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5 设备更新改造和大修管理规程
1 目的
对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大修进行控制,确保其满足业主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大修。
3 引用标准和文件
3.1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2 《质量手册》
4 职责
4.1 设施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所辖设备的更新改造。
4.2 工程技术部负责设备更新改造、大修的管理。
4.3 维修中心负责设备更新改造的实施。
5 程序要求
5.1 流程图(附后)
5.2 设备的改造
5.2.1 设备改造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改造:
a) 技术水平陈旧落后,已不能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
b) 设备的原设计和安装中存在缺陷;
c) 设备有形磨损严重,但在经济上不宜更新;
d) 设备屡屡发生故障或事故,存在较严重的不安全因素,但在经济上不宜更新;
e) 业主委员会要求进行改造的。
5.2.2 设备改造的原则
设备改造须遵守如下原则:
a) 符合实际情况和运行需要,采用的技术要先进但更要适用;
b) 制定改造方案时,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要有充分的把握。
5.2.3 设备改造程序
5.2.3.1 管理部门提出改造申请,由工程技术部鉴定后,报总经理批准。
5.2.3.2 工程部会同管理部门、维修中心提出改造方案,送财务部审核后交总经理批准。
5.2.3.3 产权属于业主的,或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应报告业主委员会,并征得其书面同意。
5.2.3.4 维修中心负责实施改造方案,改造方案既可由维修中心独立完成,也可委托专业单位完成。
5.2.3.5 改造方案委托给专业单位实施的,维修中心须派技术人员监督检查质量和工作进度。
5.2.3.6 改造完成后,由工程部会同管理部门、维修中心进行验收,填写“维修验收单”,如由专业单位实施的,则收双方签字认可,施工单位应在保质期内承担相应责任。
5.3 设备的更新
5.3.1 设备更新须符合一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进行更新:
a) 经多次大修,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无法保证正常运行的;
b) 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c) 通过修理、改造虽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d) 耗能大或污染环境严重的,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e) 不能满足小区正常的生活需要的。
5.3.2 设备更新程序
5.3.2.1 管理部门提出更新申请,送工程部鉴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如产权属于业主的,则应经过业主委员会批准。
5.3.2.2 设备的采购(参照《设备购置规程》)
5.3.2.3 原有设备的报废(参照《设备报废规程》)
5.4 大修
5.4.1 设备的大修应列入设施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一般由专业单位实施。
5.4.2 大修由工程部统一与专业单位拟定相关合同,报总经理批准。需动用维修基金的,应获得业主委员会批准。
5.4.3 设备委托维修合同
设备委托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所维修设备的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b) 维修工作地点;
c) 维修的形式、内容和具体要求;
d) 委托方应提供的条件及配合事项;
e) 承修方应承担的责任;
f) 维修费用的计算及付款方法;
g) 给收标准和方法;
h) 合同违约责任;
i) 双方发生争议事项的解决办法;
j) 质量保证期限。
5.4.4 在维修实施过程中,公司应按合同规定做好协助工作,同时,工程技术部应督派技术人员监督、检查修理质量及进度,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承修方提出,并要求其立即纠正。
5.4.5 公司内部应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以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5.4.6 修理完工后,工程部应会同维修中心、管理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填写“维修验收单”,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5.4.7 在以后使用中发现问题应按合同规定处理。
6 记录
维修验收单(附图1、2)
设备改造流程图 设备更新流程图
验 收
采 购
审 批
设备的决策
批 准
鉴 定
更新申请
验 收
实施改造方案
审 核
批 准
制定改造方案
批 准
鉴 定
改造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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