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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题党课讲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2025年纪检监察机关专题党课讲稿: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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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题党课讲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2025年纪检监察机关专题党课讲稿: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2篇】 2025年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题党课讲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同志们: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做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使改革与法治的辩证统一达到新的高度,从而不断破解改革新难题、开创法治新局面。今天主要围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给大家做一次专题辅导。 一、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在领导和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理论家的高超政治智慧、坚定战略定力、强烈责任担当,深刻阐述了政治与法治的关系。这些重要论述始终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既提出问题,又解决问题,无不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光芒。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这一思想体系既是彰显真理力量的理论体系,也是彰显实践品格的战略体系,具有丰富理论内涵和重大现实意义,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发展,开辟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境界。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和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辩证思维和真理价值,不断深化思想自觉、 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系统观念和大局意识,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 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彰显真理力量的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理论高度深刻回答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根本性和方向性问题,廓清思想迷雾,排除错误干扰, 彰显出全面依法治国根本保证、价值取向和正确方向的真理力量,发挥着举旗定向、领航定盘的重大作用。首先,揭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 的核心要义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处于首要位置。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并深刻阐释了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廓清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错误认识以及一些质疑。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了“党大还是法大” 的政治陷阱和伪命题本质,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依靠全面依法治国。其次,揭示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取向。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的中国法治建设方略,必然要求在各领域和全过程着力体现和维护人民利益,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更好运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国以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逻辑起点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通过这一制度行使立法权,确保党的主张和依法治国方略契合人民意志, 并进一步通过制度运作和法定程序使之上升为国家法律,从而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后, 揭示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法治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全局性特点,必须在正确道路上推进。否则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颠覆性错误。习近平法治思想举旗定向,明确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揭示了正确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植根中国国情、结合中国实际基础上作出的战略抉择,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不意味着排斥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了借鉴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方法论,即“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彰显实践品格的战略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彰显真理力量的理论体系,也是彰显实践品格的战略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统推进国家治理、有力引领全球法治、有效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创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局面。一是系统推进国家治理。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工程的“系统性”特征, 立足中国国家治理独有逻辑及“党委一政府一社会”独特治理结构,明确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法治工作布局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二是有力促进全球治理。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胸怀天下的法治胸襟,明确强调“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当下有力引领全球法治、彰显中国法治力量。三是有效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比如,为有效压实领导干部肩上的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责任,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又如,为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是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要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贯穿于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过程,作为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因而需要深入、生动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及其生动实践,在全面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中凝聚起法治护航新征程的人民力量。二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针对人民需要、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的薄弱点和空白区,进一步完备法律规范体系。三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与现代化关系的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可见,法治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已经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要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一个国家迈向现代化需要多种途径形成合力、多类要素综合支撑。其中,法治途径和法治要素不可或缺。对中国来说也是如此。而且现代化建设任务越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立场,始终站稳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立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条红线, 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针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 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的实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 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坚持情、理、法并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权益保障问题、公平正义问题,做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一)根植于深厚的理论、历史与实践逻辑。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建设历史进程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实践共同奠基和型塑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品质。首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人民性一脉相承。人民性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有着鲜明的表达和体现。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可见,二者都强调人民群众是法治的根基。其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袭承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民本思想。“民为邦本”这一民本思想的经典表述体现了中国传统治国理政智慧, 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所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坚持人民为中心”便是对民本思想的继承和新时代弘扬。 再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品质源自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也充分运用了法学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便是对中国共产党自新民主主义以来的人民法治理念的总结和强调。最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品质深化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过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局限于物质文化生活层面,而且在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奋斗目标,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民之所向” 为方向和标准,深化了人民立场的实践表达。 (二)涵括人民主体观、人民利益观、人民平等观和人民评价观。人民立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一是人民主体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人民群众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不仅彰显了我国的制度优势, 也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二是人民利益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可见,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利益观作为根本的价值取向。三是人民平等观。人民平等观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础,要求在立法、执法、 司法和守法等各方面,人人都应当受到平等对待;此外,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是社会公共权力的主体,因此,在部分党员和干部中存在的“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以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必须得到根除,否则会重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导致全面依法治国难以真正落实。四是人民评价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 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最终评价主体。 (三)人民性品格的实践表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立场的重要表达,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原则,这一原则不能停留在纸面和口头上,而应当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法治运行的各个层面得到充分贯彻和践行。在立法层面,应兼顾立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业已形成,但法律要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继续完善法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基础。在执法层面,应坚持严格执法与执法为民并重。行政执法是否严格,直接关涉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因此,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约束执法权力,有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法治的信任度。在司法层面,要坚持公正司法和笃行司法为民。司法是否公正,不仅关涉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还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法治信任度。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极大程度避免了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情形,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工作亦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司法不公的问题并未全然杜绝,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尚需进一步加强。在守法层面,应加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培育。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树立法律的权威,必须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拥护法律和信仰法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多样态、多渠道的方式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夯实法治根基 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谋划布局,既是重大战略思想,又是重大工作部署,涵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原则、任务、路径、举措,是引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着力加强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一)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 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使改革与法治的辩证统一达到新的高度,从而不断破解改革新难题、开创法治新局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 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 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涉及面广,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必须积极主动应对,做到居安思危、 未雨绸缪,敢于突进深水区,敢于啃硬骨头。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筑牢制度基础,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以良法善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性质,是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 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法治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深化作为法律上层建筑的制度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加完备成熟定型的国家制度体系回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巩固完善;另一方面要推进法律体系、法治体系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的自身改革,以良法善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 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关于法治领域改革的最新部署,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 (三)加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问题研究,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妥善处理二者的关系,通过改革和法治的相互促进,着力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法治领域改革有一个特点,就是很多问题都涉及法律规。改革要于法有据,但也不能因为现行法律规定就不敢越雷池一步,那是无法推进改革的,正所谓“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加强有关法治问题研究。要加强坚持和发展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法治问题研究;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治保障研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体制机制研究;完善支持全面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法治体制机制研究。注重从就业、增收、 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加强对一系列重大民生法治问题研究。要从上层建筑制度体系的整体、全局和顶层结构上解决有关体制机制问题,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调,使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加强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的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着力破解法治领域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研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把全面依法治国与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紧密联结起来,从创新法治理论与深化改革实践的结合上研究新课题、回应新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保障作用。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新时代新征程,改革开放站在了新的历史关口,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们在前进道路上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和法治领域腐败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时时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指导工作,完善法治体系,加强法治建设,维护法治统一,筑法治之基、 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擘画的宏伟蓝图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法治力量。 2025年纪检监察机关专题党课讲稿: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同志们: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缺乏细化规定、政策要求模糊、刚性约束不足、 制度衔接不够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为基层减负工作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提及 四风’问题”,强调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 从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到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再到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可以说是打出了一套持之以恒为基层减负的“组合拳”,释放出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推动广大干部轻装奋进的鲜明信号。 一、充分认清整治形式主义、官主义的必要性 (一)把握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用具体历史的、客观全面的、联系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党的历史”。历史发展有其规律,但人在其中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只有坚持正确党史观,正确把握历史发展规律,才能掌握历史主动。中国共产党的百余年历史就是一部反对形式主义、 官主义,坚守初心使命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警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握历史规律、掌握历史主动,既是党总结历史经验的出发点,又是党坚持历史经验的落脚点。历史证明,堡垒往往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自党成立以来,我们党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内部变质、变色、变味,丧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背离党的宗旨而失去最广大人民支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人敢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地从党内和国家机关中清洗那些已经腐化、堕落的分子”,从而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在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中,党的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党持之以恒正风肃,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 当前,形式主义、官主义问题依然突出,又有新的异化表现, 呈现反复性和顽固性的特征。党的百余年历史证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久久为功,如果仅仅是阶段性采取措施,未能形成常态化的治理模式,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问题就容易反复出现,难以得到根本性解决。 (二)增强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党的初心使命,“形成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 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修养、政治修养、道德修养、纪律修养和作风修养。党性是政党所代表的阶级属性的集中体现;党性修养内蕴于政党组织实体的精神层面,反映了政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追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悖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导致党和人民群众的距离日渐疏远,激化社会矛盾,阻碍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 重视党的作风建设历来是中国共产党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党的性质、宗旨、优良作风格格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一些党员干部仍存在脱离群众、贪污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这严重背离了党员干部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品格、政治担当等。只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本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提升全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能力。中国共产党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和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必须过硬,敢于自我革命。只有系统分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产生的根本原因和表现形式,精准施策,才能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保障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是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作为社会实践的主体, 人民群众不断创造自己的历史,因此,“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 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中国共产党的党性与人民性始终是一致的、统一的。中国共产党“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同时“也历来提倡关心群众生活,反对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毛泽东指出,“官僚主义是脱离群众,破坏苏维埃与群众的关系,对于苏维埃胜利和发展有莫大危害”。如果共产党员脱离了人民群众,那么“这种党员的脸上就堆上了一层官僚主义的灰尘,就得用一盆热水好好洗干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回答了“为了谁”依靠谁””“如何做”这些关键问题,是对群众路线的最好阐释。如果党员干部总是不愿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将个人利益至于首位,习惯于高高在上,热衷于造声势和出风头,不为群众办实事,就会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盛行。这不仅阻碍社会的快速发展,而且严重影响党在人民群众心里的良好形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极大, 必须破除这种疏离群众、弄虚作假的不良现象,解决党的作风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强调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作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 二、深刻总结历史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经验教训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重要任务。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历史阶段,始终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回顾百余年党史,厘清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历史逻辑,总结经验教训,对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萌芽奠基阶段 1.以高度警惕的态度对待党内不正之风。虽然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并没有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述,但是党始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保持高度警惕。1922年, 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规定, 中国共产党的目的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党中央认识到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我们党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广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是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毛泽东指出“官僚主义的领导方式,是任何革命工作所不应有的”, “要把官僚主义方式这个极坏的家伙抛到粪缸里去,因为没有一个同志喜欢它”,并指出“不反对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法而采取实际的具体的工作方法,不抛弃命令主义的工作方法而采取耐心说服的工作方法,那末,什么任务也是不能实现的”。 2.重视调查研究,提升政策的科学性。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深入人民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的工作作风。1930年,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对党内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认为“单纯建立在'上级'观念上的形式主义的态度是很不对的”,党的政策路线之所以不能深入群众之中,就是形式主义在作怪。1933年8月, 毛泽东在《必须注意经济工作》中将官僚主义的表现划分为两种: “一种是不理不睬或敷衍塞责的怠工现象”,“另一种是命令主义”;并指出必须同这些现象作坚决斗争。中国共产党身体力行, 主动深入农村考察调研,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使党的政策深入人心。 3.开展整风运动,纠治不良作风。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的整风运动,本质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全面整肃。1941 年,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首次明确提出“实事求是”思想,防止党员干部工作的形式化、官僚化。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正式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确立为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1947年,党中央开展“三查三整”运动, 通过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纠治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强党的建设, 提“两个务必”,强调必须始终警惕、防范、戒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党员干部在革命夺取全国胜利、取得政权后出现骄傲自满的情绪。中国共产党通过整风运动整治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净化了党员干部队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信任。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探索发展阶段 1.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强化刚性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正式以执政党的身份登上历史舞台,党的工作重心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此时,一些党员干部出现了享乐主义、官僚主义等落后思想,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作风。刘少奇曾指出:“有些党员受不起成功和胜利的鼓励,在胜利中昏头昏脑,因而放肆、骄傲、官僚化,以至动摇、腐化和堕落,完全失去他原有的革命性。”针对这些问题,党中央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反对不正之风。为了防止党员干部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歪风邪气毒害,中共中央于1949年11月发布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在中央和地方设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区委、地委、 县委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并设置一级工作机关,开展经常性的工作,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为了解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已不能适应在阶级斗争的新时期加强党的纪律的任务这一问题,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于1955年3月通过的《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代替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党员干部各种违法乱纪现象的惩处。我们党通过加强专门机构建设,以刚性约束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开展专项整治运动,保持党的纯洁性。党中央先后发布了《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 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等文件,重点整顿党内领导干部的居功自傲、 贪污腐化、坠落颓废、违法乱纪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深入检查工作,加强纪律,以求达到有效地反对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党中央通过开展“整风运动””三反五反运动”等专项整治运动,克服了党员干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等形式主义和官主义的危险,提升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3.转变文风会风,提升行政效率。1953年,毛泽东起草的《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分析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歪风邪气产生的根源,强调“中央人民政府和军委各部门必须尽速召开会议,发动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揭发领导方面的官僚主义,并规定改正的具体办法”。针对1952年12月西北局检查组关于区乡工作中存在“任务多,会议集训多,公文报告册多,组织多,积极分子兼职多”的问题,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精简会议数量,转变文风会风,从机制层面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基层政府减负松绑。 4.重视人民监督,约束制度权力。党的八大明确提出“三坚持三反对”,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反对主观主义;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领导原则,反对个人崇拜和个人专断。共产党员“不要靠官,不要靠职位高,不要靠老资格吃饭”,只能依靠人民群众。“如果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克服了官僚主义,下面那些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坏现象,也一定会得到克服的”。毛泽东特别重视与人民的通信,强调“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 并强调党员干部要到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警惕脱离群众、 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规范完善阶段 1.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破除不正之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拉开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序幕,中国共产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指出:“我们现在的官僚主义现象,除了同历史上的官僚主义有共同点以外,还有自己的特点,既不同于旧中国的官僚主义, 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官僚主义。它同我们长期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管理制度必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有密切关系。"1986年,邓小平再次强调要坚决破除“机构庞大,人浮于事,官僚主义,拖拖拉拉, 互相扯皮”等问题,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从体制机制层面为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供制度支撑。1992年, 邓小平提出了“形式主义也是官僚主义"“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的重要论断。党中央号召全党上下警惕错误思想,抵制不良作风,通过精简机构、人事调整、职能转变等体制改革, 提升行政效率,加强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2.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1979年11月,邓小平在党、政、军机关副部长以上干部会议上作的《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报告严厉批评了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存在的特殊化现象,要求“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恢复和发扬党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党,使党风根本好转。我们党通过加强上下监督、开展调查研究、畅通群众参与渠道等方式,有力地推动了整治形式主义、 官主义。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谦虚谨慎,和群众同甘共苦,坚决克服官僚主义”。1983年10月,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明确分期分批进行整风整党运动, 反对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以期纠治新形势下的不正之风。 3.完善制度条例,推动党的作风建设。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是相辅相成的整体。针对党的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江泽民提出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 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党的十六大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文件,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供了法治化、制度化保障。胡锦涛也多次强调整治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有力推动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常态化部署阶段 1.密切联系群众,巩固执政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清醒认识到我们党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仍然面临许多难题挑战,党内依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弱化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入常态化阶段。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形式主义的实质是“主观主义、 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官僚主义的实质是“封建残余思想作祟,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做官当老爷,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我们党“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 2.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强化思想武装。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基于此,党中央开展了一系列党内集中教育,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党纪学习教育。这些在全党开展的集中教育都将整治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纳入学习内容,以常态化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武装,将思想教育嵌入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强化党性修养, 增强责任意识和历史担当,坚决摒弃一切明哲保身、得过且过、 敷行塞责、懒政怠政等不良行为,纠治党内存在的不良风气, 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3.加强党内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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