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协议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第六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2、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第八条 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在提供劳务期间若发生疾病,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第十二条 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第十四条 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的住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