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区编办编制管理十三五工作规划
区编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上级编制部门的工作部署,就未来五年(2016-2020)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确定了七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努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一)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1、根据xx市批复我区的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区委、区政府安排,积极稳妥地抓好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探索研究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好相关体制划转、职责调整、机构编制核定等工作。
2、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责清单的要求,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进一步厘清了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助推政府职能的转变。
3、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区政府绩效管理的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强化绩效考评结果的综合运用,引导群众和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政府绩效评价,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二)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4、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和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对行政管理、公益服务、生产经营职责兼备的事业单位,逐步创造条件,结合实际进行职责剥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政策,积极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5、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积极探索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和社会组织。推动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
(三)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6、切实守住机构编制总量,确保只减不增。落实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和事业编制消化整改计划。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行政编制不突破中央核定下达的总额,事业编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有所减少。
7、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对全区的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掌握好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确保全区机关编制总数不超编。加大内部挖潜力度,在总量内调剂解决重点部位、重点地区以及加强基层和一线所需编制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原则上引入竞争机制,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十三五”期间是我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推动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振兴的重大历史机遇期,新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给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前提下,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总体要求,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为首任,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县跨跃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奋斗目标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任务高质量完成,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全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二)法律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层次和质量有较大突破,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和工作环境得到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援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机构、队伍不断壮大,成为一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法治力量。
(三)司法行政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县局机关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断深入;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全国平均线以下;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使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建昌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努力构筑全面参与、普治结合的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切实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总结和“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以及“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加大全民法制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
2、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程建设。继续履行好依托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依法治理办公室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县规划,在抓好依法治县规划检查验收的基础上,抓好依法治县规划的组织实施。深入开展依法治县、乡(镇)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依法决策水平和地方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继续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动“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和“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计划到2020年,全县98%以上的村进入“民主法治村”行列。
(二)以不断深化律师公证行业改革发展为重点,努力构筑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的工作质量与水平。
1、进一步拓展规范律师工作。拓展律师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的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不断加强律师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引导广大律师做好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工作,组织律师为维护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壮大优化律师队伍,到“十三五”末,力争全县律师的总数由目前的6人增加到20人左右,律师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达100%。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提供高素质的法律顾问,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逐步建立公职律师。
2、着力强化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实现列入同级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争取建立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律援助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年不少于10万元),力争逐年递增;“十三五”期间,努力实现法律援助中心配有三名以上专职执业律师,拥有独立办公场所,并能满足群众候谈、咨询接待、工作人员办公、档案存放、召开会议等功能要求,(办公场所不少于80平方米),配齐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进一步总结推广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发挥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发动和规范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援助标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力争每年办案增长率达到15%-20%,基本满足困难公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整合优化“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与法律援助工作职能,拓宽法律援助业务资源。
3、继续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扎根基层、便民利民的特色和优势,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改革。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逐步实现管理法制化。
(三)以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努力构筑机制健全、运作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服务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能力。
1、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社区矫正、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十三五”期间,力争每个司法所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副科级所长比例达到95%以上。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中央专款使用效果,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逐步解决司法所办公条件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施落后等问题。
2、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各有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断壮大调解队伍,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人抓、有人干、能干好;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切实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活动,全县每年在全国“两会”、重大节假日前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全县性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专项活动。“十三五”期间,每年实现“四无”(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的村居(社区)达80%,实现“四无”的乡镇数量逐量增多;到2020年底前,全县规范化调委会达到100%,全县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行政调解结案率达95%以上。
3、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行业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巩固和规范乡镇、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整顿和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推进交通事故赔偿调委会、医疗事故赔偿调委会等专业、行业调委会的建立和完善。不断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严格分级培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职能。
4、创新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健全乡镇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试评议等具体规定。司法所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力度,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做到接管矫正对象必须见人见档,强化衔接、管理、教育、矫正等环节,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脱管率控制在0.5%以内,在未来五年内,力争中心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设置综合办公区,监管矫正区,教育矫正区三大功能区域,进一步将强队伍建设,完善组织机构体系,用足用好人员编制,配备社区矫正专职人员5人。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实行奖惩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
5、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和指导作用。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将集中排查清理中摸清的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基层帮教工作网络建设,加强安置帮教实体及基地建设;实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和对社会危险性较高人员的管控,做到逐人定点、跟踪管理,努力达到不疏漏、不脱离。创新帮教工作方式,建立2各以上安置帮教基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典型,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6、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严格按照《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依法依规办理公证,既体现国家证明的严肃性,又要努力服务人民群众。努力打造一支精炼的公证队伍,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下大力度培养公证员,实现专职公证员队伍人数达到6名。加强对公证助理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在五年内实现全体公证人员大专以上学历水平,全体工作人员达到懂全部业务流程,能够识别“能证与不能证”的界限,切实加强软硬件建设,达到“四化”同步要求,全面实现公证现代化、信息化、共享化、核实链接化、公证准确化,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安、民政、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到“网上核实”的现代化与准确化。争取资金配备公正专用车辆,以方便核查义务,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做到微机人手一台,实现公正共享,配备专用录音录像设备,全程无死角监控,从根源上防止纠纷的发生,配备专用dv设备,建立公正档案数据库,实现传统档案与电子化档案的无缝衔接目标。使我县的公证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落实规划工作任务,列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要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县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规划的实施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分工配合,紧密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把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司法行政基本经费财政保障政策,增加司法行政业务和装备经费,进一步改善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条件。加大对县局机关和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争取增加中央财政补助专款,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逐步解决基层基础设施、办公条件设备、交通工具落后问题。
(三)强化统筹协调。努力提高协调本领,积极主动地做好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工作,建立运转有序的内部环境,创造良性互动的外部环境,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整体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大力统筹好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机关建设与基层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十三五”时期充满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孕育着新的希望和新的收获,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和谐建昌、平安建昌,实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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