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蔬菜定点采购协议甲 方:新川中心小学 联系电话:18772948640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 方: 联系电话: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我校食堂蔬菜实行定点采购。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点购买蔬菜,采购事宜全权由甲方采购员 郭丰明 专人负责,食堂库管员 李 芳 验收入库。2、乙方须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由甲方留存,同时须向甲方交付供货安全质量保证金 元,如无违约行为在协议解除时一并退回。3、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蔬菜质量可靠
2、,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并相应扣除违约金。4、乙方所提供的蔬菜品质必须达到新鲜、质优、无变质腐烂、无残留农药等质量要求。同时要求乙方在价格上要给予优惠,须低于或等于市场价。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适当涨跌,但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新的价格。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乙方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相应扣除违约金。5、付款方式:甲方用现金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甲方才予以付款。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其中一方如果需要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