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计量专业管理介绍
京唐运行事业部计量管理岗位主要工作概述
计量管理岗位负责首自信公司京唐运行事业部所有计量、衡器、能源、质量、特殊仪表等设备方面各项工作。
1、负责计量衡器设备、技术及规程管理;交接班、文明生产管理。
2、负责涉及计量衡器设备的所有管理工作,检修组织工作。
3、负责物资计量、能源计量管理。
4、负责质量贯标体系管理工作。
5、负责特殊仪表专业组织管理协调。
6、负责计量器具、仪表检定计划安排,周期检定组织工作。
介绍内容提要:
第一部分:计量基本知识介绍
计量、法定计量单位、误差、量值传递、量值溯源、校准
第二部分:计量法规、管理制度、规定
第三部分:与质量相关的基本概念
质量、质量方针、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质量控制、质量保证
第四部分: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的构成及其应用
内容介绍:
第一部分:计量基本知识介绍
一、计量——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计量在质量体系中通常也称测量) 。
①[计量]单位——为定量表示同种量的大小而约定地定义和采用的特定量。
注:测量单位具有约定地赋予的名称和符号,如质量(重量)单位—千克(kg)、电流单位—安培(A)、长度单位—米(m)等。
②[可测量的]量——现象、物体或物质可定性区别和定量确定的属性。
注:一般意义的量如长度、时间、温度、电阻等;特定量如某根棒的长度、某根导线的电阻等;可相互比较并按大小排序的量称为同种量。
③量值——就是数值和计量单位的乘积所表示的量的大小。
例如: 10kg、10A、10m等。
附:十大类计量领域,即:几何量(或长度)、温度、力学、电磁学、电子(或无线电)、时间频率、电离辐射、光学、声学和标准物质(或物理化学)。我们常用的所谓长、热、力、电测量设备如:
1、几何量(或长度):量块、平板、游标卡尺、千分尺、百分表、测长仪、轮廓仪、测量显微镜等。
2、温度:热电偶、金属电阻温度计、玻璃温度计、气体温度计、光学高温计、红外高温计等。
3、力学:天平、砝码、秤、量筒、硬度计、测力计、压力表、真空计、流量计、水表、煤气表、加油机等。
4、电磁学: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电能表、电阻仪、电感仪、电位差计等。
二、法定计量单位——就是国家以法令的形式规定强制使用或允许使用的计量单位。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包括:
①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见表1);
基本单位——唯一性;如:长度单位米(m)
②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见表2);
③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见表3);
导出单位——全部由基本单位导出;如:压力单位帕斯卡
1Pa=1N/m2=1(kg.m/s2)/m2=1kg/s2m=1kg.s-2.m-1
即:Pa用基本单位表示为m-1.kg.s-2(按基本单位顺序排列)
④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见表4);
⑤由以上单位构成的组合形式的单位;
如:牛顿每平方米(N/m2)、千瓦·小时(kW·h)
⑥由词头和以上单位所构成的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见表5)
如:分数单位--厘米(cm)、1cm=1/100m=10-2 m
倍数单位--千瓦(kW)、1kW=1000W
我们最常用的计量单位——压力(压强)过去称工程大气压,用kgf/cm2(单位面积上的作用力)表示,按国际单位制表示:1kgf/cm2≈0.1MPa或1MPa≈10kgf/cm2;
推算过程如下:
1kgf=1kg×9.80665m/s2(注:9.80665m/s2标准重力加速度)
1N=1kg×1m/s2(牛顿——力的定义:质量乘以加速度)
∴1kgf=9.80665N≈10N
1kgf/cm2=9.80665N/(10-2m)2
=9.80665N/10-4m2
=9.80665×104N/m2
=9.80665×104Pa
≈1×105 Pa
=0.1MPa
∴1kgf/cm2≈0.1MPa或1MPa≈10kgf/cm2
表1 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7个)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长度
米
m
质量(重量)
千克(公斤)
kg
时间
秒
s
电流
安[培]
A
热力学温度
开[尔文]
K
物质的量
摩[尔]
mol
发光强度
坎[德拉]
cd
表2 国际单位制的辅助单位(2个)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平面角
弧度
rad
立体角
球面度
sr
表3 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19个)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其分表示式例
频率
赫[兹]
Hz
s-1
力;重力
牛[顿]
N
kg.m/s2
压力,压强;应力
帕[斯卡]
Pa
N/m2
能量;功;热
焦[耳]
J
N.m
功率;辐射通量
瓦[特]
W
J/s
电荷量
库[伦]
C
A.s
电位;电压;电动势
伏[特]
V
W/A
电容
法[拉]
F
C/V
电阻
欧[姆]
Ω
V/A
电导
西[门子]
S
A/V
磁通量
韦[伯]
Wb
V.s
磁通密度,磁感应强度
特[斯拉]
T
Wb/m2
电感
亨[利]
H
Wb/A
摄氏温度
摄氏度
℃
光通量
流[明]
lm
cd.sr
光照度
勒[克斯]
lx
Lm/ m2
放射性活度
贝可[勒尔]
Bq
s-1
吸收剂
戈[瑞]
Gy
j/kg
剂量当量
希[沃特]
Sv
j/kg
表4 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15个)
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
换算关系
时间
分
[小]时
天(日)
min
h
d
1min=60s
1h=60min=3600s
1d=24h=86400s
平面角
[角]秒
[角]分
度
(″)
(′)
(°)
1′=60″
1°=60′=3600″
1°=(π/180)rad
旋速度
转每分
r/min
长度
海里
n mile
1n mile=1852m
速度
节
kn
1kn=1n mile/h
质量
(重量)
吨
原子质量单位
t
u
1t=103 kg
1u≈1.66×10-27 kg
体积
升
L,(l)
1L=1dm3=10-3m3
能
电子伏
eV
1eV≈1.6×10-19 J
级差
分贝
dB
线密度
特[克斯]
tex
1 tex=1g/km
表5 用于构成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的词头(16个)
所表示的因数
词头名称
词头符号
1018
艾[可萨]
E
1015
拍[它]
P
1012
太[拉]
T
109
吉[咖]
G
106
兆
M
103
千
k
102
百
h
101
十
da
10-1
分
d
10-2
厘
c
10-3
毫
m
10-6
微
u
10-9
纳[诺]
n
10-12
皮[可]
p
10-15
飞[母托]
f
10-18
阿[托]
a
三、[测量]误差——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差(亦称绝对误差;误差与真实值之比称为相对误差)。
注:误差公理——任何测量都含有误差,误差存在于测量全过程中(设备、环境、人员、方法、对象变化等误差)。
①[量的]真值——真值按其本性是不确定(难找到),一般用约定真值的概念,有时称指定值、最佳估计值、约定值或参考值等。常常用某量的多次测量结果(平均值)来确定约定真值。
②测量结果——由测量所得到的赋予被测量的值。
四、量值传递——量值传递就是通过检定(校准),把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标准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对被测对象所测得的量值的准确和一致。
[计量]基准、标准——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基准——原级标准或最高标准,上一级标准对下一级标准而言称基准;)
例如:长度米的原级标准(自然基准)定义为——光在真空中1/299792458秒的时间间隔内所行进的距离。光速在真空中是恒定的(俗称的每秒30万公里),用此定义的长度米的标准是没有误差的,但实际应用涉及到如何复现的问题,实际复现一般用氦氖激光器(误差在10-9毫米左右),作为国际或国家的基准,实际使用的是副基准或叫工作基准——量块(按不同的误差范围分为1至6等),国家实际用于量值传递(检定)用的最高标准为1等量块,地方(如北京市)为2等量块,首钢标准站建的长度最高标准是3等量块。我们通常使用的千分尺、卡尺等量具,是由5、6等量块进行检定的。其它几个基本单位的标准定义也在向自然基准过度,如时间秒定义为——铯-133原子基态的两个超精细能级间跃迁所对应的辐射的9192631770个周期的持续时间。用铯原子钟(上百年差不了一秒)复现等。
五、溯源性(量值溯源)——通过具体规定了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能够与规定的标准,通常是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测量]不确定度——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
注:词义指可疑程度,意为对测量结果正确性的可疑程度。简单理解就是测量结果的可信范围。
量值溯源与量值传递说的都是一回事,但又有所不同,量值传递强调的是自上而下,带有强制性;量值溯源强调的是自下而上,带有自主性。逆向追溯,不一定非建相应的标准,只要能追溯到国家标准就行。
六、校准——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校准通常也习惯称为检定)。
注:校准结果既可赋予被测量以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
修正值——与误差符号相反(测量的真值减去测量结果)。
第二部分:计量法规、管理制度、规定
一、计量法规
国家颁发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1985年9月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颁布1987年2月1日
3、《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国务院颁布1984年2月27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国务院颁布1987年4月1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国家计量局发布1987年5月28日
6、《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2年12月27日
7、《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4号1990年8月25日
8、《河北省计量监督条例》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8年11月24日
9、《关于修改<河北省计量监督条例>的决定修正》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993年4月28日
10、《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05号令2007年12月28日
11、《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国家计量局发布1987年7月10日
12、《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2号1999年2月14日
13、《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3号2007年7月24日
计量管理强调的是依法管理,其特性为:
统一性--如计量单位制;
准确性--计量工作的目的;
社会性--涉及经济、生活广泛;
法制性—如计量法、强制检定;
权威性--如监督、检查、认证、鉴定;
技术性—计量检测技术、手段、数据作为公证、仲裁依据;
服务性--计量管理的宗旨—为国民经济、消费者服务;
群众性--保护消费者利益、群众参与监督。
二、首钢京唐公司计量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计量机构及其职责 1
第三章 物资计量管理 4
第一节 物资计量设备管理 4
第二节 物资计量专业管理 6
第三节 物资计量数据管理 8
第四节 计量差异和异议的处理 10
第五节 物资计量员上岗管理 11
第四章 能源计量管理 11
第一节 能源计量设备管理 11
第二节 能源计量专业管理 12
第三节 能源计量数据管理 16
第五章 测量设备的管理 17
第一节 新建工程测量设备的管理 17
第二节 测量设备的流转 19
第三节 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 20
第四节 不合格测量设备的管理 22
第五节 测量设备分类及色标管理 25
第六节 测量设备档案管理 31
第六章 附则 32
第二条 计量工作的任务是实现公司计量单位统一、量值的准确可靠和在线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 计量设备维护单位为公司的依托单位,主要负责公司各单位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和调校,在自动化信息部和各单位计量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确保公司计量设施运行可靠。
(一)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负责统计所维护的计量设备台帐,并根据生产和计量设备异动情况及时更新。
(三)在实施计量设备的维护过程中,具有必备的、合格的相关工具和设备。
(四)制定责任区域计量设备的维护规范,并根据计量设备和生产工艺变动情况不断进行完善。
(五)做好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状态监督,结合本区域设备运行情况提出计量设备定期、检修计划或改造建议。
(六)按定期计划和检修计划完成校准和修理业务,确保计量检测设备运行正常。
(七)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保存原始检定记录及设备运行记录,填报自动化信息部要求的各类报表和总结。
第七条 进出厂物资和厂际物资转移计量设备的配备必须满足经营、生产的全面需要。
(一)设计时,对物资计量设备的量值溯源、环境条件、维护检修及费用要全面考虑。
(二)物资计量设备投用时,使用、维护、检修、检定的各项职责、台帐记录等必须完备。
(三)随着生产能力增加、调整产品结构、改变物资运输方式等,物资计量设备应及时补充完善。
第八条 物资计量点的设置,要考虑工艺设计要求、物料流向、经营生产组织方式、设备利用率等各种因素,保持合理的布局。
第九条 物资计量设备的配备要根据被计量对象,按国家、行业有关规范及公司经营生产需要合理选型,保证测量范围、准确度满足要求。
第十条 物资计量设备应按期周检,负责设备维护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检定规程或公司有关规定,确保使用周期内的精度要求。
第十六条 衡器设备应每年检修一次,每三年大修一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衡器必须安排检修:
(一)经检定准确度已超出规程允差范围。
(二)主要机件受损严重,受力机件机械强度已不能保证安全使用和计量准确。
(三)虽经检定合格,但不能保证检定周期内使用精度。
第四十条 新建、改造、检修工程中能源计量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并由自动化信息部、能源部、工程部监督设计、采购和实施,确保配置齐全。
能源计量设备在安装前必须由具备检定资质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
第四十一条 能源计量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定期校准,确保测量设备在周期内有效运行。
第四十二条 对外及厂际间能源计量仪表数据是各单位经济成本核算的依据,维护单位必须按重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计量专业人员应熟知本单位能源计量配备情况,检查各计量点的运行和计量数据的准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监督维护人员处理,并向自动化信息部汇报。
第四十五条 凡属公司内各单位厂际间能源量的生产(供)与使用(耗),均应计量并远传至计量中心。厂际间能源计量主要包括:煤气(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混合煤气)、天然气、蒸汽(凝结水)、电(外购和自产)、水(海水、新水、生活水、除盐水、生产-消防水、回用水、浊水、净环水)、压缩空气(无油无水)、鼓风、氧气、氮气、氢气和氩气等的计量。
第四十九条 各单位使用量风、水、气(汽)均以进口总表计量数据为准,发生量以送管网或直供使用厂出口总表计量数据为准。
第五十三条 各单位要根据能源(动力)管网和转供情况,建立计量流程(网络)图,确定检测点和计量交割点,并建立计量点台账,上报自动化信息部备案。
第七十条 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应执行测量设备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的原则。
(一)测量设备选型应遵守的原则:
1、必须是性能优良可靠、技术先进,能够满足工艺与环境的要求。
2、必须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和公司内通用性,严格控制品种、规格。
3、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产品,国家已确定淘汰的产品一律不得选用。
第七十三条 为保障测量设备的特性适用于标准要求,保证其测量能力,工程中配备的测量设备在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到有资质且公司计量部门认可的检定、校准单位(部门)进行检定或校准(产品合格证不能代替检定校准合格证书),否则相关作业部、监理公司不予验收。
第七十四条 工程中设备部负责购置的测量设备,首检工作由设备部负责;首自信或唐钢电子负责购置的测量设备,首检工作由首自信或唐钢电子负责;施工单位负责购置的测量设备,首检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七十七条 测量设备出入库检定、校准
(一)负责采购的部门对外购的测量设备,负责外观检查、清点实物数量、核对资料齐全(出厂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等);入库前必须有检定或校准合格证书。无检定或校准合格证书的测量设备,采购部门负责退货。
(二)测量设备出库领用时(含直接发送到使用单位的),已经超过检定周期的,必须重新检定校准。
第七十八条 测量设备的领用
(二)流转到使用单位的测量设备,必须是已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设备。无检定或校准合格证或证物不相符的测量设备不得发放,使用单位有权拒领。
第七十九条 测量设备的保管
(一)入库的测量设备要清洗干净,采取防锈措施,存放条件应符合器具保管要求,并指定专人保管。
(二)对无故丢失或损坏测量设备的,给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者,假报丢失、虚报冒领、贪污盗窃者,经查证属实后,视其程度要追究其责任。
第八十条 公司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要依法进行周期检定,非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要周期性安排校准。自动化信息部负责公司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管理工作,测量设备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
第八十一条 检定、校准原则:
(一)所有在用的测量设备,从使用直到报废,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检定规程(无国家规程的,则执行公司的校准方法),进行出入库检定(校准)、周期检定(校准)、抽查检定(校准)执行情况和现场检定(校准)。
(二)对于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由检定、校准单位签发检定或校准证书。
(三)各种检定(校准)都应有检定(校准)记录,并按规定填写,按ISO9000国际标准要求保存五年以上。
(五)签发检定(校准)数据和证书的检定(校准)人员,必须持有该项目的有效操作证。
第八十二条 未经检定(校准)或检定(校准)不合格的测量设备禁止使用,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测量设备即视为不合格设备禁止使用。如测量设备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校准或无法校准,依据第一零六条执行。
第八十四条 首自信和唐钢电子负责本部门维护范围内测量设备的周期送检。首自信和唐钢电子维护范围之外的测量设备,由自动化信息部统一安排各使用单位开展周期检定或校准。
第八十五条 测量设备确因生产需要开展现场检定或校准工作,由自动化信息部负责协调检定、校准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在线检定或校准。
第八十七条 对经过检定、校准后合格的测量设备,使用单位依据检定校准单位出据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更新测量设备台帐。
第八十九条 各单位使用的测量设备要严格执行周检计划,按时进行检定或校准,不允许无故漏检。
第九十四条 对测量设备进行调整或维修后,必须经过重新检定或校准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一零一条 按照国家对测量设备的分类管理要求和测量设备在经营生产管理中的作用及测量设备的质量性能、使用环境条件不同,把测量设备划分为A、B、C三个管理类别。
第一零二条 A类测量设备
(一)强制检定测量设备
1、用于量值溯源的最高标准器具及其配套的测量设备。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向用户或向社会提供检验、实验数据的测量设备。
3、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二)用于量值溯源的工作标准及其主要配套的测量设备。
(三)用于进出公司的原材料、能源及经营管理中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计量检测设备。
(四)用于终端产品质量检验和生产过程控制中关键参数检测的测量设备。
(五)用于校准测量设备的标准物质。
第一零三条 B类测量设备
(一)用于公司内部作业部之间的能源、物料核算的测量设备。
(二)用于工艺过程控制参数检监测的测量设备。
(三)对准确度有一定要求的用于辅助生产(工艺线以外)和职工福利的测量设备。
(四)用于单位内部检验、测量和实验用的一般性测量设备。
第一零四条 C类测量设备
(一)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工具类测量设备。
(二)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指示用和简易的测量设备。
(三)一般测量用的计量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的测量设备。
第一零五条 A类测量设备管理
(一)列入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应一律按政府计量部门的规定办理。
(二)对准确度高、量值易变、使用频繁的测量设备,为保证使用准确度,可根据使用需要,缩短检定周期。
第一零六条 B类测量设备管理
(一)根据测量设备的质量性能和使用等具体情况,按规程规定的周期校准,需要延长或缩短周期的校准项目,必须逐级申报,自动化信息部批准后执行。
(二)对于在连续运行期间不允许拆卸,不能按期校准的测量设备,做好其统计工作,可按设备检修的自然周期,同步安排校准、修理。但必须加强日常维护监督和定期校验,做好维护、校验记录。
(三)对于通用测量设备作专用测量设备使用,和限制范围以及固定点使用的测量设备,按实际使用需要确定应校准项目,但在校准证书上必须注明限用量值范围及使用地点,在测量设备上贴置限用标志。
第一零七条 C类测量设备管理
(一)对于C类管理的测量设备,必须进行首检。
(二)C类测量设备在使用期间,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做到随坏随修随换。修后必须重新校准。
第一零八条 对跨A、B类或B、C类使用的测量设备必须按其最高一类管理范围管理。
第一零九条 A、B类管理测量设备的配备数量应能确保测量设备如期受检和其检定(校准)、修理期间检测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一一二条 彩色标识是应用在测量设备上表示其确认状态的标志,用以提示使用者和管理者,保证测量设备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彩色标识的使用应与测量设备的A、B、C分类管理相对应。公司的测量设备管理,必须采用统一品种、规格、颜色的A、B、C类彩色标识。
第一一三条 彩色标识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一)合格证,分为红色、绿色两种。
1、红色的使用在最高计量标准和其他等级计量标准上。填写内容有:有效日期、责任人、器具编号等。使用此类标识的都是“A”类测量设备,所以不必另标。
2、绿色的使用在A、B类测量设备中定期检定、校准或测试的计量器具上。填写内容有:有效日期、责任人、器具编号等。使用此类标识的测量设备有A类、B类,需要在标识左上角标明该测量设备所属类别。
(二)准用证,颜色为黄色。
准用证使用在C类测量设备上。因为C类测量设备不是严格的定期检定或校准,所以使用准用证,也为了区别于A类和B类,填写内容有:确认日期、责任人等。
(三)限用证,颜色为蓝色。
此标识表示测量设备只使用某一个测量范围或某个测量点,并保证该测量范围(或点)处于合格状态。填写内容有:限用范围、责任人、有效日期等。限用证有可能使用在A、B、C各类测量设备上,所以要在标识的左上角标明该测量设备所属的类别。
(四)封存标识,颜色为深蓝色。
表示测量设备因某种原因暂时不得使用。填写内容是:封存日期、责任人等。
第一一四条 彩色标识的使用和填写要求:
(一)A、B类测量设备由检定部门负责贴置的彩色标识,检定、校准人员负责填写有效日期、器具编号,责任人一栏填写检定、校准人员的姓名;由使用单位自行贴置彩色标识的,计控专业员负责按照检定合格证填写有效日期、器具编号,责任人一栏填写使用人员的姓名。
(二)C类测量设备一般由使用单位自行贴置彩色标识,计控专业员负责填写确认日期、器具编号,责任人一栏填写计控专业员的姓名。
(三)检定、校准单位若只是检定或校准测量设备的某一个测量范围或某个测量点合格,则负责贴置限用证,并且填写限用范围、有效日期、器具编号,责任人一栏填写检定、校准人员的姓名;由使用单位自行贴置限用证的,计控专业员负责按照检定(校准)证书检定(校准)合格的某一个测量范围或某个测量点填写限用范围、有效日期、器具编号,责任人一栏填写使用人员的姓名。
(四)封存标识一般由使用单位自行贴置,计控专业员负责填写封存日期、器具编号,责任人一栏填写计控专业员的姓名。
第一一七条 测量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本单位测量设备的档案,内容包括:测量设备使用说明书、测量设备出厂合格证、测量设备最近三个连续周期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测量设备维修记录及其它相关信息。
第一一八条 测量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规范的测量设备台帐,内容包括:厂内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厂家、出厂编号、检定日期、有效日期、周期、使用部门、安装区域等信息。
第一一九条 测量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测量设备更换台帐、测量设备发放台帐,以确保及时、准确掌握测量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
注:测量设备——测量仪器、测量标准、参考物质、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需的资料的总称。下面提到的计量标准器具、计量器具、标准物质、仪表、衡器等都可以理解为测量设备中的一种。
附:各类测量设备的检定周期
(一)A类测量设备的检定周期:
1、Ⅲ型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为12个月。
2、Ⅱ型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为3个月。
3、工艺秤的检定周期一般为3个月。
(二)B类测量设备的检定周期:
1、Ⅲ型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为15个月。
2、Ⅱ型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为6个月。
3、工艺秤的检定周期一般为6个月。
(三)大型衡器的检定周期:
大型衡器根据使用情况,其检定周期可在3—6个月内选择。
(四)其他各种仪表的检定周期:
1、各种分析仪表检定周期一般为6个月。
2、直径150mm及以下的电磁流量计检定周期一般为24个月。
3、个别不易拆装的及直径150mm以上的电磁流量计可执行干标法进行检定。
4、厂际动力量仪表检定周期一般为12个月。
(五)C类测量设备的检定:
C类测量设备一般采用一次性检定,寿命管理,至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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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与质量相关的基本概念
一、质量——反映产品和服务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
注:在合同情况下,或是在法规规定情况下,需要是明确规定的;而在其它情况下,隐含的需要则应加以识别并确定。一般根据特定的准则将需要转化为特性,例如:性能、合用性、可信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术语“质量”不应用于定量意义上的技术评价,如定量表达可用“质量水平”和“质量度量”(如验收抽样),表示在“定量意义上进行精确的技术评价”。
①产品——包括硬件(如零部件、元器件、组件)、软件(如程序、记录、数据、信息)、流程性材料(原料、气体、液体、固体、线材、板材)、服务(如保险、金融、运输)或它们的组合。产品可以是有形的(如组件或流程性材料),也可以是无形的(如知识或概念)或是它们的组合。产品可以是预期的(如提供给顾客)或非预期的(如污染或不愿有的结果)。从上述定义看,产品涵盖的范围是广泛的,是广义的。
②服务——为满足顾客的需要,供方和顾客之间接触的活动以及供方内部活动所产生的结果。在供方与顾客之间接触中,供方或顾客可表现为人员或设备。有形产品的提供或使用可构成服务提供的一部分。
③顾客——供方所提供产品的接受者。例如:最终消费者、使用者、受益者或采购方。顾客既可以是组织内部的,也可以是外部的。
④供方——向顾客提供产品的组织。例如:生产者、批发商、进口商、组装者或服务组织。供方既可以是组织内部的,也可以是外部的。
⑤组织——具有其自身的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商行、社团或企事业单位,“组织”是这些单位的总称。
通过上述解释,回过头来再理解“质量”定义中的每个词及整句话的含义就较清楚了。通过上述解释,
例如对质量定义可以理解为:
反映产品(自动化设备维护)和服务(满足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明确(合同规定)或隐含需要(可识别并确定的)的能力(可信性)的特性总和。
二、质量方针——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颁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
注:质量方针是总方针的一个组成部分,由最高管理者批准。从一个企业来说,质量管理只是企业管理的一个方面,因此,质量方针是企业方针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不能混淆,又要相协调。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反映了该组织最高管理者的质量意识和决心,应由最高管理者正式批准和公布,并采取各项措施保证该方针能为全体员工所理解、实施和坚持。质量方针应体现本组织的特点,有具体内容,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
管理者——是指组织中有决策权、指挥权的人,例如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三、质量管理——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使其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注:质量管理是各级管理者的职责,但必须由最高管理者领导。质量管理的实施涉及到组织中的所有成员。在质量管理中要考虑到经济性因素。质量管理通过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实现其全部管理职能,包括质量策划、资源分配、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有系统的活动。
质量策划包括:
①产品策划:对质量特性进行识别、分类和比较并建立其目标、质量要求和约束条件。
②管理和作业策划:为实施质量体系进行准备,包括组织和安排。
③编制质量计划和作业质量改进的规定。
四、质量体系——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注:质量体系的内容应以满足质量目标的需要为准。质量管理需通过质量体系来实施,质量体系是由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五个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
①组织结构——包括一个组织的机构设置和每个机构的行政领导关系或隶属关系,通常用组织结构图表示。
②职责——是指各岗位的质量责任制,包括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
③程序——是对质量活动如何进行所作的规定。内容一般包括这项活动的目的和范围;应做什么和由谁去做;何时、何地和如何去做;应用何种材料、设备和文件,以及应如何对其控制和记录。基本的程序是对有关部门或部门之间工作方法所做的规定,详细的程序是岗位工作或作业指导书。程序是这些质量活动规定的总称,通常习惯称之为管理标准或管理制度。
④过程——是指质量形成的各个阶段和为了控制每个阶段的质量需开展的质量活动。例如产品设计是产品质量形成的一个重要过程,为了控制设计质量需开展的质量活动有:编制设计计划、进行设计评审、进行样品试制和鉴定,控制设计更改等。
⑤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人力资源是指人的能力,应具备的资格、经验和培训要求,使每个岗位的人都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物质资源包括产品设计和研制的设备,生产设备,检验和试验设备,计量器具以及计算机软件。
五、质量控制——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
注:质量控制包括作业技术和活动,其目的在于监视过程并排除质量环的所有阶段中导致不满意的原因,以取得经济效益。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某些活动是相互关联的。
质量控制是对控制对象(视为过程)的一个管理过程,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包括:
①确定控制对象,例如一道工序、设计过程、制造过程等;
②规定控制标准,即详细说明控制对象应达到的质量要求;
③制定具体的控制方法,例如工艺规程;
④明确所采用的检验方法,包括检验手段;
⑤实际进行检验;
⑥说明实际与标准之间的差异和原因;
⑦为解决差异而采取的行动。
附:质量环的概念:
工艺策划和开发
采购
编制和开发
生产制造
检验、试验检查
包装储存
销售和分发
安装和运行
技术服务和维护
用后处置
营销和调研
顾客/消费者 生产/供方
典型的质量环
任何产品的质量都有一个逐步形成的过程,整个过程可以分解为若干个阶段,阶段的划分和阶段的多少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复杂程度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决定。一个企业在建立质量体系时,应首先分析产品质量形成过程,研究确定全过程的每个阶段的质量性能。质量环就是以图解的方式来说明产品质量形成过程的。质量环是在不断地运转,产品质量随之不断提高,质量环就形成了质量螺旋。
典型的质量环包括11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会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都需要进行质量控制。
第一阶段:营销和市场调研
营销和市场调研是质量环的起点,同时又是终点,也即是下一质量环的开始。营销和市场调研的基本质量职能是:为开发一项新产品调查并反馈用户的需求,为产品设计提供必要的信息;在产品销售以后,进行质量跟踪,收集、分析用户的反映,反馈信息,以便改进产品设计和提高产品质量。
第二阶段:设计/规范的编制和产品开发
这一阶段的基本质量职能主要是将用户的需求转化为产品设计图样和技术规范,进行样品试制,直至达到符合用户要求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到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经济合理。
第三阶段:采购
物资采购的质量职能,主要是控制各种进货物资的质量,以保证进厂物资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阶段:工艺策划和开发
工艺策划和开发的质量职能主要是根据产品设计制定工艺方案,确定工艺路线,编制工艺文件,设计工艺装备,以便使各道工序和作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生产和运作。
第五阶段:生产制造
这一阶段的质量职能主要是根据设计和工艺文件的规定,控制影响制造质量的各项因素,使生产制造过程处在受控状态之下,保证制造质量符合产品设计质量的要求。
第六阶段:检验、试验和检查
这一阶段的质量职能是根据图样、标准、规范、工艺等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入厂的原料、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质量和工序、半成品、成品、包装的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不合格的外购物资不入库,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零配件不装配,不合格的成品不出厂。
第七阶段:包装和储存
这一阶段的质量职能主要是按照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包装的质量进行控制,并在储存、装卸、搬运中保证经过包装的产品完好无损。
第八阶段:销售和分发
销售和分发的质量职能主要是使分发的产品保证按合同要求交货。
第九阶段:安装和运行
有些产品(例如我们维护的绝大多数自动化设备),需要到用户单位进行安装,为控制安装质量,生产厂要选派熟悉安装技术的合格人员,照安装技术规范进行安装、试车、检验,待符合质量要求后,交用户验收。
第十阶段:技术服务和维护
这一阶段的质量职能主要是:指导用户正确掌握产品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妥善处理用户对产品质量的意见。
第十一阶段:用后处置
有些产品(如核仪表)在其使用寿命结束后,必须严格地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置,以保证安全,不污染环境。
六、质量保证——对某一产品或服务能满足规定质量要求,提供适当信任所必需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
注:质量保证有内部和外部两种目的。在组织内部,质量保证是一种管理手段,向管理者提供信任;对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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