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06年,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政法工作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为主线,围绕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任务,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进程,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努力探索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点和热点问题。为圆满完成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而奋斗。 2006年,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政法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 1、今年是“五五”普法第一年,为推进促进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法制建设开展,更好的贯彻
2、落实“一法三规”和新机制,县人口计生局将制定全县计划生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并配合宣传部门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各乡(镇)也要依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 2、全面完善、认真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今年,县人口计生局将修正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更加明确执法责任,落实执法任务,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各乡镇本级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也要及时修正。 3、积极运用法律诉讼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计划生育案件,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违法犯罪现象。要认真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做好社会抚养费案卷工作,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力度。对征收困难的,要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法院支持,提高征收案
3、件的结案率。 二、深化村民自治工作,做到制度健全、政务公开 今年,我县将进一步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村(居)民政务公开的内容,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目标、思路和基本要求。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健全村级计划生育组织网络,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基层计划生育部门要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和合同进行一次系统的清理,不得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悖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内容和要求。同时,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村(居)民自治典型经验。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长效机制完善、性别比例正常 1、全县在去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百日行动基础上,按照百日行动的工作要求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4、相关工作制度,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 2、今年将持续加强对医疗保健、个体诊所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两次以上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违法违规案件。各乡(镇)要积极探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职责,制定和完善与之相关的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四、促进城镇计生工作,做到法定政策得到落实,群众利益得到保障 1、积极建议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建立适合本地的计划生育奖励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适时出台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意见,重点解决特殊人群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补助费问题,以化解社会矛盾
5、。 2、加强企业否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运用多种方式促进企业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对于那些不履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的企业将来采取有力措施。 第二篇。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要点2014年人口计生政法工作坚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建设,深化拓展基层群众自治,建立完善诚信计生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全县人口计生和谐稳定。 一、坚持依法行政,狠抓文明执法,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大
6、力宣传新修订的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宣传和“学用政策活动”。在4月开展一次以“单独两孩”政策、区计划生育条例和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为主的计生政策大型宣传活动; 5.29开展一次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暂行办法和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政策宣传活动;6月开展全县诚信计生续签新签宣传教育活动; 7.11开展一次全县违法生育依法行政专项治理宣传活动;9月上旬开展一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2月4日计生奖扶政策宣传活动。 (二)抓好政法工作业务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培训的原则,县级负责乡级培训,乡级负责村级培训,村负责
7、对人口管理员和诚信计生小组长的培训,小组长负责对小组成员的培训。4月举办一期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培训,培训内容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行政执法、诚信计生、奖励扶助等。 (三)抓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二是抓好单独两孩政策培训。各乡镇分级组织培训,培训对象延伸到诚信计生小组一级。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四)依法依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审批二孩生育证。规范办证、审批程序,杜绝违法违规办证、乱批二孩生育指标以及乱
8、收费、乱罚款等行为;5月份在全县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和乱收费、乱罚款治理检查工作,并下发检查通报。严格推行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口计生委2012年12月下发的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行依法行政“一票否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能力建设。 (五)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管理工作机制。协调法院、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征信管理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当年违法生育立案率达100%,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达8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在2013年的基础上取得明显的新
9、成效。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抓好执法文书规范化管理。按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一案一卷”行政执法档案,开展执法案卷评议活动。8月份开展一次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比活动,案卷规范的前三名给予表彰奖励。 (七)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实施证件办理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出台方便群众办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三零四办五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提高群众满意度。在3月下旬全县统一模式制作办证一次性告知单,并在县、乡办证窗口放置,便于群众取阅。 (八)抓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
10、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要求,创新开展人口计生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全年无行政违法案件。积极参与县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培育示范单位,落实示范项目。 (九)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实现“六个不发生”工作目标,确保人口计生系统和谐稳定。做好计生信访维稳问题排查,落实好失独家庭等计生弱式群众扶助,全年慰问不少于4人/次。 (十)建立协查督办制度,加强督查检查工作。对典型案件和跨乡镇的重大案件,县人口计生局协调组织,有关乡镇参与,依法查处;年内开展不少于两次行政执法检查,主要围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政务村务公开、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和简化办证程序等内容检查。
11、 二、强化“六项”工作,全面实现诚信计生提质升级。 (一)强化宣传培训。利用我县开展诚信计生新签续签活动和乡镇计生队伍调整较大的情况,重点抓好社会宣传和对乡镇计生干部、村两委干部、诚信计生小组长和新签、续签人员培训;5月组织各乡镇开展一次诚信计生小组长宣传培训;年内召开一次小组长交叉巡回培训会。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按照自治区、市关于建立诚信计生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我县诚信计生利益导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扶贫帮困等机制,制定出台县诚信计生长效机制文件;加强部门联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注重普惠政策与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的兼容;落实市人口计
12、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诚信计生巩固提升扩面工作的意见(市人口与计生组办201210号)文件精神,巩固诚信计生成果。 (三)强化示范点建设。继续开展诚信计生“四创四树”活动,在巩固发展现有示范点的的基层上,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诚信计生示范村(居)、诚信计生示范小组的创建和培育工作,培育一批新的诚信计生小组示范典型;适时召开全县优秀诚信计生小组长代表座谈会或巡回交流活动,激发诚信计生小组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评比表彰一批新涌现的“五好”诚信计生小组和“五好”诚信计生小组长。 (四)强化规范化管理。继续按照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市诚信计生工作规范和“六个规范”要求
13、抓好诚信计生的承诺书、保证书、档案、信息录入等规范化管理。 (五)强化部门配合。与民XX县区美丽办等部门加强配合,抓好诚信计生和清洁乡村写进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工作,使诚信计生的双向承诺真正具有法律效力,更好地实现诚信计生法制化管理、法制化运作;加强诚信计生信息化建设,实现诚信计生育龄妇女信息动态化管理。 (六)强化督促检查。年内安排一次以上对基本实现诚信计生乡镇工作抽查,重点是诚信计生承诺书新签续签和承诺兑现情况的抽查;按照国家、自治区诚信计生评估验收标准,组织做好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的评估验收工作。对基础薄弱地区的乡镇诚信计生工作重点加强指导。 三、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奖励扶助优先优惠
14、政策。 (一)落实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把好资格确认关、政策关和发放关,落实兑现率100%。 (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条例、管理办法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当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100%;退休职工增加退休金兑现率100%;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金兑现率100%;代缴符合条件的对象新农合和新农保费用兑现100%。落实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规定的奖励扶助对象及55-59周岁奖励对象的资格审查、上报工作,兑现率100%。 (三)落实市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落实诚信计生家庭小额贴息贷款,及时兑现即环即奖和市计划生育家
15、庭特别扶助金,兑现率100%。 (四)落实诚信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措施。修改完善县诚信计生公益金实施细则,以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为重点对象,出台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救助暂行办法,落实好诚信计生家庭扶助救助工作,兑现诚信计生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措施,落实率达100%。 (五)规范奖励扶助档案管理。按照奖励扶助信息规范要求,按年度订装成册。 四、抓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强人口计生部门与扶贫部门联系,扩大项目计生家庭受益面,重点抓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县“十二五”期间有17个贫困村)计划生育工作,并着力在政策、资金上向贫困村倾斜。优先安
16、排人口计生工作做得好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帮助计生贫困家庭获得发展生产项目与资金等等。实现17个贫困村计生家庭扶贫项目覆盖率。 (二)抓好计生扶贫示范点建设,同时加强计生扶贫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乡镇有“整村推进”贫困村的,要有“整村推进”贫困村贫困家庭名单、计生贫困家庭名单及基本信息。并有专项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技术培训等)覆盖计生贫困家庭名单及基本信息等相关档案材料。 (三)发挥人口计生部门管理服务优势,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抓好诚信计生工作指导和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并做好宣传教育、科技服务、依法行政、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包括:幸福家园、文化书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
17、查等项目)等经常性的计生工作。 第三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乡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2年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思路,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创新服务年”活动为重点,创建市、区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及人口文化大院、优质服务乡镇为突破口,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2012年工作指标: 1、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100以上,性别比控制10
18、3-107之间 2、统计“零”误差。 3、重点三查对象“三查率”100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率90以上,药具使用率100,随访100。 4、到点手术任务完成率100,及时率100。 5、流出育龄妇女办证率100%以上,流入育龄妇女验证率98%以上,流入育龄妇女“三查”率100%,符合政策生育率100%,享受免费服务率100%。 6、优惠政策落实率100,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免费落实率100. -1- 7、社会抚养费征收率90以上。 8、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90以上。 二、围绕中心任务和工作指标,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提高网络化管理水平。 做好全员人口在线系
19、统及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日常应用、管理和维护工作,各村、厂矿社区要全面搜集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并做好信息的采集、登记、上报工作,多渠道收集信息,做好报表、育龄妇女卡册。与全员人口在系统信息一致,确保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完整,准确,及时,实现人口信息的资源共享。 (二)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促进流动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 1、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应用和管理,依靠网络资源,对流出、流入人口制定和采取相应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的流动人口动态信息登记制度,保持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经常联系沟通,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各项信息动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2、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日常性工
20、作范围,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及义务。 (三)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服务,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服务水平。 1、加强基础服务,全面开展生殖保健避孕节育和“三查”等活动,做好“母亲健康”工程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使育龄群众免费享受到基本的服务。 2、为符合政策准备生育及孕三个月内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片,并做好其服用的随访跟踪服务并及时反馈上报。 3、做好当年出生已婚育龄妇女孕产期跟踪服务、知情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术后随访的落实工作,按照出生3日内上报表。“30天至42天之内用药具、42天至90天(一孩剖腹产180天)之内,一孩放臵宫内节育器,二孩结扎,术后
21、四次随访的原则落实。 (四)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力度,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管理。 1、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管治活动,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管治活动,确保无“国家免费字样避孕药具流入市场、无以计划生育命名的店名牌匾。 3、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设立便民维权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五)加强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放弃二胎一次性奖励和新合疗减免摸底建档上报工作,全面落实兑现各项优惠政策。 三、创建任务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工作创新服务年”活动为重点,规范提高基层基础服
22、务工作,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服务,打造人口计生工作亮点。 1、规范提高基层基础服务工作,按照“四有标准”加强基层 基础服务阵地建设,详见(建设标准),即各村厂矿(社区)有专门的标准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室,办公室、服务室有规范健全的制度,挂牌,已婚育龄妇女每个人有“育龄妇女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料袋”(育龄妇女服务手册,三种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节育证明或知情选择协议书),有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氛围(如横幅、标语、喷画、板报、广播、信息等)。服务阵地建设于6月10日前完成,6月10日后组织人员进行验收;8月份前完成井家塬村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创建任务;9月份前完成优质服务乡镇创建任务及2块大
23、型永久宣传牌的制作;上XX县区级计划生育新农村、人口文化大院示范村创建任务;井家堡村区级人口文化大院创建任务;完成全镇新家庭100户创建任务。 2、继续推行加强“1128”管理模式,规范村级报表,一牌、两卡、八册,做好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 3、日常工作。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及广播、宣传标语等方式,定期开展各种宣传培训活动,营造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氛围,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家喻户晓,“三查”、“到点手术”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职能作用,提高计生人员网络体系应用,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出生人口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不漏人,定期开展清理清查活动,认真
24、摸底,逐人建档,及时更新上报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精选苑庄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品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有哪些l、依法生育的权利; 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 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 5、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承担哪些义务 1、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夫妻双方在实行计
25、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3、公民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义务; 4、公民有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 5、公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生育第二子女应提交哪些证明。 第二十六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26、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省条例规定。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人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五、哪些人员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辖区居民离开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城市市区,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在异地居住,年龄在18至49周岁的育龄人员。在外出前均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重点是已婚育龄妇女。 六、孕妇违反规定私自鉴定胎儿性别或终止妊娠应受到什么处罚。 对持二孩生育证明的怀孕妇女违法私自终止妊娠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 七、宫内节育器放置时间 月经干净后7天内而无房事者;分娩后或人工流产后即时,及产后42天均可放置。 八、奖励扶助对象须符合哪些条件。如何确认。 国家和省市规定:奖励扶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生育。 3、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由本人申请,村民委员
28、会讨论提出并张榜公布,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公示、上报,经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报省、市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中共苑庄镇委员会苑庄镇人民政府 第五篇:201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r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及时足额发放计生奖励金,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工作;逐步落实兑现独生子父母奖励费和有关优惠激励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并发症对象的基本免费治疗;拓展利益导向的广度和深度,不仅要保证资金投入的数量,更要注重激励的实际效果,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人员真正得到经济上的实惠和合法利益上的保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公益基金的作用,为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困难对象排
29、忧解难,提供必要的援助。 (四)深化综合治理体系。 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优势互补,联动推进,各负其责,并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计生兼职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既定的职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完善协会工作体系。 注重发挥非政府组织,尤其是计生协会的作用。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形成风尚”的要求和开展计划生育村(居)自治中协会的职责,对村(居)计生协会进行一次全面的整建,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工作水平。加快在企业建立计生协会和在外出流动人口集聚地组建协会的工作步伐,发挥协会在计划生育上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逐步实现流动人口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群众积极参与、自我管理转变,镇要深入开展创建“示范协会”和“百能扶百贫”等特色活动,培育“精品”,争创“亮点”,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村(居)民自治中协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起好参与管理、决策、监督的作用,确保村(居)享有合法的权益,使广大协会会员成为计划生育的自觉执行者和模范带头人。第18页 共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