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规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xx市安全监管局201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长安监发20153号)和xx区安全监管局2015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岳安监发2015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莲花镇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遏制和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莲花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促进全镇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检查对象和频次镇安监站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物品、烟花爆竹和其它行业监管企业共33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非煤矿山企业莲花镇安监站把全镇非煤矿山企业纳入执法检查范围,目前我镇有非煤矿山企业4家(其中地下开采企业1家),每月进行一次执法检查。(2)加油站镇内有加油站1家,每2月进行一次执法检查。(3)烟花爆竹经营门店镇内有19家有证经营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每季度检查一次。(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镇内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业1家,每季度进行一次行政执法检查。其他工贸企业和服务业企业8家,每半年进行一次行政执法检查。镇安监站将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确保莲花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