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2014年,我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依法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促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持续的发展。现将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有力措施,把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关于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精神,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成败的大事抓紧抓好。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2、法制意识和群众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杜绝群体性事件,特别是恶性案件的发生。 (二)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高素质的法制队伍 坚持执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和考核制度,凡是培训考试不及格,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三)以依法行政为重点,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依法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法律责任,采取综合措施,齐抓共管,将依法管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中。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具体实施办法,与各镇、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追究到单位、到人。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使人大监督
3、、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与内部约束形成有机整体。四是认真执行“七个不准”规定。在镇、村公开栏公开“七个不准”规定,加强信访案件的查处和督查,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超生和基层干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问题。 (四)转变工作作风,加大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计生优质服务活动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采取广播、拉横额、标语、发放宣传品、文艺演出等形式,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生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生男生女都一样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半年来,我县在
4、公路沿线、交通路口及人群集中的地方共书写或更换新的计生标语1230条,建立宣传栏213个,印刷宣传资料6万多份,发放到各村各户。全县宣传品入户率达98%以上,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人口环境知识培训2次和专职计生办证员、政法员业务培训5次,参加学习培训人员达400多人次。进村入户为育龄群众办理服务手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7200多本。康检、妇检4.3万人次,政策法规咨询5000多人次。 二、检查内容自查情况 (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主体合法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制度。全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共145人,均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人员
5、上岗资格。 2、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持证上岗的原则,无“临时工”“小分队”进行集中突击行政执法的做法。 3、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五个制度”执行工作,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评估机制,坚决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计划生育违法行政行为。执行监督检查评议制,执行公示制,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行政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4、在行政执法中无委托不具备执法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执法现象,无受委托执法的组织和个人超出委托权限执法的现象。 5、在开展社会扶养费征收工作中,坚持
6、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通过宣传教育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向群众讲明讲透,促进违法生育对象交纳社会抚养费。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份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69.39万元,其中群众主动缴纳77.1万元,镇村干部动员征收266.93万元,法院依法执行征收125.36万元。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内容合法 依据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五个制度”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超越权限范围,所有计生案中均能按立案、调查、取证、发告知书、下决定书、送达等程序进行。坚持做到“不失职、不渎职、不越权、”没有违法设置群众义务。 (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程序
7、合法 1、行政执法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发告知书征收决定-决定书送达的程序、时限进行,并且在保证证据充分材料齐全的条件下作出征收决定,并在将决定书送达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以及应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 2、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根据实际情况向当事人陈述执法的理由,同时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动员教育工作,让他们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3、建立完整规范的行政执法卷宗。社会抚养费从县局到各乡镇的案卷实行“一案一卷”分年度归档,专人保管。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按照xx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无随意增加或降低对当事人的征收标准的现象,2013年10月
8、至2014年9月份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立案658例。 4、计划生育业务办理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责任人并将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张贴在办公室前,简化人口和计划生育许可(审批)证明办理手续,各乡镇各行政村设立公开栏和宣传栏,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全面、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信息。落实专干按照程序和条件办理服务手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孩生育证病残儿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处理等事项。据统计,今年来,各镇共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5353本,二孩生育证2883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871本,均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 (四)严格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行使执
9、法权,无恶性案件发生。半年来,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发生侵犯、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家属的行为,无毁坏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家庭财产,房屋的行为、无不经法定程序就违法扣押当事人物品行为。无未经宣传教育动员催缴程序就移送法院强制实行的行为、无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职工的行为。 (五)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坐收坐支挪用社会抚养费的行为。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依法行政水平不够高。二是部分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进村入户耐心细致做群众思想动员工作不够。三是群众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思想教育工作难度大。 下一步,我县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改进和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使“少生得奖、超生受罚”的思想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