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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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危害识别管理规范
精品资料
目 录
1、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职责 5
5 管理要求 5
5.1 基本要求 5
5.2 职业健康危害识别过程 6
5.3 常见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识别 7
5.4 化学物质危害排序 9
6、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10
6.1 审核 10
6.2 偏离 10
6.3 培训和沟通 10
附录一:化学物质排序因子 11
附录二:职业健康优先级评分表 14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职业健康危害识别的管理要求,以及规范的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研究机构等工作场所,包括新、改、扩建项目以及现有的生产场所、施工、实验室、检维修、仓储、装卸、办公室等作业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第63号
《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第108号
《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卫法监发第142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 19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 197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业卫生(IH)
又称职业卫生,是指采用预测、识别、评估、控制和管理工作场所内化学的、物理的、人体工效学的和生物学等危害的方法来保护和增强健康的系统。
3.2 职业健康(OH)
是工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相结合的系统,通过预测、识别、评估、控制和管理工作场所健康危害来防护和增强员工健康、提高生产能力和良好状态,同时通过迅速识别、治疗、调查和纠正去减轻职业伤害和疾病。职业健康危害包括化学的、物理的、人体工效学的、生物的或室内空气质量有关的危害。
3.3 职业健康工作人员
在工业卫生或职业卫生方面有经验且经过培训的合格人员,并被企业指定为专业人员来提供建议和服务。
3.4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简称MSDS,是化学品生产商和经销商按法律要求必须提供的化学品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毒性、环境危害、健康危害(如致癌,致畸等)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救护处置、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一份综合性文件。
3.5 职业接触限值(OELs)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
3.6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3.7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
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3.8 最高容许浓度(MAC)
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3.9 职业健康事故
由于异常暴露于化学的、物理的或生物的职业危害而可能导致急性或慢性伤害或疾病的事件。
3.10 个人防护装备(PPE)
用以防护化学的、物理的、人体工效学的或生物的危害而穿戴的装备或衣服(如呼吸器、手套和护目镜)。
3.11 室内空气质量(IAQ)
对室内人员健康及精神状态产生影响的空气性质。
4 、职责
4.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4.2 专业分公司负责组织推行、实施本标准。
4.3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危害识别管理程序,企业职业健康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4.4 企业HSE部门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危害识别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职业健康危害识别管理程序,并对程序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6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危害识别培训,参与职业健康危害识别活动,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5 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工作计划。企业应每年建立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并与所有员工沟通,计划应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指标,包括消灭可能导致疾病或伤害的事故、化学品接触和不良作业环境等,企业应为计划的实施提供资源保障,职业健康计划应由职业健康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1.2 员工参与。所有员工都应参与职业健康计划的执行,员工在履行其职责时都应保持并改进工作场所的卫生状况。
5.1.3 危害分析。企业必须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和人体工效学危害进行识别,识别方法应根据企业职业健康危害特点,针对工作任务、工作场所设置、工艺流程、设备、作业强度、操作方式、员工数量,以及所使用的原材料和产生的中间品、副产品、产品和废弃物等进行综合分析,明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以及时空分布,以确定不利健康的状况或导致疾病或伤害发生的接触。
5.1.4 危害评估。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应进行评估,评估应由受过培训的职业健康工作人员进行。必要时可采用定量暴露评估(即监测)来加以补充。对化学类危害应确定物质危害严重性排序,为职业健康计划的制定以及整改措施实施优先化提供科学依据。
5.1.5 危害监测。企业应及时沟通职业危害因素监控结果,按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工作中化学的、物理的、人体工效学和生物危害,生产操作规程应写明潜在的职业危害和有效的防护要求。职业危害信息或相关法规标准更新后,应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培训。
5.1.6 职业健康工作人员。被指定负责职业健康工作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关工作经验、接受所需的专业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工作,并且持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至少包括:
—— 国家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 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 危害接触评估和监测;
—— 仪表、设备的操作和数据采集;
—— 数据处理和文件编制;
—— 对检查、维护和审计程序的理解;
—— 职业健康危害的管理;
—— 与工作相关的其它培训(如:石棉、生物安全、人体工效学、室内空气质量、铅、噪音、辐射安全、呼吸系统保护、通风,及其它应急情况的培训)。
5.1.7 计划评估与跟踪。职业健康工作人员应每年统计企业OH相关的数据与资料,例如:职业健康投入资金,健康监护人数、监护项目及结果趋势,职业健康事故与职业病的数量、主要原因,职业健康危害监测数据与趋势分析,健康培训种类及参与人数,员工健康数据(如:体重指数、血压、血糖、血脂、胆固醇、吸烟比例等),病假率。通过这些数据的趋势分析,可以作为评估、指导企业职业健康计划的依据。
5.2 职业健康危害识别过程
5.2.1 职业健康危害分类概述
职业健康危害可分为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和人体工效学四类:
—— 化学危害,包括有毒有害化学品、粉尘、石棉和可吸入非石棉纤维等;
—— 物理危害,包括噪声、电离和非电离辐射、高温和低温、振动等;
——生物危害,有害的动植物源性物质、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昆虫类、不良的室内空气质量等。
——人体工效学危害:包括别扭的姿势、过度用力、重复性的动作、不当使用工具或设备、工作环境不佳(振动、寒冷、噪音等)等。
5.2.2 新项目审查
5.2.2.1 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应在设计阶段工艺危害分析期间与安全、工艺安全管理和其它关注点一起来考虑职业健康危害、咨询职业健康工作人员。在设计阶段处理有关化学品、噪声、人体工效学、室内空气质量、和其它职业健康危害的设计规定比建成后变更将更为经济有效。
5.2.2.2 对可能产生职业健康危害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和竣工验收前各阶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健康危害评价和申报。
5.2.3 新引进化学品管理
5.2.3.1 企业应建立采购审批程序对新引入化学品进行审批管理,确保该化学品的使用满足法规要求,其危害已被充分了解并已制订有效的操作和防护管理措施。
5.2.3.2 在允许承包商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开展工作前,应先确认其持有带入工作现场的化学品的MSDS、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化学品危害、有效的防护措施和设备。
5.3 常见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识别
5.3.1 化学品危害的识别
通过熟悉生产工艺过程、设备情况以及有关工艺技术参数等,掌握化学品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形式,以了解毒物侵入途径,为样品采集、进行检测提供明确的目标。
5.3.2 石棉
5.3.2.1 石棉和非石棉可吸入纤维(NARF)材料常见于实验室(加热炉、烘箱内衬)、锅炉、焚化炉等密封带、热水系统法兰、闸阀填料带、暖通空调系统的隔热保温层、简易天花板等。
5.3.2.2 所有形态的石棉都是已知的人类致癌物,在以后的作业、维护中应尽可能采用其它非石棉类材料替代以减少石棉材料的使用,新采购的设备、材料应避免使用石棉类制品。
5.3.2.3 NARF包括玻璃棉,矿棉等,矿棉主要是由氧化硅等材料制成,有可能的致癌性,为“c”级。一般作业于矿棉或玻璃纤维不会释放可吸入纤维,但是在锯、锉等作业时会有可吸入纤维释放。因此,在进行NARF特殊作业时,必须按要求配戴PPE。
5.3.2.4 无论是操作石棉材料还是NARF材料均需小心仔细操作,尽可能整体安装或拆卸,不要将其破碎或打洞以免将可吸入纤维打乱散发在空气中。
5.3.3 噪声
5.3.3.1噪声暴露水平在以下情况必须被监测,除非明确低于80 dBA 的办公室区域:
—— 工艺或设备运行之初;
—— 80 dBA 及以上的噪声暴露区域每年监测一次(除非有至少连续两年的监测数据显示给区域的噪声暴露保持不变,那么此区域可以每2年监测一次);
—— 当工艺或设备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噪声暴露水平变化时,以及员工认为噪声增高时。
5.3.3.2 暴露水平等于或超过85 dBA为强噪声区。暴露水平达到80dBA被称为行动水平,企业需要对该区域采取必要的行动措施,例如工程控制、采取听力防护等。
5.3.4 高温与低温
5.3.4.1 高温。包括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的高温。石油炼制多为高温作业,热源有加热炉、蒸汽或热介质(物料)管线。
5.3.4.2 低温。包括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的低温。大多为局部存在缺陷,冷媒或低温介质泄漏逸出时导致的健康损害。
5.3.5 电离辐射与非电离辐射
5.3.5.1 电离辐射。包括α粒子、β粒子、r射线及其他类型的放射线。
5.3.5.2 非电离辐射。包括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微波、高频波等。
5.3.6 生物危害
生物性因素包括动植物源性物质、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昆虫类等。
5.3.7 人体工效学危害
包括不良作业体位,个别器官、系统过度疲劳;劳动强度过大或某项工作重复动作;机械设备及工具的特殊体位;工作计划、时间安排不合理;心理压力大、精神过度紧张等。
5.3.8 室内空气质量(IAQ)危害
5.3.8.1 室内空气质量通常需要关注:室内通风、换风;暖通及空调系统(包括室外空气来源、建筑垃圾、装货口、排气、冷水塔、鸟粪、过滤网、排水盘、盘管、管道系统、给风口、回风口等);可挥发性有机物(如甲醛、甲苯、二甲苯、石油烃类等);渗漏。
5.3.8.2 室内空气的潜在危害有:动物毛发、真菌、尘埃螨、其他生物污染物;大气颗粒物、烟草烟雾;燃烧产物,如机动车排放的二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有机气体,如溶剂、清洁剂、胶水、复印机产生的气体;个人用品,如发胶、香水;杀虫剂、装修的甲醛、地毯;附近工厂排放的污染物。
5.3.8.3 企业应对厂区内有人员聚集和工作的室内空间(如办公室、控制室、实验室、仪器室、餐厅、会议室、车间等)和暖通空调系统进行初始的IAQ评估,以确认是否有可能导致IAQ问题的状况。
5.3.9 血液传播病原体的危害
5.3.9.1 血液传播的病原体是指存在于血液及其他潜在感染性物质能导致人类疾病的病原微生物。包括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疟疾;梅毒;巴贝西虫病;布鲁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虫媒病毒;回归热;克-雅病;成人T-细胞白血病/淋巴瘤;HTLV-I相关脊髓病;人类T细胞嗜淋巴病毒II型;出血热病毒。及其他潜在感染性物质,如精液,阴道分泌物,牙科操作过程中的唾液(可能被血污染),未经固定的器官或组织。
5.3.9.2 暴露机会。接触血液或其他可能感染物质通过皮肤接种,接触开放性伤口,非完整的皮肤(皮炎,皮刺,割伤,擦伤,痤疮)或皱褶粘膜。
5.3.9.3 医疗垃圾。垃圾在日常医疗服务中产生,被体液污染的敷料,针筒,尖锐的物品,手术刀片,工具和拭子。但不包括丢弃的化学药品。
5.4 化学物质危害排序
5.4.1 化学物质危害排序,是为优先进行作业场所检测和健康管理进行排序,对引起危害较大的化学物质优先进行检测和健康管理提供参考。排序结果不得替代国家法规、标准中的规则和职业健康专家的判断意见。
5.4.2 化学物质危害排序可为新建项目的,或为现有生产的健康管理方案提供实际测算。
5.4.3 化学物质排序因子及评分
5.4.3.1 化学物质排序因子。按照化学物质进入人体途径、急性毒性分级、慢性毒性评分、警报性质、物理因素、接触化学品数量评分、受化学品影响的工作人员人数评分、暴露程度等8个因子对化学品的危害进行量化评分。具体评分见附录一。
5.4.3.2 确定化学物质的评分。各因子评分相加得到化学物质的评分,根据评分结果进行排序,确定优先进行作业场所检测的项目及监测频率,以及确定作业工种的危害顺序。评分表见附录二。
6、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6.1 审核
集团公司和企业都应把作业许可管理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作业许可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6.2 偏离
企业依据本标准制定本单位作业许可管理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专业分公司批准;企业作业许可管理程序在执行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企业主要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6.3 培训和沟通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相关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本标准应在整个组织内沟通。
附录一:化学物质排序因子
1 中毒途径评分
化学物质的作用取决于进入体内的化学物质量,及进入体内途径的影响。
途径*
评分**
肺部和皮肤
8
肺部
4
皮肤
2
眼睛或口服
1
* 进入体内最可能的途径在考虑局部情况后进行评分。
** 如采用机械注入方式辅助进入体内,则评分为8。
2 急性毒性分级
毒性
动物研究
人体效应
评分
口服LD50
mg/kg
吸入LC50
ppm
皮肤接触LD50
mg/kg
剧毒性
<5
<10
<10
暴露在较低水平内会很快发生死亡
8
高度毒性
5-50
10-100
10-200
会发生重大伤害:
·哮喘(呼吸敏感、肺水肿或肺部纤维化)
·化学窒息(如一氧化碳、氢气、硫化物、氰化物)
·对皮肤或眼睛造成腐蚀或灼伤(如强酸、强碱或胺)
4
中度毒性
50-500
100-1000
200-5000
会发生轻度伤害:
·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对鼻腔、咽喉或肺部的严重刺激(可恢复)
·对皮肤或眼睛的严重刺激(可恢复)
·皮肤敏感
2
轻度毒性
>500
>1000
>5000
会发生易于恢复的轻度效应:
·对鼻腔、咽喉或肺部的轻度至中度刺激
·对皮肤或眼睛的轻度或中度刺激
·麻醉
·有害颗粒、蒸气或气体
·恶臭
·单纯窒息剂
1
3 慢性毒性评分
慢性毒性效应
评分
死亡
致癌物质(OSHA和杜邦大写C)
要求特殊控制的发育和生殖危害(杜邦大写D或R)
8
重要健康危害(杜邦小写c、r、d):
·血液或骨髓疾病-贫血症
·累积性肺部损伤(如矽肺)
·累积性肝脏、肾脏或其他器官损伤
·累积性神经系统损伤(如己烷)
·生殖影响
4
轻度健康危害
2
4 警报性质
物质的警报性质决定了不进行化学品检测、只根据气味或刺激性,工作人员是否可过度暴露,如物质会产生嗅觉疲劳(如硫化氢),应给出高一级的评分。
气味或刺激性阈值
评分
>3倍暴露极限
8
>暴露极限,但<3倍暴露极限
4
>0.1倍暴露极限,但<1倍暴露极限
2
≤0.1倍暴露极限
1
5 物理因素
物理因素
评分
可吸入气溶胶、颗粒或挥发性液体(蒸气压或分压>300 mm Hg,25℃)
8
中度挥发性液体(蒸汽(VP)或PP为100-300 mm Hg,25℃)(或不可吸入气溶胶)
4
低挥发性液体(VP或PP <100 mm Hg,25℃)
2
不起尘固体
1
6 数量评分
一年数量
评分
kg/年(千克)
l/年(升)
>45000
>45400
8
4500-45000
4540-45400
4
450-4500
454-4540
2
<450
<454
1
7 工作人员人数评分
工作人员人数≥125的现场使用“工作人员人数”;员工人数<125的现场使用“工作人员总人数百分比”。
工作人员人数
工作人员总人数百分比
评分
>125
>50
8
25-124
21-50
4
5-24
6-20
2
1-4
≤5
1
8 暴露程度
选择适用标准中的最高评分。
标准
评分
开放式。正常情况下化学品会与大气接触,未采取任何措施防止化学品泄漏(例如,开放式容器或运输容器)。
可能会近处接触化学品的手动操作(手动装载、取样、清洗滤网等)。
经常打开维修系统或日常操作,打开前的排污和净化不够充分。
频繁发生泄漏和溢出。
没有充分的封闭和通风系统。
不良通风条件历史。
16
受控排放过程。允许在规定限值内有准备、有计划地排放化学品。
可能会近处接触化学品的有限手动操作。
偶尔打开的维修或操作系统,进行了一定排污和净化但不完全。
偶尔发生的泄漏和溢出。
一般但不完备的封闭和通风系统。一般通风性能历史。
8
封闭式。没有故意排放化学品。可能发生逃逸或疏忽排放。
没有可能近处接触化学品的手动操作。
很少打开的维护或日常操作系统。打开前排污和净化充分。
几乎没有泄露和溢出情况。
可能发生严重暴露的位置封闭和通风情况良好。良好通风性能历史。
1
附录二:职业健康优先级评分表
鉴定编号: 化学物质名称:
中毒途径
急性毒性
慢性毒性
气味阈值(K)
物理因数
数量
暴露职工人数
暴露程度
评分
口服
[LD50]
Mg/kg
吸入
[LC50]
ppm
皮肤
[LD50]
mg/kg
LB/年
X1000
GAL/年
X100
[总人数<125]
[总人数<125+]
肺部
皮肤
<5
<10
<10
死亡
致癌物质
K>3EL
气体,可吸入颗粒,挥发性液体(VP或PP>300mmHg,25℃)
100+
100+
>50%
125+
受控排放
8
肺部
5-50
10-100
10-200
重度危害
EL<X<3EL
不可吸入颗粒,挥发性液体(VP或PP100-300mmHg, 25℃)
11-100
11-100
21-50%
26-125
4
皮肤
51-500
101-
1000
201-
5000
轻度危害
0.1<X<EL
重质液体(VP或PP<300mmHg,25℃)
1-10
1-10
6-20%
5-25
2
眼睛
口服
>500
>1000
>5000
未知
≤0.1EL
固体
<1
<1
≤5%
<5
封闭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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