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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首聘工作的通知
吉人字[2009]188号
井冈山管理局政治处、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职称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首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1、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批、岗位设置首次岗位聘用工作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开展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首聘工作。
2、2008年12月31日前经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专业技术职务首聘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与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二、首聘条件
1、拟聘任的岗位等级有职数余额;
2、取得有效期内的公共科目、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本次首聘有效证件为:
2004年及以后取得的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证;
2004年及以后取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
3、达到前一聘期内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即: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每年完成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每年完成32学时,同一聘任期内学时可累计计算。
4、以考代评取得任职资格的,除达到吉办字[2009]65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需达到所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学历、外语等要求。
三、聘任程序
1、公布聘任职数。各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岗位聘用后经人事部门核准的《吉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确定单位的各岗位等级职数余额,并在单位张榜公示。市直单位《吉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由市人事局统一核准;县(市、区)所属单位《吉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由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同意。
2、确定竞聘人员。本单位符合竞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书面申请参加竞聘。单位按首聘条件审查合格后,公布参加竞聘的人员名单。
3、量化竞聘。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采取从高等级岗位到低等级岗位依次竞聘的原则,对竞聘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对照各岗位等级职数余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等级岗位拟聘用人员。
4、办理聘任证书。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统一编写聘任流水号。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市直单位报市人事局办理聘任手续;各县(市、区)所属单位报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任手续。县(市、区)人事部门在完成首聘工作后,将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汇总打印)及数据报市人事局备案。
四、材料要求
在人事部门办理聘任证书时,各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和证件:
1、《吉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原件;
2、资格证书原件;
3、现聘任职务证书原件;
4、公共科目、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原件;
5、学历证、外语合格证原件(仅以考代评取得资格人员提供);
6、单位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首聘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应包含单位竞聘情况、竞聘程序、存在问题等有关内容。
7、《吉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由“吉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
8、聘用数据(由“吉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导出)。
五、起聘时间和聘任期限
1、本次首聘的有效起聘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有效起聘期限内自行确定起聘时间。
2、聘任到期时间为到期年度的8月31日,聘期不得超过三年,临近退休人员的聘任到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其退休时间。
六、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1、时间安排:
市直单位办理聘书时间:2009年12月14日—2010年1月8日
县(市、区)上报备案时间:
2010年1月11日—2010年1月15日
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上午前来办理。
2、有关要求:
(1)各单位提供审核的材料须按聘用人员备案表顺序整理上报;
(2)各单位须按照量化评分的方法实行公开竞聘上岗。量化评分办法按程序在本单位通过后,经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相应人事(职称)部门备案。
(3)本次首聘工作所使用的“吉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可于12月10日后在吉安市人事人才网下载更新,网址为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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