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临海高等级公路综合质量督查情况的通报(实体工程及现场管理部分)
(交质公〔2011〕53号)
根据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省厅临海高等级公路质量监督办公室于2011年6月中旬起组织对临海高等级公路进行了一次综合质量督查。因天气影响,2011年7月底—8月上旬组织对实体工程质量及现场管理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5年第4号);
(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
(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四)《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五)《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质监公字[2005]10号);
(六)《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
(七)《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意见》;
(八)工程有关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
二、要求和建议
(一)针对检查发现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建设单位应引起足够重视,组织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详细检测,并对相应同期施工的实体工程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工程要坚决进行返工处理。
(二)针对检查发现的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偏低的问题,请各建设单位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加强精细化施工管理,并细化落实工序质量责任,切实提高结构耐久性。
(三)针对检查发现的南通市启东段LHQD-LJ8标路基压实度合格率偏低的问题,请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并对路基压实度合格率偏低段落进行妥善处理,杜绝此类问题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发生,确保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四)针对检查发现的现场施工存在的箱梁端头混凝土凿毛不到位、混凝土构件色差明显、材料堆放不规范、料场标识牌信息不全以及部分料场未设间隔墙混料严重等问题,有关单位要引起重视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工程实体质量。
(五)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组织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厅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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