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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出租房居住较多,本地育龄妇女因拆迁后过渡房分散移居。有的居民住宅楼成片建起来了,但却没有及时成立居民委员会,使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肓区”。出现了人员难寻,工作难做,孕情难监控,措施难落实。
二是社会变革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当严重,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受到很大冲击,突出表现是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和婚育行为等发生了变化。一些人的婚姻和生育行为严重扭曲,离婚、再婚、非法同居、包“二奶”人数增加。给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三是企业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减弱,法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不够。一些企业的领导只忙于抓经济效益,视计划生育工作为额外负担;有的企业为了精筒人员,把计划生育机构撤并了;有的减掉了计划内生育联系员,对计划生育的投入就更谈不上了;还有一些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破产企业更无人过问计划生育工作。
四是管理手段单一,前几年,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靠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这些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虽有效地控制
了人口增长的突出势头,但也一度激化了干群的矛盾,影响了干群关系。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和行政行为,一改过过去行政强迫命令的作法为依法治理计划生育,从而使计划生育工作走上良性发展之路,然而,我们的家村基层干部却对此普边感到不适应,在计划生育工作面前束手无策,出现了“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全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的局面。以致对计划生育工作失去信心,遇到问题相互推诿扯皮,遇到困难躲着走,总认为还是过的行政手段有效,用的顺手,干的痛快。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进一步稳定当前低生育水平,促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切实为实现“富民强镇”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认为当前应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1、加大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镇、村二级要切实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的首位工作抓紧抓实。要注重宣传教育的层次、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宣传教育内容上,要突出政策法规宣传、科普知识宣传、先进典型宣传以及道德宣传。在宣传教育形式上要多种多样,要通过办“五期教育”学习班、广播电视、黑板报、咨询站、刷写标语口号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率,对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率,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参与率和满意率。
2、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由公安、工商、劳动、计划生育、房产等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集中办证,负责全镇的人口管理和服务。不论是到公安部门办暂住人口证、到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还是劳动部门办就业证,都要查验有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证件。
3、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随着改革者建设步伐的加快,依靠行政手段抓计划生育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计划生育发展的需要,必须变行政手段为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4、建立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在经济上有实、在生活上有保障。这是保证计划生育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要大力推进和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失土农民养老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生活保障水平
闲人游荡
2004年6月4日
第二篇: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的婚育观念较以往也发生了变化,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压力也较为减弱,但是,由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群众工作纪律越来越严,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者认为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法律保障但无工作抓手,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滋生了无所适从、茫然无措的困惑。笔者一直从事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现就目前困扰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问题和如何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解决好计划生育现实问题,谈谈粗浅的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计划生育一直是农村工作的难点,也是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通过对当前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的调查,我认为:当前农村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七大难题:
(一)面临着实际工作水平与考核要求不相适应的难题。一是指标要求高。政策符合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是计划生育目标考核中的两个核心和关键指标,直接反映一个地方的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水平和工作效果。据调查,随着统计口径的放开,如今政策外二孩特别是独男超生的多了,
二、多孩政策外生育无法得到根本有效控制。同时,由于各地政策符合率低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的予以“一票否决”,使得各地计生工作只有向前走,不能后退,上报的统计数据一年比一年好,但与实际工作水平差距却渐行渐远,这给省市抽查考核埋下了隐患。二是考核要求严。计划生育考核总体分为定性和定量两大块,现在上面推行的党政领导线、基层工作线和综合治理线三线考核制,考核内容涉及很多,且每一项内容都有严格的考核标准。尤其在工作质量及过程性资料上要求细致、具体,标准很严,不符合基层工作实际,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考核结果尚不理想。再加之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又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各级干部,完不成目标任务,就要受处分乃至“末位淘汰”。在这样一个政治压力和现实工作压力下,使得计划生育已经成为弄虚作假的重灾区,部分基层干部铤而走险,弄虚作假,希望侥幸过关。
(二)面临着群众落后的思想意识与依法行政严要求不相适应的难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一个地方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具体要求。计划生育工作方法由过去的急风暴雨式粗暴工作到现在的春风化雨感化,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逐步在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头脑中扎根。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些措施,如计划生育“七不准”,进一步规范了计划生育工作者的执法行为。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改善了干群关系,但这种权靠宣传教育来落实工作措施的工作方法在基层特别是那些执意超生户中反而助长了他们的“气焰”,在农村,部分群众认为过去不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干部可以拆屋、押物,甚至关押人,确实怕,不敢超生;现在有计划生育“七不准”这个所谓的“尚方宝剑”护着,我们不去参加妇检、不落实节育措施,甚至违法生育,干部不能把我们不怎么样,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这确实在工作中得到了印证,如某村一个违法生育二孩对象拒不实施长效节育措施,乡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其思想工作都均无结果该户不仅不配合还拿出柴刀将计生工作人员砍伤,虽然在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重视下将行凶当事人抓获,捍卫了人口与计划生
2育法律法规的尊严,维护了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但在当地干群中引起的不良影响难以消除。像这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执行计划生育公务中受人身攻击的事例举不胜举。无可否认,现在农村群众的民主和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但他们过分强调权利,而对应履行的义务普遍淡化,特别是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意识十分淡薄。因此,在工作中极不配合、支持,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苦不堪言,有时象“钻进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针对社会抚养费普遍征收难的问题,国家出台了措施,可以采取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来执行到位。但在实际征收社会抚养费中,并不是法院也可以完全征收到位的,何况,法不责众,并不是每个违法生育对象都可以交给法院去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三)面临着计划生育政策不兼容与群众迫切需求不相适应的难题。随着社会经济发生深刻变化,为适应新形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但是,大多数的改革措施没有把计划生育政策统筹考虑进去,计划生育部门唱“独角戏”,有的部门制订的政策甚至对实行计划生育起到反导向作用,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巨大冲击。一是婚姻登记管理改革给计划生育带来新的管理难题。现在的婚姻登记未婚青年可以自行到婚登处办理,不再需要村、乡(镇)出具任何证明,男女双方只要持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就可以办理结婚证书。由于无需把关,导致乡村有时对未婚青年的婚姻变动情况不能及时了解,从而无法在源头上管理到位,这将直接产生四种后果:
1、男女双方已达到法定婚龄,因家庭困难或在外打工路途遥远等原因,不急于办理结婚证,由合法变成不合法;
2、不到法定婚龄的男女青年办不了结婚证,以事实婚姻代替合法婚姻,进而变成不合法;
3、未婚同居感情不和草率结束
3事实婚姻,又重新组织家庭导致重婚,也使合法婚姻成为不合法;
4、婚前身体检查可查可不查,直接导致不能结婚的结了婚既不利于优生优育,又不能及时掌握新婚女青年的怀孕、生育情况。二是户籍管理改革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新的难题。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乡二元化的格局已逐步打破,部分农民通过购买城镇户口或通过购房等形式将户口转为非农,成为城市人,但居住还在乡下,人户两分离,甚至有的还是口袋户,这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难度。三是惠农政策的普惠与计划生育不兼容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新的难题。近年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农村合作医疗、移民后扶、公共建设征地补偿等一系列惠农利民政策,XX省也开展了28项民生工程,这些惠民政策的实施,一方面以农村人口为基数来计算补偿金额,也就是说,人口多,补偿金额多,讲得更具体一点,就是越超生人口多,越奖励多;另一方面在扶持困难户、资金支持、免税就医等方面政策没有考虑计划生育因素,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没有荣誉感;这都与计划生育政策想背离,反而起到反导向作用,让超生户认为罚几个社会抚养费可以换来更多的政策优惠。四是外流人口大量增加给计划生育带来新的难题。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在这些外出务工的人群中有80%为育龄群众,由于流动人口就业的随意性,流动的频繁性,居住的不稳定性,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部分育龄群众趁此机会,在流动中违法生育,违法生育后流动,逃避处罚。乡镇和村既没有财力,也没有精力对他们跟踪管理到位。有时,知道他在外已违法生育,但也是鞭长莫及,无可奈何。据初步统计,我区每年外出务工达20万余人,违法生育对象属流动人口的占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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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临着传统工作模式与规范化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难题。随着新的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的改变,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手段全面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手段的改进提醒我们:wis系统是一个痕迹记录系统,可以全面记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基本信息,反映出一个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貌和水平。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越来越透明,企图通过瞒报、虚报人口信息方式来蒙混过关,现在已成为历史,一去不复返了。特别是过去使用手工台帐,错了一处可以及时更正,而现在一旦录入微机,想改也改不过来,这给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态度带来严重的挑战。据统计,wis系统里一个育龄群众的基础数据很多,哪一项漏登、错登,都将给一个地方的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影响。因此,过去闭门造车或想当然,想怎么填就怎么填,已经行不通了,唯有脚踏实地及时掌握每一个育龄群众的真实基本情况,工作才能过关。
(五)面临着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与基层技术服务人员素质不相适应的难题。随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维权意识和社会需求呈现多样化。农村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也不再局限于单一的孕情监测服务,而是向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多样化发展。这对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和技术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提出严峻挑战。据了解,部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编制数少,没有达到万人一干的要求,其中技术人员特别是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更少,这些人员多数都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只能开展简单的上环、取环手术,对其它的服务技术掌握得少。同时,由于受市场经济诱惑,部分业务过硬的技术人员跳槽,使得计生技术人员处于青黄不接的境地,但受编制限制又
5不能增编进人,因此也不能从社会公开招录技术人员,这就导致目前的乡镇计生技术服务不能完全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
(六)面临着日常工作运行与基层管理体制不顺的难题。一是乡镇计生机构管理不顺。乡镇计生队伍人员具体人事安排、工资发放及工作安排都由乡镇负责,只在业务上是接受计生部门的指导,形成“两张皮”。二是乡镇计生分工不合理。绝大部分乡镇的计生业务人员既是指挥员、战斗员,又是裁判员、服务员。具体工作既要负责指导、宣传、组织,又要催孕环检、征收社会抚养费和提供技术服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三是受身份束缚,政治前途渺茫。现在从事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都是事业编制,由于受身份限制,不是公务员,工作干得好,政绩突出,但进入提拔圈子的希望很小,严重挫伤了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七)面临着计划生育经费保障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难题。计划生育进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以后,要实践以人为本和落实利益导向,都迫切需要各级不断加大计生投入。如奖励扶助、优质服务等,尤其是流动人口的外出服务管理需要巨额的经费作保证。从乡镇现阶段来看,由于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几乎没有财政收入,日常运转全靠中央下拨的转移支付来维持,更谈不上计划生育投入了。目前部分乡镇不是加大财政投入,反而挪用社会抚养费,靠社会抚养费来反哺财政,这种运作方式,直接导致计划生育“放水养鱼”,成为制约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的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对策探讨
针对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应采取
6何种行之有效的、具体的对策,来指导和推动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使这“天下第一难事”变成“天下第一易事、好事”,这是值得计划生育工作者不断探索和研究的,笔者就此谈谈粗浅的建议:
(一)科学设定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案。考核指标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指挥棒,棒之所指,力之所向。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的问题,更是一种作风导向问题。要用“跳着摘苹果”的方法来引导基层,用力跳起来能够摘到苹果,这就是成功之举,坚决克服“跳起来摘不到苹果”的不良倾向,从源头杜绝“弄虚作假”。一是要实事求是设定考核指标。每个地区都有后进地方,每个地方的工作基础也不尽一样,设定考核指标不仅要考虑工作平衡还要考虑通过考核是否能真正促进后进改貌,真正促进整体水平提升,不然导致好的地方考评成绩更好,差的地方考评始终居于落后位次,得不到天平和杠杆效应。二是要改进考核方案。近几年,省考核方案涉及内容多,有的还重叠,调查表的项目也多,哪一项都非常重要,都不能丢分,也丢不起分,因为在全省评估排队中,差1分可能掉几位乃至十几位。为了便于基层操作,把基层的集中注意力引导到主要指标上来,精简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只设臵政策符合率、性别比等主要指标,因为这两个指标完成了,人口增长也就控制了,人口结构也就改善了。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法制观念。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党的一大法宝。要加大计生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群众明白权利与义务对等,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首先必须履行义务,从而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7要加大反面典型的宣传,使不履行义务的群众成为众矢之的,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三)统筹部门综合治理,做到计生政策兼容。各部门在出台相关惠民政策时,首先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把计生政策统筹考虑进去,将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享受各项惠农政策的前臵性规定,从而形成一个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舆论导向,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实行属地化、居民化管理,实行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制度,把流入人口重点列入流入地管理,促进管理到位。
(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行“村为主”。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村为主”是前控关键性工作。如何落实“村为主”,笔者认为,一要配强党组织书记班子,解决领头燕的问题;二要配优计生专干,解决有人能干事的问题;三要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障机制,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四要建立乡镇村级“月定责、月考评、月奖惩”制度,解决“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五要建立逆向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村干部所包村民组出现的问题,及时兑现责任措施,解决村干部“事后诸葛亮”,包保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日常管理。高度重视wis系统信息建设,把wis系统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主抓手。乡村要经常开展wis系统信息的清理清查工作,坚持没有核实的信息不录入、与相关系统定位信息未核对的不录入,从细从实做好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要配强计生微机员队伍,对从事计生信息工作人员要开展经常业务培训和技术比武活动,提高其业务水平。要加大信息化设施投入,及时更新微机,业务多的
8乡镇要配备2台微机,并确保网络通畅。
(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尤其要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采取专题培训和到上级医疗部门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生殖健康需求。
(七)加大选拔力度,提高政治待遇。加大对计划生育战线优秀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把那些能干事、想干事的优秀计生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让事业单位人员有机会进入公务员队伍,打破事业人员不能进公务员的“身份限制”的壁垒,实现其理想抱负,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八)保障财政运转,增强工作后劲。取消农业税后,乡村的工作重点就是计划生育,几乎是全员抓计划生育,但随着工作力量的加强其工作投入必然加大,耗费的物力、财力较其他工作多,但乡财政收入大大减少,财政投入捉襟见肘,在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再加大对计生工作的投入很难。建议上级要加大对区、乡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区、乡有足够的财力保证计生工作运转。要加大社会抚养费的统筹力度,加强监管,确保社会抚养费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第三篇: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已经实施了多年,这是根据我国的人口现状制定的人口战略政策。近年来,通过全体计生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推行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部分干部群众的生育观念和计生意识有所淡化,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值得认真地分析和探究。
一、存在的问题
1、低生育水平反弹。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一直将控制生育数量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近几年来,由于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育龄妇女家庭负担的减轻,小孩抚养成本的降低,长效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政策的实施,导致原本只要一个小孩的,现在又想生育第二个,这是导致低生育水平反弹的重要因素;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现在正处于又一轮生育高峰期,上世纪70-80年代出生的人,现在正是生育期,他(她)们想生二孩欲望性很强。
2、计划生育工作模式转型过快。计划生育是国策,工作重点在农村。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工作,现在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由过去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走向了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的管理1
模式。工作主体和工作对象均没有变,仍然是计生干部和人民群众。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他们对新事物的接受和推进都要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这也就是当前部分人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了,可以不管了的原因。
3、队伍建设不稳定。计划生育工作面广,内容复杂,做人的工作没有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不行的。当前计划生育工作者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乡(镇)计生办主任工资待遇享受科员级别,负责的工作任务和承担风险责任比其它部门分管领导还要重;同时,计生干部待遇低,与从事其他工作的同志相比做的工作多,担的风险大,待遇却很少,明显不公平;再者就是计生工作缺少激励机制,作为“一票否决”工作奖励不多,处罚倒不少,片面的处罚只能导致计生工作无人愿做,就是迫于组织压力做了,也只是完成任务的态度,没有任何工作积极性。
4、计划生育工作手段弱化。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过去的一律用强制手段控制生育数量,而是为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行政。乡(镇)的执法主体资格被取消,对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一律采用政策解释,做思想工作。面对部分逃避、抵制计划生育工作的对象,就束手无策。例如:有的对象利用家庭老、弱、病、残人来威协,利用社会渣子来干扰,引起不明真象群众聚会,在各地不胜枚举。这些人以一带十,从而造成整个计划生育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5、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既是难点,又是重点。其表现有二:一是未婚青年管理难。近年来,打工经
济热俏城乡,80%的青年下学后便外出务工,在此期间,很可能组织了“家庭”,等他们回来时,已有一个甚至几个小孩了,加之这些流出人员流动性太强,居无定所,其户籍地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二是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处理难。由于流动人口活动区域广,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在本地找不到人,取不到证。到外地,又不知道其地址,办理案件必须二人以上,且成本太大,取证仍然难,往往是花了人力、物力、财力,可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6、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对那些多次执行、多次拘留的、生活的确困难的超生对象无法征收到社会抚养费,影响了其他育龄群众执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7、计划生育工作软件业务太多太杂。几十年来,“天下第一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全体计生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现如今,繁杂的软件业务占去了计生人员一半甚至更多的精力。出生一个小孩,帐、表、卡、册、单等一大堆,还有其它部门的工作也抓在手中搅成一堆麻团。这对本来素质就不是很高的村干部来说要求就更高了,影响了工作积极性,阻碍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8、部门配合协调差。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能完成的,它必须由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来完成。尤其是有的医院在接收产妇时不凭有效证件接待、记录,也不向当地计生部门及时反馈情况,导致政策外怀孕异地出生。
二、措施与对策
1、继续加大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
搞好宣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先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工作的推进。当前,要认真宣传贯彻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XX省新修改的《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新的计生政策不断出现,群众对这些新的政策、法规不是很了解,从而导致我们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展不顺,出现许多新的难题。因此,我们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种活动,广泛宣传相关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准确了解把握政策,自觉遵守政策法规。
2、考核不宜过细,软件要精减规范。
目前,一年内两次大型检查,内容过多过细。有的工作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十分困难,由于有严格的考核指标要求,没办法,就只得在软件业务上做表面文章。加之业务多而杂,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真正从事重点工作的时间太少。要把计生专干的精力用在宣教和及时掌握信息上来,多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解决具体问题,与育龄妇女做知心朋友。
3、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实施多年了,县级计生主管部门要成立执法队伍,一定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生育者严肃处理,做到以一儆百,减轻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压力。
4、坚持以人为本,村民自治,调整规范生育政策。
在广泛开展计生政策、新型婚育文化宣传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村民自治,发挥群众的参与意识,使群众对计生工作做到自我管
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由“治民”走向“民治”。结合当地农村的生活实际,对个别计生限制性政策做好适当调整。比如:农村家庭有生产资料的非农业户口应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农村生育政策,这批人大都是过去读书转非,毕业后未安排工作回到农村务农。这对社会并无大害,反而有利于社会和谐,可以减轻社会负担。
5、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根据当前计生队伍老化、待遇低、思想不稳定的现状,切实加以解决。一是对当前计生队伍特别是村级专干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年轻计生专干队伍;二是减轻计生专干工作压力。将计生专干兼职的其他工作尽量减少,使其有时间、有精力从事计生工作;三是切实解决乡(镇)计生办主任级别和待遇,以利调动其积极性;四是提高专干待遇。从事计生工作的干部相对其他同志来说,工作量大、责任重,在通常的待遇基础上增加一定的补贴,让其劳有所获,稳定人心;五是尽量减少政治压力,让其放心大胆工作,而不是提心掉胆工作。按各级要求,我们的计生干部是计生政策的执行者,计生工作业务指导者和操作者。计生工作是大家的事,但在现实工作中,我们的计生干部却成了所有计生工作的承包人,所有计生责任的承担者。五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计生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帮助化解茅盾,解决难题,不能形成摇控指挥,遇见难事一推了之。
6、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流动人口的队伍越来越庞大,计生工作难度也随之增大,要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对流入人口的计生问题不能一赶了之,而是要就地解决,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以考核流入地为准;二是严格证件管理,对流动人口一律要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地加大验证力度,对未办证的,实行限期办证,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录用;三是对流入重点对象实行“季查”制度,不按要求参加的,应追究用人单位和个人责任。
7、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为更好地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奖励扶助政策。比如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机制,独生子女保健费等,但由于全国人口众多,国家财力有限,目前还不可能全面覆盖落实。所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一些符合本地实际的优惠政策,让这些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更多的得到好处,从而影响和带动一部分家庭,使他们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8、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
计划生育工作不是哪一人哪一个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一是公安部门在小孩上户时,要求在出具医学出生证明的同时出具结婚证、生育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合法有效证明,再给予上户;二是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对擅自为育龄妇女实施解除节育措施手术的,坚决予以打击;三是医疗机构严格坚持凭证检查和凭证生育制度,并及时通报同级计生主管部门,否则,追究医疗机构及当事医生的责任。
第四篇: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存在问题与对策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存在问题与对策
2007-7-23阅读1258次
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存在问题与对策
做好统计工作,搞好报表分析,是全面掌握基本情况,正确指导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治假求实力度,统计报表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从我们最近解剖调查的情况看,仍然存在着出生人口漏报、性别错报、年度错报以及育龄妇女漏管、手术不实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查明原因,采取相应对策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为加大治假求实工作力度,我县在加强年终、半年考核的基础上,加大了平时调查解剖力度,出台了“直查直处办法”,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的形式,对全县8个乡镇的213个村不定时、无规律地解剖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出生漏、错报、已婚育龄妇女漏管、手术报表不实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漏报出生大多数为政策外,个别也有政策内漏报;出生错报主要表现在性别和胎次上;育龄妇女漏管主要是新婚人群,特别是早私婚的妇女;节育手术不实主要表现为:一是漏报,重点在引流产一项上。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外孕补救力度,做了大量手术,但没有通过报表反映出来,并且数据相差较大;二是虚报和错报,重点在上环项目上。通过调查发现部分未环育龄妇女,帐卡却显示有环。
二、分析
为什么在治假求实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仍然出现以上问题。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还有综合治理不力的问题。
(一)造成出生人口漏报的主要原因。
1、基层组织不健全,专职队伍的作用不能很好的发挥,造成季服务不到位,月访视不落实,不能准确掌握已婚育能妇女的孕情,使出生不能及时上报。
2、个别工作人员素质低下,责任心差,工作浮于表面,不扎实,不能把真实情况反映上来。尤其在外出流动人口管理上,因为存在实际困难,比如地址不祥、虚假等等,无法掌握准确的生孕信息,在管理上更加松懈,从而导致出生漏报。
3、出于某种目的人为有意瞒报。一是个别包村专职人员为保证责任目标的完成,人为隐瞒政策外生育,从而达到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的目的。二是个别乡镇没有正确的政绩观,在上级
考核时为了取得一个好成绩,将一些贫困家庭的政策外生育有意瞒报,人为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面和到位率。三是生育对象有意瞒报。有的早私婚夫妇,出生一孩后隐瞒不报,既可以逃避以其非法婚姻的处罚,也可以达到以后多出生子女的目的。有的夫妻为达到生男孩的目的,在生育二胎女孩后谎报死亡,骗取再生育指标,持二生三。
(二)造成出生人口错报的主要原因。
1、在孩次错报上,主要是由于产生漏报、瞒报后,新报出生的孩次与实际不符。根子原因还是在漏瞒报上。
2、在年度错报上,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专职人员故意把当年的政策外生育前提,以达到提高当年符合政策生育率、降低征费到位率的目的;二是生育对象补报以前的政策外生育时,故意将年度提前,以达到降低处罚标准的目的。
3、在性别错报上,也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乡、村专职人员工作不细致、不认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入户核实,而是根据个人申报或道听途说进行登记造成的;二是再生育户生育女孩后为达到继续生育的目的,对外谎称婴儿夭折。为取信专职人员,谎报为男婴,从而造成错报。
(三)造成已婚育龄妇女漏管的主要原因。
1、在农村中,男女双方登记后,如果不举行仪式或在外旅行结婚,计生专职人员就很难发现和掌握这一婚姻情况,造成新婚漏报,育妇漏管。
2、从外地经人介绍领来的媳妇,多数因证件不齐全不能办证,结婚同居也不大操大办,也让计生专职人员难以发现和掌握,造成漏管乃至外生。
3、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管理不到位,造成漏管。
(四)造成避孕节育措施漏统的主要原因。
1、关于长效节育措施漏统。一是基层专干工作不细,统计不实,报表与实际不一致造成漏统;二是上环对象脱环或私自摘环形成外孕,补救且补环后,为减少工作量,将补救手术与补环同时瞒报;三是个别育龄妇女在乡外或县外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计生专干不能及时掌握形成漏统。
2、关于补救手术漏统。一是长效节育措施失败形成外孕,补救后,基层专职人员为减少工作量与工作难度,将补救手术故意瞒报;二是育龄妇女政策外怀孕后,私自到私人诊所或外地医疗部门采取手术后,为逃避结扎或上环而瞒报。
三、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需要从三个方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一)强化专职人员的责任。
1、对村级专干加大培训力度,使村专干、小组长、送药员能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做好季服务,月访视。
2、对乡级统计人员卡死责任,实行过错追究。对人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决不姑息,严肃处理。
(二)强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宣传。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强化部门间综合治理。
1、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认真使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的生育信息。
2、积极主动与民政协调,加强对婚姻登记的管理,杜绝早、私婚现象,做到结婚有登记,婚后有管理,防止因新婚漏管而造成的出生漏报。
3、加强与户政、医疗卫生等综治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在出生人口统计上齐抓共管,互通有无,协调一致,信息共享,有效解决出生上的漏错报问题。
第五篇: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文章标题: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法一例两个办法”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也发生了转变。即:由过去
的条例制度到现在的法治;由过去的粗放管理到现在的全方位服务;计划生育的对象不再是被管理者,而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任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从战略的高度思考和谋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本文就如何在新形势下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一粗浅探讨。
一、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不到位
近几年来给广大群众的感觉是计划生育工作不紧了,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宣传不够,没有很好的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在计划生育转变管理方式上没有引起重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安排,人员配备等方面,都不是按照首位工作的考虑。而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任不动摇,再次明确了计生工作的重要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对象面广、文化素质差异较大、层次复杂、年龄跨度大、由于至今没有一个全民性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协调的明确的政策与文件规定,计划生育部门很难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文艺团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单位收费较高,大大限制宣传力度。
2、违反生育政策时有发生
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部分城市干部职工和农村群众生育观念滞后,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弄虚作假、偷生、超生,另外还有假双胞胎、假收养等问题依然存在,非法收养增多。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由民政、公证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收养一个子女,然而部分人为了躲避行政和经济处罚,千方百计把亲生的子女审报为收养、拾养,钻政府的空子。
3、组织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难
在农村传统的生育观念还存在,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村育龄群众。他们整体生活水平低,一年播种、施肥、收割、复种,全靠劳力,农活繁多;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家庭条件不同,一部分人先治富了家里用电磁炉,有的还用柴火做饭,在山区的居民连吃饭的醋都没有;居住环境不同、分散,有的住在交通便利的公路旁,有的住在川地里,有的住在山区,几座山上分散的住着几户人;另外,部分农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够,总是存在抵制情绪,认为是跟他们过不去,对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发送的资料根本不看,造成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重复工作,但群众对计划生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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