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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计划生育三查四术服务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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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区计划生育三查四术服务工作规范 “三查”“四术”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手段和基础性工作,是落实“三为主”和“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方式。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三查”“四术”服务工作的暂行规定》(鄂人口委〔2005〕56号)和市人口计生委武人计(2005)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计划生育“三查四术”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一、对象范围 1、“三查”重点服务对象。指年龄在40岁以下的有小孩没有采取绝育措施或采取绝育措施不满一年;40岁以上有补救史未采取绝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不包括妊娠终止未满42天、抱养一孩、离婚、丧偶、子宫及附件切除、绝经及不孕症的已婚育龄妇女)。 “三查”重点服务对象以外的其它已婚育龄妇女为非重点“三查”服务对象 2、“四术”对象。指已经生育并存活一个及一个以上孩子的育龄夫妇中尚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不含离婚、丧偶、子宫及附件切除、绝经)、政策外怀孕应终止妊娠对象、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政策内怀孕对象。 二、服务内容 重点“三查”服务对象开展以孕情、环情监测和常规妇科病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其中常住流入人口和长丰乡的农业人口中重点对象每年“三查”不少于三次(含孕检证明); 非重点“三查”服务对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生殖健康保健服务; 对常住流入人口和长丰乡的农业人口中已生育孩子的育龄夫妇开展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指导服务; 对政策外怀孕对象应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三、职责分工 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计划生育“三查”“四术”服务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工作任务,组织考核评估计划生育“三查”“四术”工作落实情况,按规定提供免费计生技术服务经费。 区计生技术服务站。根据区人口计生委下达的目标任务,负责全区年度“三查”工作的计划安排,落实“三查”技术服务工作,如实填写“三查”工作纪录,做好“三查”工作的汇总分析和信息反馈。 街(乡)人口计生办。根据区人口计生委下达的目标任务,配合区计生技术服务站制定本地区“三查”工作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和各社区(村)“三查”人数等;负责组织实施“三查”工作,根据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wis)生成的“三查”对象表(常住人口以c1类为主,流动人口以c2类和流动人口登记为主),确定“三查”对象,分解下达到社区(村);负责做好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为主的知情选择工作,对未落实“四术”的对象及时安排施行手术;负责分析、汇总、上报“三查”“四术”数据。 社区(村)计生专干。负责组织、督促服务对象参加“三查”;配合技术人员开展孕情的监测和随访服务;督促外出人员寄回孕检证明;收集上报施行“四术”的信息,管理本社区(村)“三查”资料。 四、工作程序 1、区人口计生委。年初,根据市人口计生委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各街(乡)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wis)提供的数据,制定全区年度“三查”目标任务,并与各街(乡)人口计生办和区计生技术服务站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2、区计生技术服务站。年初,根据区人口计生委下达的目标任务,在街(乡)人口计生办的协助下制定全区年度“三查”服务工作计划安排,并下发到各街(乡)人口计生办。 3、街(乡)人口计生办。年初,从wis系统中向各社区(村)打印常住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三查”登记表》(附表一)和《已婚育龄妇女非重点服务对象“三查”登记簿》(附表二);上年十月、当年二月和六月初从wis系统中向各社区(村)打印流动人口(长丰乡村民)《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三查”登记表》(附表一);每年初从wis系统中向各社区(村)打印流动人口(长丰乡村民)《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三查”情况过录表》(附表三);每月初从wis系统中打印《应指导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人员名单》下发到相关社区(村)。 4、社区(村)计生专干。根据街(乡)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按照表一、表二提供的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对象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三查”(常住流入已(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由计生专干根据流动人口台帐登记的名单手工填入流动人口“三查”登记表和过录表),并如实填写《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三查”情况过录表》;对《应指导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人员名单》中提供的需要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象(指长丰乡和流动人口中的农业人口)督促其及时施行节育手术;社区(村)要将当月发生的“四术”信息填写《异动信息报告单二》报街(乡)人口计生办。 5、区计生技术服务站。按照社区(村)《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三查”登记表》(附表三)和《已婚育龄妇女非重点服务对象“三查”登记簿》(附表二)提供的人员名单开展“三查”技术服务,并如实填写“三查”记录。最后必须由服务对象、社区(村)专干、服务站技术人员和街(乡)计生办负责人在表一、表二上签字。 五、报表资料管理 (一)报表制度。“三查”“四术”报表按季度统计,每季初的5日前报区人口计生委科技科。 1、《已婚育龄妇女“三查”情况报表》(附表四)由街(乡)人口计生办统计汇总; 2、《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报表》(附表五)由区计生技术服务站统计汇总; 3、《年度“三查”服务工作情况进度板》(附表六)分别由街、乡人口计生办和区计生技术服务站统计汇总,并将该表制成公布牌备查。 (二)资料存档: 1、《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三查”登记表》(附表一)、《已婚育龄妇女非重点服务对象“三查”登记簿》(附表二)由区计生技术服务站技术人员填写、录入完毕后交社区(村)保管。 2、《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三查”情况过录表》(表三)由社区(村)保管。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登记表》(附表七)由街、乡人口计生办根据本辖区年度内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情况予以填写,与医疗保健机构的手术证明一并保管;流动人口孕检证明由街、乡人口计生办保管。 附表一: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三查”登记表 附表二:已婚育龄妇女非重点服务对象“三查”登记表 附表三:《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三查”情况过录表》 附表四:《已婚育龄妇女“三查”情况报表》 附表五:《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表》 附表六:《年度“三查”服务工作情况进度板》 附表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登记表》 主题词:计划生育三查四术工作规范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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