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国土资源局XX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做好2018年国土资源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监督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国土资源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本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环境。 二、工作任务 (
2、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网上公布,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1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对列入XX县区国土资源局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我局开展随机抽查时,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在采取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采取录音、录
3、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合理适度,切合实际,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按照XX县区国土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全年开展随机检查2次,抽查主体的数量为抽查对象名录库总数的510%左右。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2 三、具体时间工作安排 1、上半年在5月开展; 2、下半年在10月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科室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培训宣传。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
5、加强国土资源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强化廉洁自律。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 第二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
6、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 2、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二、抽查方式方法 (一)随机抽查主体教育局。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中小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 抽查内容。主要包括民办学校违规办学检查、教育收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督查。 (三)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
7、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四)抽查比例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污染源,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政府文件确定的时间进度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
8、,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3、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方式,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
9、“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部门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在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工作方式。 第三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 第四条局机关各股室应当根据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梳理本机构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局汇总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向社会公示。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
10、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层级监督权限的调整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根据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建立完善的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应当及时根据人员调整或行政执法资格证取证情况动态更新。 执法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职务、执法证号、身份证号、执法类别情况等。第六条建立本局在本辖区的监管对象名录库,本辖区的监管对象名录库包括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重点工贸企业和职业危害企业。监管对象名录库依据企业生存状态,动态确定抽查频次,实施动态调整。 第七条局机关各股室应当于每年12月底之前,确定本机构下一年度监管执法计划。
11、年度执法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执法计划,要保证必要的检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对于守信企业,在抽取时可予以不抽查或降低抽查次数。 第八条局机关各股室实施年度执法计划,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 第九条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应根据要求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表,检查表的内容应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制作,一般不得超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十条原则上,县局在同一年度内对同
12、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4次。上级机关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企业,县局在抽查时,予以排除。本部门业务机构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4次的企业,其他业务机构实施抽查计划时,应当予以排除。或者对同一企业,同一抽查部门不同执法机构实施检查时,应当同时实行综合检查。但是,对于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因违法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一条局机关各股室实施随机抽查时,可以采取定向抽查或者不定向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二条在对单个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
13、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人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对需要经过检验检测的,应当在检验检测异议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复检结果并将复检结果送达被检查对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 综合实施检查的,从最后单项检查结果的确定时间开始计算检查报告的完成时间。 第十三条在检查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第十四条反馈检查结果,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 第十五条检查人员应当于检查及查处结果作出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及查处结果录入省XX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 第十六条对
14、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下一步处理。根据调查,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随机抽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对违反抽查纪律、接受被检对象贿赂,以及存在包庇隐瞒、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xx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x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探
15、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根据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做到全年随机抽查事项要实现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xx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
16、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各岗室内随机从xx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
17、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原则,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xx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
18、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岗室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在省局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过程记录表、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过程记录表、检查情况表,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
19、局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我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岗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xx省xx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双随机
20、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第五篇: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xxxx20176号 xxxx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细则 (2017 年2月27日) 第一条为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XX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国务院(鲁政办字【2016】 214号)及菏政办字【2017】 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在我单位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由区 1 民
21、政局监管的对象“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等原则,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第五条区民政局根据区人民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本单位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事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定陶区民政局网站公开。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监管职能的均应列入清单;凡法律法规规章未赋予监管职能的,不得列入清单开展检查。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抽查的对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当涵盖全部被监管对象,内容
22、应包括检查对象的类型、检查对象的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并在定陶区民政局网站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调整制度。根据检查对象的变动,适时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更新。 第七条根据区民政局执法人员名单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号、执法领域等内容,在定陶区民政局网站公开,并根据执法人员变动情况适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 第八条在开展“双随机”抽查前,检查对象由局办公室、社 2 会组织监督管理局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根据本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编号随机抽取确定,并综合考虑级别管辖、属地管辖和专业管辖
23、等情况,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第九条合理安排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级检查对象的5%,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的特殊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频次。 第十条随机抽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对检查对象开展抽查工作时,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记录在案。 开展抽查应当制作相应的抽查文书,对“双随机”抽查要做到
24、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中,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须进行记录备案。如需提取相应抽查对象的证据时,原则上应当提取证据原件,原件确实难以提取的,可以提取复印件,但应邀请抽查对象相关工作人员见证并签字记录。 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检查报告呈报牵头检查事项的责任科室并形成最终报告上报局领导。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以及处理意见 3 和建议等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对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随机抽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秩序。对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随机抽查不代替集中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核查、责令改正复查等。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xxxxxxxxxx2017年2月27日第16页 共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