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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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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继续推动镇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增强镇、村干部计生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对驻村干部、村干部完成工作情况的考核 (一)“三查”考核(以月为考核单位、重点对象“三查”率为100%) 1、按季三查,现时考核。截至考核时未查1例处罚驻村干部元,村支书、主任各元,以月为时间段连续追究考核,直至下季度考核为止。 2、对连续两季度不查的对象在常规考核之外1例一次性处罚驻村干部元,村支书、主任各元。继续按常规三查考核办法纳入下季度考核。 3、重点对象在50人以下的村每查1例奖驻村干部元,50(含50)人以上的村每查1例奖驻

2、村干部元。 4、县外居住对象每年3月份、9月份两次必须返乡接受“三查”,6月份、12月份可以寄“三查”反馈证明。但不能连续两次寄证明,否则按连续两次未查对象处理。 5、“三查”反馈证明必须有相片、钢印,保证真实、有效。 (二)节育措施和征收社会抚养费考核 1、计划内不愿施行结扎术的对象,可在及时率内施行上环术的基础上同村内签订协议书并缴纳元保证金。同时,按时接受“三查”服务,每缺一次扣罚元,连续两次不“三查”视为计划外生育对象,保证金全部变为罚金。如形成计划外生育事实的对象,按计划外生育对应规定处理。 2、计划外不愿施行结扎术的生育对象,必须在施行上环术的基础上缴纳社会抚养费元。施行结扎术的对

3、象,社会抚养费可放宽为元。 3、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对驻村干部的考核。对象就是任务。有征收对象,但不能足额完成收缴任务的驻村干部,从计生办列出征收对象名单之日起第一个月考核扣罚元,第二个月考核完不成再扣罚元,如完成反奖励元。另外,在足额完成收缴任务的基础上,驻村干部按每个对象征收抚养费总额的20%提取工作补助,如计划内对象在及时率内不能施行节育手术的1例处罚驻村干部元。 特殊情况不能施行上环术的对象,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讲明原因,村委签注意见报镇党委、政府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三)打击“两非”对象,每片年内至少发现处理1例,按时完不成任务处罚片长元,再限时核查处理。 (四)剖腹产同时施行绝育术的对

4、象,须出据真实有效证明。 二、(1)在省、市、县检查中对查出计划外生育、计划内生育漏报错报、新婚对象漏管、报表卡册错填等问题的村,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驻村干部元,村支书、主任各元。 (2)在全年评比考核中,被评为先进的前三名的村分别给予奖励。被评为最后一名的村,给予驻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相应的经济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一切评优树模资格。 三、中心户长考核由驻村干部、村支书、主任、计生副村长在年底一次性评定,以行政村为单位,各中心户长奖罚持平。 四、片长责任。每片每季度安排元计生活动经费,由片长负责作为三查、两术、社会抚养费和两非等计生工作开展经费,根据工作情况对片长进行考核奖惩。 五、两人

5、合驻的村,由于新、旧干部工资待遇有差别,所有奖罚按新、旧干部:比例分摊。 六、对计生办、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考核 1、按年初分工负责,如因不负责任,延误或没有完成限上报的表卡、报表等工作,对责任人处罚元,限时补上。在省、市、县检查时查出的因工作不负责人造成后果的,视情节严重处罚元。 2、三查、两术服务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严格把关,如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造成的后果,视情节严重处罚元, 直至开除。 3、对在全年工作中没有失误,工作积极的人员,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嘉奖。 七、本办法按计生年度进行考核。 第二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岱岳区工会系统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关于计划生

6、育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会组织计划生育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确保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与区总工会签订的2011年度区直有关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目标责任书的有关任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提出全区工会系统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实施意见。 一、领导重视 1、各级工会坚持服从属地管理,抓好本级工会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协助单位抓好广大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2、要认真落实工会一把手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工会干部具体分管计划生育工作。 3、各级工会要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真正做到计划生育工作与工会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4、工会干部要做到自身清、身边清,确保不出现违反政策的现象。

7、二、宣传教育 工会组织协助党委、政府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认真组织职工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 服务。 1、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职工之家”、俱乐部等宣传阵地,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积极学习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自觉养成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按照政策生育的良好习惯。 2、各级工会要把有关学习材料印发到班组、车间。同时积极订阅山东人口报、人生等报刊,并坚持每年组织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答卷活动,真正使这项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要配合宣传、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以及团委、妇联等群众团体加强对未婚青年法制道德、晚婚晚育和性生理、性健康教育,

8、努力减少非婚生育。 三、维权工作 1、各级工会要运用好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好职工,尤其是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尤其是孕期、产期、哺乳期有关规定和待遇落实,努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3、要针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开展工作,把新建企业和改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作为工作重点,对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摧残女职工的健康的违法行为,要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4、企业出现的女职工经期、哺乳期和不减工时定额、孕期检查费、生育费不予报销、产假工资减半,部分职工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差,妇科发病率高等问题,要

9、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各级工会协助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女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加强对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 四、积极为计划生育办实事、办好事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联系面广、号召力强的优势、积极为计划生育工作献计出力,为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1、各级工会要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职工家庭落实政策救助,办理特困职工证。 2、对实行计划生育特困户,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给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 3、对实行计划生育特困职工的子女考取大专院校的给予救助。 4、元旦春节期间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户进行走访慰问。 五、考核奖惩 区总工会将于年终责成各工委认真组织考核,对完成较

10、好的工会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不好的工会进行通报批评。XX市岱岳区总工会二o一一年三月 第三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仁里镇实行月积分和季督查考核办法,设总分1600分,具体如下: 月积分考核 一、考核办法 每个月设立计划生育100分,全年1200分。由镇计生办根据每个月各村计生工作开展情况,逐个月对各村进行打分,年终汇总,得出每个村的全年成绩。为年终兑现乡镇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落实的责任及责任追究,进行奖惩提供依据。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村级例会按要求开展4分 每月1号为村例会日,必须由村书记或村主任召集,村专干、村民组长、镇包村干部参加。

11、内容: 1、村两委包组干部和村民组长汇报上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当月发现的计生信息。 2、村书记分析上月未落实工作任务的原因,通报因计生工作失误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3、村书记(或村主任)安排本月工作,明确每人工作任务。 4、村专干收集整理本月信息,准备镇例会上报材料,及时变更村级统计台帐、薄。 5、村计生专干负责在工作日志中做好简明记录,并于村 记录一致。 6、村委会会议记录上详细记录例会情况。 每少一期例会,扣4分,每出现一次例会不按要求召开,扣2分,无记录,扣2分。 (二)各种信息上报的及时准确,月信息报告单审核无误10分 每次例会中,村专干及时准确地上报新婚、怀孕、出生、手术及其他信息,

12、正确填写月报告单,镇计生办对每村上报的报告单逐一审核,并签字、盖章,同时做好审核记录。 在上述信息中的任何一个信息,每出现迟报一个月的,扣2分,报告单中填写不规范,错一项,扣0.5分,漏一项,扣1分,无签字盖章,扣1分。 (三)节育手术落实及时到位20分 所有长效节育措施全部及时到位,每出现一例上环不到位,扣4分,不及时,每推迟一个月,扣1分,每虚报一例上环,扣10分;每出现一例结扎不到位的,扣5分,不及时结扎,扣1分,每推迟一个月,扣1分,每出现一例计划外怀孕,必须在发现当月内采取补救措施,若当月不做,扣5分,每推迟一个月,扣1分,造成计划外生育的,出现一例,扣10分。 (四)孕检工作到位,

13、做到早孕发现情况好10分每季度做一次孕检。每少做一次的,扣3分。每期孕检 对象均能全部参检,每少检一例,扣0.2分,扣完为止;每期孕检质量高,孕检结果无差错,每出现结果差错一例,扣1分;所有怀孕均能在四个月内发现,每出现大于四个月怀孕一例扣1分,未上报一例,扣2分。 (五)统计帐、簿登记规范,信息建档准确10分 1、统计台帐登记规范,信息变更及时、准确,无撕页、涂改现象,每出现一处逻辑错误,扣0.2分;错项一处,扣0.2分,信息变更不及时一次,扣0.5分。 2、流出人口登记簿,正确使用,及时变更,不及时变更,每出现一次,扣0.2分。 3、生殖保健服务证申报登记表,按月填写、审核,签字盖章齐全,

14、上报计生办,每出现一次不报,扣0.3分,每少签字盖章一项,扣0.1分,迟报一个月扣0.5分。 4、避孕药具发放随访登记表填写规范,发放、随访到位,每少一类人,扣1分;类别齐全,少发一人的扣0.1分。做到帐物相符,数目不符的扣0.5分。村室不得少于三种药具,每少一种扣0.5分。发现有过期药具的倒扣2分。 5、基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手册,按教学计划如期开展宣教,有备课笔记、授课记录,每少一期,扣1分。 6、基层计生协会活动手册,按要求开展协会活动,每季度开一次会议,做好会议、活动记录。每少一期,扣1分。 7、对每月乡镇下发的信息提示单签收后做出具体安排, 并按要求完成提示上的内容,每少完成1例扣

15、1分(有特殊情况必须注明,),注明的原因确切的除外。 (六)村室的建设及使用情况4分 1、村室卫生条件良好,有孕检池、试纸、取尿设备。每少一样,扣1分。 2、人口学校有桌椅、板凳、电视机、vcd机及计生碟片,有宣传教育资料(如彩页、图书、报纸等)。每少1件,扣1分。 (七)孕情跟踪开展情况10分 1、计划内怀孕的妇女,联系人要每个月上门访视一次并有对象本人签字。每月出现一例访视不及时,扣2分。 2、孕情丢失的,24小时内上报镇计生办,且有正规医院证明。每出现一次不及时上报,扣3分;无证明的,出现一例扣5分。 (八)信息反馈表中各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8分接到每个月的信息反馈表后,按要求如实地开展工

16、作,做好登记及签字。 若不开展工作,只做假登记的,每出现一次,扣8分。登记不规范的,每出现一处,扣1分;无对象户签字的,扣1分。 (九)流动人口办证情况5分 流动人口办证达100%。每出现一例不办证的,扣1分。 办证手续不齐全,每出现一人无照片的,扣0.5分;无审批表的,扣1分,表中无签字盖章的,扣0.5分。开展好流出的孕检对象反馈工作,每寄回1份孕检单加1分。 (十)奖励扶助工作开展情况5分 村级每年组织好奖励扶对象的摸底上报及年审工作,按规范管理要求及时做好新增对象的登记,程序规范得1分,表格填写清楚,无缺漏项得1分;按要求开展协会和村民代表评议得1分;按要求张榜公示得1分。 (十一)督查

17、督办情况7分 每期督查督办单下发后,按单中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落实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未按期落实的,扣2分。 (十二)其他方面4分 1、建立工作日志制度。村专干对开展工作的内容、过程、效果做简要记录,如实填写每月工作日志,记录不少于15次,且入户随访要有本户签字。每少一次,扣0.5分。 2、按时参加镇每次的计生会议,每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不请假,扣1分。镇布置的其他工作,按要求做好。若未按要求,扣1分。 季督查考核 镇每季度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专项工作督查,总分400分(每次100分),督查内容主要是:孕检情况和孕情跟踪工作 开展、流动人口、出生、手术落实、节育落实、宣传、群众

18、计划生育政策问卷、协会工作等。每季度实际开展督查内容结合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 第四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增强计生站和各管区抓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我镇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特制定如下奖惩办法: 一、出生人口合法生育率 1.出生人口合法生育率坚决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内。 2.要最大限度制止政策外生育,并确保统计准确率。 3.发现政策外怀孕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政策外生育后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未上报就被举报到上级计生部门,造成工作被动。 4.政策外生育

19、后要督促生育对象及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并按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计生外出生奖惩规定 1.管区 (1)自然年度内无政策外生育的管区奖励5000元(按政策外出生时间)。 (2)对2010年12月31日前的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按实际征收额的4%奖励。 (3)对2011年1月1日以后及当年度出生计划外生育的管区,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按社会抚养费实际缴纳额的1.5%奖励;自然年度内合法生育率不能低于94%,每降低1个百分点,罚管区1000元,并通报 批评。 (4)对当年度计划外,自己未上报被举报到上级计生部门,被上级部门索要举报费的,每出现一例,罚管区1000元

20、。 2.计生站 全面负责并指导配合管区做好计生方面的工作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前期准备工作。 (1)对2010年12月31日前政策外出生,未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按实际征收额的2%奖励。 (2)对2011年1月1日以后及当年度出现的政策外生育,按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额的1.5%奖励。 (3)自然年度内合法生育率不得低于94%,每低于1个百分点,罚款2000元,并通报批评。 (4)对当年度计划外生育,自己未上报被举报到上级计生部门且被索要举报费的,每出现一例罚款1000元。 三、对已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计划外生育户,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同时,将独生子女费一并追回,并交镇财政。 四、社会抚养费奖励款半年一兑现,

21、涉及管区、计生站的罚款考核年底兑现,在奖励款中扣除罚款,如奖励款不足扣除罚款,在管区计生办其他经费中扣除罚款。 五、本办法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13年2月20日起执行。 第五篇:2012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关于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三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将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段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2012年1月至10月进行平时抽查,11月到12月进行年度目标考核。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22、。其中,平时考核占35%,年终考核占65%。平时考核由计生办组织,年终考核由镇计生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测评。考核依据以考核组原始调查材料为准。 三、考核内容 共十一项(见附表)。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 (1)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平均每例首征不少于1万元。工作经费返还办法:每例征收8000元以下(不含8000元)不给予工作经费,每例征收0.8万元-1万元的,按5%划拨村;征收1万元-1.1万元的,按10%划拨村;征收1.1万元以上的,按12%划拨村。 五、奖励与处罚 1、奖励 (1)先进集体。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村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励现金分别为30

23、0元、200元、100元。 (2)先进个人。奖励计生先进个人10名,由党委、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金。镇级各部门2名,村级4名,村计生管理服务员4名。 (3)村级计生管理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工作优秀的年终考核总分加2分,并奖现金100元。 2、处罚 (1)各村(居)年度目标考核综合得分低于70分且排位倒数第一位的村(居)给予黄牌警告,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本年度先进集体所获得的奖金,同时给予村(居)两委班子实行诫勉半年的处罚。 (2)对业务不熟悉,弄虚作假、不服管理的计生专干,坚决予以解聘。 望各村(居)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依法行政,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确保2012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2012年度计划生育村级目标考核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第16页 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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