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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计划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的新要求,为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以帮扶困难群众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党员要立足本职工作,根据自身条件,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选择适当的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二、基本要求
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和落实群众的切身利益,经常深入群众之中,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负责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关心群众疾苦,围绕群众需求,帮助群众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水平,解决群众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团结和带领群众与党同心同德,共同前进。
三、主要方式和内容
1、固定联系对象。根据村党员数和村人口数,合理确定每名党员至少与5-10名群众建立起长期、固定的联系,与他们交朋友,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2、结对帮扶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应主动与困难群众和示范户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树立信心,提高技能,自强自立;扶持示范户发展生产,引导他们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3、推行党员服务承诺制。有条件的党员应围绕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内容,向党组织和群众公开承诺,在一年内办一至二件切合实际、具体可行的好事实事,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确员长保承诺兑现。
4、做好接待群众工作。村两委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村两委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指导
1、加强党的群众观教育。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服务群众为荣,以背离群众为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加强群众工作方法的培训,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水平。
2、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作用。重视发挥好各类群众组织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广泛收集和反映群众意见,积极引导这些组织依法开展各种服务群众的有益活动。
3、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通过公开设置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在村务公开栏公布,通过召开座谈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受理情况。
村党(总)支部
2012年2月
第二篇: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一、总体要求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二、主要方式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每一位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部门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五)深入村组调研。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贫困和问题多的村组,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六)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
三、检查与监督
(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由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落实。
(二)每年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听取意见。对制度不落实、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检查、测评、整改情况要向群众进行通报。
第三篇:联系服务群众联系服务群众
坚持每年一个活动主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年”、“群众工作本领提升年”等活动,引导政法干警以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的大转变推进社会管理的大创新,努力实现由传统的社会管制向现代公共治理转变,由管理为主、重点稳控向管服并举、注重服务转变,由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主动预防转变,由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多种手段兼施并用转变,由“单打独斗”向力量整合、齐抓共管转变。
去年以来,按照省委政法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了“一名党员干警联系一个帮扶对象,一个政法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活动,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和党员干警实际,通过建立健全联系点制度,组织各级政法党支部和广大干警深入基层听民声、解民忧、维民权、保民安,提升能力、维护稳定、推动工作、服务民生、树立形象、构建和谐。同时,积极在联系群众的广度和深度上进行深入探索,全市政法机关开展了的“关注民生大调研”、公安系统开展的“心连心大帮扶”、检察系统搭建的“民情日记”平台和“结穷亲”、民情体验、帮扶救助、访贫问苦等活动以及XX县区创新推出的政法干警包帮特殊人群、XX县区“四进三访”警民互动平台、XX县区“联村联户心连心”活动、XX县区志愿者队伍帮扶服务新模式、XX县区“五新”工作方法等举措,最大限度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广泛好评。全年各级各部门共联系帮扶困难群众12530名,联系基层政法单位235个,化解矛盾纠纷1532起,捐款26.4万元。今年以来,在深入推进“两个联系”活动的基础上,着力在拓宽“为民”渠道、丰富“为民”内容、提升“为民”效果、树立“为民”形象上下功夫求实效,积极塑造全警覆盖、亲民惠民、警民连心的服务型政法机关。一是继续深化“两个联系”活动,做到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实行领导干部联系点及包县市区制度,市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每人确定1个镇街作为联系点,联系点所在县市区为领导干部所包县市区,制定联系方案,明确联系对象,细化帮扶措施,每季度至少深入联系点一次。各级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分别选择一个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并从联系点确定联系对象,开展帮扶活动,切实把联系点建成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二是大力开展“万名干警下基层、争做群众贴心人”活动,做到实效化联系服务群众。坚持“让政法干警受教育,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活动理念,组织广大干警分期分批深入到社区、村组、企业、学校,访百企、走千村、进万家,送法律、送温暖、送和谐,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活动期间,切实做到“六个一”:每名政法干警每月至少走访一户群众,每名党员干警至少为帮扶对象做一件实事,每个政法党支部至少为联系单位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每名政法领导干部至少帮助基层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每人建立一本民情日记,每个政法机关至少形成一篇高质量、有份量的民情调研报告。同时,深入开展“办实事、创满意、促和谐”活动,充分利用“两个联系”活动成果,精心挑选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向社会公开实事项目,明确责任单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实事真正惠及民生、取信于民。三是深入推进“开门评警”活动,做到制度化联系服务群众。利用第三季度3个月时间,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召开群众意见征询会、开设微博、组织网上对话等形式,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意见建议,深刻分析问题形成的主客观原因,及时整改并向社会公布。认真总结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践经验,编写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执法办案手册,将执法为民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具体制度规定。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评,调查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让群众评判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实效、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是否取得新进展。
第四篇: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委员要自觉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和克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
2、支部委员要经常与群众谈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部门、组、年级、班,调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认真解决,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耐心的工作,沟通领导和群众之间的思想,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提交领导会上,给予解决,一时解决不了,做好解释工作。
3、经常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听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要求,多为师生办实事,为师生创造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4、每半年征集一次群众对学校领导的意见,由学校办公室、工会以书面形式进行,对征集的意见,要在领导会议上通报,并认真研究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在职工大会上公开答复或解释。
5、建立校级领导干部与群众谈心制度,通过谈心解决群众中的思想问题。
6、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篇: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第一条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范围。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各党总支、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按照“六个一”“四个一”的要求,每个党员根据具体情况至少联系1-2名群众。
第三条联系、服务方式。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工作指导、短信互动、网络共享。
第四条联系、服务的主要任务:
1、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主要任务是:
(1)与联系对象谈心交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向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党员积极帮助联系对象出主意、找对策,帮助解决联系对象的问题。
(3)帮助联系对象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促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4)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
(5)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2、联系党总支、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1)检查督促党总支、党支部贯彻执行院党委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落实情况。
(2)指导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和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3)指导工作方法,帮助党总支、党支部改善工作和活动条件,解决总支、支部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联系、服务要求。每两个月至少到联系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一次;每学期至少参加研究工作会议一次;每两个月至少与联系群众联系一次。
第七条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
第八条检查与考核:
1、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列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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