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作计划(总结)管理办法
第一篇:工作计划(总结)管理办法工作计划(总结)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xx公司工作计划、总结的管理,确保工作的有效管理、持续改进。2范围
适用于xx公司和各分公司工作计划的编制、检查、总结的管理和考核。
3.术语
3.1年度事业计划纲要。包括年度经营方针和目标、重点工作思路。
3.2xx公司事业计划。确保公司目标实现、指导全年工作的计划。
3.3部门事业计划。分解xx公司事业计划,确保公司目标实现、指导全年部门工作的计划。
3.4部门工作月度计划。分解部门事业计划、专项计划和上月工作不足的措施,确保部门事业计划的逐步实施、最终实现目标的计划。
3.5xx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各部门月度计划重点工作的集合。
3.6工作总结。对目标、计划、临时性重要工作的实现情况进行成绩和不足的总结,确保工作的持续改进。
4.职责
4.1总经理。确定年工作方针及工作思路,审批xx公司《年度事业计划》、《月工作计划》、《月、年度工作总结》。
4.2分管领导。审批所分管的部门《年度事业计划》、《月工作计划》、《月、年度工作总结》。
4.3各部门(分公司):负责根据xx公司年度事业计划编制和实施xx公司门《年、月度工作计划》,并将月度计划分解到各周,组织、编制、实施和检查xx公司
门《周工作计划》。
4.4财管部。负责《xx公司事业计划》编制,汇编《xx公司月工作计划》、《月年工作总结》;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相关管理。
5.正文
5.1总结
5.1.1编制遵循原则。材料充分(含指标数据)、实事求是、条理清楚、详略适宜、剪裁得体。
5.1.2编制方法。由下至上层层总结。
5.1.3年终总结审批。xx公司及各部门和分公司总结编制时间及要求按当年公司通知要求执行;课室直接交到部门、各部门以流程方式提交(提交→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管理部门)、xx公司以流程方式提交(提交→管理部门领导→分管领导→总经理→传集团并发布)。
5.1.4月度总结时间。课室每月23日、各部门每月25日(分公司每月26日)以流程方式提交(提交→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管理部门)、xx公司每月28日以流程方式提交(提交→管理部门领导→分管领导→总经理→传集团并发布)。
5.2计划
5.2.1编制遵循smart原则。具体性、可检查(测量)性、可操作性、挑战性、时间性。
5.2.2编制的整体方法。由下至上再由上至下,充分沟通以确目标的挑战性和措施的可操作性。
5.2.3事业计划编制时间:xx公司及各部门和分公司年度事业计划编制按当时公司通知要求执行;部门(分公司)事业计划以koa流程方式提交(提交→部
门领导→分管领导→管理部门)。
5.2.4部门(分公司)月度计划编制时间。各部门每月25日(分公司每月26日)完成,以流程方式提交(提交→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管理部门);xx公司每月28日完成,以流程方式提交(提交→管理部门领导→分管领导→总经理→传集团并发布)。
5.2.5周计划。部门(分公司)建立周计划制度,作为部门内控,将月计划分解落实到每周和具体责任人,并内部进行过程的督促和检查。
5.3考评
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完成情况,依据《考核、索赔管理办法》、《员工绩效实施管理办法》对部门进行考评。
第二篇:工作计划总结管理办法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有效地利用工作计划的管理工具,强化人力资源系统的管理基础,提升人力资源水平,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
所属工厂、营销中心人力资源部(尚未设置人力资源部的,由承担相应职能的岗位填报),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各岗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由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另行规定细则。
二、工作计划的管理要求:
各单位(岗位)应在每月最后一天前(遇节假日提前)将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报送至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的要求如下:
1、工作计划和总结应通过本单位人力资源分管理领导审核,重点工作计划应报本单位执行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同意。
2、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主要包含以下五方面内容:
◆工作计划(月度重点工作):工作计划要求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确定下月重点工作,内容要求明确完成标志、时间进度、责任人。注意:重点工作不应是日常工作的罗列;
◆工作总结(包括本月工作情况评估已经完成的工作、未完成的工作、完成的计划外工作):工作总结要求对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本月计划内未完成的重点工作说明原因,对计划外的工作进行陈述;
◆人力资源活动简报:主要对本月人事活动进行一个简要的汇报,要求数据准确;
◆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例会会议纪要: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人力资源部部门会议,如当月有安排的,则应上报会议纪要;
◆建议与分享,团队建设:根据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分享工作经验及成果或对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并就本月在团队学习、团队沟通、团队合作、
团队改进等方面措施及成果进行交流。
3、工作总结与计划要求用统一格式。参考附件。
三、工作计划的考核要求:
人力资源工作计划管理纳入区域公司对各下属工厂、营销中心的考核体系,同时作为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下属单位人力资源部或岗位的考核的重点内容,暂定按百分制考核,考核分为以下几方面:
1、工作计划与总结报送时间(10分):要求:在每月最后一天前(遇节假日提前)报送,晚一天扣1分,超过1天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2、工作计划与总结质量(30分):要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符合本业务单位或业务岗位当期实际,计划具有可实现性,工作计划目标清楚、积极创新、责任明确,能够在建议分享内容中发挥主动性,提出的内容有建设性。工作计划的重点内容缺失,工作计划出现较大的错(失)误,数据统计错误,工作总结未对工作计划进行完成情况说明,工作总结未对未完成的工作计划进行原因说明的每次扣3-5分,扣完为止;
3、工作计划推进情况(60分):要求:月度计划中的重点工作能按计划推进并完成。如有计划内工作未能完成又无合理理由,每项扣5-10分,扣完为止;
4、工作计划奖励项目。经认定计划管理质量优异且以此推动管理进步的,可奖励5-10分/次。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对下属单位/岗位人力资源计划总结、人事简报进行汇总、分析后,形成《人力资源信息月报》,抄报区域公司管理层。
本办法从2009年12月起执行,由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附件:《xx单位/岗位工作总结与计划模板》(表
1、表2)
第三篇:工作总结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公司各机构、部门工作总结与重点工作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实施细则规范公司各机构、部门对工作总结及重点工作计划在填报、实施、监督、考核过程的管理。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机构、部门总监级、部门经理级的工作总结及重点工作计划的管理。
2名词定义及术语:
2.1指令性工作计划:是指公司向各机构、部门下达的,要求执行计划的各机构、
部门必须完成的计划。
2.2重点工作计划:是指各机构、部门需重点关注并须严格执行的工作计划(不包
括日常性、一般事务性工作计划)。
2.3年度计划分解:是指各机构、部门将公司的《年度工作纲要》按月分解到本机
构、部门各月度执行的工作计划。
2.4月度计划分解:是指各机构、部门将月度重点工作按日再进行分解、细化、执
行的工作计划。
2.5对标。是指将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与工作计划进行对照检查的过程。
2.6上期。已完成的工作计划期。
2.7本期或当期。正实施执行的工作计划期。
3归口部门:
行政财务部负责公司各机构、部门的工作总结、计划的填报、实施、监督、考核、归档等管理工作。
各机构、部门负责本机构、部门员工的工作总结、计划填报、实施、监督、考核、归档等管理工作。
4工作内容:
4.1填报内容及格式:
4.1.1工作总结填报内容:
上期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部门间协作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本期的解决措施或办法、需整改、提升完成的时限等。
4.1.2重点工作计划填报内容:
上期未完成的;本期新增的(包括部门年度计划分解到本期的、本期指令性工作计划、本期突发又重要的);本期各机构、部门间需协作完成的重点工作事项。
4.1.3填报格式:公司统一格式模板(见附件)
4.2工作流程:
4.2.1提交时间:
4.2.1.1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每月25日下班前
4.2.1.2半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6月30日下班前
4.2.1.3年度工作总结:每年的12月31日前
4.2.1.4年度工作计划:次年春节后的5个工作日内
4.2.2提交内容:
各机构、部门的月度、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与重点工作计划
4.2.3提交流程:
4.2.3.1月度工作总结与计划提交流程:
每月23日由行政财务部提醒各机构、部门按时提交当月总结与下月重点工作计划。
每月24日总经理负责将公司下月指令性工作计划发给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各机构、部门负责人按4.1.2条规定拟制月度重点工作计划。
每月25日下班前各机构、部门负责人提交月度工作总结及重点工作计划。
行政财务部收到各机构、部门的工作计划后,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发回重新编制。
重新编制工作计划的机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27日中午前将修订完善的工作计划再次提交行政财务部。
每月27日下班前由行政财务部汇总后转呈总经理。
报送时间与节假日发生冲突的,要求提前报送。
4.2.3.2半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提交流程:
每年6月23日由行政财务部提醒各机构、部门按时提交上半年度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各机构、部门负责人须对照本机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各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对标自查,根据自查结果拟制机构、部门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每年6月27日总经理负责将公司下半年指令性工作计划内容发给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各机构、部门负责人结合总经办下半年的指令性工作计划,本机构、部门上半年工作计划对标结果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未执行部份,调整、修订下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6月30日下班前各机构、部门负责人提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行政财务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计划的初审工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发回重新编制。
重新编制工作计划的机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7月4日中午前将修订完善的工作计划再次提交行政财务部。
7月4日下班前由行政财务部汇总后转呈总经理。
7月5日由行政财务部发布公示。
报送时间与节假日发生冲突的,顺延报送。
4.2.3.3年度工作总结提交流程:
每年末12月20日由行政财务部提醒各机构、部门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
在5个工作日内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完成对标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行政财务部备案,同时根据自查结果拟制机构、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
12月31日前各机构、部门向行政财务部提交机构、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次年的1月5日前由行政财务部汇总后转呈总经理。
4.2.3.4年度工作计划提交流程:
在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会议后,在2个工作日内各机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纲要》逐级进行宣贯、落实。
结合公司年度工作纲要,对照本机构、部门的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机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提交行政财务部。
行政财务部收到各机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发回重新编制。
重新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的机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将修订完善的年度工作计划再次提交行政财务部。
在7个工作日内由行政财务部汇总后转呈总经理。
5监督管理与考核:
5.1月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每月15日行政财务部通过网席提醒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对月度工作计划进行对标自查,同时要求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将自查结果反馈行政财务部。
各机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纳入管理人员的季度绩效考核评分中。
5.2半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在半年工作结束后,将上半年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对标自查。未按时完成的,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弥补办法、重新确定完成时限,并报行政财务部备案。
行政财务部收到各机构、部门的自查表后,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对各机构、部门的上半年度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对标复查,复查结果出具复查报告书,报总经理和被复查部门。同时对相关机构、部门限期内完成的工作进行定期追踪检查。
上半年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检查结果作为管理人员年度管理工作考评的依据之一。
5.3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在年度工作结束后,将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对标自查。
行政财务部收到各机构、部门的自查表后,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机构、部门的年度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对标复查,复查结果出具书面复查报告书,报总经理和被复查部门。
自查结果、复查报告及年度工作总结纳入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年度管理工作考评中。
5.4违规处理:
5.4.1未按时报送的机构、部门,给予部门负责人20元/次负激励。
5.4.2未按公司要求(格式、质量)提交的,工作马虎,敷衍、应付了事的,给予该
部门负责人一次提醒纠正,发回重做;二次警告;三次50元/次的负激励。6信息管理
6.1信息收集
各机构、部门各期的工作总结、重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自查表、复查报告等各类资料均由行政财务部负责收集。
6.2信息处理
所有信息资料按照相关规定建档、分析、整理、归类、结案。
6.3信息流转
报表信息按规定在行政财务部、报表报送单位、总经办中流转,以保证信息的畅通。
7附件
附件一《20xx年度xx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分解执行表》
附件二《20xx年度xx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三《20xx年度xx部门半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分解执行》
附件四《20xx年度xx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分解执行表》
附件五《20xx年度xx部门月度工作总结》
8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财务部提出。
本制度由行政财务部起草。
本制度由行政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起草人:xxx
第四篇:工作计划管理办法杭州加多宝饮料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工作计划管理,有效指导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公人员
三、职责
1.各班组主管负责编制本班组的《月度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
2.人事/行政主任负责《月度工作计划》的审核,以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自查记录表》
的审批。
3.人事行政经理负责《月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的审批。
4.人事行政助理负责对各班组《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
四、工作计划编制与审批
1.编制原则
1)明确性原则。工作计划内容要明确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表达的意思要明确,
工作范围要清楚;工作计划应明确部门指标,避免使用一些含糊字语;各项工
作计划要注明到指定阶段的工作完成标准(如草稿、发布或归档等);不可预
测的工作不应列入计划内容,可作临时性、突击性计划去完成。
2)时间性原则。工作计划编制的内容要求时间跨度在一个月以内(指每月1日至
该月最后一日),时间跨度超过一个月的工作应分阶段载明本月的具体工作。
2.编制要求
1)每月月底各班组开始编制月度工作计划,于每月1日前完成审批后交人事行政
助理备查。
2)月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每月例行工作事项及可预测的工作事项。
3)月度工作计划采用统一格式,填写《月度工作计划》,符合编制原则要求。
3.计划审批
各班组的月度工作计划由班组负责人编制,交人事/行政主任审核后统一交人事行政经理审批。
五、计划检查
1.由人事行政助理负责对各班组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于《工
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记录表》。
2.每月2日为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另行通
知)。各班组负责人应在每月1日前完成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自查工作,填写《工
作计划完成情况自查记录表》,经人事/行政主任审批后交人事行政助理存档备查。
3.人事行政助理根据受检查班组提供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状况评价相应工作计划的完成
程度,填写《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并经受检查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
档,作为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分依据。
4.完成程度的判定以各班组工作计划执行结果的事实为依据,不以产生事实的主客观
原因为转移。结果可以通过书面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状况加以验证,并用以下词语记
录工作计划的完成程度:
1)完成:提供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现状验证执行结果与工作计划的内容相一致,此
项工作到此结束或可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无须再安排
此项工作。
2)基本完成:提供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现状验证执行结果与工作计划的内容尚有一
些差距,从完成的量来看,已达到全部任务额的80%以上,但尚未全部结束或
不能马上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还需要安排少量精力投
入此项工作。
3)未完成:提供的文字记录或事实现状验证执行结果与工作计划的内容尚存在较
大差距,从完成的量来看,此项工作刚刚开始或不足全部任务额的80%,在下
一步的工作安排中,还需要安排较多精力投入此项工作或几乎要重新安排。
4)未开展:不能提供文字记录或事实现状来验证执行结果,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中还需要重新安排或调整此项工作。
六、考核评分
1.人事行政助理每月根据各班组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记录表》,对各班组成员的
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得分记录于《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分表》。考
核得分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与年终花红挂钩。
2.评分标准:每项工作计划执行结果以5分制考核打分:完成5分;基本完成3分;
未完成1分;未开展0分。
3.工作计划完成率为最终评分结果,即将5分制下工作计划平均得分换算成百分制下
的百分比。计算公式如下。
工作平均得分=累计考核得分÷列入考核的计划项数
工作计划完成率=每项工作平均得分÷5×100%
七、计划外管理
因临时性工作冲突或其它特殊性原因造成的工作计划不能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应由责任人在每月25日前向班组负责人提出,由班组负责人填写《工作计划调整审批表》,计划调整应经人事/行政主任审核、人事行政经理审批后才有效,同时交人事行政助理进行备案。
八、相关表格
1.《月度工作计划表》
2.《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自查记录表》
3.《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记录表》
4.《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分表》
5.《工作计划调整审批表》
第五篇:工作计划管理办法XX县区振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振源行政发20140301002号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公司的管理需求,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员工应对每月、周、日的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自报、自查,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整体工作计划的完成,考量部门和员工个人的工作绩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内容
(一)、编制
1、个人的工作计划。由个人编制,直接上级进行审定。
(1)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审定;
(2)各部门负责人计划并报总经理审定。总经理可视情况批示(未接到批示意见前按原审定意见办);总经办负责汇总和公示;
2、各部门工作计划。由本部负责人组织编制,报总经理审定、批准,总经办负责汇总、公示;
3、特殊情况的处理。因责任人不能及时履行本人职责时,由其直接上级安排人员代理。
(二)、内容
1、考虑到工作计划的客观弹性,操作方式为:
本周的工作计划原则上是必须完成的内容,上周及以前未完成的计
划必须在本周计划中体现。
2、部门月、周的每项计划要求明确经办人,以减少计划的重复罗
列和便于兑现奖惩。
3、每项计划要求有可行的措施和目标进度(根据计划项目另分解
成进度表)。
4、要求明确工作成果(交付件)的形式。如文案、报表、活动、
信息等。
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
总经办将组织对全体人员的各项计划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
与个人每月绩效工资挂钩的依据之一(参照团队工作考核评比方案、人个工作考核方案执行)。
三、时间要求
(一)、个人工作计划与考核
1、月计划,每月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下班前将下月的工作计划表和
本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表呈报给直接上级;对担任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者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在每月的月底前完成,转人事部门备案后,总经办于当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发布考核结果。一般员工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在每月的第二个工作日前完成,并转人事部审核后由总经办于当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发布考核结果。
2、周计划,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人员于每周六上午下班前将下
周的工作计划表和本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表呈报给直接上级,审定后于周末下午下班前报总经办备案,总经办周一上午下班前汇总公布。
(保密事项除外)
3、日计划。每天上午上班后10分钟内将个人日计划报直接主管,
经审核确定后,在上班30分钟内报总经办备案,作为月、周工作计划考核的依据。
(二)、部门工作计划
1、月计划。各部门应于每月倒数第三个工作日向总经办提交月度
计划,总经办在月度计划提交当日组织月度计划评审会议,对各部计划进行调整、修订,完成后进行考核公示。
2、周计划。每周末上午下班前将下周的工作计划表和本周工作计
划完成情况表呈报给直接上级,审定后于周末下午下班前报总经办备案,总经办周一上午下班前汇总公布(保密事项除外)。其中考核意见有重大修改时延时至次日发布。
四、其它
1、所呈报资料使用统一的电子表格(没有电脑的提交书面文件),
部门的月工作计划和月工作计划完成考核表可使用打印文本。
2、总经办负责部门月、周工作计划的跟踪、落实与督促。
3、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试行。
4、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解释计划的编制事宜。
总经办
2014年03月01日
第23页 共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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