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惠州商业学校2010年高级蓝领人才推介会
邀 请 函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校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全国就业指导先进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网络示范学校、全国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学校、中央财政重点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第五届全国“文明风采”比赛第一名、广东省首批10所现代化示范性中职试点学校、广东中等职业教育院校竞争力10强第一名、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授权培训考试中心、国务院国资委国际物流师培训考试中心。
学校自创办至今,已为社会输送了33000多名各类专业人才。毕业生均以其健全的职业人格、扎实的专业知识、过硬的操作技能而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不少专业的毕业生供不应求。我校自开展实习与就业指导工作以来,得到了许多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实习与就业机会。今年八月上旬我校将有财务会计、国际商务秘书与办公自动化、市场营销、计算机及外设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服装设计与工艺、商务英语、国际商务等二十多个专业(专业介绍详见《2011届毕业生信息》)2400多名实习生(准毕业生)步入社会参加实习(学生在校理论课已全部结业,学生实习期间可视同在岗员工直接安排上岗,学生实习到明年六月毕业后,可以继续工作,无须返校上课)。
现定于2010年7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我校高级蓝领人才专场推介会,诚邀贵单位届时亲临选拔人才。
注:有意参加推介会的单位请将招聘信息(见附表)及单位概况等详细资料于7月20日之前E-mail或传真到我校就业办,以便制作招聘海报。
联系电话:(0752)2829060 2829446 传真:(0752) 2829446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江北文华二路86号 惠州商业学校就业办
邮政编码:516003 工作QQ:919051374
E-mail:2027636@
联 系 人:辛老师 张老师 许老师 冯老师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惠州商业学校2010年高级蓝领人才推介会
用人单位入场须知
尊敬的单位领导:
您好!欢迎光临我校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的高级蓝领人才专场推介会。
推介会时间:2010年7月31日(星期六)早上9:00。
推介会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
为使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用人单位需提供个人名片、《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惠州商业学校2010年高级蓝领人才推介会邀请函》及单位签字盖章的《实习协议书》方可入场。
二、用人单位入场前到接待处签到并领取工作证和相关招聘资料(注:学生应聘登记表、学生复试登记表、学生录用登记表、《惠州商校2011届毕业生信息》、《实习协议书补充协议》)。
三、为维持推介会现场秩序,请参会单位工作人员务必佩戴好工作证,以确保会场安全有序。
四、为保证推介会顺利进行,参会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招聘要求、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等招聘信息。
五、为更好的推荐我校毕业实习生,体现择优录用的原则,我校特推出“2008级百名优秀学生”供贵单位参考。
六、学生应聘时请务必让其填写《学生应聘登记表》。此表一式两份,招聘结束后请将《学生应聘登记表》交回咨询台。
七、如贵单位需要让学生进行现场复试的,请确定复试时间,填写好“学生复试登记表”,一式三份(可由现场的学生会干部协助),交到会场“复试咨询台”,安排复试地点。
八、如贵单位能现场确定录用名单,可填好《学生录用登记表》后交回咨询台;不能当场确定的请于2010年8月3日前将录用名单回馈到我校就业办。
九、为了校企双方更好地合作,贵单位录用我校学生后,须与学校签订一份《实习协议书补充协议》。
十、按学校教学计划,所有实习生在2010年8月5日后方可离校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
十一、为配合参会单位顺利开展招聘工作,学校特为所有参会单位安排一名学生会干部协助招聘工作。
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 聘 流 程 图
2010年高级蓝领人才推介会(2010年7月31日)
用人单位回馈录用学生名单(2010年8月3日前)
学生生可离校上岗实习(2010年8月5日以后)
实习检查(学校就业办)
实习结束,学生可继续留用(2011年5月31日)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表:
招 聘 信 息
编号: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概况(限200字):
联系方式
单位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固定
传真
移动
参会人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网址
招聘事项
招聘岗位
人数
性别
专业
工作内容及要求
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每天加班 小时。
食宿条件
□包吃住 □包吃 □包住 □提供食宿 □其他。
注:①招聘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②以上招聘信息须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要求。
③此表可提供电子文档,请直接发至2027636@。
实 习 协 议 书
甲 方:惠州商业学校 乙 方:
甲方地址:惠州江北文华二路86号 乙方地址:
甲方电话:0752-2829060 乙方电话:
甲方传真:0752-2829446 乙方传真:
为使校企双方顺利、友好地合作,本着资源共享、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学生赴乙方实习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实习生实习期限:2010年8月至2011年5月;实习期满后,乙方如需留用实习生,可与学生本人协商,达到双方自愿,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教育实习生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损害乙方的声誉和利益。
2、甲方应将实习生的实习鉴定表交予乙方保管,实习期满或实习生期满前离职时,由乙方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公正的鉴定,并办好实习结束手续。
3、实习期间,甲方不定期派指导教师或者通过电话向乙方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如遇突发事件或实习生出现了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派指导教师配合乙方处理。
4、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做出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乙方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应根据实习管理条例对实习生作出相应的处理。实习生实习期间发生的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5、乙方应为依法成立具备用人资格的企业,乙方应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向甲方提交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的管理制度管理实习生,同时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学校也将会配合企业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6、乙方提供给我校学生的实习岗位必须是合法、安全的,并给予相应的报酬。
7、乙方参加我校推介会之前,应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招聘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概况、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待遇、是否包吃住、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对所提供的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推介会期间乙方不得更改招聘信息内容。
8、乙方可根据实习生的表现以及技能掌握的程度,视本单位规定发给奖金。
9、实习生工作技能等方面如有进步,可享受乙方对正式职工奖励的同等待遇。
10、乙方应按时为甲方实习生购买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甲方实习生工作期间,如果因工出现伤亡事故,医疗费及善后赔偿工作应由乙方承担。
11、为了方便实习生掌握各岗位技能,乙方应尽量让实习生定期轮换工作岗位。
12、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管辖审理。
13、本协议的附件:乙方的营业执照
甲 方:惠州商业学校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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