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陕富水泥司发[2013]第X号
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设备包装及固定等材料的管理处置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富平生态水泥厂项目各参建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生产设备及材料进厂时附带的包装和固定材料的处置,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特印发《设备包装及固定等材料的管理处置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设备包装及固定等材料的管理处置办法》
主题词:印发 设备包装 固定材料 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公司各领导,档(二)
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3年1月31日印 发
《设备包装及固定等材料的管理处置办法》
1 范围
1.1本办法明确了施工现场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施的设备、材料等包装及固定物品的管理处置工作要求;并适用于上述所有包装及固定物品管理处置。
2 定义
2.1 本办法所指包装及固定材料为:设备整体(整箱)运至现场,除设备本体外的其他内容,如包装箱、垫木、固定支座、支架、卡件、电缆盘等。
3 职责
3.1 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编写、解释和修订本管理办法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此部分材料进行管理。
3.2 监理单位按照本办法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情况。
3.3 总包单位须按照本办法规范施工行为,同时有安排分包单位执行本办法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执行情况的责任。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此部分材料的回收,工程部进行确认并储存堆放。
4.2 施工单位必须退交辅助材料,对拒交、变卖、私自运出施工现场、私自加工使用、毁坏、掩埋辅助材料者,我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3 此部分材料应在失去其辅助功能可单独进行堆放存储时由施工方告知富平公司工程部,经现场进行确认,富平公司视辅助材料量及现场情况指定堆放存储地点。
4.4 若需处置此部分材料,施工方须向富平公司工程部提交申请报告,严禁先斩后奏,严禁私自处理,严禁化整为零。
4.5 对于本办法所指“此部分材料”各方理解有歧义及施工方不确认是否适用于本办法的材料,施工方应征询富平公司,双方达成一致后决定处置方法。
4.6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陕西富平生态水泥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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