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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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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融入主XX县区,实现现代化”工作目标及打造创新型、学习型、生态型、乐居型、智慧型的“五型”城市建设任务,以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为目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普法宣传教育、服务民生和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实战型司法行政机关。 一、201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人民调解网格化为方向,切实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以“两办”名义下发《高淳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全区主要工作;二是成立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创办《人民调解员协会会刊》;三是深化“边界联防联调工作”机制,举办“第三届六市(县、区)司法行政工作论坛”,先后召开高溧古柏、和凤、漆桥接边地区联合调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苏皖边界水阳江地区第八次联防联调会议、苏皖淳溪湖阳边界地区联合调委会第十次会议;四是完善检调、访调、公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五是规范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工作制度;六是建立矛盾纠纷“零报告”和“分析研判”制度,整合司法行政、公安、信访、人社、卫生、农业等职能部门(行业)和司法部门的信息资源;七是组织开展高淳区“十佳人民调解组织”、“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迎青奥。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和“综治和平安建设。人民调解员与社区面对面宣传月活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群众知晓率。2014年1-11月份,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1800起,调解成功1796起,调解成功率99.7%,其中区大调解中心直接受理重大矛盾纠纷71起,调解成功71起,调处成功率100%,区大调解中心矛盾调解纠纷赔偿标的额达1700多万元。 (二)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一是成立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矫正基地),提高矫正活动硬件水平;二是规范使用司法部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教对象和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四个信息库”建设;三是抓好落实“双八”报告制度、“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定期分析汇报制度”、“安置帮教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社区矫正重点(高危)人员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完善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综治办联席会议制度。启用社区矫正电子指挥中心监管平台;四是建立完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提高专职社工待遇;五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XX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组织专职社工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六是围绕青奥安保工作任务,开展“社区矫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排查追捕脱逃社区服刑人员百日专项行动”、“迎青奥。促和谐春风帮教行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教育、帮扶。加大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和追捕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实时监管,严格矫正执法奖惩,最大限度预防两类特殊人群重新犯罪。今年以来(1—11月份),全区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6人,期满解矫171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95人,其中缓刑174人、假释19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建档率100%,矫正率100%,重新犯罪率为0;今年新接收刑释人员109人,在册刑释人员1109人,其中社区矫正期满转入724人、刑满释放385人(其中劳教28人)建档率100%、帮教率100%、安置率98%,当年回归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 (三)以促进全民法律素质提升为着力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一是突出群众需求。与区法制办等部门在《法治高淳》电视宣传栏目中制播21档电视专栏,联合局其他科室向全区村(社区)赠送《司法行政服务指南》等法律书籍4500多册、光盘142盒、法律服务牌142块,接待群众咨询多1000多人次;二是升级普法平台。在《今日高淳》报“普法”原有版面新设“人民调解在线”、“法律服务之窗”、“权威律师说法”三大新专栏,在《江南时报》开办普法专版12期,设置“法治高淳”、“司法短波”、“春风行动”等5个专栏;三是创新普法方式。开通“高淳普法”政务微博,截至日前,发布微博885条,拥有粉丝1051个,30条微博被几大省市级官微转发收藏。与高淳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合作,每月通过ams系统向8000多名手机用户、700多名区管以上领导干部发送普法信息;四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依托区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报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全区行政村(社区)省级创建率达到30﹪(50﹪);五是法制新闻宣传工作稳中有升。目前,在市局规定的考核范围内的市以上媒体上刊发新闻稿件257篇,在《今日高淳》报上刊发144篇,新闻宣传工作在全市排名有望“保三争一”。 (四)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为中心,不断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一是在全区134个行政村、8个社区,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了“法律援助村村通”;二是成立区、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利用办公迁址契机,集聚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大调解和特殊人群管理四大资源优势。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经省验收,获“XX省法律援助机构示范窗口”;三是组建“三农”专业律师服务团,协调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四是提供形式多样为民服务活动。利用“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契机,先后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高淳监狱、大桥社区、区残联、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企业和工地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五是强化农民工维权工作。今年共接待农民工来电、来访咨询共计2700多人次,提供优质法律援助426件,已结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360多万元。六是实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24小时”律师值班制度。1-11月,全区“12348”和法律援助共接待群众来访2863人次,解答电话咨询3155人次(其中“12348”专线电话763)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538件(其中民事案件518件,刑事案件20件),已结案件251件,累计追讨工资和追偿损害赔偿及挽回经济损失达530多万元。 (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抓手,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实战型司法行政机关。一是组织成立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保障落实;二是制定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细化内容,逐项开展;三是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会、专题辅导报告会、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律师党支部、司法所长、青年员工座谈会,认真查摆问题,主动征求意见;四是参加市局举办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批联动专题培训辅导会”,学习、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经验;五是开展基层司法所建设调研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六是加强建章立制,专门发文到各司法所贯彻落实“社区减负”相关工作,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社区减负”工作落实到位;七是认真开展环境“大扫除”活动,每周督查挂钩村(社区)环境整治工作,并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到双游村和淳安社区进行环境大扫除;九是组织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培训”活动,10月13日至18日,组织系统年轻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实战能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先后开展教育实践专题活动83次,其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1次、基层党组织生活会3场、基层党员大会3场、集中学习7次、集中收看专题片5次,召开专题讨论会18次、座谈会9次,开展基层调研、指导活动20次,上下联动4次,向兄弟单位学习1次,送法进基层9次、环境大扫除2次。4位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科室负责人、司法所所长、服务对象、工作对象代表之间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共115人次,对群众反映、上级点明、督导组反馈和谈心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领。对征集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共表现为4个方面12类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局领导班子积极研究制订20项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改正。 二、存在困难问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种种困难:一是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尚需完善、加强,与成员单位间协调仍需加强,社区矫正基地的软硬件配套建设有待加强,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进一步完善有形的可看的规章制度。二是法律援助宣传还有待于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还有待于继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还有待于继续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及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前期,我局经精心测算用于法律服务专项经费需400多万元。四是工作守旧,开拓思路观念不新,全系统争先创优氛围不浓,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提炼总结不够,典型案例、特色亮点工作不多不突出等。五是个别同志在想和行为上存思在责任缺失问题、担当意识不强,执行不力问题、务实作风不强,自满懈怠问题、进取精神不强。 三、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2015年区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工作要求,结合省厅“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完善大调解机制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助推全区“五型”城市发展,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一)以社会和谐发展为根本,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提高司法所作为一线实战单位在法治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排查、分析机制,不断规范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水平。加强村(居)司法站建设;三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二)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一是推进规范执法,进一步在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方面规范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执法公开、亮证执法制度,建立执法督查、考核、问责制度;二是加强全面排查分析。做好对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二类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对重点人员,落实重点管控措施,扩大gps定位人数,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协调内外资源统筹,做好包括人员、档案(纸质和电子)、动态信息等工作衔接,加强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四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协助帮扶二类人群的组织机构,在已建立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争取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业协会,增加社区民警、“五老”志愿者充实矫正小组力量;五是提高二类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岗位准入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和二类专职社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提高执法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以服务保障民生为中心,加快推进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强化军人军属、农民工维权工作,推行法律援助代理申请业务,确保边远地区、行走不便群众快速获得法律援助;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发挥经济适用房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送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厂、进工地、进学校、进监狱等活动,保障更多困难群体得到法律援助救济;三是加强办案质量长效管理,推行“点援制”服务,满足受援人对法律事件专业知识的需求。规范法律援助“示范窗口”接待工作,开展好“12348”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四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逐步使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优先纳入政府采购项目,列入区、镇两级财政预算;五是加快优势法律人才引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六是加大对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进力度,加强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七是加强部门合作,为征收、拆迁、开发区园区建设、游子山、慢城等管委会的建设、土地竟价等各类公证提供法律服务。 (四)以培育全民法治信仰为宗旨,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打造地方普法特色,在“5+1”普法品牌建设上,争取上级支持,搞好对接协调,力争有实质性进展;二是突出群众需求,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12。4”法制宣传日等专项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三是优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建8个省级村、1个省级社区,使全区行政村(社区)创建率分别达到35﹪、60﹪,力创第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增强“高淳普法”政务微博宣传实效性;四是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做实青少年学生和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五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壮大镇、村(社区)普法志愿者队伍,推动普法宣传常态化运作;六是开展“六五”普法终期自查,做好迎接省市对我区终期检查考核工作。 (五)以人才培养为保障,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现代化。一是注重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加强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利用省司法厅“培训考试”契机,提升系统人员法律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深入开展每月10号的“政治学习日”活动;二是注重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三是注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进一步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 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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