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和创一流企业的重要内容。要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培训工作;要与生产任务一样进行考核、奖惩。第三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生产培训工作;运行主管、检修主管负责具体管理生产培训工作,综合管理部设专人协助进行培训工作的开展和实施。逐步建立生产技能培训中心。第四条 要建立、完善“培训、考核、

2、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生产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第五条 生产培训经费可从生产费用中列支。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的生产人员及其后备人员的培训。第二章 生产培训主要工作人员及其职责第七条 生产培训主要工作人员1、公司的生产培训工作,应由主管生产厂长负责领导,并由主管人事的专职人员担负此项工作。2、各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培训管理人员。3、运行值、检修班设兼职培训员,在值长、班长领导下开展培训工作。第八条 培训员应由熟悉生产情况,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热爱培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培训作为生产技术人员应纳入生产系列管理。 第九条 培训主管部门的职责1、贯彻上级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

3、2、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和生产发展的需要负责编制公司生产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费用预算。3、负责上报有关报表和培训成果。4、负责检查、总结培训工作情况,推广先进培训经验;对培训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培训工作作出评价,并提出奖惩建议。5、负责组织公司的专业技术训练、安全技术培训、技术讲座、技术表演、操作比赛、技术考试等活动。6、组织培训网活动,召开培训会议,汇报培训情况。组织对有关生产人员进行规程制度和生产知识的抽查、考问。参加生产调度会议、事故调查分析会、技术竞赛评比会、技师评审会等。 第十条 班组培训员具体负责下列工作1、编制班组培训计划,在班长、值长领导下认真执行并努力完成各

4、项培训任务。2、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所管辖设备的技术规范,熟悉设备情况及规程制度等。3、依靠班组人员,结合班组特点开展班组培训活动。4、协助班长、值长做好日常的班组培训工作,如站班考问、安全知识问答、技术讲解、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5、协助班长、值长安排好新人员的岗位培训,督促、检查师徒合同的落实,做好新人员的考问抽测工作。6、及时做好各项培训的登记管理并按期总结,向上一级汇报执行情况。 第三章 生产培训第十一条 新录用生产人员的基本培训按有关规定录用的新生产人员入厂后,必须进行入厂教育,内容为:1、环保理念教育;公司发展历史;2、电业职业道德教育;3、遵纪守法和文明礼貌教育;4、有关法律、法规和

5、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新录用生产人员经入厂教育,考试合格,择优分配工作岗位,进行岗前培训学习。第十二条 新值班人员的培训新值班人员在上岗独立值班工作前,必须经现场基本制度学习,跟班学习和试行值班学习三个培训阶段,每个阶段需制订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培训。第一阶段 现场基本制度学习新值班人员必须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本岗位有关规程制度,考试合格才能参加跟班学习。第二阶段 跟班学习新值班人员跟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由班组培训员会同班长先派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和制订分期、分阶段的培训计划,学习有关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本岗位有关系统、运行方式、现场规程制度、职责等。在师傅指导下做些简单辅助工作,

6、但不准操作设备、顶岗或进行运行业务联系。跟班学习期间,应按阶段进行考问。学习期满,必须进行全面考试。考试合格,才准转入试行值班学习。如考试不合格,再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经补考仍不合格,调离该工作岗位。第三阶段 试行值班学习新值班人员在进行值班学习期间,允许在有经验的值班人员指导和监护下,逐步参加实际操作,并进一步加强操作技能、安全技能和事故应变能力的学习。试行值班期间,要加强实际能力考查。学习期满,须通过独立值班考试,履行审批手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值班。第十三条 新检修(试验)人员的培训新检修(试验)人员在独立担任检修工作前,必须经过基本训练和检修实习两个阶段,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年,

7、每个阶段应制订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培训。第一阶段 基本训练新检修(试验)人员进入现场后,由培训员会同班长选派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检修工艺规程、验收规程、质量标准、工艺操作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并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基本训练完毕,必须通过全面技术考核。考试合格,可转入检修(试验)实习。考试不合格,应限期补考,补考不合格,调离该工作岗位。第二阶段 检修(试验)实习新检修(试验)人员基本训练考试合格后,准许在师傅的指导和监护下参加实际检修(试验)工作。实习期间的工作和检修质量,主要由师傅负责,新检修(试验)人员负次要责任。学习期满,必须通过独立工作考试,履行审批手续,取得上岗资格

8、后,方可独立工作。在实习过程中,如检修(试验)能力和技术知识掌握较差,应延长实习期限,必要时调换其它合适的工作。对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提前完成各阶段培训计划。第十四条 大中专毕业生的培训大中专毕业生,在正式分配到现场实习前,必须进行入厂教育,由总工程师、人事、安全等部门负责人系统地介绍本公司的概况,组织机构及有关规程制度等。组织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有关规程制度等,经考试合格,分配到现场实习。大中专毕业生进入现场前,培训专职人员应根据所学专业,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学习计划,提出实习要求。实习期限为一年,实习必须经过生产过程见习和岗位实习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均需制订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培训。第一阶段

9、 生产过程见习大中专毕业生应分别对所学的设备、系统和有关规程制度有一般的了解。见习期间可在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指导下,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不能操作设备或进行运行业务的联系。生产过程见习的期限,一般为整个实习期的三分之一,见习期满前半个月,应提出实习报告交培训工程师审批,并经过考试,然后作出是否准许转入岗位实习的决定。第二阶段 岗位实习岗位实习阶段要求深入、系统的熟悉和掌握本岗位主要设备的构造、特性、系统布置、设计和制造厂的技术资料、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有关现场规程、制度。并具备独立操作或检修(试验)有关设备的能力。实习期间,根据班长对实习人员日常考查,经部门批准,在有经验的值班人员或检修(试验)

10、人员的指导和监护下,逐步进行实际操作或参加实际检修(试验)工作。岗位实习期满前半个月应提出实习报告,由总工程师组织独立工作考试和考核,考试不合格,则延长实习期限,然后进行补考。第十五条 新值长的培训培养值长应挑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三年以上本企业主要专业运行工作经验技术人员或运行班长进行培训。培养值长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在各主要专业运行岗位上跟班实习,尽可能安排仿真模拟培训。经各阶段考试合格后,再上值长岗位跟班实习一年。培养值长由总工程师主持并组织全面考试,考试合格,经厂长批准后方能正式上岗。第十六条 转岗人员的培训转岗人员培训应按本人实际情况和岗位规范要求进行培训。第十七条 班组长的培训

11、班组长培训根据岗位规范的要求进行培训。班组长培训内容主要是班组管理知识、班组现场管理办法等。可划分为理论知识学习、调研取经、跟踪考核三个阶段。重点是跟踪考核,时间一般为三个月,每个阶段应制订培训计划大钢,按计划进行培训。各阶段考试(核)合格,经履行审批手续后颁发班组长培训合格证书。第十八条 生产人员的培训应根据岗位规范和技术等级标准,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培训。第十九条 生产人员生产培训,由主管部门提出培训计划,培训部门归口管理,分头实施,岗位资格复考每年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十条 要积极利用各种培训方式,结合设备检修开展技术等级培训,逐渐提高生产

12、人员的技术等级。第二十一条 生产人员要根据垃圾焚烧设备的发展,针对生产中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积极组织知识更新的培训,以适应生产的需要。第二十二条 运行人员技术学习内容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技术等级标准、岗位规范和有关规程制度。2、电力系统发生过的事故、障碍、历年累积的设备异常情况资料汇编和反事故技术措施。3、反事故演习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及反事故措施、对策。4、现有设备和新设备的构造、原理、参数、性能、系统布置和运行操作方法。5、安全经济运行方式和先进工作方法。6、设备检修或异动后运行方式及新技术的运用。7、季节变化对运行设备的影响及预防措施。8、运行专业

13、理论或操作技能示范等。第二十三条 检修(试验)人员技术学习内容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检修(试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技术等级标准、岗位规范及有关规程制度。2、电力系统颁发的事故快报,事故通报、事故资料汇编及反事故措施等。3、现有设备及新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系统布置及一般运行知识。4、检修工具和器具、试验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5、设备的检修、试验方法、检修质量及验收标准。6、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7、检修(试验)专业理论或操作技能示范等。 第四章 培训方式 第二十四条 常规培训方式包括:技术报告会、 技术讲座、学习先进工作方法、传授先进经验、技术问答、考问讲解、技术比赛和技术示范。第二十

14、五条 反事故演习的目的:1、定期检查运行人员处理事故的能力。2、使生产人员掌握迅速处理事故和异常现象的正确方法。3、贯彻反事故措施,帮助生产人员进一步掌握现场规程,熟悉设备运行特性。第二十六条 反事故演习的组织领导1、运行值在值长领导下进行。2、检修班组在班长的领导下进行。第二十七条 反事故演习的具体规定1、反事故演习,一般由生产管理部、安全、培训、以及运行、检修主管等组织。2、反事故演习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3、反事故演习一般每季不少于一次。第六十条 反事故演习应着重考虑以下内容1、本行业发生事故的教训和异常现象。2、设备上存在的主要缺陷及薄弱环节。3、新设备投入前后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影

15、响设备安全运行的季节性事故。4、特殊运行方式及操作技术上的薄弱环节。5、设备系统的重大复杂操作。第二十八条 演习领导人应对演习内容进行详细研究,审定演习计划。在计划中应指定参加演习对象和出现问题时正确处理方法,还应根据设备和仪表可能出现的故障及值班人员可能发生的错误,订出预防措施。第二十九条 每次演习都要指定监护人,由非当值的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演习前,演习领导人应向监护人讲解全部演习计划,布置监护人的任务和责任,并会同监护人仔细研究演习计划。监护人的职责:1、按计划内容正确及时地发布事故现象,监视演习人的动作是否正确,判断是否迅速。2、发现演习人违反演习制度,企图触动运行设备时,应立即制

16、止,防止造成事故。3、当演习过程中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应立即宣布停止演习,全体演习人员退出现场,由当值人员进行事故处理。第三十条 反事故演习开始前,演习领导人应将演习现场当时的运行方式和负荷情况,以及应遵守的制度通知演习人员,演习人员各就岗位后,演习领导人和监护人按照演习计划的程序,将演习情况和事故状态发展的补充情况,依次向演习人员宣布。第三十一条 演习过程中,演习人员不得妨碍当值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准操作运行设备。为保证演习过程中的安全,应采取如下措施。1、演习人员不得触动运行设备,只能用模拟方式表示,或在培训专用模拟场进行操作。2、事故演习可用挂牌方法进行,但演习用标示牌的颜色必须与运行中的标

17、示牌颜色有明显区别。3、使用通讯电话事故信号时,应与正常运行有区别,防止发生误会,如通话前加上“演习”,结束后加上“演戏结束”。第三十二条 演习结束后,演习领导人应召集全体监护人员、演习人员进行总结评价,并针对演习过程中暴露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演习结果应填写在反事故演习记录簿内,并附原始演习计划。第三十三条 运行人员应根据季节特点和现场设备的实际情况开展事故预想,预想可能性的事故,做好预防和处理对策。事故预想应有现象、处理对策,其它班组的补充意见和上级领导的审阅意见及评语。事故预想应记录在事故预想薄上,事故预想每周不少于一次,遇有特殊运行方式,设备缺陷应随时进行。事故预想可以口问、文字等形式

18、进行。第三十四条 消防演习:为提高公司人员的临场应变能力,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及时迅速的处理火灾隐情,特要求公司各部门根据消防管理制度的要求,每年以各部门为单位举办一次消防演习。消防演习使用器具的要求:1. 使用的消防器材可以是到期需要更换的;2. 允许在值长的安排下消防水泵,使用消防水;3. 允许在公司内远离设备、设施的地方设置小范围的着火区,但必须用障碍物遮拦,如:铁桶、砖墙等。 第五章 培训中心的建设第三十五条 培训中心是规范、快速有效地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必备条件。第三十六条 培训中心应具备相应的培训条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培训文件。第三十七条 培训中心应配备必要的管理

19、人员(兼职)和专职培训教师(临时性外聘)。聘请既有理论水平、又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具有一定培训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师为兼职教师,形成一支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生产培训师资队伍。第三十八条 培训中心要紧密结合本公司的设备现状、生产发展和生产人员技术状况,制定培训方案,培训内容突出技能,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第三十九条 优先注重稀少工种生产人员的培训;加大特种岗位培训力度。 第四十条 每年的定期考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应在“五一”前考完。现场规程制度应在“十一”前考完。规程修订后,应即组织学习考试。地严重违反现场规程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人员,应给予不定期考试。第四十一条建立生产人员个人技术培训档案,指定专人管理,及时登录生产人员的各项培训内容,并将成绩单及有关资料归入个人培训档案内,实现微机管理。第六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解释。各部门、班组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并报备案。第九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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