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的群众路线与制度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建章立制的要求和部署,确保县人社局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拟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市、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为指导,逐步建立健全促进县人社局党委班子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制度和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局党委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固化教育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二、制定原则及要求 在贯彻好中央、省、市、县委已出台制度办法的基础上,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增强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
2、和实效性,区分“废、改、立”三种类型,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着力构建反对“四风”、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一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以群众满意、群众赞同为标准,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结合实际,在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加强配套衔接,按照明确、具体、可供操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三是加强制度公开和学习宣传,推动制度有效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需要废止的制度规定。 1.关于印发包干
3、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平人社发201138号); 2.关于印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平人社发201137号); 3.关于印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平人社发201139号);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3年机关干部职工培训学习实施方案的通知(平人社发20135号)。 (二)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规定。 1.学习制度方面(4项) (1)县人社局机关中心组学习制度(平人社党委发201227号); (2)县人社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平人社党委发201228号); (3)县人社局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平人社党委发201229号); (4)关
4、于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平人社党委发20133号)。 (责任领导:苟元海;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9月) 2.机关管理方面(2项) (1)关于印发的通知(平人社发20112号); (2)县人社局机关请销假制度(平人社发20113号)。 (责任领导:苟元海;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3.“四风”方面(3项) (1)县人社局党政领导班子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平人社党委发201128号); (2)中共县人社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平人社党委发201129号); (3)县人社局重大决策执行督查督办制度(平人社党委发201130号)。 (责任领
5、导:、何力;责任股室:办公室、监察室;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4.党风廉政建设方面(3项) (1)关于印发的通知(平人社党委发201136号); (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函一册”制度的实施方案(平人社党委发201252号); (3)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2012年3月)。 (责任领导:何力;责任股室:局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9月) (三)需要新增制度规定。 1.反对形式主义方面(5项) (1)县人社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2)班子成员基层调研制度; (3)“一把手”上党课制度; (4)县人社局关于规范文件简报、精简会议实施方案; (5)县人社局干部
6、选拔任用评价制度。 (责任领导:苟元海;责任股室:办公室、人事股;完成时限:2014年9月) 2.反对官僚主义方面(6项) (1)县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日制度; (2)县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定点帮扶联系制度; (3)县人社局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方案; (4)党务公开实施办法; (5)党委班子交心谈心制度; (6)县人社局财务公开制度。 (责任领导:何力;责任股室:局纪委、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9月) 3.反对享乐主义方面(2项) (1)县人社局“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2)县人社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诫勉谈话制度 (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规划财务股,局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9月) 4.反对奢
7、靡之风方面(1项) (1)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责任领导:何力;责任股室:局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9月)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9月中旬)。局教育实践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分类落实制度建设工作,明确制度建设方向、目标、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 (二)拟定制度内容(9月下旬)。由各责任股(室)负责,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现有制度中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且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坚决要予以废止;对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要
8、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 (三)审核制度内容(9月下旬)。各责任股(室)拟定制度内容初稿后,报局办公室、局教育实践办初审;待初审合格后,报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文字审核、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并按照相应制定程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 (四)制度发布执行(10月上旬)。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执行一个”的原则进行。加强跟踪问效、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对新制定的制度规范进行效果评估,对效果不佳、执行不畅的部分及时进行微调或修订完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由各责任领导督促落实,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认真抓好清理、修订、制定工作,做到文字精炼、条文管用、便于操作。同时把握内容要求与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制度拟定工作。 (二)加强督促,确保质量。要注重配套衔接,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坚决防止在制度建设中搞形式。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规范行为的硬标准。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