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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九年级政治 5.1 我是中国公民教案 人教新课标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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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五单元 我是中国公民 5、1 我们都是公民 教学目标: 1、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本课的自主学习和引导性教学,唤起和强化学生对自己中国公民身份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感悟公民与祖国的血肉联系,从感情上热爱自己的国家;从理性上理解作为公民,个人与国家所具有的法律关系;初步养成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理念和态度。重视公民意识的自我形成和公民素质的自我提高,深化国家观念,提高个人的公民道德水平和民主意识,养成关心家事、国事、天下事的良好习惯,增强法律观念,养成学法、守法、护法的好习惯。 2、 能力目标 使学生掌握法律所规定的“公民”身份的含义,了解自己所具有的中国公民身份,并懂得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去分析一些与公民身份有关的情境问题和简单材料。 使学生明白公民身份的基本内涵,即公民是受国家宪法和法律管辖和保护的个人,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3、知识目标 使学生体会树立公民意识的重要性,懂得作为新一代公民,应该如何提高自身的公民素质。能在日常的生活和实践中,具有自觉提升自己公民意识的动力和行为。 教材分析: 1、本课地位:我们都是公民。这是本书的起始课,重点在于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中国公民身份。以下的课程知识和 有关教育都在这一基点上展开,所以本课虽然难度不大,但非常重要。这一课有三个明显递进的层次:公民身份的确认——公民身份的内涵——如何学习做个合格的公民。 2、教学重点:公民身份的确认与公民身份的内涵。 3、教学难点:如何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 学情分析:学生对公民的认识不全面、模糊,一部分学生分不清公民与人民的区别,需要了解公民的一些基本知识和定义。 教学方法:讲述法、讨论法、比较法、情景创设法、活动法等。 课时安排:2课时 教学准备:教师制作课件、搜集相关资料、图片;学生预习新课,建立知识结构。 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 5、1 我们都是公民 第一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在国际交往中,人们通常会问,你是哪个国家的人?这实际是在问:你是哪国公民?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是中国人,我是中国公民。 那什么是公民,什么又是中国公民;公民与国籍有什么关系,公民身份又有哪些内涵?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探讨这些问题的答案。 二、公民身份的确认: 1、  公民 (1)定义: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个人具有某国国籍就是该国公民 公民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 (2)中国公民:我国法律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张某是湖北宜昌人,出国留学后被美国一所大学聘用,现已取得美国国籍,并长期在美国定居。张某是 (美国公民) 注意:每个社会成员,除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没有任何限制条件,即不管男女老幼,是否享有政治权利,都是中国公民。 2、  国籍 (1)   定义:国籍是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 (2)   我国法律对国籍的有关规定: 引导学生阅读课本P5“法律规定”,同时,我国法律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思考:我们一出生就具有公民资格吗?为什么? 判断:有一位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非常想让自己的孩子出生在自己的国土上,于是就带着即将生孩子的加拿大籍的妻子乘飞机回国。在途径美国上空时,他的妻子生下了一名女婴,取名“刘佳媛”。你认为“刘佳媛”能取得中国国籍吗?她能成为其他国家的公民吗?请说明理由。 课堂练习:课本P2,“情境研讨”: 小组交流:上述对公民身份的看法哪些是准确的?哪些是不准确的?说说你的依据。 三、公民身份的内涵: 引导学生阅读课本P4,“新闻回放”,设计情境问题: (1)       能说说当时受阻于国外机场时的情景和感受吗? (2)       是怎样想到向祖国求助的? (3)       回到祖国是什么感受? (4)       通过这件事有什么教益? (5)       以后有机会还会选择出国旅游吗? (6)       你对其他准备出国旅游的同胞们有什么建议? 小结:我们是中国公民,祖国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强大后盾,所以我们要有“国家观念”。 公民身份的内涵: 1、公民是受国家宪法和法律管辖和保护的个人 2、  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这些权利的享受没有地域的限制,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条件下,只要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国家都要义不容辞地提供保护和帮助。 3、  公民要自觉履行义务 板书 一)公民身份的确认 1、  公民的定义 2、  公民与国籍 3、  我国法律对国籍的有关规定 二)公民身份的内涵 1、  公民身份表示着个人与国家的法律关系 2、  公民具有国家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 3、  公民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课后作业:复习本课 5、1 我们都是公民 第二课时 教学过程: 一、复习导入: a)         什么是“公民”?成为中国公民应具备什么条件? b)        我们一出生就具有公民资格吗? c)        在我国,有没有既是中国公民又是美国公民这样的人呢? d) 作为中国公民,我们除了要掌握公民的含义外,还必须树立公民意识,对此我们该做些什么呢? 二、树立公民意识,做个合格公民 引导学生阅读课本P5-6,思考上述第四个问题。 (一要树立国家观念;二要培养良好的公民道德和民主意识;三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 1、  为什么要树立国家观念? 2、  为什么要培养良好的公民道德和民主意识? 3、为什么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 通过今天的学习,希望同学们都能树立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素质,做个合格公民。 课本P7 “个案研讨” : 以“从富川中学生身上我看到了······”为话题说一段话。 (如:要做一个合格公民,不仅要树立国家观念、民主观念、道德观念、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还要将这些观念外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广西富川这个中学生以行动关心当地存在的社会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作出反映、提出建议,就是好榜样。) 思考:在我们身边有哪些公民责任需要担负?(学生讨论) 活动——创意方案 “我做合格小公民”以小组为单位,以“树立公民意识,争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起草一份行动方案。 引导学生阅读课本P9 阅读与感悟 “公民责任就在眼前” 结束语: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是我们的公民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是我们的公民责任,遵守社会公德也是我们的公民责任! 三、练习: 材料一:北京学生梁帆,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邀请,去荷兰参加会议。一进会场,只见宾馆门前的旗杆上,几十面色彩缤纷的各国国旗迎风招展,但没有看到我国的五星红旗。他震惊了,立即找到会议的组织人员说:“一定要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因为我在这儿!”梁帆的庄严申明受到了重视,五星红旗终于飘扬在宾馆门前的旗杆上。梁帆也受到了外国人的敬畏,被称赞为“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 材料二:河北大冶市年仅12岁的小学生黄某和同班4名同学私自到距学校200米的鱼塘内游泳。黄某因体力不支,在水中挣扎。已上岸的4名同学看到后,其中一名哭着要喊救人,另一名同学却制止说:“如果现在喊人,老师就会知道我们私自游泳。”结果黄某沉入水底,弱水身亡。事后,4名同学还将黄某的衣服藏在距鱼塘300米远的一块南瓜地里,随后一同返校,直到黄某的家人报案,警方才从水中打捞出黄某的尸体。 阅读上述材料,思考:(1)为什么梁帆被称赞为“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 (2)材料二中这几个同学的意识中缺少了什么? (3)你认为作为一个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树立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素质,应该怎样做? 板书: 三)树立公民意识,做个合格公民 1、  要树立国家观念 2、  要培养良好的公民道德和公民意识 3、  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 课后作业:思考“阅读与感悟” 教学反思: 5、2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感受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懂得珍惜、享受、捍卫自身权利,体会公民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对他人的权利有发自内心的尊重,在别人权利遭受侵犯的时候有发自内心的同情和提供帮助的意愿。 增强履行法定义务是自觉性,增强公民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法律意识,有依法维权的强烈愿望和勇气,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持之以恒的耐性。 树立权利与义务统一意识,增强“做国家未来主人翁”的愿望和信心。 2、能力目标 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含义,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能够以具体的行动维护权利、担负责任、履行义务。 3、知识目标 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懂得如何才能依法享有权利,如何才能依法行使权利,懂得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 教材分析: 1、本课地位: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理论界有一个观点,公民意识的核心是公民权利意识。承接第一单元的逻辑线索,第二单元介绍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本课也分为三个有逻辑关联的层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2、教学重点: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内容;公民如何做到维护权利和旅行义务 3、教学难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学情分析:学生不清楚作为一名公民应具备那些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在日常生活中,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教学方法:讲述法、讨论法、比较法、情景创设法、活动法等。 课时安排:3课时 教学准备:教师制作课件、搜集相关资料、图片;学生预习新课,建立知识结构。 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 5、2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近段时间在中央电视台播放了农民工在找职业的过程中要注意有关事项:要清楚用工单位的具体情况,要与用工单位签定试用合同,要与用工单位的工资待遇等等。为什么要提醒他们这些事项呢?(为了民工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监督用工单位去履行义务,不出现侵犯工人的合法权益的现象出现。) 一、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含义(学生阅读教材回答) 2、公民享有哪些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学生阅读教材将内容划起来) ●判断并说明:阅读教材P12—13思考:上述画面表明公民享有哪些权利,要履行哪些义务?除此之外,你还能列举出我国公民享有的其他权利和需要履行的其他义务吗?(学生思考列举) ●    分析讨论:有人说:“既然宪法和法律给了我的权利,那么我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你认为对吗?为什么? (学生阅读教材将内容划起来) “一律平等”是指所有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多少``````,都按法律规定享有同样的权利,受到同等的待遇,承担同等的义务。 ●    案例分析: 小明从小爱好绘画,经常参加各种绘画比赛,有不少作品获奖。一天,班主任告诉小明:“你的那幅获奖作品编入《少年儿童美术作品选》啦!”但小明发现这本书出版了半年了,还没有收到出版社寄来的样书和稿酬。小明将此事告诉父亲。父亲带着小明找到该出版社询问情况,工作人员态度非常强硬:“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有什么著作权呢?还提什么稿费、样书?!” 小明和爸爸很气愤,找到法律咨询处咨询,告诉他们:著作权这种民事权利,不论大人、小孩,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出版社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最后,小明爸爸向法院起诉,终于拿回了应得的稿费和样书。 补充说明:我国公民的出版自由有法律保障,但有些出版物则属法律禁止和打击的对象,这些出版物是````?如盗版书籍,宣扬色情、淫秽的书刊,散布迷信、腐朽思想的书刊。 ●材料分析: 李明上学期间,刻苦学习,关心集体,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中学毕业后,他应征入伍,在部队,他刻苦训练,对工作认真负责,曾荣立三等功一次。复员后,他积极参加地方建设,业绩突出,担任部门负责人。在区人大换届选举时,他当选为区人大代表。在家里,他尊重父母、孝敬老人,培养教育子女,他的家庭被评为五好家庭。 问:李明享有了哪些权利?履行了哪些义务? (受教育权、被选举权 、劳动权、荣誉权 ; 受教育义务、服兵役义务、劳动义务、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子女。) 板书: 一、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含义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    公民的基本权利 1)        公民的平等权利 2)        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3)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4)        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 5)        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2)    公民的基本义务 1)      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 2)      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 3)      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 课后作业:预习第二部分 5、2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 有人说:“既然宪法和法律给了我权利,那么我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你认为对吗?(不对,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就像一对孪生兄弟) 二、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一致性、统一的。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权利与义务本身是相互依存的。 2.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3.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讨论分析:公民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首先,享有权利属于获得,履行义务属于付出,只有付出才能获得,因而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 其次,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第三,履行义务是爱国的具体表现。 思考:要是我们只需享受权利,不需履行义务,世界会怎样? (引导学生用逆向思维) 公民如果都不想履行服兵役的义务,那么大家的人身安全权利谁来保障?如果父母都不肯履行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们能享受教育的权利吗? 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也是义务的主体,每个公民既享有合法权利,又负有法定义务。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划线) 分析P15马克思的名言。 小结: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还表现在两者的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公民只有充分享受权利,才会有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如……。公民只有自觉履行义务,国家才能提供更好的条件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假如公民都不依法纳税,国家失去了财政收入无法运转,也就无从保护公民的权利。 ●    讨论: 有人说“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我想上学就上学,不想上学就不上学。”(学生分析) 小结: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    讨论: 小李同学,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书读到初二就辍学了,家长送他到工厂做工,以便增加家庭收入。对这件事,你是持什么态度? (学生分析讨论回答,教师简要小结: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懂得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义务) 思考P13“探究园”问题2:哪些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劳动和受教育) 这说明了什么?(有些权利本身也是义务,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小结:3、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所以,公民享受权利,同时要履行义务。 ●“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认识正确吗?为什么? 不正确。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要求公民既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又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对于某些权利,公民可以放弃;对于法定义务,公民则必须履行。这既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要求。 ● 2006年3日15点30分,一辆牌号为赣GA2540的中型面包车与一辆牌号为赣G07731的出租车在位于九江市庐山路信华游乐中心旁边的十字路口相撞,面包车侧翻在地,车上两人被摔出车外,司机被卡在变形的车头内动弹不得,奄奄一息。更令人惊讶的是,一个装满了百元大钞的黑色塑料袋摔出后破裂,里面的钞票撒满了大街…… 随后,感人的一幕发生了:市民们有的自觉拉起了警戒线,有的看护着地上的钞票,有的拨打110报警。几分钟后,急救车赶到了现场,终于将奄奄一息的司机抢救出来。事后,民警将收集起来的钞票进行清点,发现20万元巨款一分不少。 这件事体现了我国的什么美德?(拾金不昧) 这是不是法定义务呢? 法定义务: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道德义务: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1、联系:有些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2、区别: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道德义务是应该履行的。 ●练习:中学生小珊从小爱好写作,她用两年时间写的反映中学生学习生活的中篇小说正式出版。小珊收到出版社寄来的样书和稿酬支付单。在稿酬支付单“金额”一栏写着5250元,在“备注”一栏写着应缴个人所得税588元(由出版社代缴),完税后实得稿酬4662元。奶奶看了支付单后有些不解:“你是个学生,好不容易得点儿稿酬,为什么还要纳税?”小珊也糊涂了:“我要不要纳税呢?” 小珊是否需要纳税?为什么?(提示:用权利和义务一致性观点来分析) 小珊需要纳税。因为: ①    小珊是中国公民,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每个公民都必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小珊拥有出版权,同时也有纳税的义务。 ②    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公民只有依法纳税,国家才能有财政收入,国家事务才能正常维持和运转,从而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利。 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人的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小珊的稿酬超过所得税起征点,所以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 板书 二、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一致性、统一的。)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权利与义务本身是相互依存的。 2.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3.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课后作业:预习第三部分 5、2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 ●小李同学,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书读到初二就辍学了,家长送他到工厂打工,以便增加家庭收入。对这件事,你是持什么态度?(学生分析讨论回答,教师简要小结: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懂得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履行义务。) 三、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情景材料一:在一辆旅游车上,旅途的劳累使绝大部分旅客们正在闭目养神,只有张亮等四个小青年喝着啤酒在旁若无人地高声谈笑。旅客们皱起了眉头。旅客甲站起来拍拍张亮的肩膀说道:“小兄弟,请声音轻点,别影响大家休息”。张亮不耐烦地说道:“言论自由是我的权利,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你管得着吗?” 你认为张亮的行为对吗?为什么? 情境材料二:汽车在继续行驶,张亮四人仍在谈笑,兴致勃勃的张亮边喝着啤酒,边拿出记号笔把刚编的打油诗写在车座背上和车厢上。随行的导游小姐看见了走过来阻止,张亮蛮横地说:“今天怎么都和我过不去,我是掏了钱给旅游公司的,我爱怎么着就怎么着,汽车又不是你的,你管得着吗?”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情境材料三:汽车在继续行驶,突然张亮捂着口袋大叫起来:“我的钱包不见了,谁偷了我的钱包?”汽车内一阵骚动。稍许,张亮盯着旅客甲说到:“刚才就你靠近过我,肯定是你偷了我的钱包,你那贼眉鼠眼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小偷,我要搜你的身。”旅客甲急了红着脸答道:“你别侮辱人,我没偷,你凭啥要搜我的身。”这时有其它旅客附和道:既然你没偷就让他搜一搜,以证明你的清白。 如果你是旅客甲你该怎么做?张亮的说法和做法对吗?为什么? 4、公民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情境材料四:四个青年围住了旅客甲,局面僵持着,有几个旅客起哄着要下车,这时司机同志说道:“前面有个派出所,我们去请民警协助调查吧!”征得绝大多数旅客的同意,司机将车开到派出所,寻求警察的帮助。没多久,警察就查出了混在游客中的小偷,帮张亮找回了失窃的钱包,在事实面前,张亮为自己的鲁莽而感到羞愧。 司机做法的启示?我们在行使权利时还应注意什么? 1、维护权利的内容:依法享有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 ●      思考分析:春节期间,有些群众在家里进行娱乐活动,吵吵闹闹,严重影响了邻居的休息,而且还理直气壮地说:“娱乐活动是公民的权利,谁也管不着。”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      李某为盖住房而备料,邻居告诉李说吴某偷了他一盆砂子,李某找到吴某便上前打断了吴某的腿,结果李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拘留。这个案例中,李某的教训在于``````? 2、自觉履行义务 问:怎样自觉履行义务? (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板书: 三、维护权利,履行义务 1、维护权利的内容 (1)    依法享有权利, (2)    依法行使权利, (3)    尊重他人的权利。 2、自觉履行义务 (1)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 (2)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 (3)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课后作业: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懂得了哪些道理?今后,你会怎么做? 5、3 宪法保障公民权利 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感受宪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感受宪法对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性,增强法律观念,提高宪法意识,激发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养成崇尚法律的思维习惯,形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根据法制社会对公民的要求塑造个人的人格,形成正确的人权观念,在宪法最高准则的指引下逐步提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自觉关心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积极地、准确地行使对国家的监督权。 2、能力目标 理解宪法与公民、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关系,了解宪法在保障公民的权利中的作用及这种作用发挥的途径。 理解公民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的必要性,懂得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维护宪法权威。 3、知识目标 了解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知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理解宪法何以成为根本大法。 教材分析: 1、本课地位:宪法保障公民权利。这一单元的目的是将宪法的知识与公民权利的保障结合起来,深化学生公民权利的意识和宪法意识,使学生能了解宪法是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这仍然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分为三个相关联的方面: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对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2、教学重点:宪法保障公民权利,公民要树立宪法意识 3、教学难点:公民的权利如何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学情分析:本课理论性较强,学生理解相对较困难,深化学生公民权利的意识和宪法意识,使学生能了解宪法是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 教学方法:讲述法、讨论法、比较法、情景创设法、活动法等。 课时安排:2课时 教学准备:教师制作课件、搜集相关资料、图片;学生预习新课,建立知识结构。 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 5、3 宪法保障公民权利 第一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 引导学生阅读课本P19 情境研讨 “兄弟争论,我来平息”,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哪部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毛泽东 1、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2、为什么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首要地位?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问:哪些问题是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普通法律规定什么内容? 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国家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 国家标志:国旗,国徽,国歌,首都 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 刑法:犯罪、刑罚问题 民法: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关系 婚姻法:婚姻、家庭问题 经济合同法:经营者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环境保护法:环境问题、环保问题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个方面的问题。 法律导航: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如何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一、普通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 第二、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违背、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违宪而被宣布无效。 (“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 材料:我国《民法通则》第一条规定,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我国宪法规定,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以上材料说明:(ACD) (多选) A.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 B.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C.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 D.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分析案例: 案例:2003年3月17日,27岁的孙志刚在广州的大街上行走时,因为未办理暂住证被收容。三天之后,孙志刚在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被打死。  5月16日,许志永、俞江、滕彪3位青年法学博士以公民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有关条款进行违宪审查。   6月18日国务院宣布废止1982年5月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问:以上案例说明了什么?(说明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违背、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违宪而被宣布无效。) 法律导航: (3)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程序: 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问:宪法的修改程序的严格说明了什么?(充分说明了宪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练习: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BD)(多选) A.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C.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D.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辨别:刑法+民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此观点正确吗?为什么? 3、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序言和总纲、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四章构成。 二、宪法对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引导学生阅读课本P20 “社会风景”,讨论: 我国宪法是怎样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 宪法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规范国家权利的正确行使 1、宪法的基本内容 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不但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还规定国家机关保护公民权利的任务,使公民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 2、宪法规范和限制公共权力 国家权利来自于人民,使公民通过权利的享受赋予的。凡不是由公民政治权利授予的权利都不是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国家机关必须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保障与维护公民的权利。 板书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二、宪法对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2、宪法规范和限制公共权力 课后作业:为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5、3 宪法保障公民权利 第二课时 教学过程: 3、国家机关按宪法的要求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宪法将保护公民权利的责任赋予国家机构,国家机构在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中负有相应的责任,如: 受教育权 劳动权 政府创造条件或提供机会来保障 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平等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府提供积极的法律保护 人身自由权 宗教信仰权利 4、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 ①立法保障:立法机关制定和完善各种法律法规,使公民在保护自身权益中有法可依。 ②司法保障:完善律师制度、法官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 案例:某县原县委书记在一次政法会议上作报告时说:“你们说,是官大还是法大?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是官大!因为法是人制定的嘛!没有人哪里会有法?没有人,法哪里会大?大在哪里?所以说是官大!坐在这里的,我问你,你法院院长没有我提你的名,你能当吗?你检察长没有我提你的名,你能当吗?我看你们都当不成……”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学习了宪法知识,你一定拥有批驳这位书记“狂言”的依据,请写出来。 (2)对这位原县委书记,你准备怎样劝告他? 练习: 1.刑警王某在调查刑事案件中,采取非法手段,逼取供词,构成刑讯逼供罪,依法逮捕。王某的行为是( A ) A、做了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 B、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 C、做了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D、行使刑警的权利. 2.某县公安局为增加收入,招募民警在某国道上设卡收费。这种做法是( C ) A、做了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 B、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 C、做了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D、行使公安干警的权利 (2)国家机关按宪法的要求保证公民权利的实现 ①    政府创造和提供条件或机会来保障; ②    政府提供积极的法律保护 (3)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 ①立法保障 ②司法保障 三、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同时也是一切团体、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作为公民,我们要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1、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2、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 3、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关心国家管理事务。(读一读P23“小链接”) 引导学生阅读课本P25,“阅读与感悟” 《一条建议,促使一部行政法规的撤销》 思考:文章特别介绍了建议人的两个身份——公民与法学博士,说明了什么?请给一条建议,为什么能使最高行政机关改变行政法规? 实践活动——实践与评价指南: 课本P23 “社会风景”——擦亮眼睛,维护权利 认真阅读课本P23-24,思考: 1、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说明以上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哪些基本权利? 2、“我给故事续一续” 假如你是小张、小李或手表厂工人们的朋友,他们向你诉苦,但因为不懂得宪法知识不知道该怎么办,作为朋友,你给他们出个主意,并将这个故事成功地续下去。 法律导航: 练习: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 C ) ①参加个税听证会 ②参加示威游行 ③写匿名信揭露腐败分子 ④向本单位的上级反映个人工作情况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附: 材料:大学生收容期间被打死   被害人孙志刚,男,汉族,27岁,湖北省武汉市人,2001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2003年2月24日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3月17日晚10时许,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执行统一清查任务的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后被错误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18日晚,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广州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   20日凌晨1时13分至30分期间,孙志刚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当日上午10时20分,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这里公安派出所民警执法的依据是1982年由国务院颁布实行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我国的立法权在全国人大,国务院有一定的立法权,可以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 5月14日,许志永、滕彪、俞江三位法学博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三位法学博士共同将一份文件传真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全国人大对1982年由国务院颁布实行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重新审议。这个行动将人们对于孙志刚案件的关注焦点转移到了普通民众的生活自由上来。6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八条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三章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板书 3、国家机关按宪法的要求保证公民权利的实现 4、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权利保障体系 三、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1、认真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2、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 3、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关心国家管理事务。 课后作业:1、召开一次以“维护宪法权威”为议题的主题班会 2、阅读与感悟:P25-26,思考:一条建议,为什么能使最高行政机关改变行政法规? 教学反思: 附件1:律师事务所反盗版维权声明 附件2:独家资源交换签约学校名录(放大查看) 学校名录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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