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根据漳委反腐办[2007]21号《XX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有统领,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及中共XX市委关于依法治市方略,全力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开展,促进城乡规划领域行政权力和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公开化、透明化和阳光操作,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再提高,扎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部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从严治政、依法行政、高效快捷、注重实效,为我市城乡规划及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任务
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以城乡规划新法规定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方案规范为准则,在原有行政执法体制基础上,再进行全面疏理。以形成一套更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力争达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可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的推开,将按《XX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方案》中所确定的①清理行政权力②绘制行政流程③明确行政责任④公开行政行为⑤强化行政监督五方面内容,一步一脚印地将工作踏实做好:
1、清理行政权力
清理工作按以下次序进行:
(1)清理造册。以法规科为主,相关科室共同配合,对本局所执行的专门职权,也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确定的共有职权;既包括以本部门为主要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也包括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执法行为的职权。
清理出的职权按“五权”即①行政执法权②行政事业性收费权③重大事项决策权④内部管理权⑤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分类逐项登记造册。(2)成果初审。将清理成果分由局各相关科室进行初审把关;初审意见由法规科进行修改、汇总。
(3)结果确认。由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初审后的结果再逐一确认。
(4)审核公开。经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将清理职权结果按要求呈报并公开。
此项工作以法规科为主,相关科室共同配合。
2、绘制行政流程
按照减少层次、理顺分工、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依法绘制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
此项工作由法规科为主、人秘科及其它相关科室配合。
3、明确行政责任
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原则,在完成本局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流程图的基础上,将根据本局科室(岗位)设置,进一步明确在每项权力运行中所承担责任,分解行政责任到科室(岗位)。此项工作由法规科为主、人秘科及其它相关科室配合。
4、公开行政行为
对本局现有公开行政信息途径、工具(市规划展示厅、XX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网页、《漳州城市规划通讯》、《漳州规划信息》、公开栏等)进行一次整理。必须按清理行政理职权后结果内容进行公开、公布。此项工作由人秘科、局效能办为主落实。
5、强化行政监督
要加强监督制约,为不断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做好制度保障。本局行政中心规划窗口要按《试点方案》要求建立《XX市城乡规划局权力运行记录》,对重要权力的行使情况及时进行登记汇总,以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置于监督之中。除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程序、方式,便于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外,制度建设要进一步深化。现行《XX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城市规划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再进行修改、完善后,将以正式制度实施。
此项工作由审批科、法规科为主落实。
四、工作步骤
将与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期限同步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7年11月16日至25日)
1、制定《XX市城乡规划局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任务有目标”。
2、组建本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定人员、明确职责。
3、召开本局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会。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7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
工作步骤也将按《试点工作方案》布置的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深化提高三阶段方式进行开展。并将按照本方案第三项内容要求进行落实;“一表、一图、一据、一盘”相关报告和材料将按规定期限内在12月15日前呈报。第三阶级,深化提高(2008年1月)
将对本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评估。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不足方面完善,以利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深化提高。
五、工作要求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法律和政府赋予行政机关的职责。作为试点单位之一,全局应自豪地肩负起责任。此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的开展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要发挥团队协作精神认真、扎实地履行职责。要积极在城乡规划行政执法领域进行探索、勇于创新;按照试点方案规定和要求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同时,要积极进行大胆、有益的尝试,不断探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方式、方法。要注重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要在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依照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依港立市,工业强市,开放活市,科教兴市”的发展思路,努力创建XX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单位,为打造海峡西岸港口大市、工业强市、生态名市做好城乡规划保障。
XX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方案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操作力和执行力,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余从人口小市向经济强市跨越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目标要求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优化行政权力配置,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重点及相关部门职责
㈠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坚持严格执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和公布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市政府各部门要编制和公布本系统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明确政务公开的项目、形式、程序、时限和监督检查办法。社会公用事业单位要以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及时将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责任追究等办法向社会公开。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投诉处置、结果反馈、监督检查、公开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㈡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要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依法追究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下决心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经常性审查机制,全面清理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健全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送达、统一公示及举报投诉等制度,实行“阳光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预防、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今年内,选择2至3个审批项目较多、具有一定电子政务基础的市直部门开展网上审批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㈣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XX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使之成为运作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窗口和便民中心。要注重在完善服务功能、规范“窗口”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强化监督管理上下功夫。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凡是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和其他事项,都应进入行政服务中
心办理,不搞“体外循环”。要推行“首席代表制”、“一审一核”制、并联审批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负责,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
㈤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XX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赣发〔2005〕12号)的要求,加快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监督制度,畅通信访举报和投诉渠道,对交易活动实行现场监督和全程监督,切实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县、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要规范各种形式的检查,禁止以检查为手段、以罚款为目的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沟通机制,互通行政执法信息,避免重复执法扰民。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坚决纠正下达罚没收入和收费指标的错误做法。(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㈦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各级行政机关要大力抓好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水平,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信息的统一管理,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运行。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在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上,加快跨部门、跨地区的应用系统建设,整合资源,力争在2008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局,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办事效率。要研究建立及时听取群众意见的网上论坛和实时接受群众投诉的网上投诉中心,加强政府与群众的网上互动。要研究开发建设网上监控和监察系统,对重要的审批事项、行政性收费和公共资源分配等重点业务流程,实行全过程实时监控和效能监察。要加强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㈧加强政府层级监督。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下级行政机关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报告。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维护法制统一,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加强县、区政府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要加大政务督查力度,健全督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㈨加强审计、监察专门监督。审计部门要围绕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政府投资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和财务资金分配使用、重点建设项目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监督,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提高监督实效。监察部门要研究建立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错的机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清正廉洁,提高行政效能。(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负责)
㈩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政府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为人民群众实施监督创造条件,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十一)建立公众评议机制。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和
监督的渠道。要抓住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的政策和承诺是否兑现、机关作风和办事效率是否改变和提高、依法行政是否落到实处等重点问题,建立公众评议机制,研究设计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形式,由群众对行政机关权力运行情况作出满意度评价,并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十二)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降低行政成本,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要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将各种公务消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规范政府机关公务接待,改革接待模式,探索接待社会化途径,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档娱乐活动。要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控制发文范围,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要严格控制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凡是不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的达标评比和表彰项目一律取消。(市政府纠风办、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十三)建立行政问责制。要严格按照《XX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市政府令第5号)的规定,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强化对行政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重特大社会稳定事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十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力寻租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监督,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要认真查找涉及商业贿赂的主要问题、表现形式,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市监察局、市工商局负责,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007年8月底前)。梳理部门行政权力。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各牵头单位要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认真研究具体工作方法,按照本通知规定,指导各责任部门及时梳理本部门工作职责、各项行政权力(如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征收权、行政给付权、监督检查权、行政裁决权、行政确认权、行政征用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等),编制本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并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
第二阶段(2007年9月底前)。确定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载体和形式,明确公开的范围和时限。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的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要向全市公开。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因事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在继续采用新余政务网、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形式的基础上,要完善政府新闻发布、政府文件阅览、群众旁听有关会议、问策于民等制度。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建立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料库,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并逐步建立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在公共服务场所,要运用电子屏幕等设施,方便群众查询。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全面推行“窗口全程服务代理制”,发挥其在方便群众办事、便于接受监督方面的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行“通透式”办公模式,努力探索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现形式。
第三阶段(2007年10月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各责任部门要负责收集、加工、发布本部门动态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信息。要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行政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在决策环节,要通过社会调查、咨询、公示、听证和公开发布等形式,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在执行环节,要向当事人公开全部与行使行政权力或事项办理过程的有关情况,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对执行结果,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可根据涉及范围,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公开行政权
力运行过程要突出重点。在管理社会事务方面要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办理、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政府采购、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各类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行政权力运行的过程。要建立行政权力运行记录,如实记载行政权力行使过程各环节的情况,各单位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后,要严格按照流程图确定的程序行使职权。
第四阶段(2007年12月底前):督促检查与总结提高。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特别是涉民、涉企的重点权力部位,如: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经营性土地出让、专项资金、产权交易、城市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以促进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建立受理行政投诉制度。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专门受理群众举报,并开通热线电话,建立受理、登记、查询、回复等制度,对严重行政违规案件,严肃查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公开或搞假公开欺上瞒下的,要严肃处理;对因公开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消极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五、几点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分工责任体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人员依岗定责,确保责任到人。
㈡加强干部教育。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对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根本宗旨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依法行政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奉公守法、秉公用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探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新方法、新举措。
㈢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一年一年抓推进,一件一件抓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选择若干行政权力较为集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作为示范点,探索和积累经验。监察、编制、人事、法制等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指导,研究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精心组织,努力把握规律性、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
㈣强化检查考核。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工作不力的,要提出批评;对于只顾部门利益不顾大局的,要责令整改。要把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制度,严格组织考核。
第三篇: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推荐]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遵循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等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监督制约为保障,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违法行
政、随意行政和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切实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树立行政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稳步较快发展,在海西建设中加快崛起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权力取得要有据;二是权力运行要公开;三是权力行使要依法;四是权力监督要到位。
三、目标任务
要以改革创新的思路,转变执政观念,规范运行机制。通过全面、彻底地清理工作,对我局行使的行政权力摸清底数,编制内容详细、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制作权力运行流程明晰、程序严谨的流程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行政权力的行使,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位入手,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确保行政权力行使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工作环节:
1、清理行政权力。清理范围包括本单位所行使的所有行政权力:(1)行政许可权;(2)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权;(3)项目立项、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大项目决策权;(4)行政管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权;(5)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6)部门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权等内部管理权;(7)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2、编制职权目录。要在对我局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登记的同时,编制行政职权目录、不公开项目目录。职权目录要逐项列明职权名称、职权类别、行使依据、主管领导和内部负责机构、人员职责分工、行使权力的职责、办理条件和时限、服务承诺、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等。凡未按要求进行清理、列入职权目录的行政权力,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履行的,均不得再予行使。对于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行政权力,严格执行备案制度,也要逐项列出目录,提供依据,说明理由。
3、制作流程图。一是对应职权目录,每项行政权力制作一个流程图。每个流程图要能够明确显示该项行政权力的基本运行程序。二是流程图要依工作程序逐项标明具体的承办岗位,办理制度,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上述内容发生变更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修订流程图。
4、明确公开内容。要按照法定程序,确定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覆盖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主动公开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重点权力部位主要有:在单位内部事务方面,重点围绕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权以及其他重要权力的行使进行公开;在管理社会事务方面,重点围绕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程招投标核准以及其他重要方面权力的行使进行公开。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包括:在决策方面,要建立集体研究、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和决策公开发布等制度,依法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便于社会知情监督;在执行方面,要在履行职责或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时,特别是在先例审批、收费、处罚等权力时,必须向当事人告知全部与行使行政权力或办理事项有关的情况,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时限要求办理各类事项,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在结果方面,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重要行政权力的行使,建立动态公开运行制度,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中,认真做好办理情况台帐登记,行使该权力的股室要填写《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登记台帐》,要随办随填表。
5、确定公开的范围和时间。(1)公开范围。应与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凡应让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人员知情的,应在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凡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应及时向社会公开。(2)公开时间。应与内容相一致,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随时获得;凡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应随时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及时知悉。每项重要权力行使后要根据规定的公开范围、时限要求及时公开,不得无故拖延,不能有遗漏。
6、确定公开载体。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宣传及覆盖面,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客观、准确、全面。在载体的选择上,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既要满足当前的工作需要,还要有一定的超前性。
第四篇:XX市外经贸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XX市外经贸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法制办、市效能办《关于印发〈XX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法[2009]1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为确保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用发展”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制度创新为基础,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以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便于监督、高效快捷为原则,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为促进外经贸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依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摸清权力底数,编制内容详实、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绘制程序严谨、执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和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使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9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1、组织开展调研,起草下发《XX市外经贸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XX市外经贸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从各科室抽调,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安排整个工作。工作小组人员
1相对固定,集中开展工作,日常工作挂靠局办公室,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3、召开动员部署大会。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11日至9月20日)。围绕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行使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部位入手,抓住清理权力、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流程图、完善公开运行制度和监督机制等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对去年开展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中所保留的项目,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次工作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依据职权分类,做好进一步规范工作;对去年通过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所清理出来的行政许可等权力,要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分类、固化,确保工作衔接有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1、清理行政权力(6月11日至7月10日)。
清理工作必须做到“四个对应”,即与法律法规相对应、与科室职责相对应、与机构职能相对应、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职能相对应。
(1)清理的范围。①本科室所执行的专门职权;②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确定的共有职权;③以本单位为主要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④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执法行为的职权。
(2)清理的依据。①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对于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原则上予以取消或废止。②以部门“三定方案”的规定为依据。③以相应等级的规范性文件或有权机关批准文件为依据。主要适用于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
(3)清理的方法。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进行清理,即由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机构,从上而下进行梳理;另一方面对照工作人员实际职责自下而上进行比较。对清理出的职权项目,
2对照八类职权分类(见附件1),逐项登记造册,填写本单位职权统计表(见附件2)。
2、编制职权目录(7月11日至7月31日)。
对清理出来的职权,要依法科学分解,逐个界定层次和部门,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编制本单位职权目录。职权目录应按照权力的类别,逐项列明项目名称、权力编码、权力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及依据标准、承办科室和负责人、权力依据等(见附件3)。凡未列入《职权目录》的权力,不得行使。对依法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权力,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制作《涉密不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见附件4),逐项列出项目名称、权力类别、不公开理由等,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统一审核。
(1)权力编码。由“组织机构编码—执法类型—执法事项序号”四部分组成。
①组织机构编码。由“地区编码+行政区划代码+单位业务代码”共6位数组成。
首两位固定用“pt”表示莆田;
次两位行政区划代码,用数字组成,根据国家统计局最XX县区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标准,市级单位用“01”;
后两位是各单位的业务代码,用单位拼音缩写组成(见附件5)。说明:如有组织机构编码需要确定到处室的部门,业务代码可以用4位,前两位为单位的业务代码,用单位拼音缩写组成,后两闰各部门自行编码。
②执法类型为行政职权类别代码(见附件5)。
③执法事项序号。每个单位每个类型下的行政权力事项,排列后形成四位数字序号(不足四位补零),作为职权事项的序列号。
权力编码范例:“pt01ds-xk-0001”代表“XX市地税-行政许可-事项序列号”
3(2)项目名称:行政审批类应当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名称或用法律、法规词汇组合而成的简称;行政处罚类应当用法定的受处罚行为名称或用法定词汇组合而成的受处罚行为的简称;行政征收类应当用法定名称、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权批准文件确定的名称;行政强制类应当用法律、法规规定应受强制的名称或用法律、法规词汇组合而成应受强制的简称;其他行政权力类中的权力名称有法定名称的用法定名称,无法定名称的用相应的规定词汇组合而成的简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安监系统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批”。
3、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8月1日至8月15日)。
对清理后的职权,各科室要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依法绘制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见附件6)。流程图要简单明了,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情办事。流程图应符合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图上应载明:(1)行使权力的条件,即依照职权主动行使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申请行使职权的依据;(2)承办岗位,即行使行政职权各个环节的科室;(3)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即工作流程及流程中与相关岗位的衔接点;(4)办理时限,即完成某一步骤动作的时间限制;(5)监督制约环节,即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6)相对人的权利,即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7)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即行政管理相对人表达诉求的渠道和方法等。同时应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间。各科室要认真研究行政权力行使各环节工作时限,向社会作出承诺,并在流程图中标明,原则上承诺时限要比法定时限缩短三分之一以上。上述内容发生变更时,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及时修订流
4程图。涉密不宜公开的行政权力也要按要求制作流程图。
4、确认申报(8月16日至8月20日)。
初步清理结果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2009年8月20日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各科室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未经申报登记的行政职权,今后不得实施。
申报内容包括。(1)本科室清理工作情况;(2)行政职权统计表(见附件2);(3)行政职权目录(见附件3);(4)涉密不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见附件4);(5)权力依据及权力运行流程图(见附件6)。各科室上报的每一份材料都要附电子文档,表格统一用word格式。
5、审核备案(8月21日至9月10日)。
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申报的权力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项目名称、依据及不公开权力事项。凡无合法依据的,应予以废止;凡职责不清的,应依法予以明确;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依法予以确认;凡无保密依据的,均要予以公开。
6、公开权力运行全过程(9月11日至9月20日)。
经市法制办审定后,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相关制度,公开权力行使的全过程。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加工、发布本局动态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信息。
(1)公开的范围与时限。公开的范围应与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对应当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应及时主动向社会的,应长期公开的;属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应随时公开。
(2)公开的重点。要抓住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进行公开,在决策环节,要通过社会调查、社会公示、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等形式,公开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在执行环节,要向行政相对人公开法
5律政策依据、相关标准、执行程序、救济方式等权力行使过程的有关情况,尽量满足相对人的信息需求;对执行结果,应根据涉及范围,及时告知当事人,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
(3)公开的形式。要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创新形式,采取多种载体进行公示。在普遍推广政务公开栏、办事明白卡、办事指南、报纸、广播、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载体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网站建设,将经审定的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阅。
(三)第三阶段。深化提高(9月21日至10月20日)。
1、完善配套制度。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制约,为不断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月点评、案卷评查、执法投诉处理、编码动态管理、执法责任制等制度。要重点建立执法文书格式化制度、权力行使动态公开制度、统一编码管理制度、常规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案件调查与审查分离、集体讨论决定、案件文书归档等制度,形成自我检验、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激励和监督等工作机制。
2、检查验收。由局领导小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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