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禁止短信投票评选活动的建议 来源:华岳刷票 近年来,随着现代通讯工具的普及,短信投票评选活动正以其投票方式便利、不受地域范围影响等诸多优势,在“超女”、“选秀”类评选活动中迅猛发展起来。现今,在我市有些地方的干部评议、政绩考核、十佳、十优、劳模等评选中,也越来越多的引入了这种短信投票的评选方式,而且在近期甚至有泛滥的趋势。当然,作为一种体现和反映民意的新尝试,以短信评议干部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但是,由于现阶段对这种新型的评选方式,缺乏严密的程序安排和严格的监督约束,使它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其公平、公正性也越来越受到广泛质疑。当前,用短信投票方式进行干部评议、十佳、十优、劳
2、模等评选活动,存在的主要弊端如下:一、短信投票评选缺乏应有的公平、公正性组织投票评选活动本意是收集民意、为每位参选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参选平台。但由于现阶段,短信投票计票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程序制度,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加之短信投票匿名特点。在评选活动过程中,每个参选方为了能获得更多的短信选票,竟发动身边所有的亲朋好友为自已投票,亲朋好友再动员他们的关系网为这个参选方拉票。有些人甚至连参选人是谁都不清楚,但是因为人情、工作关系就为其投票。有些有经济实力的参选人不惜出钱购买号码或雇用人员为自己群发投票。有的单位为了使本单位或本单位候选人在评选中不落后,甚至动用公款来搞投票活动。而那些真正有实力的
3、选手,却因为没有人力、物力的投入,没有弄虚作假,而无法获得足够的短信投票票数,与优秀或奖牌失之交臂。这样的评选显然不是真实实力的较量,而是关系网、金钱的较量。如此评选出来的结果显然不具有公平、公正性。这样的“民意”显然也不是真正的民主民意,而是少数人的,局部的“民意”。二、短信投票评选活动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干部的评价考核是严肃的,其程序也是很慎密的。力求公平、公正全面的对一个干部作出正确的评估,是干部评价考核制度的根本宗旨。而短信投票这种脱胎于“超女”、“选秀”类评选活动的评议模式,其本身具有娱乐化、匿名化、商业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与干部评议的严肃性、公平、公正的原则相违背。采用短信投票方
4、式评议干部,既给一些人拉票、贿票提供了空间,也给一些别具用心之人提供了发泄情绪的渠道。如果是某人对某人有成见也免不了暗中拉票投出反对票。诸多的水分掺杂在一起,往往使得弄虚作假者得到高票,如此得出的票数显然与当选者的实际表现不相对称,甚至还助长了虚假风气。长此以往,必然会使原本庄重的干部评议、十佳、十优评选,变得毫无公信力可言,进而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此外,现行的短信投票评选活动大多采取的是,由投票人支付资费,组织方与短信运营商按比例分成的商业运作模式。一般的短信每一条只需一毛,而发放短信评选的短信每一条却要收一元钱,是一般的短信的十倍。于是这就使得本来是件十分公平、严肃的评选活动,参杂了许多利
5、益因素。这种短信投票评选不仅是移动通讯部门赚钱,组织方在评选活动一般也有分成。更有不少评选活动的组织者把短信投票评选当做敛财手段,甚至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短信资费。因此,此种名为评议,实则赚钱的行为不仅亵渎了干部测评、十佳、十优评选活动的神圣性,而且动摇了社会公众参与的信心和热情。同时,由于短信投票收入的不透明也极易滋生腐败问题。鉴于,现阶段用类似“选秀”的方式来进行干部评议和十佳十优的评选,已带来不可低估的负面效应。为此,特建议:市人民政府要明令禁止在我市范围内采取以短信投票方式进行干部评议、政绩考核、十佳、十优、劳模评选等活动。以保证上述评选活的公平、公正及其严肃性。并建议相关部门,在组织上述评选活动时,杜绝采取以短信投票的方式,加大专家与专业人士的评分比重,完善考核评比体系,并多深入基层,多深入到这个评选对像经常接触的人群中去,真正做到科学、民主的评议。2