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实施意见
我村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更好地发挥村级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我本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并积极向镇计生站申报率先开展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创建活动,现已批准。现将我村开展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线,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村级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推动全村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要求
从2010年起,利用三年时间,按照区、镇人口委的要求,率先开展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创建活动,从而提高我村群众的思想觉悟高,强化计划生育基础建设和村、社计生干部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
先进示范村主要责任指标如下:
(一)农村生育对象政策符合率达到96%以上,计划外怀孕率控制在1.5%以下;
(二)当年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达到95%以上,历年节育欠账落实率100%;
(三)基础卡、表、册、单准确率达到98%以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
(四)环、孕情服务率和当年妇女病普查率分别达到95%和40%以上;
(五)宣传品进村入户率、基础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六)落实农村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率100%;
(七)社会抚养费两年内征清,当年征收率不低于60%;
(八)流出人口建档率达到100%;《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发放率和持证率分别达到100%和98%以上;流出人口的生育对象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
(九)育龄夫妇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比例要达到95%以上;
(十)药具发放率达到100%;产、术后随访率达到100%;
(十一)计划生育工作群众参与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创建内容及措施
(一)基础管理先进,在依法管理和村民自治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1.队伍网络健全。建立以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任组长,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妇代会主任、计生协会会长等参加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和社计划生育宣传员以及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自管小组长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必须由有一定文化程度、有群众威信、热心服务的育龄妇女担任。各村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人数占到村级总人口的10%以上。
2.履行职责到位。村党支部、村委会全面负责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亲自抓,负总责,积极完成计划生育各项责任指标和工作任务;村管理员要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并做好本村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社宣传员要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生殖保健及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要经常开展入户访视,掌握环情、孕情,及时动员服务对象落实各项节育措施。
3.制度规范完善。一是实行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村委会按照村专干、社宣传员、自管小组长各自工作职责,分别与其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认真考核,兑现奖罚;二是规范人口计划管理制度。村级生育指标安排采取本人申请,育龄妇女自管小组评议,村专干、社宣传员共同复核,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乡(镇),经乡(镇)批准并发文,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坚持月例会和台帐登记、挂牌管理制度。每月按时召开月例会,如实填报各种台帐资料;五是建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村级要把生育指标安排对象和怀孕、生育、节育、环孕情服务等情况以及国家、省、市、区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和享受政策对象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对流出、流入人口进行建档登记,建立外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担保制度和经常联系制度以及随访制度,拓宽信息渠道,主动加强与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沟通和配合,强化对流动人口的“双向”管理。
4.实行村民自治试点。在计划生育先进示范村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召开村民大会集体制定通过《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坚持把尊重、维护、实现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尊重群众的选举权、维护群众的知情权、落实群众的参与权,体现群众的监督权,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改革基层工作运行机制。拓宽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面,做好“幸福工程”项目、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活动。
5.坚持依法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寓管理于优质服务和宣传教育之中。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条例》精神,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生育权益,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在动员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与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到依法管理,无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和信访案件发生。
(二)技术服务先进,在节育措施落实和生殖保健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1.加强村两室和制度建设。各示范村要严格按人口分布密度和区域划分,对照创建标准要求,落实工作用房、充实工作人员、配备医疗器械、营造宣传氛围、完善制度文书档案。
业务用房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每村都要有计划生育工作室和服务室。村级工作室面积不少于20㎡,房屋应为砖混结构;各种制度、重点服务对象、政策法规、优先优惠政策、政务公开、省人口委下发的墙报、协会组织网络图和各项制度上墙悬挂;配备办公桌椅一套(有条件可配备沙发);配备计划生育档案柜一个(近年来计划生育的报表、育妇卡、管理册、文件、会议记录、村协会各种档案资料等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工作室要有牌子,村级工作室、婚育分校、协会活动室可多室合一。村级服务室要达到七有:即有一间房子(10㎡左右);有一张服务床;有一张仪器桌(b超专用);有一个药具箱(避孕药具及台账);有一个图书角(宣传资料种类齐全);有一个牌子(村级服务室);有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环孕情检查、药具管理发放及人员岗位责任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行为准则、技术操作常规等。村配备一名专职计划生育管理员,1-2名协管员或若干名社自管小组长;充分利用村卫生室(所)的人员、技术优势,开展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工作。同时,要不断加强技术进修和人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
2.全面开展技术优质服务。一是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以预防严重与高发的先天性疾病为突破口,大力开展遗传疾病、优生优育咨询,开展婚前教育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发放、围产期保健和先天性缺陷筛查,推广新法接生,实行住院分娩,从源头上杜绝出生婴儿缺陷;二是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建立规范的生殖健康档案,为育龄群众提供生育、节育、不育和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生殖健康服务,普及防病知识和开展生殖道感染疾病的检查、检测,逐步减少生殖道感染对育龄妇女健康的不良影响;三是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指导育龄群众在知情的前提下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免费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及生殖健康服务,加强术后、产后、药具使用随访。
3.扎实开展环孕情监测工作。村上每季度对本村已婚育龄妇女认真开展一次查环、查孕、查病活动,实行受检者签名、持证制度,做到环孕情服务不出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环补环,计外怀孕及时补救。村级建立重点对象包干责任制,将重点对象包干到人,且村书记或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健全孕情监测和访视制度,通过跟踪管理与上门服务,促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政策落实先进,在社会制约和利益导向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1.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协助、配合乡镇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建立以强制征收为依托、以依法征收为主体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机制。
2.率先开展“双推优”工作,将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带头宣传计划生育,
致富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勇挑计生工作重担的年轻村计生专干、社宣传员、自管小组长和计划生育户中的积极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来,扩大执行国策模范群体。凡违反计生政策对象,一律不得担任村干部,不得评先评优,不得发展为党员,不得当选各级人大代表。
3.各种优先优惠、奖励扶助对象和特别扶助对象准确摸底,张榜公示,资金发放到人。全面落实“两户”的养老储蓄及各种奖励费,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将计划生育“两户”家庭中的贫困户纳入低保并在农村合作医疗中减免缴纳的参合资金;与相关部门协商在沼气池建设、人畜饮水、改水改厕、危房改造等项目中资金予以向“两户”家庭倾斜。
4.实现政策落实的创新,在学生入学、就业帮扶、养老保险、医疗改革、致富信息、社会事业服务中全方位向“两户”倾斜,形成有利于“两户”生产、生活的社会氛围。
(四)宣传教育先进,在婚育新风和少生快富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1.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逐步形成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和婚育新文化。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广泛传播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生殖保健知识;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教育,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弘扬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勤劳致富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良好的婚育新风尚和婚育新文化。
2.改革宣传教育载体,创新宣传方式。一是积极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站(室)、文化书屋及人口学校的作用,组织开展育龄群众读书读报、交流心得体会活动;在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日组织集中的新型生育文化宣传活动。二是利用每季度环孕情服务时间组织育龄妇女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比赛、手工制作、恳谈会等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活动。鼓励育龄妇女上讲台,讲述自己的故事,教育身边的人;举办“婆婆座谈会”、“媳妇座谈会”、“丈夫座谈会”等座谈活动,为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相互交流、自我教育创造条件,解除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思想顾虑。三是举办培训活动。发挥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定期开展婚育新风培训活动,采取人口学校授课、专题培训、以活动代培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婚育新风、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培训活动。四是举办咨询活动。把集中咨询活动和经常性随访结合起来,通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深入育龄群众家庭,进行宣传和个别咨询指导,满足群众多层次的计划生育需求。五是进行评选表彰。组织群众开展“婚育新风文明户”、“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分子”、“好婆婆”、“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以此带动全村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第二篇:民主示范村实施意见2009大委发[2009]21号
中共大堰乡委员会
大堰乡人民政府
大堰乡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
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2009年是我乡“五五”普法的关键年。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对于推进新一轮的五年普法,配合实施“十一五”规划,保障和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乡工作,为构建富裕和谐葫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实施方案
一是要依法建制。两项制度的每一条款都必须做到于法有据。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主要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会民大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的职能、任务、村民的权利义务等基本问题信出明确的规定,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便于操作。村规村约要根据国家宪法、法律和现行政策的有关规定,不能出现侵犯公民权利的条款。二是制度的起草过程一定要严格程序。第一步,由党支部、村委会讨论确定制度起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第二步,由专门起草小组进行起草,第三步,召开各方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反复修改;第四步,召开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修改;第五步,报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核;第六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第七步,张榜公布,同时报乡政府备案。
(一)要形成一个符合自治要求的矛盾调解机制。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不可避免村民与集体之间、村民相互之间会发生一些矛盾纠纷。这些问题往往构不成刑事处理和治安处罚,但明显违反了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规定,而法律又没有给村民委员会设定处罚权。在创建中可以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建立一种矛盾调处机制,凡涉及村民与集体、村民与村民之间发生矛盾,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由村民委员会出面调解,形成调解协议,双方自觉执行。一方反悔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一个矛盾
调解机制就相当于一个“小民庭”可以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要注意搞好四个结合。一是要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通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搞好村民自治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与“三村”建设相结合,围绕建设生态村、文明村、小康村的目标,整顿村容村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三是要与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相结合。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把突出的治安问题整顿好,把正常的社会秩序建立进来,把农民的信心树立起来,把村民委员会的权威树立起来,在这个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四是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相结合。进一步在广大村民特别是基层干部中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积极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农村干部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民主治村,把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必要的法律援助作为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措施,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加强领导,措施落实、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
作取得实际进展
乡党委、人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作为抓好“三农”的基础工作和“三村”建设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一)在乡党委、政府对第一批“三村”建设工程考核验收时,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并在部署第二批“三村”建设工程时,统筹安排创建内容,以促进各地“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入进行。
(二)成立乡、村两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乡级由乡普法办、乡司法所、乡民政办、“三村”办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创建活动的开展,各村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及建设标准,有步骤、有程序地进行创建。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确定,根据市、县有关要求,经研究,确定以下村(社区)为2009年开展创建的点:泉水村复兴村回水村
在开展上述创建点的同时,继续抓好6个村委会的创建工作。
(四)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特别是“两委”干部认真组织学习《意见》、《通知》精神和《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讲话》、《XX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XX县区农村
基层法律知识读本》,使他们首先成为法律明白人和民主法治带头人,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五)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我乡村级政权分布较广、地理环境、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时,要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开拓创新,选择不同类型的地区,开展创建活动的试点工作,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分批进行、逐步推进,把创建工作健康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
(六)落实责任,分级命名。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力度,使此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下半年,要在乡、村两级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XX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对“示范村”执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财务公开、农民负担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务进行量化考核。我乡也要在认真组织检查的基础上,命名表彰一批乡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全乡“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加强督促指导。司法行政、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新势下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探索创建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适时加以引导,
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经常抓、抓经常,防止形式主义。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指导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开展。组织、宣传、统战、农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使“示范村”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中共大堰乡委员会
二00九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意见
大堰乡党政办公室2009年4月10日印
第三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意见
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认识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村为基础、以基层干部、群众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须按照《法治湖北建设纲要》中提出的要求,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达到:
1、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组织网络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2、选举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和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群众对选举结果满意,
3、民主决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4、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委会政务、财务公开。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村干部依法接受居民监督,定期向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群众满意率达×%以上。
6、法制教育。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按章办事。
7、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村”活动。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社会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重大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无群体性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
8、各项事业全面进步。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村“两委”决定成立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第四篇:隆务镇人口计划生育示范村先进做法隆务镇人口计划生育示范村先进做法
2010年,隆务镇计生站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计生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州、县的指示精神,与时俱进,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站首先在措玉村进行了人口计划生育示范村试点活动,该村总人口301人,已婚育龄妇女61人。计生工作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常抓不懈
为切实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示范活动顺利开展,明确责任机制,特成立了计生站站长贾淑英为组长,卓吉加为副组长,计生干部马平贵、田映云、张海兰、赵海娟、措玉村委支部书记、主任等为成员的隆务镇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镇计生办具体负责策划、组织“示范村(社)创建活动”。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转变婚育观念
我站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计划生育主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三为主”中的宣传教育方针。每次有新的政策、法规颁布,在各村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村干部群众对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80%以上,为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接受“一法一例”及“关爱女孩”等计生知识教育,举办了1
各类人员培训班。一是举办镇计生站干部培训班。以学习计生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重点,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当好宣传员和管理员;二是举办育龄夫妇培训班。主要是孕产期、育儿期、更年期夫妇培训班,提高育龄群众的避孕常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三是举办育龄妇女小组长培训班。以宣传人口国庆和形式为重点,提高他们的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更好的进行下户宣传教育。共发放宣传品500份,做到每户育龄夫妇都持有三份不同内容的宣传品,每月初宣传栏一期,每周更新情报一次。
三、制定了村民公约,抓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我站在实施计生新机制的工作中,由村两委组织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育龄妇女小组长、村民代表学习有关计生政策法规。开会讨论拟定了《措玉村村委会计划生育村民公约》。自从村委会全面开展依法管理以来,群众的法律观念,意识不断增强,计划生育户缴社会抚养费和落实“四术”措施的自觉性大大提高,有力地推动了我镇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规范管理,健全制度
计生经常性工作一直是我站计生狠抓的工作,制订了人口规划方案,人口绕计数据真实准确,没有虚报水份。档案管理规范化,对育龄夫妇实行动态管理,村计生专干每月要向计生站汇报计生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档案
资料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每月月底作为村委会计生例会日,目前措玉村计生工作达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五、以特色活动为载体,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
一是开展“关注生殖健康”宣传活动。镇计生站为了关怀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组织镇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在村开展了对育龄妇女环孕情服务、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查出有疑问、有问题的妇女建议其及早治疗,使她们在生活中得到及时的关怀和帮助。二是利用“三查”服务期间,为育龄妇女环孕情服务、入户访视、妇女病普查等有利时机,宣传“生育关怀行动”的意义和宗旨,呼吁社会献爱心送温暖,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在沿街路段和新农村建设村更新计划生育、“生育关怀行动”为内容的固定宣传标语2条,发放宣传品500多份,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在全镇形成有利于“生育关怀行动”的舆论氛围。
经过我站干部职工及村班子和计生工作人员的努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在全县保持先进水平,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和计生局的表扬与奖励,对我站工作给子了高度评价。但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今后我们要总结经验,充服困难,摸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力争取得更好的业绩。
第五篇:计划生育奖惩实施意见杨发[2010]17号
关于印发中共杨庄镇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意见》
和《关于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的
通知
各社区党总支、各村、镇直各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现将《中共杨庄镇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意见》和《中共杨庄镇委员会关于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杨庄镇委员会
2010年7月8日
中共杨庄镇委员会
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意见
(2010年7月8日)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遏制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区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共杨庄镇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适用范围
计划生育责任单位。杨庄镇所辖行政村及辖区内有户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计划生育责任人。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主任;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二、奖惩办法
(一)处罚办法
1、出现下列情况对计划生育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主动上报违法生育或违法收养个案的,实行单项否决(只否决计划生育工作);
(2)经社会举报或计生部门查处违法生育个案的(包括违法收养);
(3)经常性工作无人管理或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包括市区抽检)出现严重问题的;
(4)出现计划生育恶性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2、出现下列情况对计划生育责任人实行处罚:
(1)主动上报违法生育个案的,对村级计划生育责任人予以一孩1000
元、二孩2000元、多孩3000元的罚款。按照4:2:4分担,属于书记主任一人兼的,按照6:4分担;对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人按照6:4分担,无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主要负责人承担;
(2)经社会举报或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违法生育个案,对计划生育责任人予以一孩2000元、二孩3000元、多孩4000元的罚款(责任人罚款比例按照上条标准执行)。属于有奖举报的,奖金由所在村委会或单位自行负担;
(3)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不再对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人作另行处罚。
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对村级计划生育责任人扣发当年度工资(或补贴)的5%。对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人,按照应征社会抚养费(以下达处罚决定书数额为准)的2%处罚(按照6:4分担)。所有罚款全部上交镇财政,列入计划生育专项事业费;
(4)出现计划生育恶性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分别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5)因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工作失控,出现违法生育或严重问题的,党委、政府将对其列入“重点管理”单位。同时依照莱发【2009】
20号文件和XX县区纪发【2004】
6号文件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影响恶劣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3、处罚金额
对各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人的处罚及举报奖金,自相关个案下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上交到镇财政。对村计划生育责任人的工资补贴,年终一次性扣发,不足部分从下年度工资中扣发或从当年度村级办公经费中扣除。
(二)奖励办法
1、纳入全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本年度内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成绩突出的,党委、政府将分别给予计划生育工作“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表彰奖励;
2、本单位出现政策外怀孕,能主动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或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工作,及时终止妊娠的,分别对计划生育责任人奖励现金200元(职务一身兼的,按单职奖励);
3、出现违法生育的村或单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主动配合,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的,按照个案应征社会抚养费(以下达处罚决定书数额为准)总额地方留成部分的4%对相关单位进行奖励(法院执行的不奖励)。奖励金额纳入村(单位)管理,主要用于计生人员工资补贴和计划生育事业费;
4、对计划生育责任人奖励资金的发放,由镇财政年终一次性兑现。
(三)其他说明
计划生育责任人任期内(含连选连任)出现本《意见》中所涉及奖惩情况,按照本《意见》执行;
因换届选举或工作调动,新任计划生育责任人,对任期前出现的违法生育(含违法收养)等情况,按照本《意见》中所涉及奖励、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有奖举报等条款执行;
对计划生育责任单位的奖惩按照本《意见》执行。
三、本《意见》涉及到的党纪、政纪处分,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纪检部门进行处理。
四、本《意见》由杨庄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杨庄镇委员会
关于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对计划生育工作统筹协作,推动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不断上水平,经党委、政研究,决定成立莱芜农高区(杨庄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现予以通知。
组长:桑红军(农高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亓军杰(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宋景春(人大主任)
郭玉杰(党委副书记)
孙翠英(纪委书记)
亓俊伟(组织委员)
王兴善(宣传委员)
张云培(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郝巨(党群社会事业办公室副主任)
刘玲(民政办主任、妇联主席)
梁艳(工会主席、财政所长)
亓新鹏(团委书记)
倪西建(杨庄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爱芹(陈楼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怀伟(张里社区党总支书记)
郝春安(营房社区党总支书记)
吕萌(胡宅社区党总支书记)
焉军(计生办副主任)
张俊标(派出所长)
张东(工商分局局长)
陈怀强(卫生院院长)
王继武(教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焉军同志兼任。
二0一0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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