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鹏程装载机租赁装载机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配置甲方将徐工500KL装载机设备壹台,操作工人壹名,租赁给乙方工地使用。 二、租金计算及付款方式此设备按月计算租金,每月租金为 元整,¥ 。(由 方提供柴油,每月工作 小时,超过部分另行收取费用)此设备按天计算租金,每天租金为 元整,¥ 。(由 方提供柴油,每天工作 小时,超过部分另行收取费用)设备按小时计算租金,每小时租金为 元整,¥ 。 (由 方提供柴油)以上三种方式若按月计
2、算,则从该设备到达乙方施工工地当日起(即为 年 月 日)计收租赁租金,至次月当日为上月租金结算日(以后类推),租金每10天结算一次;若按天计算则每5天计算一次;若按小时计算,则每天下班时间与乙方对账,2天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结算日内支付全额租金,不得拖欠。如乙方逾期未付清全额租金,甲方每天将按所欠租金总额的3%收取滞纳金。并有权停止设备的使用,设备停止期间乙方照付租金,直至乙方付清全额租金后方能使用该设备。三、甲方职责和权利 1、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工程合理的调度,随叫随到(夜间除外),与乙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任务。若无故不服从乙方调度(危及甲方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的情况除外),
3、乙方则有权要求更换该操作人员。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驾驶技术要求的装载操作2、租赁期间,甲方的服务仅限于租赁设备的操作,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相关费用,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材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3、租赁期间,乙方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工期停顿,无论时间长短,甲方仍将按时向乙方计收租金。四、乙方职责和权利1、负责给甲方提供设备的存放地点。2、保障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并承担其费用。3、乙方若按月计算租金,则每月必须给甲方设备三天时间作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时,若因甲方设备自身原因,超出三天保养时间。乙方有权扣除超出时间的相应租金。五、其他约定1、未经甲方同意,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设备作为抵押转租或转运其他工地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2、若因乙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及防护力不强,或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事故,则由乙方付全责。若因甲方操作人员自身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及人员的安全事故,则由甲方操作人员自行负责。3、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以便双方作好设备退场和租金结算工作,若因为乙方原因使甲方设备在合同终止当日未能及时退场,则视为乙方续租,甲方将计收租金直至设备离场之日为止。 4、装载机工作时间白天,如有特殊原因双方进行协商,如抢险、赶工期等等。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生效。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附补充协议。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补充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