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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合集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合集,请大家参阅。
(篇一)
xx年,xx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依纪依规管党治党;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这条发展主线,为加快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坚持依规治党,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
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规党纪教育,进一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新修改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定,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自觉讲规矩、守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决不允许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对违反纪律的站室,严肃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明确工作职责,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1、强化责任担当。局属各站室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局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层层传导压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签字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问责追究以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等制度,进一步把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改进和完善年中、年度考核机制,发挥好检查考核的导向作用。
3、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和公开通报曝光制度,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4、强化执纪问责。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及时受理并展开调查核实。严格登记制度,确保不漏查、不积压。畅通和拓宽案源渠道,注重从项目专项检查、廉政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透过表象深挖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线索不调查不放过、违纪问题不处理不放过,处理情况不通报不放过,问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例外、绝不姑息。充分发挥查办案件警示教育和治本功能,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三、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1、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以及区委若干规定,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抓出习惯、抓出长效、抓出新常态。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抓好区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问题没解决不放过,解决得不好不放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堵塞不良作风的制度漏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着力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坚决纠正“为官不为”现象,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抓好“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重点整治利用项目输送利益的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风气转变。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以及执行财经纪律等规定的监督检查。
四、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完善惩防体系
加强对中央“三农”决策和省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克扣、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寻租牟利、吃拿卡要等问题,确保中央政策廉洁高效、惠及农民。
1、加强干职工党纪条规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党风政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开展新提拔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的内容,把反腐倡廉的要求寓于各项工作落实中。开展“二个一”活动,即每季度上一次廉政党课、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活动。努力增强干职工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做到拒腐蚀、扬正气、防微杜渐。
2、加大对农业项目资金的监管。在项目的立项、下达、实施、竣工验收和资金的预算、使用等过程中对项目管理单位和执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管理混乱甚至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涉农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为重点,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重点围绕惠农资金使用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切实加强管理监督,构建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篇二)
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关键一年。农牧局党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主线,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激发党的建设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上狠下功夫,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反腐倡廉及政风行风建设力度,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打造xx第一门户、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顺利完成全局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政治保证。
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政治理论。通过集中学、自学、召开座谈会、解读辅导、心得体会交流等形式,使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农业系统党员干部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的学习机制,把“能否破难题、能否创新工作、能否带好队伍”作为学习型党组织的评价导向,大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引领科学发展,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树立自觉学习的意识、主动学习的态度、坚持学习的恒心。各基层党组织全年集中学习次数在12次以上。使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开阔视野,增强信心,提高服务效能。
(三)强化干部培训。根据农业发展规划目标和现代农业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学习相关专业知识,采取“干部讲堂”、“业务竞赛”、专题轮训等形式,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鼓励干部职工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能力与水平,争做“有思想、有道德、有能力、有修养”的务实型党员干部。
(四)深入调查研究。围绕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三农”工作,结合学习实践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局领导和局机关中层干部、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年内每人完成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
二、不断提高新常态下党建工作水平
(一)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从坚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和大局出发,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积极推进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牢记“三严三实”从政准则,重点在入脑入心、忠诚笃信、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补精神之“钙”、培思想之源,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增强党性,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和精神高地。通过全面严、全程严、持续严,把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要求体现在各项工作中,促进新风正气常态化、长效化,使之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习惯、自觉追求,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对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重点抓好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党务干部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意识,努力提高党务干部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创新能力和工作落实能力。二是党员干部采取定期走访、专题调研、慰问困难党员、科技帮扶等形式,深入到结对帮扶的村组了解民意,倾听民声,宣讲政策,解决问题。三是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比学习、比党性、比服务、比创新的党员干部“四讲四比”承诺践诺活动,全力提升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创先争优意识。四是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妇女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
(四)严格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党员发展条件和程序,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积极探索建立不合格党员出口机制。对无故长期不交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不遵纪守法,违法犯罪,丧失了共产党员应有的基本条件的党员,要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给予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处置,畅通党员出口。
(六)严肃党内生活。深入开展民主集中制教育,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特别是要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个参会人员要有书面材料,民主生活会要开的严肃、认真,气氛要活泼,做到问题讲透,情况说清,整改到位,达到班子团结统一、活力绽放。
(七)组织好建党94周年主题活动。在纪念建党94周年之际,围绕主题,创新丰富活动载体,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奉献日、传统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全县农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三、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大农业良好氛围
(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学习教育,坚持宣传、弘扬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突出“辉南好人”活动引领。继续深化和拓展“辉南好人引领风尚”主题实践活动,完善健全推荐、评选、帮扶等机制。继续推进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建设,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开展寻找推荐“辉南最美创业人”活动,各单位要把服务对象和服务经济发展职能部门的一线职工作为重点,真正把为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业致富的先进典范和扶持农民创业的典型推选出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劳致富、奋发向上的创业热情。
(三)加大对外宣工作力度。要围绕党的建设和中心工作开展宣传,重点对“三农”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上级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县农业信息中心等媒体平台,进一步扩大宣传渠道,坚持用事实说话,用典型引路,对内凝聚力量,对外提升形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四)强化道德教育,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开展“讲道德、守规则、改陋习、提素质”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加强基本道德规范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化行风、政风和软环境建设。在践行历练中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争做“文明有礼农业人”,引领农业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方向。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县活动。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将普法纳入单位的年度规划。要将送科技下乡与送法下乡结合一起同步进行,每年围绕服务和管理对象开展相关普法工作不少于4次。
四、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注重领导带头、源头预防、平时监督,认真开展以廉政文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为主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从源头上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使干部职工对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在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关键环节上突出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建立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工作机制,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综合效应。
(三)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防范工作。继续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主要环节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按照事前提醒、事中防范、事后矫正、全程预警的要求,着力做好重要环节预防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监督管理,把人事、财务、财物管理等环节作为监督的重点,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抓好作风转变。牢固树立“服务为本”理念,以“治庸提能力、治散聚合力、治懒增效率”为主题,把治庸治懒治散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开展效能督查和考核评比活动,着力解决作风散漫、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无所作为等问题,及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反效能规定和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究,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国家的惠农政策,不断提高服务效能。要坚持抓常抓细,防止“四风”反弹。
(五)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坚持标本兼治、预防在前、教育在先,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特别是加强对重点科室和相关重点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严厉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努力营造农业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篇三)
xx年是贯彻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之年,也是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换届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健全法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全省“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市县乡顺利换届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加强纪律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扎实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正心修身,把党的纪律和要求刻印在心上,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坚持以案明纪,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效应,逐步向不能腐、不想腐迈进。对一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论调,主动发声,及时应对,加强舆论引导,把握工作主导权。
严明政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第一位,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等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全省“十三五”规划和精准扶贫等工作顺利实施。
加强对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和干扰换届秩序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强化党内监督。根据中央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细化配套措施和具体制度,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等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达到真监督、真提醒的目的。把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结合起来,使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内生动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当、该当、必当之责,要抓具体抓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进行。
持续加强压力传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责任压力向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向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国有企业、农村基层传导,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推行责任清单管理。协助省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市州、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制定符合地方和单位实际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推广“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台账管理,实行痕迹管理制度,形成明责、确责、考责、问责的落实链条,着力解决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
强化问责追究。把问责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牛鼻子”,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深入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探索实行责任追究专题报告制度。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强化“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三)深入推进“两为主”“两覆盖”,强化组织和制度创新。改革是发展的源泉,创新是不竭的动力,改革的本质是组织和制度创新。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稳步推进“两为主”。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等四个方面提名考察办法,会同组织部门建立健全纪委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库。研究制定市州纪委向省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办法,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对下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落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
切实加强派驻监督。全面完成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实现对105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督促新调整设立的派驻机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巩固深化县级纪委派驻(出)机构改革成果。在总结借鉴省、县两级派驻(出)机构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市州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派驻(出)机构要正确把握职责定位,强化派驻(出)意识,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要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涉及违纪就要立案调查。纪检组长要聚精会神干纪检,经常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督促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配齐配强机关党委和纪委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推进巡视监督全覆盖。认真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贯彻措施,完善具有湖北特点的配套制度。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巡视,围绕“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推动对省直单位和省属高校的巡视全覆盖,紧盯重点,对问题反映集中、职责职权重要的单位和部门优先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创新巡视方式方法,将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使巡视节奏更快、效率更高、成效更好。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人事、信访等部门以及会计、律师等行业中介机构为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重要信息、人员和专业支持的协调机制,确保巡视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完善整改督办和问责机制,使移送的问题线索得到迅速处理,反馈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把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等各个方面。对已巡视的地方和单位开展“回头看”,加大回访督查力度,保持巡视震慑常在。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制度,使巡察制度成为巡视制度的必要延伸。
(四)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四风”问题,必须横下一条心,言出纪随、寸土不让,决不能让“四风”反弹回潮,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扩大成果。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继续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紧紧围绕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加强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的调查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做到“露头就打”。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
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履职尽责。充分运用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媒体问政等形式,加大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重点检查和专项抽查结合起来,做到重点部门和其他部门一起督、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一起抓、基层责任与省级主管部门责任一起追,促进政府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转变干部作风。
发挥优良传统文化和道德感召力。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引导党员干部既遵规守纪又崇德向善,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主动抵制不良风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从家规家训、乡规民约中汲取营养,讲好“百姓故事”,融入百姓生活,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加大勤廉典型宣传力度,用正面典型鼓舞人、激励人,引导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五)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大多数。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准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提高监督执纪实效。
坚定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任务不动摇。“四种形态”的提出并不是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力度减弱,而是要求更严。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形成持续威慑,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把握好“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对函询回复没有问题的按30%左右进行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问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严格追究纪律责任,坚决把存量减下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形成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
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和特色。牢固树立纪律理念和纪律思维,把党纪这把尺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问题线索处置中,要把是否有违纪问题作为衡量标准,作出恰当处理。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要摒弃违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惯性思维,将违纪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于同时涉及违纪和违法的案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扎紧证据链条,及时将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党内审查“对人性和灵魂的救赎”优势,把执纪审查的过程变成教育违纪党员干部改过自新的过程。执纪审查各环节都要聚焦纪律,主要看违纪问题是否调查清楚,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被调查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悔过态度,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违纪行为,充分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教育人、挽救人作为执纪审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的目的。注意把握政策、区分情形,对那些违反党的纪律后知错、悔错、改错的同志,合理定性量纪,做到宽严相济。建立健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有效衔接机制,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以及免职、停职、调整工作岗位、降级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等组织处理手段,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应。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回访教育等制度,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最大程度地消除负能量、放大正能量。坚持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凝聚反腐败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追责问责机制,对推诿责任,不按规定移送案件线索、送达相关文书,导致有关人员逃脱法律制裁或纪律处分的,都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完善省级追逃协调协作机制,注重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追逃追赃队伍建设,紧盯“红通”重点个案,继续推进“天网”行动。
(六)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群众获得感,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采取措施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理顺群众心气。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党纪意识和宗旨意识,廉洁奉公、为民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作用,激活“神经末梢”,督促基层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居)务等各领域办事公开,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按章办事、秉公办事。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各级纪委特别是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监督。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的突出问题;在土地征收流转、集体“三资”管理和惠农等领域与民争利甚至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和方法,对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收集汇总、梳理排查、重点督办、限期办结,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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