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羊台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南羊台村计划生育 村 规 民 约 南羊台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搞好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经村民委员会和群众代表研究讨论,特制定如下公约,望广大村民自觉遵守。 1、每个村民都要认真执行省、市、区、镇、村、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都要积极参加人口学校组织的培训、学习,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 2、凡要求生育的育龄妇女,都要做到持证生育。生育后要及时落实避孕措施,并按时主动接受月访视、季生殖健康服务。每少参加一次罚款50元,连续无故不参加普查,予以加倍经济处罚。 3、每个村民都有对其他村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情况进
2、行举报和监督的义务,经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如下奖励:一例计划怀孕奖100元;一例计划外生育奖200元,一例早私婚奖100元。 4、已婚育龄妇女要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凡要求实行“知情选择”的育龄夫妇,需在生育第一个小孩42天内,生育第二个小孩30天内与村委会签订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同意协议书。 5、全体村民要对一切不遵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搞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小组、村、镇计划生育部门汇报,镇村将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6、凡外出经商,务工的(年满十八周岁以上49周岁)人员,必须向村育龄妇女小组长汇报,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外出期间必须按季节寄回流入地乡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
3、的孕检证明。 7、凡生育第一个小孩,半年内主动申报终身只要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种奖励和待遇。 8、凡收留、包庇、藏匿计划外孕妇及有其他计划生育问题者,一经发现,每例予以当事人罚款500元,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按本人非生子女数予以罚款或处以与维护同等数额的罚款。有非法同居者,私婚和其他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情况而未上报者,罚户主200元。 9、房主在出租房屋三日内,必须向育龄妇女小组申报。租赁房屋者不得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行问题,是流入人口的,必须持镇计生办公室签章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房主方可向其租赁房屋。 10、凡非法抱养子女的,按照XX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