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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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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须知   一、本次受理对象范围: 市内四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的家庭,新就业职工,城市无房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按《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执行,已另行受理,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内四区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2011年为24276元); 3、家庭人均房屋(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7平方米; 4、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 5、申请人离婚满2年方可申请;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申请人,还应年满30周岁。 6、家庭资产应符合下列标准: 家庭人口为1人的,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 家庭人口为2人的,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22万元; 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人均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除房屋外其他单项资产不得超过家庭总资产80%。     (二)新就业职工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自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 3、申请之日前五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 (三)城市无房家庭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2、有稳定的收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自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市内四区退休的人员。 3、申请之日前五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 4、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公共租赁房,还应年满35周岁。 (四)申请公共租赁房资格的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 三、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方式 领取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申请人在申请时需明确保障方式。 四、申请要求 1、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职工可以合租方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需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书面承诺填报信息真实;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须书面同意政府部门查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的所有实物及货币资产。 3、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原则上只能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五、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 按不同条件分别填写相应类别《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 2、身份证明 包括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 3、婚姻证明 已婚、离婚人员应分别提供结婚或离婚证明(含离婚判决、调解协议书及财产分割清单),到法定结婚年龄单身人员需提供单身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包括申请人(家庭成员)拥有的产权、使用权房屋证明及户籍所在地的房屋证明,房屋动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或拆迁单位(原产权单位、经租管理单位)提供的房屋证明,房屋交易的需提供房屋交易合同、完税证明或使用权买卖协议、过户费收据等手续。 5、按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申请的家庭需提供收入来源和家庭资产的证明。 6、新就业职工、城市无房家庭提供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 7、新就业职工提供的毕业证书。 8、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9、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提交证明材料应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相关规定 政府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家庭资产进行查验,对住房进行比对。 1、保障对象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取消保障资格,收回房屋或租金补贴,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计收租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具有诈骗行为的,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市住房保障中心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要及时核实并作出处理。 七、本次受理时间 1.申请租赁补贴受理时间 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4日,每周一至周五早9:00至16:30(周六、周日除外)。 2.申请实物配租受理时间 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7日,每周一至周五早9:00至16:30(周六、周日除外)。 八、受理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新就业职工单位所在地街道。 九、工作流程 1.申请人到相应街道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登录大连住房保障网()下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3.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完整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相应街道受理部门。 十、如何了解公租房政策 《大连市公租房办法》、《公租房受理须知》等详情可登陆大连住房保障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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