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出生缺陷监测方案
了解一个区县的出生缺陷发生水平通常采用出生缺陷监测。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为出生缺陷监测点,监测对象为住院分娩的围产儿。
一、目的
获得我院出生缺陷的准确、可靠的资料;动态观察主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以及出生缺陷发生的消长情况;为制定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及评价干预效果提供依据;为政府部门制定预防出生缺陷的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二、 监测范围、对象和时限
(一)范围:对本院内出生缺陷进行监测。
(二)对象:在本院出生的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其以上)包括活产儿、死胎、死产。凡在我院内出生或引产的出生缺陷儿,无论孕周大小,均需报告。
(三)时限:当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监测内容和指标
(一)内容:
1.监测医院内出生的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围产儿的有关资料(包括围产儿死亡情况)。
2.生缺陷的时间、地址和人群分布及临床资料,具体内容见《出生缺陷儿登记表》。
3.出生缺陷的可疑危险因素。
(二)指标:
1.主要出生缺陷发生率。
2.主要出生缺陷性别、母龄和城乡发生率。
3.产前检出率等;缺陷儿转归。
缺陷儿的转归等。
(三)监测资料:
围产儿数季报表、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出生缺陷医院监测质量调查表。
四、资料收集和上报
(一)及时收集。
(1)产房、手术室出生时发现→填卡并做好原始登记,死胎、引产的出生缺陷报告护士长填卡登记→特殊情况报告科主任,24小时内进行科内和科间会诊,以明确诊断。
(2)新生儿科发现→报告新生儿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填卡→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审核出生缺陷患儿登记卡(详细询问病史),与各科沟通,进一步明确诊断,查漏、补漏。
(3)围产中心产前发现(包括产前诊断中心、B超检查发现)做好登记→报产科主管医生→明确诊断的填卡上报。
(4)门诊相关科室(听力筛查办、耳鼻喉、眼科门诊、儿童保健科)对就诊围产儿发现出生缺陷的要填卡上报并进行登记。
医院由公共卫生科专人负责信息收集。负责信息收集的人员每月对出生缺陷登记卡进行收集,并每季度按月份将所有围产儿有关数据填入围产儿数季报表。
(二)逐级上报。
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报表报市妇幼保健机构。并按省监测办要求同时将监测资料上报至省妇幼保健所。
五、组织管理
(一)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本院生缺陷监测的工作,并具体组织相关科室实施、资料收集、审核、保存、质量控制、统计分析、数据上报、报告撰写等工作。
(二)负责完成对本机构出生缺陷儿的发现、表卡填写、审核及纸质上报。
六、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是出生缺陷监测的常规工作,监测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并做好相应记录。每年对辖区内妇幼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一次,并做好相应资料整理。
七、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保证监测质量的重要环节,每个监测单位都要进行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的内容指标
诊断准确率; 围产儿出生缺陷漏报率,围产儿死亡漏报率,双胎及多胎漏报率及出生缺陷漏报率;表(卡)册及登记本填写的完整率、错误率。
(二)质量控制的方法:
检查产房登记本; 检查出生缺陷登记本、相关科室的互相查询。
每季度进行院内及辖区全面质控并填写《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质控后要撰写质控报告,填写反馈记录,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附件:
1.围产儿数季报表
2.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出生缺陷医院监测质量调查表
4.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工作职责
附件1
围产儿数季报表
20 年 季
市 区县 医院(保健院、所) 医院编码□□□□□□□□□□
月
份
产妇
年龄
(岁)
城 镇 (例)
乡 村 (例)
合
计
围产儿情况
城镇
(例)
乡村
(例)
男
女
性别
不明
男
女
性别
不明
出生缺陷
<20
围产儿死亡
死胎
死产
20~
25~
7天内死亡
30~
合 计
35~
胎 数
双 胎
三胎及以上
合计
(胞)
(胞)
月
份
产妇
年龄
(岁)
城 镇 (例)
乡 村 (例)
合
计
围产儿情况
城镇
(例)
乡村
(例)
男
女
性别
不明
男
女
性别
不明
出生缺陷
<20
围产儿死亡
死胎
死产
20~
25~
7天内死亡
30~
合 计
35~
胎 数
双 胎
三胎及以上
合计
(胞)
(胞)
月
份
产妇
年龄
(岁)
城 镇 (例)
乡 村 (例)
合
计
围产儿情况
城镇
(例)
乡村
(例)
男
女
性别
不明
男
女
性别
不明
出生缺陷
<20
围产儿死亡
死胎
死产
20~
25~
7天内死亡
30~
合 计
35~
胎 数
双 胎
三胎及以上
合计
(胞)
(胞)
填 表 人: 职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医院审表人: 职称: 审表日期: 年 月 日
《围产儿数季报表》填报说明
1. 本表由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填报。统计范围为产妇在监测医院内住院娩出的围产儿。
2. 本表为季报,报送方式为妇幼监测信息系统网络报告。区县级监测机构每年2月28日前上报上年第4季度登记卡,5月28日前上报本年第1季度登记卡, 8月28日前上报本年第2季度登记卡,10月31日前上报第3季度登记卡。
3. 围产儿数:包括孕28周至产后7天正常和缺陷的活产、死胎死产。请按“例数”统计,单胎计1例,双胎计2例,三胎计3例,余类推。
4. 产妇年龄(岁):“<20”,指实足年龄不满20岁者;“20~”指满20岁至不满25岁者;“25~”指满25岁至不满30岁者;“30~”指满30岁至不满35岁者;“35~”指满35岁及以上者。
5. 性别不明:指两性畸形或出生时通过外阴难以辨认性别。
6. 围产儿情况:“出生缺陷例数”依据产妇常住地分城、乡填写,该例数应与《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的份数相等(仅指≥孕28周引产或出生的出生缺陷病例)。“围产儿死亡”情况中“死胎死产”包括死胎(为分娩未发作前死于宫内者)和死产(在分娩过程中死亡者);“七天内死亡”为出生时活产,而于七天内死亡者(不包括安乐死)。“胎数”中,一次妊娠为一胞(即双胎、三胎及以上均为一胞)。
附件2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市 区县 医院(保健院、所) 医院编码□□□□□□□□□□
产
妇
情
况
住院号 姓名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实足年龄 岁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孕次 产次
常住地□ 1.城镇 2.乡村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 □ 1.<1000 2.1000~ 3.2000~ 4.4000~ 5.8000~
文化程度 □ 1.文盲 2.小学 3.初中 4.高中、中专 5.大专及以上
缺
陷
儿
情
况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胎龄 周 体重 克
胎数 1.单胎 2.双胎 3.三胎及以上 □
若双胎或三胎及以上,请圈
1.同卵 2.异卵 □
性别 □ 1.男 2.女 3.不明
结局 □ 1.存活 2.死胎死产 3.七天内死亡
诊断为出生缺陷后治疗性引产 □ 1.是 2.否
诊断依据 1.临床 2.超声 3.尸解 4.生化检查
(AFP、HCG、其他 ) 5.染色体 6.其他 □
畸形确诊时间 1.产前(孕 周) 2.产后七天内 □
出生缺陷诊断
01无脑畸形(Q00)…………………………………………□
02脊柱裂(Q05)……………………………………………□
03脑彭出(Q01)……………………………………………□
04先天性脑积水(Q03)……………………………………□
05腭裂(Q35) 左 右……………………………………□
06唇裂(Q36) 左 右……………………………………□
07唇裂合并腭裂(Q37) 左 右…………………………□
08小耳(包括无耳)(Q17.2,Q16.0) 左 右………… □
09外耳其他畸形(小耳、无耳除外)(Q17) 左 右…□
10食道闭锁或狭窄(Q39)…………………………………□
11直肠肛门闭锁或狭窄(包括无肛)(Q42) ……………□
12尿道下裂(Q54)…………………………………………□
13膀胱外翻(Q64.1)………………………………………□
14马蹄内翻足(Q66.0) 左 右………………………… □
15多指 (Q69) 左 右………………………………… □
多趾 (Q69) 左 右……………………………………□
16并指(Q70) 左 右……………………………………□
并趾(Q70) 左 右……………………………………□
17肢体短缩[包括缺指(趾)、裂手(足)]
上肢(Q71) 左 右………………………………… □
下肢(Q72) 左 右………………………………… □
18先天性膈疝(Q79.0)……………………………………□
19脐膨出(Q79.2)…………………………………………□
20腹裂(Q79.3)……………………………………………□
21联体双胎(Q89.4)………………………………………□
22唐氏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 (Q90)………………□
23先天性心脏病(Q20-26)……………………………… □
写明类型:
24其他(写明病名并详细描述)………………………… □
孕早期情况
患 病
服 药
接触其他有害因素
发烧(>38℃)
病毒感染(类型: )
糖尿病
其他:
磺胺类(名称: )
抗生素(名称: )
避孕药(名称: )
镇静药(名称: )
其他:
饮酒(剂量: )
农药(名称: )
射线(类型: )
化学制剂(名称: )
其他:
家庭史
产妇异常生育史:1.死胎 例 2.自然流产 例
3.缺陷儿 例 (缺陷名: 、 、 )
家 庭 遗 传 史:缺陷名 与缺陷儿亲缘关系
缺陷名 与缺陷儿亲缘关系
缺陷名 与缺陷儿亲缘关系
近 亲 婚 配 史:1.不是 2.是(关系 )
填 表 人: 职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医院审表人: 职称: 审表日期: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填报说明
1. 本卡由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填报。统计范围为产妇在监测医院内住院娩出且被确诊为出生缺陷的患儿。
2. 本卡为季报,报送方式为妇幼监测信息系统网络报告。区县级监测机构每年2月28日前上报上年第4季度登记卡,5月28日前上报本年第1季度登记卡, 8月28日前上报本年第2季度登记卡,10月31日前上报第3季度登记卡。
3. 常住地:产妇常住县辖乡者属“乡村”;其余属“城镇”(包括市辖区、街道、市辖镇、县辖镇)。
4. 出生日期:请按阳历填写。“年”填写四位数;“月”、“日”填写两位数,当只有一位数时,数字前用“0”补充,如1995年1月1日出生,则填成1995年01月01日。
5. 胎龄:指妊娠整周数。如39周+6天,填为39周。
6. 结局:指出生缺陷患儿的生存或死亡状况。分娩未发作前死于宫内者为“死胎”;在分娩过程中死亡者为“死产”,均选择“死胎死产”;出生时为活产,而于七天内死亡者计为“七天内死亡”。
7. 诊断为出生缺陷后治疗性引产:特指因产前确诊为出生缺陷而进行的治疗性引产;若产前未确诊出生缺陷,因其他原因进行的治疗性引产,该项目应填“否”。
8. 诊断依据:指依据何种手段确诊为缺陷。如同时有两种以上诊断依据,请分别在各自的代码上画圈。
9. 出生缺陷诊断:请严格按照统一的诊断标准确诊。请在相应出生缺陷名称前的代码上画圈;凡有左右之分的畸形,请在左和/或右上画圈;如同一缺陷儿有多种缺陷,则在每种缺陷的代码上均画圈,肢体短缩畸形还应在上肢和/或下肢上画圈。此外,如果有未列出的缺陷,请写出病名或详细描述其特征。
10. 孕早期情况:孕早期指妊娠的前3个月。如孕早期有患病、服药、接触农药及其他有害因素,则请在列出的病名、药名、农药及其他有害因素上画圈,并请在括号内写出具体名称。如有未列出的因素,则请在“其他”栏注明。
附件3
出生缺陷医院监测质量调查表
市 区县
抽查
时间
被抽查
医 院
被抽查
年 月
围产儿数漏报
围产儿死亡漏报
双胎(或以上)漏报
出生缺陷漏报
表卡质量情况
上报数
漏报数
漏报率(%)
上报数
漏报数
漏报率(%)
上报数
漏报数
漏报率(%)
上报数
漏报数
漏报率(%)
项目数
错项数
缺项数
填报说明:如有出生缺陷漏报,请填写“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并随调查表一并上报。
附件4
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职责
一、工作内容
1. 收集资料
依据监测医院产科分娩登记本记录,按城乡、男女、产妇年龄段分类统计每月分娩的围产儿数,并统计出生缺陷儿数、围产儿死亡数、多胎数。每季度将分月汇总数据填写在围产儿数季报表上。
监测医院内出生或引产的畸形儿,一旦明确出生缺陷诊断,应填写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并进行登记。
2. 上报表卡
每季度将核查后的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登记卡上报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同时上报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3. 质量控制
参照妇幼卫生监测方案执行,并填写和上报出生缺陷质量调查表。
4. 接受培训
参加出生缺陷监测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诊断水平。
二、资料处理
(一)留存资料
收集的原始记录要保留在监测医院5年。具体需保留的原始资料如下:
1. 围产儿数季报表;
2.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二)上报资料
1. 围产儿数季报表;
2.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 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三)上报时间
每年2月2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报表;
每年5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一季度报表;
每年8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二季度报表;
每年10月25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三季度报表。
报表内容:围产儿数季报表、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及出生缺陷辅助诊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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