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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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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浙江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 附件 宁夏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和关于加快建立宁夏科技报告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218号)等文件要求,推动自治区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集中收藏、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参照科技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创201641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特种科技文献,目的是促进科技知识的积累、传播交流和转化应用。科技报告是国家基础性、战略

2、性科技资源。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关于加快建立宁夏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218号)中明确的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或课题)科技报告的管理。各市、县(区)的科技报告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1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 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全区科技报告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是: (一)牵头拟订宁夏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和规范,对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地科技报告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组织实施自治区级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计划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结题等管理程序,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呈交科技报告。

3、(三)建立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管理及绩效考核与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工作保障措施。 (四)组织开展科技报告宣传培训工作。 (五)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管理及绩效考核与信用评价体系。 第五条 自治区科技厅委托宁夏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内设宁夏科技报告管理中心)承担自治区科技报告收藏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加工和收藏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或课题)科技报告。 (二)收藏部门、地方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或课题)公开科技报告和已解密解限的科技报告。 (三)负责自治区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开展科技报告的共享服务工作。 (四)负

4、责与国家科技报告管理工作的衔接,接受国家 2科技报告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定期向国家科技部报送非涉密和解密的科技报告。 (五)开展科技报告资源深度开发和增值服务,服务于立项查重、科技项目进展监控、研发产出跟踪、科技发展态势监测等,促进科技成果利用和转化。 (六)协助开展科技报告宣传培训工作。 第六条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应充分履行法人责任,切实做好科技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本单位科技报告管理制度,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本单位科研管理过程,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科技报告工作。 (二)督促项目(或课题)负责人组织科研人员撰写科技报告。 (三)审核科技报告编号、格式、内容、密级和保密期限、延期公开

5、和延期时限。涉密项目须解密后方可提交科技报告。 (四)按照规定的渠道和方式呈交科技报告。 (五)建立本单位科技报告奖惩机制,为科技报告工作提供条件保障。 (六)项目(或课题)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参加单位共同完成科技报告工作,并由项目(或课题)牵头单位统一呈交项目(或课题)科技报告。 第七条 项目(或课题)负责人要增强撰写科技报告的责任意识,根据项目(或课题)合同或任务书的要求按时保 3质完成科技报告,并对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及时详细记录科研实验过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时撰写并提交相应类型的科技报告。 (二)对科技报告中所有的研究内容和数据信息真实可靠性负责,如有失实,承担相

6、关责任。 第三章范围和类型 第八条 全区各级财政性资金资助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均须呈交科技报告。鼓励、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自设科研项目呈交科技报告。社会资金资助的科研活动自愿呈交科技报告。 第九条 按照科技报告产生阶段需呈交类型包括: (一)最终技术报告。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二)技术进展报告。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中期评估报告。 (三)专题技术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实验(试验)报告、调研报告、工程报告、测试报告、评估报告等。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十条 项目(或课题)申报单位应在申报书及任务书中明确提出呈交科技报告的类型、时间和数量。应呈交的科技报告包括: (一)项目(或课题)结题验收

7、前,应呈交一份最终科技报告。 4 (二)项目(或课题)研究期限超过2年(含2年)的,应根据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呈交年度或中期进展报告。 (三)根据项目(或课题)的研究内容、期限和经费强度,应呈交包含科研活动细节及基础数据的专题科技报告,如实验(试验)报告、调研报告、技术考察报告、设计报告、测试报告等。 第十一条 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应按照合同或任务书的要求和科技报告编写规则(gb/t7713.3-2014)、科技报告编号规则(gb/t15416-2014)、科技报告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gb/t30534-2014)等相关国家标准组织撰写科技报告,提出科技报告密级

8、和保密期限、延期公开和延期公开时限。 (一)公开项目(或课题)科技报告分为公开或延期公开。科技报告内容需要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出版专著或涉及技术秘密的,可标注为“延期公开”。需要发表论文的,延期公开时限原则上在2年(含2年)以内;需要申请专利、出版专著的,延期公开时限原则上在3年(含3年)以内;涉及技术诀窍的,延期公开时限原则上在5年(含5年)以内。论文发表或专利申请公开后,延期公开科技报告应及时公开。 (二)涉密项目(或课题)科技报告可以确定为秘密级,如该项目(或课题)为机密或绝密级,科技报告应经降密或脱密处理后再行呈交。保密期限应依据项目(或课题)合同书或任务书及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提出。 5

9、第十二条 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对科技报告的编号、格式、内容、密级和保密期限、延期公开和延期公开时限等进行审核,确保科技报告内容真实完整,格式规范,并按时通过规定的渠道和方式呈交科技报告。 第十三条 科技项目主管部门应在项目(或课题)过程管理中做好科技报告的过程管理,同步监督、检查科技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第十四条 科技报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的考核指标和验收结题的基本条件,由验收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科技报告进行评审,出具最终评审意见,意见纳入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作为申报科技奖励和后续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对科技报告撰写和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适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要求

10、完成科技报告任务的科技项目,不予通过验收结题,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禁止项目(或课题)负责人3年内申报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或课题)。 第十五条 对科技报告存在抄袭、数据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程序将相关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纳入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失信行为记录管理。 第十六条 科技报告撰写、呈交与管理所需费用应统一纳入相应项目经费预算。 第五章共享使用 6第十七条 通过“宁夏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实现科技报告的开放共享。科技报告按照公开与受控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向社会开放共享。向社会公众提供检索以及公开和延期公开科技报告摘要信息浏览服务。向

11、实名注册用户提供检索以及公开科技报告全文浏览、全文推送等服务。向科技管理人员提供检索以及全文浏览、全文推送、统计分析等服务。延期公开科技报告全文实行授权受控使用。鼓励社会开展科技报告分析与深度利用。 第十八条 涉密和延期公开科技报告的保密期限或延期公开时限到期后,将自动公开。如需要延长保密期或延期公开时限,应由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向自治区科技厅相关处室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于到期前15个工作日将批准材料提交宁夏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第十九条 在保密期限内的涉密科技报告的使用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解密后按公开科技报告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科技报告使用者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专著出版等工作中注明参考引用的科技报告,确保科技报告完成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x月x日。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解释。 7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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