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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土地调查有关问题的解答(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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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川省农村土地调查有关问题的解答(一) 一、调查影像底图质量问题 1、正射影像图上被云影、地物阴影遮挡的地类无法调绘,如何解决? 答:被云影、地物阴影遮挡的地类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如地形图,原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库等)以及简易测量进行补测。 2、SPOT5、ALOS、P5、P6 卫星遥感影像分辨率低,耕地、园地、林地之间界线模糊不清,4-6米宽的未硬化的道路都无法识别,如何保证调查的准确性? 答:我省大部分地区的SPOT5、ALOS、P5、P6影像图,影像质量差,严重影响了我省的农村土地调查质量和进度。这类影像图应充分利用地形图上的地貌要素(如水系、冲沟等)和不易变化的明显地物(如道路、农村居民点)作参照;充分利用原土地利用数据库(图)上的地类要素开展作参照外业调查。但切忌过度利用原土地利用数据库(图),更不能用原有资料代替外业调查。 3、部分影像资料时相较早(2004年以前的),地类变化很大,新增地物很多,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如何开展调查? 答:在农村地区,变化地类、新增地物按照简易测量方法进行补测,并记载手簿;在城郊结合部可采用城镇地籍测绘资料进行补绘;新建线性工程用地(如铁路、公路)可采用勘测定界资料补充调绘。 二、调查方法方面的问题 4、如何理解“全野外”调绘的四到:走到、看到、问到、绘到? 答:对于时相新、分辨率高的遥感图像,大部分线状地物和地类界线以及部分地类属性可通过室内判读完成,不需要全野外调查; 对于遥感影像时相久远、新增地物多的地区;对于遥感影像分辨率低、地类界线模糊的地区;对于被局部云影、阴影遮挡地物较多的地区,野外调查必须做到近距离走到、看到、问到、绘到,才能保证地类和权属界线调查的准确性。 5、具备哪些条件才可采用“综合调绘法”? 答:“综合调绘法”在影像分辨率高的地区采用,也可在影像分辨率不高的地区采用,两者都可按照“先室内解释,后野外补充调查”的作业方法进行调查。不同的是:分辨率高的遥感影像是直接在影像图上对地类进行判读解译;对于分辨率低的遥感影像或高原、山区的地类调查一般要结合原土地利用数据库(图)和经外业建立的地类解译标识基础上,在室内对地类进行解译。值得注意的是,采用“综合调绘法”,内业解译时只矢量化能确定的地类界线和属性;不能确定的地类界线和属性,应该通过外业实地调查完成。 6、在1:5万调查区,如何开展土地调查?零星地类是否调查? 答:1:5万调查区,大部分为高山峡谷和高原地区,遥感影像分辨率比较低,如果按照最小上图面积4mm2(实地相当15亩)标准调查,将有大量的建设用地和耕地不能调查。针对以上特点,1:5万调查区应采用地形图等结合影像图进行调查;不够上图面积的耕地、园地、建设用地,应采用打点登记方法进行调查。 三、地类认定方面问题 7、“可调整地类”如何认定和调查? 答:没有开展或正在开展外业调查地区,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在实地对耕地改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认定土壤耕作层没有被破坏的,调绘为可调整耕地。对认定的可调整地类由调查队伍调绘上图。 已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地区,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熟悉当地情况人员,按照可调整地类含义,内业在图上或数据库中认定可调整地类,补充可调整地类内容;对于在内业难以认定的,应到实地进行补充调查。 8、撂荒耕地如何认定? 答:撂荒耕地是指原为耕地,但现状是未利用的土地。撂荒耕地应认定为耕地。 9、高原及盆周山区的轮歇耕地如何界定? 答:;在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规划范围内已实施退耕还草的按现状调绘;轮歇耕地应认定为耕地。 10、部分地区农民在自己承包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上种植桉树、银杏等乔木树种,该如何调查? 答:①不够上图标准(图上15mm2)归入耕地。 ②够上图标准的归入可调整林地。 11、林业部门退耕还林片规划范围内的耕地是否调绘成林地? 答:在退耕还林规划的范围内的耕地未实施的,按现状进行调查,不应调绘成林地。已实施退耕还林规划,并已种植规定密度林木的,调绘成林地;在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规划范围内已实施退耕还草的按现状调绘。 12、河滩地上的耕地是否调绘成滩涂? 答:常年洪水位以下的,归入滩涂;常年洪水位以上的调查成耕地。 13、在市政府、区政府所在地的镇及(街办)行政辖区内,而独立于建成区外的建设用地如何认定? 答:在市政府、区政府所在地的镇及(街办)行政辖区内,而独立于建成区外非村属的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独立建设用地归入城市地类201,同时,为了将来进一步统计,在外业手薄中记载说明该图斑实际用途,如学校、医院、商店、工厂及单位名称等;也可以按照相对应代码记载说明为201A(商服)、201B(工业仓储)、201C(国有住宅)、201D(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14、在建制镇(包括县级政府所在地的镇)行政辖区以内,独立于建制镇建成区以外的建设用地如何认定? 答:在建制镇(包括县级政府所在地的镇)行政辖区以内,独立于建制镇建成区以外的非村属的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按主要地类归入建制镇202地类,同时,为了将来进一步统计,必须在外业记载手簿中说明该图斑实际用途,如学校、医院、商店、工厂及单位名称等;也可以按照相对应代码记载说明为202A(商服)、202B(工业仓储)、202C(国有住宅)、202D(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15、乡政府驻地及辖区内的非村属独立建设用地如何认定? 答:乡政府所在的场镇及辖区内的非村属独立建设用地、如商服、工业仓储、国有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四类用地归入村庄203地类,为了将来进一步统计,同时,对该图斑在外业手簿记载中说明实际用途,如学校、医院、商店、工厂及单位名称等;也可以按照相对应代码记载中说明为203A、203B、203C、203D。 16、村属独立建设用地如何认定? 答:独立于农村居民点以外的村属独立建设用地认定为203地类,同时,应对该图斑的外业手簿记载说明实际用途,如村属学校、医院、商店、工厂及单位名称等。 17、“批而未用”的土地怎么认定地类? 答:根据相关农用地转征用批文资料确定图斑范围,标注“G”(国有土地),地类按实际情况分别认定为“城市”或“建制镇”、“采矿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等地类,同时,在外业调查手簿中记载说明批文情况。 18、“用而未征”土地怎么认定地类? 答: “用而未征”土地按建设用农村土地流转地现状调绘,同时,对该图斑在外业手薄中记载说明。 19、“农家乐”土地怎么认定地类? 答:农家乐建设用地认定为村庄,其他农用地按土地利用现状奋力调绘。 20、地震造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地怎么认定地类? 答:地震造成的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形成裸土裸岩石砾地的土地认定为裸地,需要外业手簿中记载。 21、地震造成村庄损毁的土地怎么认定地类? 答:仍然认定为村庄,需要外业手簿中记载。 22、异地新建设的农村居民点土地怎么认定地类? 答:认定为村庄,需要外业手簿中记载。 23、灾毁灭失的耕地怎么认定地类? 答:认定为裸地,需要外业手簿中记载灾毁原因。 24、抗震救灾的用地,怎么认定地类? 答:使用耕地造成耕作层被破坏、并长期使用的抗震救灾建设用地调绘为建设用地,未破坏的调绘为耕地,在外业调查手簿中记载;在非耕地上,因救灾需要临时性搭建帐篷、板房、施工取弆土及交通绕道用地认定为裸地,需要外业手薄中记载。 25、什么是梯田、坡地? 答:梯田指经过工程化措施,耕作面呈水平状的耕地,如水田、水浇地及旱地中的梯地归属梯田。水田、水浇地和梯地在扣除田坎时应用梯田田坎系数。 坡地指顺坡种植农作物的旱地,梯地要在外业调查手簿中记载。 26、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居民点与林地界线如何确定? 答:山区、丘陵区的农村居民点与成片林地在一起的情况较多,但是,不能调绘为一个图斑,应以调查图上农村居民点外缘3mm作为地类界区分村庄与林地。 27、高原、山区卫星影像判读解译地类认定的主要标志有哪些? 答:主要有:影像色调、纹理、地物形态、地理背景、植被分布等因素。 在高原、山区卫星影像判读解译地类,特别要重视掌握植被分布与地理、地貌地形的相互关系规律,例如在不同海拔高度上、南北(阴阳)坡上会有不同有林地、灌木林、其他林地、牧草地、其他草地的分布规律。这些分布规律需要向当地的农林水专家了解,并到实地建立高原、山区卫星影像判读解译地类的标志,指导土地调查。 28、建立与应用解译判读地类标志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答:(1)内业分析影像和影像标志因素及社会自然经济资料(农牧林水、地形、土地变更调查等资料); (2)不能仅仅在室内建立标志,必须到野外踏勘典型路线,结合内业分析的影像判读标志,确定判读地类标志; (3)把确定的判读地类标志作为技术细则应用于调查。 四、城市、建制镇调查方面的问题 29、城镇地籍测绘的范围线是否作为城镇用地的范围线? 答:不能。因为我省城镇地籍测绘范围内包含有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区,规划区存在大量的农用地,按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农用地不能归人城镇用地,调查按土地利用现状表达。 30、城市、建制镇建设规划区范围线是否则作为城市、建制镇用地的范围线? 答:不能。规划是对未来发展的布局,第二次土地调查应按国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现状进行调查。 综上29、30城镇用地的范围线,城市、建制镇建设集中连片,市政基础设施已到达的区域,即是二次调查农村和城市(镇)的分界线。是由调查办依据城市(镇)实际情况确定的。 31、“批而未用”的土地是否直接和城镇建成区圈入一个图斑? 答:不能。“批而未用” 土地一般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是二次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的对象,应单独成图斑,地类属性归入相应的建设用地,记载调查手簿并附批文。 32、通过城市建制镇建成区内的河流,过境公路是否归入城市? 答:大江大河不能归入城市用地,较小的河流如城市内河可归入城市用地;城镇建成区内的过境公路,作为城镇内基础设施,归入城镇用地。 五、零星地类、零散分布地类方面问题 零星地类主要是指零星分布的农村宅基地、耕地中的非耕地及非耕地中的耕地。 33、1:1万调查区部分农村居民点和1:5万调查区大部分农村居民点按最小4mm2的上图标准无法调查上图,该如何处理? 答:1:1万调查区的如农村宅基地不能上图,可将宅基地周围预留的生活、绿化(面积较小达不到林地上图标准的)用地包含在宅基地中一起上图;1:5万调查区不能上图的农村居民点采用实地简易测量方法,在图上标注定位符号、面积和地类,并记载外业调查手簿。 34、国家“规程”未明确规定零星地类调查,四川省《规范》明确规定不调查,部分县认为本县零星地类较多,农村土地流转如果不调查将影响耕地调查的准确性? 答:根据四川省第一次土地调查的统计分析,1:1万调查区的零星地类面积占所属地类(主要是指耕地)面积比重很小,调查工作量又较大,对农村土地调查准确性和精度影响不大,因此,《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规范》规定不调查(指1:5千和1:1万调查区)。如果个别县不能上图的零星地类(如农村居民点)较多,也可进行调查。 1:5万调查区大量的农村居民点和河谷地带的耕地、园地、建设用地不够调查上图标准,应按零星地类调查。 35、在四川盆周山区,川南地区、攀西地区,高山峡谷地区,很多耕地零散分布于裸地、草地、灌丛之间,没有明显田土坎,这部分耕地如何调查? 答:①零散分布于裸地、草地、灌丛之间没有明显田土坎的耕地仍按耕地图斑调查,实地目测耕地与非耕地(裸地、草地、灌丛)各自所占的比例,并在图上注记,在外业调查手簿中记载。这类耕地图斑,内业不能扣田坎系数,而是按上述比例计算各自地类面积。 ②零散分布于裸地、草地、灌丛之间的耕地所占比例小于30%,按非耕地(裸地、草地、灌丛)图斑调查。 六、市、州及县(市、区)行政界线和辖区控制面积方面问题 为保证国家,省级汇总的不重不漏,国家下发的省级辖区界线和控制面积不能改变;同样,省级下发给市、州及县(市、区)的行政界线和控制面积也不能变动。但上级下达的行政界线和控制面积明显有错误的,需由相邻市县依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后报省土地调查办,由省土地调查办统一更正。 36、上级下达的行政界线位置明确,无争议,只是因为图纸精度不同或比例尺不同造成的局部套合误差,如实地以河流主航道为界,图上套合后偏移到河岸边等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位置明确的行政界线,只是因为图上套合不够准确的行政界线,可以勘界成果为依据,图上作适当调整和移动消除误差,由相邻市县依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后报省土地调查办,由省土地调查办统一更正。 37、上级下达的行政界线与实际管辖的界线不一致,该如何调查和处理? 答:⑴按照国家下达的省界行政界线范围内的土地调查,不能变动省界及含有省界图幅的控制面积; ⑵省内市、州行政界线原则上不做调整;如市与市、市与州、州与州之间能达成调整协议,并报省土地调查办批准后,由省土地调查办统一更正。 38、市、州管辖范围内的县(市、区)之间行政界线不准确,是否可作调整? 答:可作调整,但必须在市、州组织下,相邻市县依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后报市、州、省土地调查办,由省土地调查办统一更正。 七、关于权属调查的有关问题 39、如何利用第一次土地调查的权属界线和权属界线协议书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 答:权属界线未发生变化的,可参照第一次土地调查的数据库(图)的权属界线或调绘航片转绘,再实地核实;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应重新调查并签协议书;第一次土地调查权属协议书丢失的,应进补充签订。 40、SPOT5、ALOS卫星遥感图像上地类界线模糊,依附于地类界线的权属界线调查难度大、可靠性差,组界是否调查? 答:组界可不调查,村界必须调查。如合同要求调查组界的,可先完成村界调查,按时上报成果后,再调查组界。 41、村界在图上是以河流(国有)主航道为界表示还是以河流常年洪水位表示? 答:在调绘底图上以河流主航道为界表示。 42、在城郊结合部,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交错,如何调查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权属界线? 答:由于农村土地调查底图比例尺小,要分清城郊结合部国有与集体土地的权属界线十分困难,可将城市建成区(包括批而未用的土地)范围线作为国有与集体土地的界线。城郊结合部国有与集体土地间准确地的权属界线在大比例尺的城镇地籍调查中确定。 43、行政区划界、行政村界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属界的区别是什么? 答:行政境界有省行政区划界、市(州)农村土地流转行政区划界、县(市、区)行政区划界、镇(乡)行政区划界。行政村界是以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的范围为界,是历史形成并得到村民认可的界线,既不是是行政区划界,也不是土地权属界。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界是指农民集体在土地上的所有权范围界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有三种形式: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 行政区划界、行政村界、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在实地可以重合,也可以是不重合的,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调查图上应明确表示,表示的级别顺序为省、市(州)、县(区、市)、乡(镇)、村、村民小组,当重合时,表示最高级的界线。 八、线状地类调绘的有关问题 44、第二次土地调查如何保证江河支流水系不出现断流现象? 答:应用地形图上表示的河流水系检查纠正。 45、如何界定在图上用单线表示的河流、沟渠? 答:河流与沟渠区别:①含义区别:河流主要是天然形成;沟渠是人工修建(包括引水、排水);② 区域图形特征区别:支流与主河道相连,呈曲线型、不间断树形结构;沟渠与河道、水库、坑塘相连,主要呈直线性、标准曲线型(山区、丘陵);③与地貌关系的区别:河流在图上与等高线呈正交关系,沟渠在图上与等高线呈平行或斜角关系。 外业在调查图上应用符号或地类代码配合文字注记,明确区分河流和沟渠。 46、实地宽度大于在图上该用双线表示的道路、河流,在分辨率低的遥成影像上边缘模糊,如何确定线状地物在图上的宽度? 答:依据实地丈量具有代表性的宽度值确定双线线状地物在图上的宽度。 47、耕地中以田土坎用途为主的农村小路是否按农村道路调查? 答:⑴坡度大于2度的不调查;坡度小于和等于2度的按田坎实地调绘并丈量宽度。 ⑵实地宽度小于1.0米的农村道路、沟渠均不调查。 48、用单线表示的山区河流、沟壑(特别是1:5万调查区)实地无法丈量其宽度的情况下,有什么好的办法? 答:用丈量相邻的近似于河流、沟壑宽度的其他明显地物点间距代替山区河流、沟壑的宽度;也可用简易测量方法或手持式测距仪测量其宽度。 九、外业调查原图的有关问题 49、外业调查原图是在聚酯膜上清绘还是在正射影像图上清绘?是用手工清绘还是用计算机操作清绘? 答:采用全野外调绘法,外业调查原图在正射影像图上清绘;采用综合调绘法,可以用计算机操作清绘。 50、外业调查成果图是用地类符号或用地类代码表示? 答:建议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其他土地用地类符号表示;水域及水利设施和公路用地用蓝、棕色加符号表示;不能用符号准确表达和容易混淆的地类如单线表示的沟渠和河流、坑塘和小型水库等零星地类可以用代码表示,农村居民点也可以用代码表示。但内业成图时应转化为规程标准图示符号表示。 十、调查质量控制方面的问题 51、市、州及县(市、区)土地调查实施技术细则是否要报省土地调查办审批或备案? 答:市、州土地调查实施技术细则须报省土地调查办审批;县及县级市(不含市辖区)土地调查实施技术细则须报省土地调查办备案。 52、县级土地调查实施技术细则如何编写? 答:(一)收集分析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测绘、农业、牧业、林业、水利、交通、民政方面的资料。 (二)实地踏勘,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调查试点。 (三)实施技术细则的主要内容: ⑴县市域的社会经济、区位、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概况; ⑵调查影像底图情况(包括影像类型、时相、分辨率、影像质量、影像特征、比例尺、坐标系、是否跨带、图幅数量等); ⑶相关部门资料(包括土地利用、测绘、农业、牧业、林业、水利、交通、民政等)的状况; ⑷地类调查方案(结合本县实际的调查方法、分类系统、特殊地类具体的认定标准,土地利用、测绘、农业、牧业、林业、水利、交通、民政的利用,地类在图上表示及清绘要求); ⑸权属调查方案(包括权属界线和权属协议书,第一次土地权属调查资料的利用方法和程度); ⑹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方案; ⑺调查质量控制方案 ⑻附图:①行政区划图和图幅结合图(合为一张图)②行政区划图、水系、交通图(合为一张图); ⑼附表:①结合本县实际的分类体系表②内、外业地类符号、地类代码衔接表③标准乡镇及村(社区)名称详表④县域主要道路、水系、地理名称表。 53、县市区试点乡镇土地调查由哪一级检查验收? 答:由市、州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验收。 54、第二次土地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外业调查成果是否通过检查后才进入内业数据库建设? 答:外业调查成果由县级自检后就可进入内业工作。 55、农村土地调查过程质量控制和检查应抓住那些环节? 答:⑴调查过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农村土地流转作业队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水平、调查业务素质和责任心是保障调查质量的基础和关键;县级土地调查办除了直接参与质量和进度检查外,应重点加强对作业队伍及调查人员的监管。 ⑵成果质量检查的重点:外业阶段重点加强日常检查、试点乡镇的检查;地类方面应重点加强耕地、园地、建设用地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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