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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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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空心村”现象分析(小组成员:杨佳佳、丁晨、王楠、丁扬珍、项倩。)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与“生产发展”、“村容整洁”的新农村建设愿景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落后地区的农村,青壮年劳力大量流失,土地抛荒严重,村落残败不堪,鲁迅笔下的“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丝活力”的画面又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这一情形被学者称之为“空心化”或“空心村”现象。作为我国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出现的新现象,“空心化”使得乡村发展陷入一种治理性困境。第一部分 “空心村”是什么及现状

2、一、“空心村”是什么。(一)农村建设规划意义上的空心村(略)(二)经济学意义上的空心村(略)探究形成空心村的原因,乃是由于我国工业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性质的产物。时至二十一世纪,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尤其工业化进程不可避免。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在从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化过程中,不可能形成英国等“羊吃人”的现代化过程,因此,只能以这种劳动力的缓慢而大规模的转移来实现。青壮年作为社会成员的主体,其生活和工作的分离,使农村之心空去。因此,从社会学角度来讲,空心村是旧农业社会在当代中国的最后一瞥。二、“空心村现状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在我国24亿亩村庄建设用地中,“空心村”内老宅基地闲置

3、面积占1015,全国大约有1200万份宅基地和地上房产处于可转让但不能转让的闲置状态。而根据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资料分析,今后20年全国每年将有1200多万农村人口要转移到城镇地区,而以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用地153平方米计算,每年将平均有18.36万平方米的农村住宅可能闲置不用。2009年8月韶关市调研结果显示,全市目前共有“空心村”722个,占地面积11700多亩,涉及房屋72700多间,住户35500多户。“空心村”的特点可归纳为:人力资本空心化、土地抛荒化、村庄空心化、家庭空巢化、集体空壳化、科技空心化以及公共服务空心化等方面。人力资本空心化,是指农村青壮年基本上常年在外务工经商,留守的多

4、是无法外出的老弱妇幼(被群众戏称为386199部队)。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2006年夏对17省2749个村的问卷调查显示,近1/3的村青壮年转移率在80%以上,74.3%的村认为本村能够外出打工的青年劳动力都已经出去了,只有1/4的村认为本村还有青壮年劳动力可转移。人力资本空心化,使新农村建设力量匮乏,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灾、整治村容村道等公益事业很难集中人力完成。此外,由于高素质青壮年大量流失,使得农村两委人员年龄老化、素质下降,有的村甚至找不到合适人选,致使村组织长期处于瘫痪状态。人力资本空心化已使“谁来建设新农村”成为急需解决的一个严峻问题。土地抛荒化,是指由于农业比较效益

5、低,农村青壮年纷纷进城务工,在家务农的基本为“386199”部队,大面积土地因无力或无人耕种而抛荒或变相抛荒。尽管2005年国家全部免除了农业税,但这只减缓了土地撂荒的势头和程度,并没有从根本上遏制土地抛荒现象。例如,2007年湖南全省土地抛荒的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就达到了10%以上。我国是一个耕地资源十分匮乏的国家,如果对土地抛荒化现象不及时加以遏止而任其继续扩大,势必将危及未来国家的粮食安全。村庄空心化,是指近年来因外出务工而逐渐富裕起来的农民把新房建到公路等村外交通便利处,村中心老宅“人去房空”、日趋老化以至残败不堪。整个村落,“从外看,新房一排一排、红墙绿瓦;到里看,旧屋一座一座、残垣

6、断壁、污水肆流!说村不是村,有院没有人。说地不是地,草有半人深”。 “空心化”不仅使村庄品位大打折扣,还破坏了村落的景观布局,使道路网络、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难以按规划实施。此外,村中心遗留的旧房大多为土木结构且年久失修,发生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极易发生倒塌事故,对村庄的安全构成隐患。家庭空巢化。农村青壮年人口大量流入城市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众多“空巢”家庭的出现。笔者所指的“空巢”家庭是指家中青壮年人口在外务工,长期不在父母或未成年子女身边的家庭,即“空巢老人”或“空巢儿童”。农村家庭的空巢化至今已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在一些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例如安徽、湖南、江西等部分农村,“空巢儿童”在当

7、地儿童总数中所占比例已高达18%至22%。父母外出务工使他们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着教育、生活、心理、安全等问题,容易受到侵害或走上犯罪道路。“空巢老人”虽然经济上得到了进城子女更多的支持,但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极度缺乏。集体空壳化,是指村集体原有资产“分光吃净”后,村组集体经济只剩空壳,债务接近甚至超出债权。由于集体空壳化,村两委缺乏为民服务、发挥自身凝聚民心职责的物质基础,其威信和影响力受到严重削弱。村中基础设施因为缺乏资金不能及时维修而毁坏殆尽,仅存的水利灌溉体系也几乎失去了使用价值,农业生产重新回到靠天吃饭的阶段。虽有“一事一议”制度,但因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筹资、筹劳很少能够得到落实,村

8、中道路依然是“晴天一把刀,雨天一团糟”。科技空心化,是指青壮年人口大量外出“削弱了农民文化的根基”,留守的老幼妇孺由于生理、心理和精力原因,缺乏承接、吸收最新农业技术的能力与意识,农村科技推广和传承出现断档,成为科技创新扩散的真空地带。建设新农村,促进生产发展,依赖于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推广,而这是一个包含技术消化、吸收和提高的系统过程,需要一支数量庞大、素质过硬、适应现代化大生产要求的劳动力队伍。大量有文化青壮年的流失,使农村人力资本存量降低,农业技术的推广难以实施,因而延滞了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进程。公共服务空心化,是指由于政府供给责任缺失,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严重匮乏。农村公共服务是为农村居民公

9、众利益提供服务的事务,主要包括农村卫生服务、农村信息和文化服务、农村社会保障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使农村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和人居环境改造等公共事业的政府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服务问题依然没得到政府的充分重视,很多乡镇公共服务机构由于经费和人员缺乏形同虚设,农民很难直接从这些机构得到有效的生产和生活服务。由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农民要想兴办公益事业只能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但因村中青壮年大量流失,这一方式往往收效甚微。第二部分 造成“空心村“问题的原因总体概括,造成农村“空洞化”的原因可分为:农民自身因素、制度管理因素、经济因素和自然

10、因素四个方面。一、 农民自身因素:1、农村青年普遍“厌农”尽管乡下空气比城里新鲜,但在当前发展情境下,农村青年如果升学无望,中学一毕业后便义无返顾地扎进城里。这些计划生育政策下出生、成长的一代,虽在农村长大,但从未从事过农业生产活动且“厌农”思想严重,认为“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农村对于他们只是“想要挣脱和逃离的生死场,而不是希望的田野,希望空间、做人的空间是城市”。城市便利的生活、丰富的文化和新鲜的事物吸引着他们。即使屡遭排斥,也要固执地在城市中徘徊,“宁肯饿死在城里,也不会再回农村”,成了他们内心的共识。农村青年普遍不愿从事农业生产,导致不少地区的农业劳动力出现“断层”,再加上土地流转

11、不畅,留守的老弱病残者无力耕种的土地只能白白抛荒。2、农民传统的宅基地私有观念浓厚许多农民认为,旧房是“祖宗业”,是“根基”,动不得,也不愿动。由于农村建房在早些年实行“先建新房,后拆旧房”的方法,一些农户在建起新房之后,便不肯再拆除旧房。观念的落后和行为的无序,是“空心村”形成的很重要的原因。3、盲目攀比思想农村住宅建设基本上朝着“越来越高、越来越大”的方向发展。只有广阔的村外和农田才能提供更大的住宅建设空间。4、珍惜土地的意识和市场意识淡薄由于宣传贯彻不到位,造成农民对土地公有的法制观念非常淡薄,一些人片面认为,土地是集体的,如能用来建房就变成了自己的,于是千方百计多占宅基地,甚至将承包的

12、责任田当成私有土地,未经许可随意侵占或调换建房;而且由于土地的收益较低,使得农民们节约用地意识不强。5、比较利益的驱动与工业相比,农业收益一直比较低。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又不断下降,农药、化肥、灌溉用水等农用物资价格却不断上升,致使农业效益的空间不断被压缩,几近最低点。以种一亩水稻为例,产稻500公斤,收入800元,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耗约180元。请人犁田、插秧、收割等费用230元左右,亩平均纯收入仅390元左右(还包括自己的劳动量价值),“一亩田一年收入不及外出打工一个月收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作为理性“经济人”,“洗脚进城”就成为农民必然的选择,从此“乡村成了客栈,漂泊的城市代替了家园

13、”,而家园日益“空心化”。二、 制度、管理因素1、制度、管理乏力 村两委成员和上级相关部门领导重视不够,是造成“空心村”的一个原因。比如有的村干部以个人的好恶为出发点,建房没有严格按程序审批,村建规划只是“图上画画,墙上挂挂”;有些部门更是只顾罚款收钱,对违反规划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1)缺乏统一管理,规划不科学,审批制度不健全,多数乡镇只重视村外新区规划和建设,而忽视村内旧宅基的合理规划和利用,再加上一些村委会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不按程序,不按规定,随意发放大小不等宅基地,造成村内旧宅基大量闲置。另外,有关部门对于农村建房用地的管理重视度还不够,以及土地制度使用不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法

14、缺失。(2)相关法规不完善,缺乏建房约束机制,对农村宅基地的合理流转,缺少制度规定和政引导,对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也没有相关规定,对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抛荒无相关法律条文限制。政府部门对多占、超站、乱占土地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如何制定土地有偿使用便准等尚缺乏政策和法律规定。2、调控手段的乏力如由于建房实行“先建新房,后拆旧房”的原则,即使一些农户在建起新房之后不再拆除旧房,也无人监督管理,批少占多,“挪窝”不“腾笼”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由于土地产权不明晰,对空置户缺乏相应的对策,放任农村隐性宅基地市场的自由发展。四是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土地管理法规对农村建房用地的处罚规定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15、,限期拆除或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拆除违法建筑制止违法用地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但真正执行起来却相当困难。现在农民盖房几天就可以封顶,土地管理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下达停工通知书,等走完程序,将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时,房子早已盖好了,人也住进去了,一旦拆除,便会激化矛盾。3、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落后,现有国力使政府不可能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对未来的保障没有指望的情况下,土地实际上承担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由于除土地外没有其他的生活保障,那些留守村中的老年农民不得不超龄经营农业以保证自给。对于那些进城务工的农民而言,城市就业的流离

16、和动荡,市场经济高涨与萧条的更替轮回,实难保证自己一直获得较高的比较收益,再加上缺乏基本社会保障,土地虽不是生存的唯一依靠,但仍是最可靠的失业保险,如果遭遇失业并且短期内不能再就业,回到土地上去就成为他们首要的选择。因此,他们进城后宁肯种“粗放田”、“应敷田”,甚至不惜暂时抛荒,也不愿意放弃土地。在他们眼里,土地抛荒所损失的农业收入其实就相当于为自己进城打工所支付的“保费”。4、土地流转中介匮乏进城农民之所以把家中的田地抛荒,与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匮乏也有着极大的关系。中介组织匮乏使得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流动受阻,信息辐射面狭小,影响了流转的规模和效益。调查发现,期望转出的农户和转入的农户都提到的一

17、个问题就是“要是有人可以提供信息就好了”。这说明要想顺利实现土地流转,必须解决“我想转出,谁要?”和“我想转人,谁要?”的信息沟通问题。由于当前农村有关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匮乏,造成“有买找不到卖、有卖找不到买”的局面,许多全家进城农户土地只得无奈抛荒。此外,程序的不规范也制约了土地的流转。土地流转在农村早已存在,但至今还未建立起规范的程序,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没具体规定,不少农户流转时仅凭口头协议,无任何书面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事后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5、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不完备农村“空洞化”现象的现象与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相对缺位有着正相关性。一是产权制

18、度不完善。我国农村土地属性为集体所有制,使得农村集体土地所用权的流转机制缺少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农村土地使用也没有具体的约束规范制度,使其具有无偿、无流转等使用的特征,从而导致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缺乏统一标准,权责不明,权属不清。二是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宅基地耕地的审批和后期管理存在盲目性与随意性。以村委员会为代表的审批管理主体对宅基地建设的客体所有人的审批条件缺乏有效监督、监管,致使粗放经营、随意变更用途现象频繁出现。三是土地市场监管的偏弱性。随着城市化发展,农村土地尤其处于城乡交错区的土地市场由于利益的驱使,导致盲目扩建、改建与新建,经济利益的诱惑使弃农经营房地租赁者的规模逐渐扩大,

19、形成土地市场自发无序态。三、经济因素1、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增多是造成农村宅基闲置的又一重要原因。随着城镇化水平的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在农村居住的人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很多农民在城镇购房置业,造成农村中原有房屋闲置。另外,居住在空心村的农户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生活拮据,加上村经济薄弱,也无能力投入资金改善居住条件。2、经济迅速发展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造成的大环境使农民经济收入渠道多元化,手中余钱逐渐增多,逐步具备了申请批地和建房所需资金。3、中国二元经济结构下经济发展的产物美国经济学家(W.Arthur Lewis)在他1954年所写的无限劳动供给下

20、的经济发展文章中指出:发展中国家一般存在着由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工商业构成的二元经济结构。并认为,由于两部门工资差异,诱使农业剩余人口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而我们目前农村的“空洞化”现象,正是刘易斯所描述的二元经济结构发展的结果。一方面,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由于利润和劳动边际生产率较低,对高素质劳动力缺乏吸引力;另一方面,城市工业化由于利润较高能提供给劳动力较为优厚的待遇,使得劳动力在两大部门间形成大规模流动,表现在现象上就是我们所看到的农村“空洞化”现象。4、农村产业结构的低层次降低了凝聚力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已经不能给农民带来高收益。由于很多村镇企业少,规模小,很多青壮年外出打工,形成产业空心化一

21、人口空心化一居住空间空心化一产业空心化的恶性循环。因此,空心村是由于农业经济和就业结构的转变造成村庄内部建设用地闲置的一种聚落空间形态的异化现象。四、 自然因素有些老村庄因地势低洼、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等原因,自然条件不算好,富裕起来的农民开始注重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首先选择离开原来的旧宅,另选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建新村,原来的旧宅也就成为了“空心村”。第三部分 “空洞化”的影响1、 土地资源浪费严重。首先农村空心化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我国耕地资源人均数量少,而且质量不高。村落空心化是与居住用地的扩展相伴而生的,这就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双重浪费。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1. 59亩,相当于世界人均耕地

22、3. 75亩的0. 43,我国人口却以每年1500万的速度猛增,同时又存在着土地荒漠化、土壤退化、地力下降、农业环境污染、土地后备资源不足等等严重的生态问题。而且由于空心村是一种核心和边缘的空间分异现象,空宅地、废弃地等均大多位于村中央,这对以后的村庄改造以及退耕还田均造成一定的困难。2、 空心村中的养老问题。空心村的出现不仅仅伴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同时也伴随着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即“人口空心化”问题。由于农村经济非农化的发展,年轻人更多的是选择离开农村从事工、商、服务业等非农业的工作,常留在农村的就是老人、小孩和妇女。这就引发了空心村中养老的问题。在中国,养老保险一般在城市中比较普遍,而

23、在农村中,养老主要是靠家庭来承担。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人口太多,而经济又不发达,国家难以承受农村中的老人赡养问题。在“空心村”中,老人比例上升,而子女、特别是外出的子女对老人照顾多是经济上的支持,老年人的生老病死等得不到保障,精神上也得不到慰藉。3、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空心化的发展,无法带来农村经济真正的繁荣。随着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空心村”,人才短缺、资金流失、土地抛荒、组织涣散等问题趋于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稳定。4、 存在安全隐患“空心村”的房子,大都破旧不堪,年久失修。有的房子甚至全部倒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比如容易引发火灾。5、稳定和谐的乡村人居环

24、境受到破坏 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村聚落较为稳定和协调。但随着空心化的加剧,农村的人居环境也受到较为严重的破坏。一方面,空心村破坏了农村的景观布局。住宅用地的急剧扩大和无序建设导致村内绿化树木的减少。另一方面,空心化对农村安全构成隐患,村中心遗留下来的旧房子多为草房,一些老人生火做饭,甚至点火照明,成为农村火灾的主要源头。而且,“空心村”的老房成了卫生防疫的死角,有的成为垃圾堆积场所,长期闲置造成家鼠泛滥,引起以家鼠为媒介的传染病的流行。同时,空心化易诱发农村矛盾。近年来,农宅盲目攀高引发的采光、排水问题日益突出,民事纠纷不断上升,给社会治安和农村社会稳定留下隐患。6、村民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和类型

25、化特征据报道,浙江省瑞安法院2002年受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1件,2003年受理29件,2004年受理97件,2005年1至4月受理35件,共计174件。浙江省瓯海法院从2003年1月至2005年4月,共受理119件,特别是从2005年开始,这类案件快速增长态势明显,到当年5月中旬,已受理50多件。而从徐州市法院系统获得的资料看,2005年全市共受理农村房屋买卖案件118件,2006年受理284件,200年受理365件,而到了2008年则受理831件,明显呈逐年上升趋势。近年来,在各地法院受理的农村房屋买卖案件中,从诉讼主体上看,主要为房屋出卖人诉买受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收回房屋;从买卖双

26、方的身份来看,出卖人均为农村村民,而买受人主要是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出卖人起诉的理由均为农村房屋是国家法律限制转让主体的物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合同的履行状况来看,大多数发生纠纷的买卖双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入住并给付了房款,但多未办理服务登记变更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从诉讼的起因来看,多缘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从标的物现状来看,有的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第四部分 解决措施一、 案例分析以河北省曲周县为例。(略)二、 解决措施:1、以科学化思维

27、对空心村进行合理规划空心村的整治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宏观的城乡关系,中观的村庄体系及微观的村庄内部环境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践证明,制定并遵照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对空心村的治理与改造,可以有效调整村庄用地和布局,完善空心村的内部空间结构,实现内聚型的村庄聚落模式。对于村庄的科学规划,各级政府应把握自身的改造主体地位,在充分尊重民意、民愿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调研,确定本村发展的定位与整治模式。本着偏远自然村向中心村集聚、农村向集镇归并、集镇向小城镇发展的指导思想,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

28、用地规模,宜填则填,宜缩则缩,宜迁则迁,宜并则并,对原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认真进行修编,着力引导零星村庄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同时,要立足当地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选准介入点与突破口,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考虑当地风俗习惯与地域特色;统筹考虑村庄电力、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与企业、学校等功能区的合理安排,科学对待,使村庄整治规划具有科学性、前瞻性与超前性。2、以法制化理念制定空心村改造的政策法规空心村的整治需要相关政策法规予以指导与约束。在土地管理法、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等法律的基础之上,出台空心村治理的实施意见与办法,进一步确立空心村整治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与责任,

29、引导各地有组织、有规划地开展空心村的整治工作。空心村的整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实施内容。因此,作为空心村的整治的主体,各级政府必须把空心村的整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长期规划与工作内容之一。一是修订并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对解决多占、超占、强占宅基地问题提供可操作的政策法规依据。二是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转让制度。把宅基地在当前土地管理法许可的范围内纳入市场轨道,减少因宅基地闲置而造成的土地浪费。三是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当前土地使用权主体与所有权主体之间权责不清,利益不均,限制了土地使用权流转。为此,要探索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和支持村民对土地经营权实行自行流转。四是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

30、把空心村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各级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保障空心村治理工作顺利实施。3、以市场化机制对空心村改造实行多元融资对空心村的治理与改造,资金问题是主要的障碍性因素,为此应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财政信贷社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机制。一是政府对空心村改造项目进行财政补贴。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集中财力投入空心村整治与改造。加大国家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扶持力度。二是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发放小额贴息贷款,对空心村改造予以资金支持。在政府的引导下,农村金融机构及信贷部门对空心村改造农民发放小额贴息与低息贷款,或与原材料供应企业签订信贷购销合同,对空心村改造农民发

31、放“物资”信贷。三是建立农民建房利益导向机制。对私搭乱建等多宅户征收超面积土地有偿使用费,造成土地闲置的,加征土地闲置费,督促其拆除旧宅,把宅基地归还集体。同时对已经履行这一政策的农户,重新在合理范围内的宅基地建房的农户,应予以补贴,减免相关费用。四是走社会化与产业化道路多方筹措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空心村治理资金的筹措,并对参与实施的企业予以税费减免及政策支持。同时,国家应启动对口援建政策,对一些偏远且经济欠发达地区予以帮扶。4、以规范化意识完善空心村改造工作机制完善空心村改造工作机制是扭转与祛除农村“空洞化”现象的内在指引与途径。完善工作机制重点在于从整体上对农

32、村“空洞化”现象的把握。对空心村的管理、运行、服务系统的领导与决策、整合与协调、目标与责任、评价与反馈等运行环节进行科学的管理,促使空心村改造环境优化、资源配置合理,从而达到最佳效果。总体而言,完善空心村改造的工作机制架构由四个主要方面构成,其中各个方面都具有各自的独特职能,它们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并按照一定的结构关系相互依托、和谐共生。一是领导与决策机制。是指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空心村改造的目标要求进行科学决策与协调,并根据分解目标对各个部门履行职能的过程进行质量监控,确保其他机制的有效运行。二是合力整合机制。空心村的改造涉及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主体。因此,对改造空心村所建立的合力整合

33、机制就是要发挥村委会、村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与执行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保障机制。建立空心村改造的保障机制,是相应职能机关为确保改造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保证各种规划、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制度和具体措施,为空心村改造在组织协调、资金投入、后续跟踪方面给予保障。四是评价考核机制。评价考核机制是在政府、党委领导下,根据空心村改造的具体要求,运用并移植其他相关评价体系,对改造效果进行价值判断,收集相关工作质量方面的信息,科学分析其效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控,并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科学、系统的考核、考评。5、 其他措施(略)6、 当前“空心村”治理模式农村城镇化的土地整理模式 在经济发

34、展水平较高、区位优势明显的建制镇及县城周围,由于乡村工业发达、农民收入非农化比重较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降低,所以有较强的农村城镇化趋势。对这样的“空心村”居民点的土地整理宜提倡搞楼房建设,搞公寓化住宅社区,降低人均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率,把居民点土地整理与城镇规划相结合,推动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心村内部改造的土地整理模式 中心村一般人口较多、用地规模较大,不适宜搬迁、合并。因此,采取框死村界的方法,阻止村庄规模的外延式发展,向村庄内涵式发展转变。根据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对村中的旧住宅、闲散地进行整治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村庄兼并的土地整理模式 对于规模小、布局分散的村庄,为了最大限度地节约耕地,采取将小的村庄搬迁至附近的中心村,实行村庄兼并的方式;或者将几个小村庄实行统一规划,合并为一个村落,原有村址改造为耕地。生态移民的土地整理模式 偏远山区农村的贫困与所处生态环境分不开。为了减轻环境压力,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这类“空心村”的宅基地整理宜采取搬迁、移民的方式,国家通过一定的经济补偿措施和优惠政策推动本地村民的搬迁,搬迁后的集体土地收归国有,退耕还林。由于不同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即使在同一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地区,其农村居民点的布局也不尽相同,因此,对“空心村”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应该因地制宜地展开。-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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