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营养改善计划安全责任书
中心校二〇一三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青少年学生、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责任书。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区、市、县有关农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并督促本校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台账等并做好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2、学校校长是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与分管管理员、采购员、储存员、炊事员、工作人员等层层签订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工作要细化、量化、科学,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不按管理、操作规程或未履行岗位职责造成重大事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4、学校餐厅必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管理人员具备《健康证》、《上岗证》、
5、学校餐厅只允许从业管理人员出入,严禁闲杂人员出入餐厅和学生就餐地。
6、学校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对营养改善计划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餐饮具、食品加工设施等进行进货验收和索证索
要,认真做好进货验收、清洗消毒、添加剂使用等台账,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用的任何食品。
7、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确保管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上岗工作,要经常检查、督促从业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8、各学校必须对管理、工作、从业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
9、各学校必须于每学期初、中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体检并写出报告,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积累科学依据。
10、学校要及时落实上级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到位。
11、学校要强化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师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扩大广大群众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认识的覆盖面。
12、学校要建立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立即如实上报、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中心校校长:(签字)
学校校长:
二〇一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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