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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市至山下湖公路改建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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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市至山下湖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阮市至山下湖公路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稿)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O一O年五月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12 目 录 第一章 总 论 3 1.1评价任务由来 3 1.2编制依据 3 1.3评价目的 5 1.4环境功能区划 5 1.5环境标准 6 1.6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9 1.7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与评价重点 9 1.8评价因子筛选 10 1.9评价时段 10 1.10环境敏感区与环境保护目标 11 第二章 区域环境概况 13 2.1自然环境 13 2.2社会环境 15 2.3诸暨市交通运输现状及发展规划 16 2.4诸暨市城市总体规划 24 2.5诸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26 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 29 3.1项目概况 29 3.2路线方案 29 3.3交通量预测 31 3.4主要技术指标和建设规模 32 3.5主要工程概况 34 3.6施工安排 41 第四章 工程分析 46 4.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与分析 46 4.2污染因子筛选 47 4.3污染源强分析 50 第五章 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 57 5.1水环境质量现状 57 5.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59 5.3声环境质量现状 61 5.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63 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 66 6.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66 6.2声环境影响评价 76 6.3水环境影响评价 83 6.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86 6.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87 6.6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93 6.7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95 第七章 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措施 99 7.1清洁生产 99 7.2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00 7.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02 7.4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03 7.5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04 7.6生态减缓措施 106 7.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13 第八章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114 8.1环境管理 114 8.2环境监测 115 8.3环境监理 116 第九章 公众参与 119 9.1调查目的 119 9.2 调查方法及内容 119 9.3 调查对象及范围 119 9.4 调查结果统计 122 9.5 调查结果分析 123 9.6 公示 124 第十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25 10.1社会效益分析 125 10.2经济效益分析 125 10.3环境损益分析 126 10.4环境经济损益综合评价 127 第十一章 项目合理性分析 129 11.1项目路线、选址合理性分析 129 11.2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29 第十二章 结 论 132 12.1工程概括 132 12.2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132 12.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33 12.4污染及生态防治措施 135 12.5总结论 137 第一章 总 论 1.1评价任务由来 阮山线起点位于诸暨市阮市镇,终于山下湖镇,连接枫湄线和诸湄线,是阮市镇通往山下湖镇和诸暨市的主要通道。目前标准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7.0米,路面宽度6.0米,沥青表处路面结构;公路起伏频繁、纵坡偏大,转弯半径小。起终点路段穿镇区而过,两侧街道化严重,城市混合平面交通,交通冲突点多,横向干扰大,通行能力低。造成公路交通拥堵、行车不畅的现象,不利于区域公路干线网整体功能的发挥。随着交通量的发展,阮山线难以满足交通与经济发展需求,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瓶颈”。随着枫湄线双向四车道的改建完毕和03省道东复线(诸暨段)及华东国际珠宝城连接线的建设批复实施,阮山线的改建更尤为重要。改建后本项目终点与华东国际珠宝城连接线顺接,将成为阮市至山下湖一条快速通道,连通枫湄线和03省道东复线,充分发挥区域干线路网的承上启下功能。 根据《诸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2004~2020)确定的区域干线公路建设规划,已将本项目作为诸暨市“十一五”期间区域内重要县道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浙江省海洋生态环科所和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开展这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对工程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监测、调查和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稿,敬请审查。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3年9月1日起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修订);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执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实施);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 (12)《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年5月13日); (13)《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15)《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2号文); (16)《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部,2007年12月1日); (1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2003年12月); (18)《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2003年6月); (19)《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2006年3月29日); (20)《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2006年9月1日); (21)《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浙江省人大,2007年12月27日修订); (2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5〕59号文); (23)《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 (24)《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局,浙环发〔2007〕94号文)。 1.2.2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国家环保总局,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保护部,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国家环保总局,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环境保护部,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国家环保总局,HJ/T19-1997); (6)《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 (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2005.4修订版); (8)《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 (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 (10)《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T 006-1998); (1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1.2.3规划及其它项目相关文件 (1)《诸暨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2)《诸暨市生态功能区规划》; (3)《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办发[2005]109号); (3)《诸暨阮市至山下湖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09年4月); (4)《诸暨阮市至山下湖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杭州大地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5月); (5)诸暨市交通局与环评单位签订的环评编制委托协议(2010年3月)。 1.3评价目的 (1)本次环评通过对沿线地区的社会、生态、公众、环境质量现状等的调查,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社会、生态、噪声、大气及水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 (2)通过对沿线水土流失情况现状调查,提出本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方案; (3)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提出减少环境不良影响的措施和建议,反馈于本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缓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为项目环境保护计划的实施和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1.4环境功能区划 1.4.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质量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 1.4.2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划》,项目沿线地表水体枫桥河属于枫桥江诸暨农业、工业用水区,目标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1.4.3声环境功能区划 拟建项目位于诸暨阮市镇和山下湖镇,属于农村集镇区,声环境功能未做划分,根据诸暨市环境保护局管理要求(具体见标准确认函),本项目所经过的未划分噪声功能区域执行2类声功能区。因此参照GB/T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35m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道路红线35m范围外的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1.4.4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路线所经之地生态功能区为属于优化准入区的诸暨东北部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1-40681D07),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详见附图3。 1.5环境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详见表1.5-1。 表1.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mg/Nm3) 标 准 1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SO2 0.50 0.15 0.06 (GB3095-1996)二级 NO2 0.24 0.12 0.08 TSP / 0.30 0.20 PM10 / 0.15 0.10 CO / 4.0 10.0 2、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沿线五谭角大桥跨过枫桥江,沿线有珍珠养殖塘,目标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1.5-2。 表1.5-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除pH外均为mg/L) 序号 项目 Ⅲ 1 pH 6~9 2 DO≥ 5 3 CODCr≤ 20 4 CODMn≤ 6 5 BOD5≤ 4 6 氨氮≤ 1.0 7 总磷≤ 0.2 8 石油类≤ 0.05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拟建项目位于诸暨阮市镇和山下湖镇,属于农村集镇区,声环境功能未做划分,根据诸暨市环境保护局管理要求(具体见标准确认函),本项目所经过的未划分噪声功能区域执行2类声功能区。因此参照GB/T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道路红线35m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道路红线35m范围外的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53和1.5-4。 表1.53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4a类 70 55 表1.5-4 各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评价标准类别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桩号 第一排到红线距离(m) 评价执行标准 1 西杨龙社区黄泥宫村 K1+400~K1+600 8 4a/2 2 枫江社区桥南村 K3+434~K4+400 7 4a/2 3 大白蒲村 起点 180 2 注:4a/2指道路红线35m内的区域执行4a类标准;以外执行2类标准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枫桥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见表1.5-5。 表1.5-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污染物 一级标准 单位 pH 6~9 — SS 70 mg/L 石油类 5 mg/L CODCr 100 mg/L 氨氮 15 mg/L BOD5 20 mg/L 2、废气 建设期施工扬尘和摊铺时沥青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具体控制指标详见表1.5-6。 表1.5-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二级标准 污染物 最高排放浓度(mg/m3) 排放高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监控浓度 TSP 120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沥青烟 75 15 0.18 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 THC 120 15 1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 mg/m3 苯并[a]芘 0.30×10-3 15 0.050×10-3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008μg/m3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中各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具体见表1.5-7。 表1.5-7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Leq(dB)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卸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1.6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1.6.1水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活污水等废水排放,只有雨天初期雨水冲刷路面污染物会产生少量的路面径流污水,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确定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1.6.2大气环境评价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中规定“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按项目沿线主要集中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本项目属公路建设项目,但沿线无集中式排放源,另外本工程营运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NOx、CO等,汽车尾气主要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受影响区域人口数量不大,且不属于城市主干路和快速路建设项目,故可确定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1.6.3噪声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属公路建设项目,工程主要穿越农田、山地、河流、村庄和乡镇等,主要敏感点为沿线居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主要为对原有老路进行改建,项目所处的声功能区主要为规定的2类区,确定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 1.6.4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该改建公路沿线的主要生物物种为农作物和养殖珍珠,工程影响范围小于20km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确定生态评价等级为三级。 1.7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与评价重点 1.7.1评价范围 (1)水环境: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水体,跨河桥梁上游500m下游1000米范围水域; (2)声环境:公路中心线两侧200米范围内区域,临时施工场地场界外100米范围内区域,敏感点适当延伸; (3)环境空气: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的范围; (4)生态: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的范围,项目取土场、堆土场、物料堆场等临时占地区域。 1.7.2评价重点 根据对改建公路现场踏勘,确定本项目评价重点为声环境评价、生态评价以及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兼顾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评价。其中生态评价重点评价项目建设对沿线农业生态和自然生态的影响,包括耕地占用及植被保护措施、临时工程生态恢复措施。声环境重点评价营运期公路交通噪声对沿线重要敏感区域的影响,包括预测影响范围、程度、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施工期重点分析施工废水、弃渣及生态环境影响,同时对相应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论证。 1.8评价因子筛选 通过工程分析及对沿线现状调查,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评价因子: 1、社会及生态环境 土地占用、水土流失、动植物; 2、声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噪声Leq; 3、大气环境 大气现状评价因子:SO2、NO2、PM10、CO; 大气影响评价因子:NO2、CO; 4、水环境 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pH、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 水环境影响评价因子:高锰酸盐指数、悬浮物; 5、固废 生活垃圾、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 1.9评价时段 根据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的特点,环境影响评价划分为四个时段。 建设期:2010年7月~2012年6月; 营运初期代表年份:2012年; 营运中期代表年份:2020年; 营运远期代表年份:2026年。 1.10环境敏感区与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沿线主要为农田、珍珠养殖塘、乡村、枫桥江,沿线无风景点、文物保护区及古树名木等,因此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如下: (1)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的主要保护对象是工程沿线的村庄等,根据对沿线的实地踏勘和调查,工程推荐方案沿线噪声、空气敏感点共3处,均为村庄、社区,沿线敏感点分布表详见表1.10-1。项目村庄敏感点分布见附图2。 表1.10-1 建公路推荐方案沿线声环境及环境空气敏感点概况 序号 敏感点 名 称 中心桩号 方位 第一排到红线距离(m) 第一排到中心线距离(m) 第一排 户 数 道路红线35m距离内/外/200m距离内总户数 所 属 行政村镇 备注 1 西杨龙社区黄泥宫村 K1+400~ K1+600 两侧 8 20 3户 3/24/27户 山下湖镇 拆迁2户 2 枫江社区桥南村 K3+434~ K4+400 西侧 7 19 2户 2/47/49户 东侧 124 136 5户 3 大白蒲村 起点 180 192 3户 0/3/3户 阮市镇 (2)水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沿线附近的枫桥江和沿线珍珠养殖场(保护级别为GB3838-2002Ⅲ类)。 表1.10-2 工程沿线水体情况统计表 保护目标 桩号 水质保护目标 道路建设性质 道路与其关系 枫桥江 K3+080 Ⅲ类 改建路段 五潭角大桥跨越枫桥江 沿线珍珠养殖场 / Ⅲ类 改建路段 沿线经过,征用部分养殖塘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沿线的农田、珍珠养殖塘、水土保持设施、枫桥江、取弃土场等敏感目标。 保护工程影响区的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避免扰动施工管理区范围外的动植物。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和改善工程区生态环境状况。 (4)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旅游资源、蓄洪和防洪;沿线被征地拆迁居民生活质量、两侧居民的日常交往、矿产资源、文物古迹等。 经现场踏勘,公路沿线不涉及文物和名木古树。 第二章 区域环境概况 2.1自然环境 2.1.1地理位置 诸暨市位于浙江省东部偏北,地处钱塘江以南,是浙江中部的内陆县级市。会稽山北麓,介于东经119°53′~120°32′、北纬29°21′~29°59′之间。东与绍兴、嵊州为邻,南接东阳、义乌,西与浦江、桐庐、富阳交界,北邻萧山。浙赣铁路、杭金衢高速公路,杭金公路贯穿城区南北,距省会杭州85km,区位条件优越。 拟建项目起点位于诸暨市阮市镇,终于山下湖镇,连接枫湄线和诸湄线,是阮市镇通往山下湖镇和诸暨市的主要通道。全长6.135公里,整个工程项目总占地353.94亩,拆迁房屋约1685平方米。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7739.664万元。 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现有公路现状照片见附图2。 线公路网的规模,把一些在地方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路建设纳入区域干线公路网规划中,以适应不断增长的公路运输需求;结合城市发展规划,有步骤地开展省道、重要县道公路在城市过境段改造工程,避免重复建设,根除干线公路穿越市区、造成交通“瓶颈”现象,推进诸暨市城市化进程。 规划至2010年省道和重要县道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部分地段改建为一级公路,新建重要县道一级公路3条。至2010年,省道和区域干线公路网总里程达到750公里,其中一级公路175公里,二级公路385公里,平均技术等级达到2.75,其中省道平均技术等级为1.59。 4、农村公路 农村公路连接国省道区域干线公路,通达广大乡村,是全市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增加路网密度,沟通城乡,扩大干线公路吸引区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把“三农”问题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3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农村公路直接关系到农村投资环境、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脱贫致富,是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为了充分体现党中央的战略思想,实现2020年诸暨市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在强化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快国省道区域干线公路网改造同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是诸暨市未来公路建设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诸暨市交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备条件。 据统计,至2004年底,行政村通路率为91.7%,通村公路硬化率为88.7%。按诸暨市通村公路规划,诸暨市在2005年底共计新建通村公路200公里,路面改造800公里,实现通村率、路面硬化率均达100%,彻底改善农民出行难的状况。 2.3.5 建设工程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 (1) 阮山线起点位于诸暨市阮市镇,终于山下湖镇,连接枫湄线和诸湄线,是阮市镇通往山下湖镇和诸暨市的主要连接通道。而阮山线目前部分路段穿越镇区,其技术指标和通行能力已难以适应交通量发展需要。本项目的实施,将是阮市至山下湖一条快速通道,大大提高交通通行能力,推进当地城市化进程,从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2)本项目满足国省道干线路网工程实施的要求。《诸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2004~2020)已将本项目作为诸暨市“十一五”期间区域内重要县道建设项目。 (3)本项目终点与华东国际珠宝城连接线顺接,是一条连接枫湄线和03省道东复线的联网公路。本项目起点往绍兴茅秧岭方向延伸,诸暨境内不到10公里路程,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诸暨华东国际珠宝城和绍兴柯桥轻纺城之间的捷轻。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充分发挥区域干线路网的承上启下功能。 (4) 本项目终点位于山下湖镇,其华东国际珠宝城是世界著名的“中国珍珠之都”,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总规划面积达120万平方米,总投资超过 30亿人民币。建成后,将成为世界性的珍珠珠宝生产与加工中心,集散与物流中心,品牌展示与贸易中心,资金流通与商情发布中心,珠宝文化交流与商贸旅游购物中心。本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推进珠宝城的发展进程,加快交通物流运输能力,促进当地特色经济的发展。 2.4诸暨市城市总体规划 根据《诸暨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诸暨的城市性质为:环杭州湾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承启浙江沿海与内陆的交通枢纽城市,具有“古越文化”底蕴的山水园林城市。其总体功能布局如下: (1)市域总体布局 市域空间发展总体格局方面,根据诸暨自然和经济发展条件,结合产业发展趋势,规划将诸暨划分为“南北工、中间城、东西游”的空间整体格局:其中南北部依托店口、次坞、山下湖、枫桥、直埠、牌头、安华等城镇形成先进制造业基地,中部以中心城区为主体,打造现代化综合性山水园林城市;东西部围绕五泄国家级旅游区、东白湖旅游区打造生态旅游空间,重点突出休闲旅游和生态保护。 城镇体系规划方面,市域城镇体系延续“一个中心、六大组群”结构,其中一个中心为中心城,六大组群分别为以店口、枫桥、牌头、五泄、璜山、次坞为中心镇的城镇组群,除六大中心镇外,其余15个城镇规划为一般镇。在“一个中心、六大组群”结构基础上,规划城镇总体空间结构为“K形主轴,星月结构”,其中K形轴线指浙赣铁路及杭金衢、诸绍、诸永3条高速公路形成的城镇发展主轴线,“星月结构”指“六大组群”围绕中心城区形成“众星拱月”形结构。 产业布局方面,采取区域非均衡发展,引导市域总体上形成三大类区域:创新产业发展区域、品牌化与多元化发展区域、一般产业发展区域。并形成内部产业梯度转移格局,形成两大产业核心区域,即中心城区与店口区域,全力扶持发展创新产业与高新技术行业,中心城区特别是城西开发区应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工业、引进外资;引导枫桥、牌头、山下湖等地区经济多元化发展;有意识地引导一般产业集群向市域南部区域转移,同时结合市域南翼块状经济发展考虑建立较大规模的专业市场。 旅游业空间布局方面,规划构筑3条旅游线、七大特色旅游区的空间格局。3条旅游线分别指:东线——市域东部东白山、陈蔡水库、西岩瀑布、枫桥镇、赵家镇一线,以自然生态资源和名人、古村落文化、休闲农家乐等为主要特色,形成生态文化旅游线。西线——市域西部五泄、斗岩、汤岩3个景区串连而成的一线,以山水风光资源见长,主要构成山水观光旅游线。中线——西施故里、珍珠市场、白塔湖一线,以都市娱乐休闲和特色购物为主要特色,构成休闲购物旅游线。七大特色旅游区是指:五泄山水风光旅游区、西施故里古越风情旅游区、枫桥文化农特旅游区、斗岩康体运动旅游区、东白湖生态旅游区、城西工业观光旅游区、白塔湖生态湿地旅游区。 (2)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城市结构方面,城市总体以“一城两点”为支撑勾勒组合形城市形态,“一城”即中心城区,“两点”分别指大唐综合区、陶朱综合区;城市内部以“一轴两环”的城市道路勾勒城市内部基本框架,“一轴”即艮塔东路—艮塔路—诸三路—高速公路接线,呈弧状贯通城市西南,“两环”即内、外环线,农村土地流转以外环线建成为标志,勾勒50至56平方公里中心城市框架。 功能区布局方面,根据市域总体规划,确立“东进、西拓、南伸、北展、内调理”的发展思路,通过几年努力,形成五大功能区块:城中区,以商贸为主导,兼有商务、商住、文化、娱乐、休闲等功能;城东区以行政、商贸、居住为主要功能;城北区,以文教、居住为主导功能;城西区以工业为主导,相应配置行政、商务、文化、居住等基础设施;城南区,以旅游休闲功能为主导。 (3)城西工业新城规划 诸暨市城西工业新城的性质定位是先进的制造工业基地,融商贸、居住、物流于一体的山水园林新城,诸暨市城市副中心。工业新城立足于诸暨市的发展战略目标,成为未来诸暨市产业发展的主体工业产业基地,同时,由于其规模与产业特色的区域定位,应作为轻纺、机械制造基地。产业选择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①先进制造业:一方面,城西工业新城依托诸暨市原有机械制造、防治服装、医药化工、包装材料、建筑建材等五大传统支柱优势产业的基础,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的科技附加值;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新兴产品和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产业档次。 ②生产服务性:未来的城西工业新城市综合性城市功能新区,因此有发展服务业的客观需求。在新城建设中有意识的构筑创业园区、科研咨询单位、生产资料市场、物流园区等生产性服务行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结合将进一步提升城西工业新城的档次和市场竞争力。 城西工业新城总体功能布局依托主城区,以工业开发为主题,按照城市型工业新城进行建设,形成五片工业区域:北片工业区、“经济长廊”工业带(中小型外贸园区)、大唐工业区、三都工业区和草塔工业区。 2.5诸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路线所经之地生态功能区为农村土地流转属于优化准入区的诸暨东北部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II1-40681D07)。 (1)基本特征 该区包括阮市镇镇区、山下湖镇大部分地区,区域面积约44.5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占38.21%;林地占8.99%;建设用地占13.37%。该区水网密布,形成了珍珠、纺织、五金汽配、建材、水泵等主导产业,形成了珍珠市场为龙头、工业园区为载体、养殖基地为基础、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发展格局。农业以粮食种植为主,另有茶叶、蚕桑、水果等为特色,阮市为花木特色农业镇。以珍珠专业市场为龙头,第三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山下湖珍珠市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珍珠专业市场,市场年成交珍珠量700吨以上。区内有6家重点工业污染源,主要为印染、水泥、服装等行业,COD、氨氮和SO2排放量分别为99.7吨、2.9吨和107.5吨,分别占全市工业污染源排放总量的5.80%、2.39%和1.07%。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规模小,家庭小作坊式生产比较普遍;露采矿山造成山体受损,局部地段自然植被和表土剥离严重;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生活污水未经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部分未经卫生填埋。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与生态环境敏感性:大部分区域洪水调蓄功能重要、生态系统产品提供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敏感性为一般地区。 环境质量目标:近期水环境达到Ⅲ类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环境空气与噪声达到功能区要求;远期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功能区要求。 生态保护目标:近期和远期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m2;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达到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总量控制目标: 2010年点源COD允许排放量控制在803.9吨,氨氮允许排量控制在90.3吨;2020年点源COD允许排放量削减到560.4吨,氨氮削减到32.5吨。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产业准入要求:禁止土法(钳锅炉)炼铜、铝、铅、锌;土法炼锡;土法手工电镀;废气治理不达标的铸造;限制电镀、发兰、酸处理等金属表面处理项目。镇区非工业区块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产生噪声、烟尘、粉尘、恶臭和有毒气体以及污水无法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项目,现有污染企业予以搬迁或关闭。重点加快培育提升珍珠产业集群,打造国际淡水珍珠产加销中心,引导规模企业入园,新建项目应集中布局在山下湖省级珍珠产业园区、农村土地流转阮市堇山工业园区,提高企业的入园率。 环保准入要求:新建项目运行后不得突破小区控制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区域排放总量未突破时,新建项目须按1∶1替代削减等量同类污染物排放量,否则按1:1.5替代;任何情况下,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替代比例不得低于1∶1.5。 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水平限制的要求:2010年区域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1.3千克/万元,氨氮排放量≤0.07千克/万元,能耗≤0.8吨标煤/万元,水耗小于15立方米/万元;2020年区域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0.8千克/万元,氨氮排放量≤0.05千克/万元,能耗≤0.5吨标煤/万元,水耗小于9立方米/万元。 污染控制:加强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的环境治理,建设规范的珍珠剖蚌场,对产生大量污染物(如废弃蚌壳、杀蚌废水、珍珠漂白染色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品废弃液等)的珍珠加工产业进行引导和改造;确保生产加工废水达标排放,并有效控制蚌壳等固体废物污染;强化农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禁止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枫桥江、银河江等水体;近期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乡镇工业入区(工业园区)率达到85%;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 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凡影响湿地生态系统的农业开发、水利工程、道路建设等项目均需进行湿地评价,并提出保护方案;加强珍珠养殖过程中的面源污染控制,重点强化珍珠养殖污染控制,合理控制珍珠母蚌和种蚌的养殖密度,改小池养殖为大池养殖,鼓励养殖户施用有机肥,减少养殖废水排放;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发展生态农业,推广“鱼蚌混养”、“粮—猪—沼”等生态农业模式;区内的15处生产矿山和4处废弃矿山进行生态恢复,消除集镇周边矿山岩体裸露现象,沿枫桥江、诸湄公路可视范围内露天矿山进行景观恢复和生态环境治理;实施东泌湖、西泌湖节水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 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阮市至山下湖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诸暨市交通局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17739.664万元 拟建项目起点位于诸暨市阮市镇,终于山下湖镇,连接枫湄线和诸湄线,是阮市镇通往山下湖镇和诸暨市的主要通道。全长6.135公里,整个工程项目总占地353.94亩,拆迁房屋约1685平方米。 本工程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4.5m。 3.2路线方案 3.2.1路线基本走向 本项目起于阮市镇,起点与枫湄线平交,桩号K0+000,沿西南方向通过新建五潭角大桥跨枫桥江,终于山下湖镇华东国际珠宝城,与华东国际珠宝城连接线终点顺接,终点桩号K6+134.964,详见附图2。 3.2.2主要控制点 主要控制点有路线起点枫湄线、五潭角大桥桥位农村土地流转路线终点华东国际珠宝城连接线。 3.2.4路线方案比选 结合诸暨市交通规划和沿线两镇的城市规划,本项目起终点位置基本确定。路线走向着重从本项目控制性工程五潭角大桥考虑,从现场实际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推荐线位桥位处河床为最窄处,桥梁斜角角度最小,且从村庄房屋空白处穿过,减少拆迁量,节约了工程造价。受以上因素影响,本项目线位及桥位选择余地不大,且项目里程较短,因此在路线选择上,没有设比较方案,仅对五潭角大桥桥型方案进行比较选择。 五潭角大桥: 1)桥型方案选择的原则 在选定的桥位和桥轴线的基础上,综合河床断面、水文、地质、气象、通航等因素,本着“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有利于环保”的原则,结合国内建桥经验及施工技术设备,全面合理地布置。同时考虑到大桥周围水域的环境、地质特点,大桥应采用防腐性能好、后期养护少、下部结构工程量少的砼结构,形成切实可行的方案。 根据大桥的具体工程特点和桥位区域的具体自然条件特点,其桥型方案的选择原则如下: 全面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有利于环保”的技术方针; 跨水域桥位除满足一般桥位选择要求外,应尽可能选择跨水域宽度最窄处,以利减少工程难度和造价。 应尽量减少下部结构基础的工程量,农村土地流转桥梁配跨适宜放大以减少下部基础工程量。 在满足桥梁使用功能和桥下通航要求的前提下,选用技术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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