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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题党课讲稿【二篇文】: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事业高质量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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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题党课讲稿【二篇文】: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题党课讲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同志们: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做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使改革与法治的辩证统一达到新的高度,从而不断破解改革新难题、开创法治新局面。今天主要围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给大家做一次专题辅导。 一、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在领导和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理论家的高超政治智慧、坚定战略定力、强烈责任担当,深刻阐述了政治与法治的关系。这些重要论述始终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既提出问题,又解决问题,无不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光芒。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这一思想体系既是彰显真理力量的理论体系,也是彰显实践品格的战略体系,具有丰富理论内涵和重大现实意义,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发展,开辟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境界。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和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辩证思维和真理价值,不断深化思想自觉、 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系统观念和大局意识,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 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彰显真理力量的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理论高度深刻回答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根本性和方向性问题,廓清思想迷雾,排除错误干扰, 彰显出全面依法治国根本保证、价值取向和正确方向的真理力量,发挥着举旗定向、领航定盘的重大作用。首先,揭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 的核心要义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处于首要位置。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并深刻阐释了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有助于我们廓清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错误认识以及一些质疑。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了“党大还是法大” 的政治陷阱和伪命题本质,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依靠全面依法治国。其次,揭示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取向。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的中国法治建设方略,必然要求在各领域和全过程着力体现和维护人民利益,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更好运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国以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逻辑起点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通过这一制度行使立法权,确保党的主张和依法治国方略契合人民意志, 并进一步通过制度运作和法定程序使之上升为国家法律,从而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后, 揭示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法治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全局性特点,必须在正确道路上推进。否则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颠覆性错误。习近平法治思想举旗定向,明确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揭示了正确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植根中国国情、结合中国实际基础上作出的战略抉择,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不意味着排斥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了借鉴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方法论,即“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彰显实践品格的战略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彰显真理力量的理论体系,也是彰显实践品格的战略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统推进国家治理、有力引领全球法治、有效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创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局面。一是系统推进国家治理。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工程的“系统性”特征, 立足中国国家治理独有逻辑及“党委一政府一社会”独特治理结构,明确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法治工作布局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二是有力促进全球治理。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胸怀天下的法治胸襟,明确强调“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当下有力引领全球法治、彰显中国法治力量。三是有效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比如,为有效压实领导干部肩上的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责任,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又如,为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是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要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贯穿于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过程,作为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因而需要深入、生动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及其生动实践,在全面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中凝聚起法治护航新征程的人民力量。二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针对人民需要、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的薄弱点和空白区,进一步完备法律规范体系。三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与现代化关系的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可见,法治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已经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要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一个国家迈向现代化需要多种途径形成合力、多类要素综合支撑。其中,法治途径和法治要素不可或缺。对中国来说也是如此。而且现代化建设任务越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立场,始终站稳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立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条红线, 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针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 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的实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 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坚持情、理、法并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权益保障问题、公平正义问题,做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一)根植于深厚的理论、历史与实践逻辑。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法治建设历史进程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实践共同奠基和型塑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品质。首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人民性一脉相承。人民性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有着鲜明的表达和体现。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可见,二者都强调人民群众是法治的根基。其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袭承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民本思想。“民为邦本”这一民本思想的经典表述体现了中国传统治国理政智慧, 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所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坚持人民为中心”便是对民本思想的继承和新时代弘扬。 再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品质源自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也充分运用了法学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便是对中国共产党自新民主主义以来的人民法治理念的总结和强调。最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品质深化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过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局限于物质文化生活层面,而且在民主、法治、 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奋斗目标,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民之所向” 为方向和标准,深化了人民立场的实践表达。 (二)涵括人民主体观、人民利益观、人民平等观和人民评价观。人民立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一是人民主体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人民群众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不仅彰显了我国的制度优势, 也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二是人民利益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可见,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利益观作为根本的价值取向。三是人民平等观。人民平等观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理论基础,要求在立法、执法、 司法和守法等各方面,人人都应当受到平等对待;此外,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是社会公共权力的主体,因此,在部分党员和干部中存在的“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以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必须得到根除,否则会重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导致全面依法治国难以真正落实。四是人民评价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 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最终评价主体。 (三)人民性品格的实践表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立场的重要表达,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原则,这一原则不能停留在纸面和口头上,而应当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法治运行的各个层面得到充分贯彻和践行。在立法层面,应兼顾立法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业已形成,但法律要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继续完善法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基础。在执法层面,应坚持严格执法与执法为民并重。行政执法是否严格,直接关涉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因此,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约束执法权力,有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法治的信任度。在司法层面,要坚持公正司法和笃行司法为民。司法是否公正,不仅关涉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还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法治信任度。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极大程度避免了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情形,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工作亦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司法不公的问题并未全然杜绝,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尚需进一步加强。在守法层面,应加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培育。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树立法律的权威,必须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拥护法律和信仰法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多样态、多渠道的方式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夯实法治根基 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谋划布局,既是重大战略思想,又是重大工作部署,涵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原则、任务、路径、举措,是引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着力加强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一)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 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使改革与法治的辩证统一达到新的高度,从而不断破解改革新难题、开创法治新局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 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 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涉及面广,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必须积极主动应对,做到居安思危、 未雨绸缪,敢于突进深水区,敢于啃硬骨头。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筑牢制度基础,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以良法善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性质,是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 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法治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要深化作为法律上层建筑的制度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加完备成熟定型的国家制度体系回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巩固完善;另一方面要推进法律体系、法治体系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的自身改革,以良法善治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 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关于法治领域改革的最新部署,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 (三)加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问题研究,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妥善处理二者的关系,通过改革和法治的相互促进,着力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法治领域改革有一个特点,就是很多问题都涉及法律规。改革要于法有据,但也不能因为现行法律规定就不敢越雷池一步,那是无法推进改革的,正所谓“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加强有关法治问题研究。要加强坚持和发展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法治问题研究;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治保障研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体制机制研究;完善支持全面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法治体制机制研究。注重从就业、增收、 入学、就医、住房、办事、托幼养老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加强对一系列重大民生法治问题研究。要从上层建筑制度体系的整体、全局和顶层结构上解决有关体制机制问题,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调,使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加强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的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着力破解法治领域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研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把全面依法治国与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紧密联结起来,从创新法治理论与深化改革实践的结合上研究新课题、回应新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保障作用。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新时代新征程,改革开放站在了新的历史关口,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们在前进道路上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和法治领域腐败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时时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指导工作,完善法治体系,加强法治建设,维护法治统一,筑法治之基、 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擘画的宏伟蓝图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法治力量。 2025年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专题党课讲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事业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历史性、原创性贡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我们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理论品格,进一步把握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时代性、人民性、实践性,以及纪法贯通性和取向一致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以法治建设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今天主要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给大家做一次专题辅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事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 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科学理论引领推进发展改革法治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以高水平法治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积极提升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法治思维能力,就是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提高法治思维能力,要求增强法治观念,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坚持带头习,定期带领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交流,以学促思、以学促干、以学促进,增强法治思维,严格以党纪党章、法律规范约束自身,在思想、行动上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态度和作风。坚持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清单,通过纵向抓好组织筹划的“首端”和成果运用的“末端”,横向抓实具体环节、具体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将述法效果转化为法治建设成效。 (二)持续加强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法治建设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新时代我们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为治理理论研究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对象,也提出了许多独特的、可成为创新原点的问题。这有助于研究者跳出西方治理理论的固有视野,从一个发展中大国高效能的治理实践中探索分析治理规律,提炼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形成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治理话语。 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协调各方、统领全局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运用法治智慧破解难题,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 要在全街范围内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专职调解员、网格员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 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全面增进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法治建设,根本目的是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治中国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到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中去,要坚持法治中国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创造了新中国的伟大历史,也铸就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人民群众才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也是法治中国建设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必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根本目的是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治建设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研究解决法治领域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增强人民幸福感,将“以民为本、 立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到法治中国建设的全过程。 二、强化法治意识,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职能力 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思维,用好“两把尺子”,坚持实事求是,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坚决用党的创新理论来指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实践,确保在风险和挑战面前始终坚守正道,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要严格区分、精准处理好公和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敬畏之心使用权力,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于律己,正确处理好亲人圈、朋友圈、同事圈的关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一)培养法治思维,要知法学法。无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是规矩、秩序,是人们立足于社会的基本遵循。不知法, 不学法,做人做事就缺乏判断是非的标准和底线。党员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深化改革能不能健康有序、行稳致远,越来越取决于法治体系是否健全、厉行法治是否有力。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树牢法治思维作为增强自身执政能力和党性修养的重要标志,真正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纪,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过程中,党员干部要继承和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以自我净化革除思想认识误区、以自我完善提升整体作风形象、以自我革新增强法治能力、以自我提高优化依法办事水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树立选人用人“风向标”。只有坚决把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树起来、把正气充盈的用人风气树起来、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树起来,才能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激励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涵养自身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不仅要看干部的学历、能力、经历,更要对考察对象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重点考察,着力将那些坚持依规依法履职,重事功、练事功、善事功的干部选拔上来。 要注意拓展干部考察手段,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经常性考察,通过增加反向测评、蹲点调研等方式,加强与信访、纪检等部门的沟通,准确科学评价干部。重点看是否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提醒纠正,必要时予以岗位调整。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为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中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 (三)贯彻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办事。筑牢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把对公平、公正、公开的追求作为执法的篱笆,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和公信力。党员干部在想问题、作决策的过程中,要坚决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众参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办事,防止搞“一言堂”“家长制”,避免“按惯例决策”“拍脑门决策”。要用法治破除特权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要严以用权,谨慎用权,克己奉公,不谋私利, 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我国在政治、经济、高科技、意识形态、社会治理和外部环境等领域都面临着诸多风险挑战。党员干部只有树牢底线思维,才能在日常工作中练好基本功、下好先手棋,避免“埋钉子”“留尾巴”,才能在风险发生时把握主动权、打好组合拳,化险为夷、转危为机。 三、强化责任担当,围绕保障现代化建设不折不扣抓好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系统工程, 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把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创优提质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作为提升法治永平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 全力抓好法治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一)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信心决心,认认真真讲法治、抓法治。始终坚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法治理念贯穿在日常管理每个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据可依、 规范运行。依法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健全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对重要文件、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党内法规落实督查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切实增强党内法规在基层党组织的执行力度。 (二)带头学法用法,着力提升工作法治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规范组织工作,带头树立法治思维、健全制度体系、抓好执行落实,把法治理念贯彻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建立健全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党章党规,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有效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以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以尊崇的态度、敬畏的精神守规用规护规。把法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任务统筹起来、一体落实,坚持按党的政策、组织原则、法律法规办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发展党员等政策和制度规定,自觉在法律法规约束下用权。 (三)突出贯穿融入,立足职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 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注重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本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打造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干部队伍。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和主体班次,精心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运用法律知识、 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加大法治建设考核力度,坚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推进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市直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督促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扛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以法治理念分析思考、谋划推进各项工作, 切实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深扎根于中国大地,是根源于实践、 运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在实践中创新发展的科学理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理论观点,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内容。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更好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经济现代化释放出更加强劲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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