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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菱湖风景区及龙眠山路拆迁还建点(东区1-1#楼、1-2#楼、2#—22#楼及附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评审标准
一、 资格预审原则:
1、若各标段投标申请人的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保留选择进一步评估的权利,按照得分高低排序从中择优选出不少于7家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当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7家(含7家)且满足必要条件的均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2、评审标准:
(1)、投标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必要条件,且原件核对无误的得70分。
上述条件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证件的原件予以审查。
(2)、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且质量合格的得6分。
(3)、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得6分。
注:“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含1000m2)的房屋建筑工程。
(4)、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齐全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5)、拟派本工程施工机械配备合理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6)、企业、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社会信用及企业业绩6分(本项根据投标申请人和项目经理的社会信用状况以及企业业绩,并结合报名资料综合评分,最高分为6分)。
二、资格预审要求:
1、资格预审工作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专家评委组成。
2、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经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的招标公告标注的必要条件,才能进入详细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依据:招标公告、相关法规和经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审查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4、资格预审小组依据经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对各标段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情况、企业、项目经理业绩等情况进行资格预审,并综合比较评价且对投标申请人做出排序。
5、资格预审小组成员应客观、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各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综合比较合议评价且对投标申请人的综合得分自高向低做出排序(综合得分相等的应作并列排序),若投标人数量过多时。由招标人选取不低于7家合格投标申请人。
6、资格预审小组成员应根据资格预审评审标准进行预审,不应有个人倾向性,且应遵循评审规则。不得向他人透露资格预审的过程、内容和结果情况,且应对招标人负责。
7、投标申请人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如发现或疑有弄虚作假,经上网查证、评委招标人一致认定,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8、资格预审小组有对资格预审评审标准需要澄清的可以提请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预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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