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七单元 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内容标准
一3.3 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一3.4 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
一3.5 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能够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一3.6 知道法律是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教育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
1.尊重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
2.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自觉遵纪守法。
3.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意义,加深对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内容的理解,体会今天的我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4.树立法律保护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敢于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能 力
1.发展独立思考和自我控制力,提高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的能力。
2.能够认识和判断哪些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和行为,提高是非美丑的辨别能力。
3.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掌握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以及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技巧与方法。
3、 知 识
1.了解不良诱惑的危害;知道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的基本方法。
2.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3.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4.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课时安排:计划用5课时授完,一框1课时,作业辅导1课时。
第15课 抵制不良诱惑 预防违法犯罪
教学内容:
本课包括两框内容:第一框——面对生活中的不良诱惑;第二框——预防违法犯罪 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教学重点:“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是本课的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是本课的教学难点。
教学方法:阅读法、案例分析法、讲授法
课时安排:计划用2课时授完。
第一课时(总第12课时)
教学内容:讲授第一框——面对生活中的不良诱惑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如果沉溺于不健康、庸俗的情趣中,如果不能拒绝不良嗜好,不能抵制不良诱惑,就有可能出现一些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生活是美好的, 但又是复杂的,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可能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侵害,需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所以本单元安排了“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板书:第15课 抵制不良诱惑 预防违法犯罪
二、讲授新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新思想、新观念正在丰富着文成年人的精神世界。与此同时,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心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活动有所蔓延;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成为社会公害;一些未成年人价值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等,也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与此同时,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业通过网络传播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歧途。这一切都说明在我们中学生周围,许多不良事物都不同程度地诱惑着我们,影响着我们的健康成长。当我们面对生活中的不良诱惑时,我们该怎么办呢!(板书框题)
板书: 第一框 面对生活中的不良诱惑
1、不良诱惑的危害
(1)区分生活中的不同诱惑
情境活动一:观察生活——
说一说:在我们身边存在着哪些诱惑? (引导学生讨论)
如:荣誉的诱惑 金钱的诱惑 理想职业的诱惑
舒适工作生活环境的诱惑 好烟好酒的诱惑 游戏机的诱惑
“黄、赌、毒”的诱惑 “法轮功”等邪教的诱惑
议一议:哪些属于不良诱惑?
如:好烟好酒的诱惑 “黄、赌、毒”的诱惑 “法轮功”等邪教的诱惑
教师讲述:
有些诱惑并不一定是坏事,比如:荣誉、金钱对青少年充满了强烈的吸引力,但只要通过正当的途径和刻苦努力去获得,就能成为一种前进的动力,对我们的成长期促进作用。电子游戏是一种新型娱乐,集多种技术和众多学科知识于一体,它对于开发人的智力,锻炼眼、耳、手、脑并用能力有一定的好处,适当、有节制敌娱乐,不仅可以适当放松自己,还可以发掘自己的潜能。
但有些诱惑对青少年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的,如:烟酒的诱惑 “黄、赌、毒”的诱惑 “法轮功”等邪教的诱惑。
这就要求我们要善于认识、区分生活中的不同诱惑。只有我们充分地认识了不良诱惑的危害时,我们才会主动去认识、区分哪些属于不良诱惑。不良诱惑都有哪些危害呢!
(2)不良诱惑的危害
情境活动二:(教材P53页图文材料)
讨论:结合上述漫画和事例,谈一谈它们的危害。(见教材P53页——54页教材)
读一读:(见教材P54页阅读材料)
想一想:“黄、赌、毒”、“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有哪些危害? (教材P54页)
做一做:请分别拒绝“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设计一条宣传用语。
如:“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赌博恶习危害大 害人害己害国家
远离邪教 珍爱生命
我们知道了不良诱惑的危害,就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抵制不良诱惑都有哪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呢?(怎样抵制不良诱惑呢?)(板书)
2、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情境活动三:(教材P55页材料)
说一说:弟弟陷入吸毒的泥潭,有哪些方面的原因?
议一议:我们从哥俩的事例中得到哪些启示?
教师讲述:
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我们一定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和科学素养,慎交朋友,提高自己的判读能力,正确识别真假美丑,不为假象所迷惑,防止上当受骗。(板书)
(1)慎交朋友,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
情境活动四:(教材P55页下材料)
议一议:如果遇到下列情况,自己会怎么想?会怎样拒绝?
①有人约自己在上课时间去录像室看录像。
②有人邀自己赌博玩乐。
教师讲述:
好奇心和从众心理是青少年的一种正常心理,但猎奇心和盲目从众却容易使青山年收到不良诱惑的侵蚀,影响身心的健康发展,一些人之所以经受不住不良诱惑,往往是因为受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的驱使。因此,抵制不良诱惑要克服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提高自己的控制力,在自己心中筑起一道抵制不良诱惑的坚固长城。(板书)
(2)克服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提高自己的控制力
情境活动五:(教材P56页下材料)
想一想:这几位同学可以通过哪些方法进行抵制?
议一议: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
教师讲述:
抵制不良诱惑,要运用法律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与之斗争,以保护自己,净化我们成长的环境,决不能袖手旁观。(板书)
(3)运用法律等手段与之斗争
在不同的情境下,抵制不良诱惑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我们要学会抵制来自生活中的各种不良诱惑,就要掌握一些行之有效的好方法,教材P57页的相关链接为我们介绍了一些战胜不良诱惑的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相关链接:(见教材P57页链接材料)
避开诱惑 学会拒绝 联想后果
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 专时专用 请人监督
三、课堂小结(略)
四、课后作业
1、“黄、赌、毒”、“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有哪些危害? (教材P54页)
2、我们应该怎样抵制不良诱惑呢?(教材P55—565页)
(在《资源与学案》第37页空白处完成)
第二课时(总第13课时)
教学内容:讲授第二框——预防违法犯罪 从杜绝不良诱惑做起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1、情境导入:(见教材P57——58页材料)
讨论:
①魏某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交友不慎、经不住不良诱惑、不能防微杜渐等,由小错误一步一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②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受到什么启示?
(预防违法犯罪,要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板书)
2、板书框题: 第二框 预防违法犯罪,要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二、讲授新课
1、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1)什么是法律?法律有何特点?(学生阅读教材,找出概念)
法律——法律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
教师讲述:
法律这种行为规范不同于道德、纪律、章程、宗教戒律等其它社会行为规范。
从制定上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当然这要经由国家的立法机关,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来制定;其他的规范不是由国家制定的。道德规范是约定俗成的,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纪律规范是本单位制定的;章程是本组织制定的;宗教戒律是该宗教组织历史地形成和制定的。
从发挥作用的保障机制上看,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警察、法庭等)保证实施的,其他规范则没有国家强制力做保障。道德,靠人们的信念、习惯和社会舆论的力量发挥作用;纪律和章程,靠本单位或本组织的行政力量来发挥作用;宗教戒律,主要靠信仰的力量、靠宗教纪律发挥作用。从适用范围上来看,法律在全国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道德的适用范围广,但在阶级社会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并非某种道德为所有人尊奉。纪律、章程、宗教戒律等规范只在本单位、本组织、本宗教适用,即在局部适用,不能拿本单位的纪律处分外单位的人。当然,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又有着密切的联系。总之,概括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可以得出“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的结论。同时,我们也可以由此得出法律规范的特征。
法律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三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的区别
违法与犯罪,是法律的基本知识,又是法律对人们行为的禁止性规定,避免违法犯罪是人们行为底底线。
违法,指不履行法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法行为包括违反宪法的行为、违反刑法的行为、违反民法的行为、违反行政法的行为等几类,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接受刑罚的行为。
严重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一般违法与犯罪,二者在所违反的法律、对社会的危害、应受到惩罚等方面,有着严格的界限。
(3)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的联系
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是有联系的,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大多都是由不良行为开始,发展为一般违法,再由一般违法发一步一步走上犯罪道路的。如,前例中的魏某(教师可用此案例说明)。
因此,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有可能导致犯罪,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读图:教材P59页——本是花季少年
说一说:你从这幅图中看出了什么?
(认清不良行为的危害,预防违法犯罪。)
试一试:“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请你举例说明。
过度讲述:
我们不仅要懂得学法、知法的重要性,关键是认识到遵守纪律、防微杜渐的重要性,自觉地遵纪守法。(板书标题)
2、遵纪守法,防微杜渐
情境活动一:看一看 说一说(教材P59页图文材料)
说一说:
①若你遇到漫画中的这些情况,自己会怎么办?
②有人说“偶尔做一次也没有什么”。谈谈自己的看法?
教师讲述:
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学受猎奇、盲目从众、讲“哥们儿”义气等不良心理的驱使,不分是非,不坚持原则,而做出了一些糊涂的、看似小事的行为,做了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最后,一步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些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都是从一些不良行为开始的,无论是不良行为还是严重不良行为都有可能发展为犯法犯罪。“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1)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提问:那么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相关链接——(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60页)
(让学生分别划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情境活动二:(见教材P60页)
想一想:在我们周围同学身上存在着哪些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
议一议:这些行为会带来哪些危害?
做一做:自己打算怎样帮助他(她)?
(2)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的青少年思维活跃,好奇心强,胸怀大志,乐于交往,积极上进,遵纪守法。对于他们,预防犯罪,重要的是要具有防患意识。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因此,我们青少年要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以使自己健康地成长。
查一查:
查阅有关法规,了解以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实施哪8种犯罪会受到刑事制裁,以满16周岁的人对所有的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教师讲述:
我国刑法规定:“以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以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以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上述法律规定说明,即使不满16周岁,犯上述8种罪也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课堂小结
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一般违法与犯罪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都有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因此,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四、作业
完成《资源与学案》第十五课练习
第十六 课撑起法律保护伞
第一课时(总第14课时)
教学内容:讲授第一框——撑起法律保护伞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1、导入语: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国家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但是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有可能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侵害。这个时候,就需要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来保护我们。
2、板书课题:
第十六课 撑起法律保护伞
二、讲授新课
板书框题: 第一框 我们受法律特殊保护
情境或动一:(见教材P62页)
议一议:
①我们受到来自于哪些方面的保护? (见教材)
②我们为什么会受到特殊保护?
(我们是特殊的群体,应该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我们特殊在哪儿呢?,因为我们是未成年人。而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给与特殊的保护。
1、我们需要特殊保护(必要性)
(1)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的必要性
①未成年人的含义
我国法律规定,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在这里,未成年人包括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婴儿、幼儿、儿童、少年和未满18周岁的青年。我们也是未成年人。
②未成年人的特点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重要时期,思维活跃,乐于交往,求知欲和好奇心强。但未成年人也有着与成年人无法相比的不足之处。一是生活经验不足,各方面都不成熟,辨别能力不强;二是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够强,容易遭受不法侵害。这足以说明未成年人是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的群体。
名言:儿童和少年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他们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因此,社会有责任保护他们。
——马克思
③在社会上,未成年人是一个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的群体
由于未成年学生的年龄小,备受家长、老师、的爱护,生活的幸福、美满,可能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这些弱点。缺乏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差。
相关链接:(见教材P63页)
以上种种情况充分说明,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
(2)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的重要性
未成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希望,中华民族的希望,这正是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的重要性所在。
情境或动二:(见教材P63页)
说一说:
当唱起《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这首歌曲时,自己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教师讲述: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是党和国家的希望,中华民族的希望,其健康成长关系重大,直接关系到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所以需要法律给予特殊关注。
相关链接:(见教材P64页)
教师讲述: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2、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重要性)
教师讲述: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是党和国家的希望,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板书)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另外,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板书)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法律责任。
情境或动三:(见教材P65页)
议一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受到了来自哪些方面的保护?
(学校、社会、家庭、法律的保护)
想一想:学校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
说一说:老师是怎样关心教育我们成长的?
教师讲述:
家庭是养育我们的地方,我们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健康品格的培养,个人学业的发展等,都与家庭环境、家庭教育密不可分。因此,我国义务教育法专门规定了家庭在保护未成年人中的责任。
(1)家庭保护的含义
家庭保护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文成年人的抚养、监护和教育的义务和职责,以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想一想:上例中哪些表明的是家庭保护?
教师讲述:
学校是我们成长的园地,我们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的保护。为此,义务教育法专门规定了学校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责任。
(2)学校保护的含义
学校保护是指有关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的保护。
教师讲述:
社会是我们生活的广阔空间,社会各界能否肩负起各自的保护责任,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健康成长。
(3)社会保护的含义
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环境中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即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情境活动四:
在陕西省乾县大墙乡的西小章小学,校方一个学期除了向每位学生收取135元的书本费、杂费、报名费以外,还要收订报费、药费、考试费,并为乡里代收每年50元的“普九费”。100多名学生因缴不起或不愿缴“普九费”而退学。
想一想:
学校的这种做法错在哪里?如果你是该校的一名因缴不起“普九费”而被迫退学的失学儿童,你该怎么办?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学校由于乱收费,致使大批学生因缴不起“普九费”而辍学,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作为受害学生,应该依靠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合法权利。)
(4)司法保护的含义
司法保护是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重要保障,也是学生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保护。
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行政部门等执法机关通过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
相关链接:(见教材P67页)
1、阅读链接内容。
2、漫画表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什么保护?(司法保护)
教师讲述: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司法保护中的第四十二条规定: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情境活动五:(见教材P68页案例)
查一查: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法律给予了哪些特殊的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机益。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三、课堂小结(略)
四、作业
《资源与学案》P41页:“我的收获”
(一)我的判断与选择(1—6)题
(二)我的观察与思考(7)
第二课时(总第15课时)
教学内容:讲授第二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1、导入语: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的保护,只能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而要真正收到良好效果,还需要通过未成年人自身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板书)
2、板书框题:
(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
二、讲授新课
1、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情景活动一:(见教材P68页)
列举:在我们的生活中还可能受到哪些侵害?
讨论:我们该如何应对?(一是寻求法律保护;二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事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未成年人有可能遇到来自各方面的伤害,因此我们应当明确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并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下面我们就介绍在两种情况下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1) 根据受侵害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得应对方法和途径
(按教材P69页第一段教材讲述)
情境活动二:(见教材P69页材料)
说一说:自己怎样看待小凯的行为?
(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讲述)
教师讲述:
(教师可以按照教材P69——70页讲述,让后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69页漫画说明,并板书标题如下)
(2)当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歹徒行凶时,可采取机制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要用智慧保护自己
刚才我们提到了“正当防卫”,那么什么是“正当防卫”呢?
相关链接:关于正当防卫。(见教材P70页链接材料)
(3)自我保护的其他方法
由于生活的复杂性,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伤害。只有了解和掌握各种情况下自我保护的方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情境活动三:(见教材P70页材料)
议一议:面对可能遇到的不法侵害,还有哪些自我保护的方法?
(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讲述)
教师讲述:
常见的自我保护的方法:如,揭发检举、记住歹徒的去向或有利于抓获歹徒的其他线索、保护好违法犯罪现场和各种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等。
正值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性为的侵害,如溺水、触电、烧伤、交通事故;被人勒索、殴打、拐骗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侵害等等,因此,学会自护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如果我们的警惕性不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面对突然遇到的意外伤害,就会使自己遭受损失、陷入困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们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保护本领,教材给我们列出了“自我保护的八大要领”,介绍了在日常生活中面对各种不同的情况,保护自我的具体方法和技巧。
相关链接:(见教材P71页链接材料)
(指导学生阅读链接材料,教师适当讲解)
2、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1)善于拿起法律武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实生活中,同样是受到非法侵害,有的人利用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的人一味地忍气吞声、委曲求全,或感情用事,采取了以牙还牙的非法、报复手段,或通过非法途径与对方“私了”,这些做法不仅没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甚至使自己触犯法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情境活动四:(见教材P71—72页材料)
说一说:齐某通过什么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齐某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受到侵害后,通过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起诉,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议一议:
谭某为什么维权不成反成被告?对比上述两个案例,我们从中能得到哪些启示?
(谭某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而是采取非法“私了”手段,结果不仅没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成为被告。)
(启示:以上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主要包括:诉讼途径、非诉讼途径、法律服务和法律部援助等。(板书)
诉讼途径即打官司,细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板书)三种。不同类型的案件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是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板书),打官司要到法院。
情境活动五:(见教材P72页材料)
读一读,想一想:
赵方在自己的抚养权和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他是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14岁的赵方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调解、提起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的方式,使自己的抚养教育费用得到了解决,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讲述:
一般情况下,遇到需要维权的问题时,首先要知道给予、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的机构有哪些,然后再考虑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正常情况下是先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比如调解);当非诉讼途径我发解决时,就要考虑通过打官司到人民法院起诉;当起诉遇到经济困难时,就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①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
板书:律师事务所 公证处 法律服务所
(指导学生读图——P73页)
②非诉讼途径
(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73页第二段)
③诉讼途径
(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73页第三段)
④申请法律援助
相关链接:(见教材P74页链接材料)
三、课堂小结(略)
四、作业
详见《资源与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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