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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县区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申请工作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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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XX年XX县区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申请工作安排 一、申请转学条件 1.本市外区转入。需同时具备“XX县区居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XX县区区域内有自有住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住公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2.外省市转入。居民户口同“本市外区转入”;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在XX县区实际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租住公房或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及法定监护人所在XX县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3、本市外区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外省市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其它年级不办理转学。 二、办理流程 1.登记 ⑴时间:2017年1月15日(周日)—19日(周四)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⑵地点。XX县区西直门内大街186号。 ⑶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身份证、转学条件中涉及的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读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证明,及全国学籍号(19位,外省市转入)或教育id号(8位,本市外区转入)。 2.XX县区教委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是否符合接收转学条件。(一周之内完成) 3.XX县区教委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实际情况落实接收学校,并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到入学。(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完成) 4.学生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5.学校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流转手续。 三、补充说明 1.小学、初中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 2.户籍所在学区学位不足的,将在其它学区安排就读学校。 咨询电话:66151858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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