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发改局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757630 上传时间:2025-01-1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69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发改局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发改局计划生育工作要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发改局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自领结婚证之日起,全体女同志按照计生工作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新婚申报。新婚登记当天,带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个人1寸照片一张,到局计生办(政工科)上报新婚,并填写信息卡,建立个人计划生育信息档案。 二、一胎准生证查体。新婚登记后怀孕前(越早越好),夫妻双方到计生站进行“一胎准生证”查体,需要夫妻双方带各自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结婚证合影一张,带275元空腹到县计生服务站查体。查体后材料单独放好,孩子出生、报户口时需要用到。 三、孕情申报。怀孕40多天报局计生办孕情,报末次月经时间第一天。 四、新生儿申报。孩子出生当天上报孩子相应情况(孩子出生时间、性别、体重、身长、分娩方式、接生大夫及出生医院)至局计生办,填写“出生人口详细信息统计表”。孩子户口跟女方落户。 五、节育措施申报。顺产三个月内、剖腹产六个月内,到县计生服务站或县医院上环,开具上环证明材料报局计生办。如果因身体原因不宜上环者,到县计生服务站开具“不宜上环证明”。(证明信有效期3个月) 六、季度查体。新婚登记后,育龄女同志按照政府计生办的要求,每季度到计生站进行孕情查体,务必按时前去,若有紧急事情,可延期1-2天。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