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荒保洁承包合同合同编号: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单位名称:_地址:_联系电话: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单位名称:_地址:_联系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开荒保洁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守,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第一条 项目描述1.1 甲方根据需要,委托乙方开展开荒保洁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移除新建筑、装修及改造工程中留下的建筑材料、垃圾等;(2)清洁地板、墙壁、天花板等装饰材料;(3)清洁空调、地面、门窗等设施设备;(4)清洁厨房、洗手间等特
2、定区域。1.2 该项目的详细工作描述和进度计划将由乙方提交给甲方,并在双方签字后成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二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期为_(年/月/日)至_(年/月/日)。第三条 报酬和支付方式3.1 甲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报酬:(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作为预付款,金额为_。(2)进度款:甲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工作进度计划,按阶段支付合同总额的_%,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见附件。(3)完工验收款:工程竣工后,甲方应根据工程质量和双方的协商,支付合同总额的_%。3.2 乙方应按时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承诺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推迟或拒绝支付相应
3、款项。第四条 保修期4.1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开荒保洁服务承担_个月的保修责任。4.2 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现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修正,并承担修正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5.2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解除本合同,但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 合同解除6.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被任一方提前解除:(1)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2)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6.2 解除合同后,双方应互相清算未结算的工程款项,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第七条 保密条款7.1 乙方必须对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7.2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8.2 若协商无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_(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并接受仲裁裁决。第九条 其他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