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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推进社会福利的工作计划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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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推进社会福利的工作计划 (一)以建设县级福利中心为平台,推进全县社会福利事业新发展拟在***征地**亩,投资****万元,将光荣院、福利院、养老院合为一体,建设高标准、上等级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成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为城镇孤老、孤儿提供优雅舒适的供养条件,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为社会提供上水平的养老托老服务。同时,上报**、**、**等新建项目,切实改善农村养老条件,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以建设殡仪馆为重点,实现殡葬改革新突破 年初提出殡仪馆、骨灰寄存堂建设和推行第二批乡镇实施殡葬改革方案。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及殡葬改革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群众改革葬礼,丧事简办,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协同有关部门整治丧事沿街大放鞭炮、大摆场面等有悖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 (三)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建立覆盖城乡救助体系 今年末明年初,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重新确认,对部分乡镇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五保户、特困户百分之百纳入低保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对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实施临时困难救助,解决家庭特殊困难。继续实施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努力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扩大民政慈善超市惠及范围,进一步解决城镇低保对象生活水平偏低问题。 (四)以为民服务为根本,狠抓民政系统作风建设 20**年,我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列为省民政厅重点评议单位之一。要以此为契机,在全县广泛开展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管理,公开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切实以“着力民生,着力民心”为工作出发点,把上级党委、政府一系列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五)以强化自身建设为手段,全面落实民政各项工作 要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一些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低、素质不高、服务态度较差的问题,不断提高全县民政工作者为民服务本领,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要争取资金,增加投入,解决基层民政部门办公条件差,特别是部分敬老院房屋破损、设施陈旧等问题。通过强化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社会福利、基层建设、区划地名、殡葬改革、老龄事业、平安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二篇:浅谈在民政系统中推进社会工作浅谈在民政系统中推进社会工作 今天我想谈一下关于在民政系统中推进社会工作的一些个人看法,有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大家应该都有听说过社工,就是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就是运用专业的方法帮助他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的专业工作者。他和我们身边的义工、志愿者有着相同点:都是基于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自愿奉献社会,服务群众。不同点是社会工作者是一种职业,拿工资,具备专业的知识技术(比方说与人沟通谈话倾听的技巧,心理疏导,应急能力,组织能力"")。 就目前中国社工的发展来看,香港社工发展居世界前列,有着60多年的发展历史,服务种类遍及养老,康复,青少年服务等,服务的单位也包括个人、家庭、医院、政府机构、社会企业等。 但在内地的社工发展是不平衡的,像深圳、上海、北京的发展比较快。就我们XX省来说,以济南、青岛、潍坊为中心的地区是全省的领头兵,但在其他市区比较缓慢。潍坊这两年非常重视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XX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红头文件,并且今年一年就购买了XX市社工协会的8个服务项目。 有一种观点提到:把我们民政系统看做是与社会工作专业联 1系最密切的部门。因为无论是社会工作人员还是民政工作人员他们都是为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救助服务的。在民政系统中推进社会工作理念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可以使工作更加专业化,更加贴近服务对象的内心。运用专业的知识从简单的关注弱势群体的生理需求到关注心理和精神需求。比方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时,通过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对他们家庭生活的调查和干预等方式彻底改变他们的生活处境,避免把他们“送回去又跑出来”。 其次可以扩大我们民政工作的范围和服务领域,从关注城市三 五、低保、优抚、受灾对象到关注老年人的居家养老,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这种尖锐又普遍的问题,更好的发挥政府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但就实际工作来说,还存在以下的矛盾 1我们民政工作人员有着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踏实,爱岗奉献,但缺乏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甚至我们可能不清楚社工到底是干什么的。 2社工人员不是政府工作人员,如果没有人购买他们的服务,迫于资金等问题限制,他们的专业技术无法施展。 对于如何解决这种问题,我有以下建议。1提高对社会工作的认识。 2组织民政队伍进行社会工作知识培训,把社工的理念方法引入现有的业务中,充实业务内涵。 23通过考取社工资格证的方式,提高社会工作能力,当一名与时俱进的民政人。 4加强与先进地区的交流。 第三篇:民政科关于社会福利工作调研的报告XX市XX县区民政局关于 社会福利工作情况汇报提纲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社会福利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将XX市XX县区社会福利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运行情况 (一)公办福利机构情况 从2010年起全区共完成6所农村福利中心建设任务,占地面积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养老床位600张,职工人数57人,管理人员5人,护理人员48人,现入院收养271人。近年来区里大力提升集中五保供养硬件条件,完成了福利中心法人登记,建立了“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帐户”,从根本上理顺了福利中心管理体制和经费拨付渠道。争取国家五保供养“霞光计划”资金40万元,对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福利中心进行重点扶持资助。同时完成区福利中心院落围墙、库房、院内硬化、绿化、景观建设,购置了厨具、备品等。目前福利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完成,投入运营。 区福利服务中心在建设和运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部分福利服务中心室内生活用品简陋,庭院需要绿化硬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待遇低,月工资在500元左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福利中心经费不足;供养水平整体较低,供养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民办养老机构情况 全区目前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8家,床位341张,入住人数282人,平均每家养老机构床位不足20张,入住率在80%左右。开办养老院的房屋多为住宅楼一楼改建而成,而且多为业主租赁。近年来,我区加大了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力度,多次组织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检查民办养老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督导整改,目前大多数养老机构都有消防器材、应急灯、消防通道,从业人员都有《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健康证》,业主都与入住老人或家属签订了相关协议,能够保证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托老服务。 民办养老机构为我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也确实在管理和服务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区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规模较小,按照《XX省民办养老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要求,达不到登记批准的标准;二是有的民办养老机构证照不全,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水平相对较差;三是民办养老机构普遍资金投入不足,环境设施差,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建设标准。 基于我区民办养老机构现状,建议省厅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机制,加大资金政策支持,民政部门进一步落实好相关政策,各民办养老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共同促进我区民办养老机构健 康、安全、规范发展。 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情况 2010年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通知》(吉民发[2010]33号)要求,我区开展了24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建立了民政、街道和社区三级网络工作平台,制定了《XX县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方案》,统筹协调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0年为每个试点社区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争取资金2万元,用于购买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办公桌椅、床等服务设施。二是完善办公服务场所,按照《标准化建设方案》要求,我们在每个社区规划出不小于100平方米的活动场所,包括老年人活动室、图书室、日间照料间等。三是配齐工作人员,社区主任和主任助理担任服务站专职管理人员,社区公益岗位中至少抽调三人从事专职服务,同时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和老年人结对帮扶活动。四是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行为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内容》等。五是统筹掌握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各社区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60至70周岁、70至80周岁、8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调查走访,了解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管理档案,确保工作中有的放矢。目前全区2 4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正高标准运行,2011年我们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又重新确定了今年28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这样全区58个社区基本实现了居家养老的全覆盖。 我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服务对象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过程中场所、人员、经费有限,制约了服务能力,目前只能保证一些特殊群体如:“三无”老人、70周岁以上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残疾人,能够享受到政府出资的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网络不能及时拓宽,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建议省厅能更多的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保证更多有服务需求的老人能够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的便利,促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三无”对象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等情况 (一)集中供养“三无”人员情况 集中供养“三无”老人和“三无”精神病人,这项工作任务由市民政局承担,XX县区只负责申报工作。XX县区城乡孤儿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相关补贴已按省厅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 (二)高龄老人福利情况 目前,城镇80周岁至90周岁每月50元已全部发放,90至99周岁第一批已审核完毕,准备发放。100周岁以上全部发放。农村高龄老人津贴正在审批中。 XX市XX县区民政局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第四篇:民政关于社会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汇报1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为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救灾救济、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出了积极努力,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促进了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 农村低保。现已保障40032户55856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年保障标准1200元,2011年共发放保障金5245.1万元(按季发放),累计人均月补助79.4元,基本实现了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目标,确保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城镇低保。现已保障12900户18801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月保障标准220元,2011年共发放保障金3849.8万元,累计人均月补助170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确保了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农村医疗救助。2011年资助72274名农村低保、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金额216.822万元。2011年大病医疗救助3293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945.5万元。 城市医疗救助。2011年大病医疗救助1011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273.6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1253人,2011年累计发放供养金2099.325万元,月供养标准从2011年7月起,每人每月由150元提高到200元。 4、救灾救济工作 去年1月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和3次强降雨灾害,根据灾情,及时书面向上级汇报,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救灾资金586.5万元,并及时下拨救灾资金535.265万元,发放救灾大米100万斤,妥善解决了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3.02万户7.59万人次生活问题。 (二)、社会福利工作 目前,全县有敬老院52所,集中供养6865人,集中供养率达61%;救助管理站一个,常年接待求助人员700人次;救助福利中心一个,现入住孤儿16人,孤老12人。 二、取得的成效 (一)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为加快推进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 2上,向县政府上报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突出重点,着力建立一个好的救助机制。2005年12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的要求,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使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农村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在城市建立起以比较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由分散、单一的模式向统 一、综合的模式转变。当年底,我县重点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城市低保、救灾应急预案、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各类专项制度。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日趋完善。 近年来,我县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了动态管理,严把低保入口和出口关,逐步规范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调查、评审、审批及低保金发放程序。各乡(镇)、各村(居)委会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建立了评审例会制度,详细记录评审记录;乡(镇)、社区居委会每季度对已保人员进行普查,随时掌握低保人员情况,县低保中心进行抽查,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增减及生活变化情况,对于经济收入有所好转的,及时变更;对“三无”人员、残疾、年老、体弱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低保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3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1999年人均每月100元提高到现在的220元,农村居民人均每月从2000年的15元提高到现在的58元。逐年增加资金投入。财政预算低保资金从2003年的200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800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05年至2011年,共救助生活困难城市群众119177万人次,发放低保金16885.9万元;共救助生活困难农村群众307442人次,发放低保金15960.73万元。在全省率先实行低保金通过乡镇信用社按月足额直发到享受对象手中。 (三)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生活补助得到较好落实。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全部纳入财政转移支付,五保供养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逐步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全部通过信用社按月足额直发。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对敬老院建设的资金投入和内部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2005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15亿元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52所,新增床位4500张。内部财务、卫生管理规范,基本生活配套设施齐全,确保了五保对象集中入住的需要。严格落实供养和补助政策。城镇三无对象全部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2005年至2011年,共发放农村五保供794412人次,发放五保供养金9776.5408万元。对90岁以上老年人出台了优待补助政策,给予90岁-9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的优待补助,让老年人也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四)灾民生活、住房救助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自4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自然灾害信息报告、救灾救济物资储备、救灾款物发放等制度,增强了救灾应急反映能力和救助能力,保证了自然灾害灾民得到了及时救助。2005-2011年全县先后遭受了干旱、洪涝、泥石流、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累计造成567.15万人受灾,受灾转移群众达26.6万余人,因灾受伤445人,死亡33人。造成农作物成灾147.76万亩,绝收48.7万余亩,直接经济损失140.83亿元,因灾倒塌居民住房50641间,有51446间民房受损成危房。一遇灾情发生,我局迅速组织机关干部深入灾区查灾、救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7年下拨自然灾害救济款6048.37万元,发放大米448.017万公斤,救济灾民和特困户20.16万户,解决了50.4万人(次),帮助灾民和特困户解决了生活困难问题。下拨灾后重建资金77643.77万元,帮助43637户灾民重建了住房(其中地震灾后重建41977户),地震维修加固261266户,下拨维修资金37440.4万元。增强了灾民抗灾自救发展生产的信心,保证了灾区社会稳定。尤其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民政部门广大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奋起抗灾、迎难而上、团结拼搏、紧急动员、主动投入抗震救灾第一线,在查灾核灾、安臵受灾群众、分发救灾物资、处理遇难者遗体、保障“三孤”人员基本生活、组织和接收社会捐赠以及灾后重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此,县民政局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及多人受到民政部、省、市民政厅局的嘉奖。 (五)城乡社会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明显。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5不断完善。2004年县政府出台了《XX县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制定和规范完善了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档案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了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标准。2008年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县政府出台了《XX县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江府发【2008】 74号),实行零门槛救助,并加大了对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力度,现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更人性化、更具有针对性、时效性。一是规范救助对象审批。按照居民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申报、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二是资助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困难群众筑起了抗击医疗经济风险的一道防线。三是实行临时救助,通过加大救助比例或慈善援助的方式,对困难群众难以承受的个人负担部分实施特别的救助。2005年至2011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以来,共救助城市贫困群众2964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44.32万元;共救助农村贫困群众300049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2697.01万元。(资助低保对象、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290251人次,资助金额559.196万元)。 (六)建立完善科学准确的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库。 为了掌握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生存状况及致贫原因,我县多次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群众进行普查,摸清每个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落实到人,以便分类制定施救措施。特别是在城市低保信息化管理中,我县确定了“以低保普查为抓手,实现低保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为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夯实基础”的工作思路,把应用性、可行性作为系统推广的关键。建6立了城市低保基础数据库和中央、省、市、县互通的信息平台,实现了城市低保的信息化管理和网上数据传输。 近几年,我县社会救助工作集中体现了五个转变。一是实现了救助方式从传统的临时救助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救助转变。二是实现了救助范围从单项的生活困难救助向综合性、系统性救助转变。三是实现了救助水平从低标准、小覆盖逐步向更高标准、更多受助人群转变。四是实现了救助政策从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逐步向城乡统一转变。五是实现了救助主体从政府为主向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转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总体良好,但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当前实际状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整、完善和提高。 (一)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从我县目前的情况看,一方面,贫困群体的生活水平确实低下,现行的城乡救助政策主要是针对绝对贫困设计的,这种救助标准明显的存在保障范围和项目有限,保障标准偏低,补助金额过低的问题,部分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依然困难。 (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导致社会救助工作难度加大。XX县区属于典型的丘陵农业大县,自然环境差、经济基础薄弱,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特别是农村自身投入救助的资金严重不足,主要依靠上级拨款维持,社会救助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随着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快速发展,社会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救助项目和涉及的相关部门也随之增多,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与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相适应的支持保障体系。自身财政困难,投入不7足,制约着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 四、对策及发展思路 (一)增加财政的投入比重,多途径筹集社会救助资金。一是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的长效保障机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相匹配、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物价指数变动相衔接、动态增长、制度规范的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和运行机制。 (二)建立健全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物价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建立操作性强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由民政、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综合居民消费水平、物价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确定保障标准调整参数,确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 (三)拓宽救助资金的筹措渠道。困难群众的需求是多方面的,而财政资金支持有限,要继续完善经常性社会捐赠体系,建立公众捐赠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新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对捐赠、资助社会救助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及个人,在税收上进一步优惠,多渠道、多层次壮大救助资金,增强社会救助能力。 (四)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解决救助分散、重复、遗漏、迟缓等问题,提高综合救助能力,形成社会救助“无缝隙”覆盖,必须整合好社会救助资源,充分发挥协调机构作用。 (五)加强基层救助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8条件。一是完善乡镇一级社会救助工作机构。二是合理解决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根据工作量合理确定县、乡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标准,由省、县两级财政分级解决,安排的工作经费视为同级社会救助配套资金。或者在社会救助经费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工作经费,确保有钱办事。 (六)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重点,以救助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单项突破,资金落实、标准适度,管理规范、网络健全,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水平,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0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第五篇:民政系统妇女工作计划民政系统妇女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建设***海南提供稳定的社会秩序,民政系统妇女工作计划。 二、总体目标和战略措施 (一)总体目标。 健全反对拐卖妇女儿童(以下简称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身心伤害。 (二)战略措施。 1.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完善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保障本工作计划顺利实施。 2.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资的办法,为实施工作计划提供经费保障。 3.强化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做好善后安置工作。 4.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开展日常性反拐工作的同时,强化对重点地区的治理。 5.在挖掘现有机构和人员潜力基础上,加强反拐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6.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7.建立全省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等。 8.加强省际合作,有效打击跨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XX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联席会议由以下部门和单位组成: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发展与改革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省工商局、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省法制办公室、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扶贫办公室、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工作计划《民政系统妇女工作计划》。 省公安厅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公安厅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处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各市、县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相应的反拐工作机构。 2.主要职能。 (1)组织制定、实施、监督、评估《XX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跨省(市、区)的反拐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3)指导和督促各市、县的反拐工作。 (4)协调和推动反拐工作的省际合作。 (5)组织各市县、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 (二)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 1.开展反拐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各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由同级政府予以保障。 2.积极争取社会团体、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争取国际援助,多渠道募集资金。 (三)促进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 进一步完善我省相关反拐工作规章,促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 四、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工作目标。 完善相关工作规章,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实施《XX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2.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 (1)完善相关工作规章,为加强预防、打击犯罪及被解救妇女儿童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2)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提高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3)在公安机关内部加强反拐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4)在全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儿童的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 (5)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第23页 共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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